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
2019年干部考察,纪委的意见怎么写-推荐word版 (2页)

2019年干部考察,纪委的意见怎么写-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干部考察,纪委的意见怎么写篇一:纪检部门如何在干部考察中发挥重要作用纪检部门如何在干部考察中发挥重要作用干部选拔任用不是小事情,事关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个干部出现问题,就会给党和政府带来极大的伤害,影响党和政府清廉、清明的形象,所以,干部考察至关重要。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程序等具体操作主要由组织部门来统筹,而在防止问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把关上,纪检部门的责任更为重大。
重视考察过程监督。
纪检干部在干部民主推荐会议现场监督时,要严格依照到场人员一人一票,保证票不多发,还要对考察会场的纪律进行监督,严禁会场出现拉票、代票等不良行为;要改变纪检干部在考察中“重在参与”,主动性不足的现象,仔细统计回收的票数,认真记录干部口头推荐时反映的关于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有无拉票贿选、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并进行汇总,得出结论。
得出结论确实能证明被考察人存在问题的,要当场向带队领导反映,由带队领导作出决定,考察结束后向纪委监察局领导反映。
合理运用信访举报。
在考察干部时,要认真清理关于被考察人是否有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的情况,如果有违反廉洁勤政相关规定的信访举报,必须就相关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相关反映不实的,不影响被考察人的考察任用;对存在违反廉洁勤政相关规定的,给出廉洁勤政方面结论性的意见,由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干部采取延缓考察、取消考察等相应措施,真正让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起到作用。
发挥派驻机构“话语权”。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的县直机关平时工作上多有沟通交流,对所管辖单位干部的情况了解较多,在干部考察中要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
对涉及到要纪工委监察分局提供意见建议的,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把关,在了解、查实被考察人的廉洁勤政实际情况后,按照实际情况给出意见建议并签章。
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系列表格

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表格参考样张16K 纸表一、民主推荐表表二、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表三、考察预告表四、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表表五、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表六、征求纪监部门意见表表七、表决票表八、表决票汇总表九、任职公示表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表十一、干部考察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表十二、干部任免审批表表一:民主推荐提拔担任_________ 人选表注:1、人选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要求。
(2)任职经历要求。
3)年龄及学历要求2、推荐名额1~2 名3、字迹要清晰。
表二:_________ 同志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日期:200年月日填表人:审核人:年月日年月日表二:考察预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____________ 同志进行考察预告。
在考察期间,个人和组织可向考察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来访(电、函)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同时署上单位和姓名,便于调查核实。
现将有关考察事宜预告如下:1、考察时间:______ 年—月—日2、考察对象及基本情况,(性别),19年月出生,党派,学历,现任。
3、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年月日表四: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表姓名:职务:注:1、请根据您的意见在相应栏目内打“七”2、主要特点和不足”可另附纸张填写。
表五: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表六: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监部门意见表年月曰说明:1、选拔任用校级副职以上干部需征求局纪监部门意见;表七:干部任免表决票说明: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选择一项打“V”表决时间:年月曰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表八:干部任免表决票汇总16 / 22表九: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经研究,同志拟作为建议人选。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决定对该同志进行任职公示。
如对该同志任职有异议,个人和组织可通过来访(电、函)向(单位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同时署上单位和姓名,便于调查核实。
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2014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市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乡镇换届、政府机构改革、公交流、对30热情、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我市干部队伍发展的"后备军",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创造力;注重保留一批经验丰富、敢抓敢管、擅长处理复杂问题的"老干部",充分发挥"创、帮、带"作用,保障乡镇班子稳步运行。
同时根据**市未来发展需要,将经济、工业、农牧业、城市规划等专业型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干部岗位,为**市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提供人才保障。
换届后,乡镇党政班子平均年龄37.63岁,整体乡镇班子呈现出一种朝气蓬勃、蓄势待发的工作状态。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干部公开选拔工作2012年,**市拿出2个正科级领导岗位、10个副科级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
在岗位条件设置中,市委综合考虑,拿出三个经济口岗位,选拔经济人才;拿三个基层岗位专门面向村、社区支理了自**报道。
**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三、创新思路、探索实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三变革"创新模式,提升考核工作满意度。
一是变"单位自评"为"交叉互评",提高干部考核广泛性。
**市采取了"交叉互评":在全市各单位之间进行"横向"民意调查,即考核乡镇、街道要到市直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对市直部门考核时在乡镇、街道及市直其他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对市直部门的考核,还要在地区对口部门进行"纵向"征求意见和民意调查,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征求意见网络,力求广泛征求意见,全面评价领导班子。
在2011年的干部考核中,**市委考核组在向地直60个对口部门和11个市直主要部门进行了"纵向"征求意见的同时,向全市各部门发放交叉评价表800余份,并将汇总结果向市委汇报,作为各单位班子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
【2018-2019】干部考察,纪委的意见怎么写-推荐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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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程序等具体操作主要由组织部门来统筹,而在防止问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把关上,纪检部门的责任更为重大。
重视考察过程监督。
纪检干部在干部民主推荐会议现场监督时,要严格依照到场人员一人一票,保证票不多发,还要对考察会场的纪律进行监督,严禁会场出现拉票、代票等不良行为;要改变纪检干部在考察中“重在参与”,主动性不足的现象,仔细统计回收的票数,认真记录干部口头推荐时反映的关于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有无拉票贿选、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并进行汇总,得出结论。
得出结论确实能证明被考察人存在问题的,要当场向带队领导反映,由带队领导作出决定,考察结束后向纪委监察局领导反映。
合理运用信访举报。
在考察干部时,要认真清理关于被考察人是否有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的情况,如果有违反廉洁勤政相关规定的信访举报,必须就相关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相关反映不实的,不影响被考察人的考察任用;对存在违反廉洁勤政相关规定的,给出廉洁勤政方面结论性的意见,由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干部采取延缓考察、取消考察等相应措施,真正让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起到作用。
发挥派驻机构“话语权”。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的县直机关平时工作上多有沟通交流,对所管辖单位干部的情况了解较多,在干部考察中要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
对涉及到要纪工委监察分局提供意见建议的,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把关,在了解、查实被考察人的廉洁勤政实际情况后,按照实际情况给出意见建议并签章。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精编范文】干部考察,纪委的意见怎么写-优秀word范文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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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程序等具体操作主要由组织部门来统筹,而在防止问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把关上,纪检部门的责任更为重大。
重视考察过程监督。
纪检干部在干部民主推荐会议现场监督时,要严格依照到场人员一人一票,保证票不多发,还要对考察会场的纪律进行监督,严禁会场出现拉票、代票等不良行为;要改变纪检干部在考察中“重在参与”,主动性不足的现象,仔细统计回收的票数,认真记录干部口头推荐时反映的关于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有无拉票贿选、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并进行汇总,得出结论。
得出结论确实能证明被考察人存在问题的,要当场向带队领导反映,由带队领导作出决定,考察结束后向纪委监察局领导反映。
合理运用信访举报。
在考察干部时,要认真清理关于被考察人是否有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的情况,如果有违反廉洁勤政相关规定的信访举报,必须就相关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相关反映不实的,不影响被考察人的考察任用;对存在违反廉洁勤政相关规定的,给出廉洁勤政方面结论性的意见,由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干部采取延缓考察、取消考察等相应措施,真正让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起到作用。
发挥派驻机构“话语权”。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的县直机关平时工作上多有沟通交流,对所管辖单位干部的情况了解较多,在干部考察中要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
对涉及到要纪工委监察分局提供意见建议的,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把关,在了解、查实被考察人的廉洁勤政实际情况后,按照实际情况给出意见建议并签章。
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适当放宽《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的限制。
破格提拔的重点是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
第三条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不拘一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第四条破格提拔的干部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特别优秀的干部是指:(一)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
(二)在基层和生产一线或者环境复杂、条件艰苦地区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三)在关键时刻和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经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第六条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是指:(一)领导班子结构配备特别需要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二)任职年龄有特殊要求或者专业性较强部门特别紧缺的领导人才。
(三)其他工作特殊需要的优秀干部。
第七条破格提拔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也可以由他人推荐提名或者个人自荐,但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得票数较高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对象必须经过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数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如进行等额考察,需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三)考察对象必须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扩大公示范围。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民主推荐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1、规范初始提名程序。
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采取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提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和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四种方式。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职数、班子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初步配备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没有干部职数的,一律不得提出配备意向。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部门审核,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严格按规定范围确定参加推荐人员。
选拔科级干部,必须在干部空缺部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推荐。
选拔处级干部,必须在本部门全体职工及相关工作职能部门处、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民主推荐。
保证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民主推荐的严肃性、规范性。
3、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推荐采用投票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公布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2)采取召开民主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3)汇总推荐情况,向党委汇报。
4、严格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必须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推荐结果过半数并经过党委研究,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