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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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合同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合同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合同工程名称:太湖县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工程编号:发包人:太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承包人:签订日期: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太湖县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抢修、零星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并维护其任何缺陷的投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太湖县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1.2工程地点:太湖县县城规划区内1.3工程内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应急抢修及零星工程1.4承包范围:日常巡查、维护、应急抢修,零星工程等1.5承包方式:总价下浮率包干1.6 工程结算:现行计价依据计算总价×(1—总价下浮率),工程量按现场计量有效签证确定。

对于应急抢修工程、询价材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加综合费用15%(包括费税、保险等一切综合费用)进行结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第三条维护、抢修承包人的义务与责任3.1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在合同期内与发包人代表共同对合同承包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需要维护的,在收到发包人下达任务单后及时进行维护,同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现场计量签证,在维护前对现场进行拍摄照片,与计量签证、结算报告一并备案。

(2)承包人应对抢修工程必须及时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抢修,发包人认定属于抢修的,采用如下任一种形式通知承包人:(a)书面通知(下达任务单);(b)电话通知。

承包人必须在太湖县新城建成区内设立项目部,项目部必须在太湖县城境内保持具有6名抢险工人随时应对道路维修抢险任务,该6名工人需附身份证和手机电话号码(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范本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范本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市政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主体,乙方为具备相关资质的维修服务提供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2 项目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一《项目清单》。

第二条维护维修内容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2.2 维护维修的具体内容、频率及要求见附件二《维护维修计划》。

第三条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2 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合同续签事宜进行协商。

第四条乙方义务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的维护维修服务。

4.2 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4.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提交维护维修报告。

第五条甲方义务5.1 甲方应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入项目现场进行维护维修工作。

5.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服务费用6.1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的市政设施维护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市政设施维护方面的合作事项及相关权益,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安全和正常使用。

二、维护范围本合同涉及的市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绿化设施及其他相关公共设施。

乙方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及应急处理工作。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1. 日常巡查:乙方需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 维护保养:乙方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市政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 维修管理: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相关部门的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并处理。

4. 应急处理:遇有突发事件,乙方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5. 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市政设施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情况。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市政设施维护费用。

2.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质量保证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市政设施损坏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违约责任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市政设施维护不及时、不到位,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维护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八、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九、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5篇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5篇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5篇篇1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市政设施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照明设施等,在城市的日常运转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这些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市政管理部门往往会与专业的维护管养公司签订合同,以确保设施的高效运行和长期保持。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是市政管理部门与维护管养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协议,旨在规定双方在市政设施维护管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这种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合同的主体和范围: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市政管理部门和维护管养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明确约定具体的维护管养范围,包括需要维护管养的市政设施种类、数量、位置等。

二、维护管养的内容和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市政设施的具体维护管养内容和方式,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应急抢修等内容,以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维护管养的标准和要求:合同中应规定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包括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安全要求等,以确保维护管养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四、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费用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包括维护管养费用的支付周期、支付方式、计算方式等,以确保合同的执行顺利进行。

五、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市政管理部门和维护管养公司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以确保双方能够按时履行合同。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确保市政设施的高效运转,提高城市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市政管理部门和维护管养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研究合同内容,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共同维护市政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的签订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充分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从而确保市政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只有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市政设施才能长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基础。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3篇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3篇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3篇篇1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市政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公园、照明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城市运转和居民生活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作和有效维护,市政府通常会与专业公司签订维护管养合同,由其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维护管养合同是市政府和维护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和标准、维护周期和工作安排等具体事项。

通过合同的签订,市政府可以将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交由专业公司负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包括市政府单位和维护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能够正常联系和沟通。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具体列出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内容和标准,包括清洁、保养、维修、巡查等具体工作内容,确保市政设施得到全面细致的管理和维护。

三、服务周期和工作安排。

明确维护公司的服务时间、工作人员的分工和值班安排,保障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四、维护责任和义务。

规定维护公司对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质量、工作效率和安全负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五、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约定市政府向维护公司支付的维护管理费用和结算方式,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

六、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

规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和解决方式,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的签订不仅要考虑到合同内容的完善和细化,还要注重合同的执行和监督。

市政府作为委托方,应当加强对维护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维护公司作为受托方,也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的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合同内容要明确详细。

合同要具体规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周期和工作安排、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等相关事项,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歧义和纠纷。

市政基础设施保养合同

市政基础设施保养合同

市政基础设施保养合同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市政基础设施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乙方(承包商)签订,旨在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和持续保养。

以下是合同条款的详细描述:2. 定义- 市政基础设施:指市政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的道路、桥梁、下水道、公共交通设施等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指市政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的道路、桥梁、下水道、公共交通设施等设施。

- 甲方:指市政基础设施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甲方:指市政基础设施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 乙方:指被甲方委托进行市政基础设施保养工作的承包商。

乙方:指被甲方委托进行市政基础设施保养工作的承包商。

3. 保养内容和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其良好运行和安全性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修和维护道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的完整性;- 清理和维修下水道系统;- 检查并保证公共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 处理和修复其他与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问题。

4. 工作标准乙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执行保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工作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维修。

5. 保养周期市政基础设施的保养周期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记录。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周期进行保养工作,并提前通知甲方保养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6. 结算和支付乙方的工作量将根据实际完成的保养工作来结算。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其他双方协商达成的方式。

7.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各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8. 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本合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

9. 合同变更和终止任何一方如有变更或终止合同的需求,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变更或终止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直到合同变更或终止生效。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范本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一、工程名称:_______二、工程地点:_______1. 市政道路维修及养护;2. 市政排水设施维修及养护;3. 市政桥梁维修及养护;4. 市政绿化设施维修及养护;5. 市政照明设施维修及养护;6. 其他:_______。

四、工程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甲方要求。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七、付款方式:1. 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 工程进度过半,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4. 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工程变更:1. 若甲方需对工程范围、内容、质量及工期等进行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变更,双方协商确定变更部分的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

九、工程验收:1.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2. 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十、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年。

十一、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完成的违约金;3. 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协议书

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产权人或管理人,乙方是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维修服务提供商,甲乙双方为了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范围本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改造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合同价格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量和维修要求,提供维修服务。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维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维修服务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

第四条 维修质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维修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____年。

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维修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6篇

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合同6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所属的市政设施进行维护管养,乙方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市政设施维护管养方面的合作关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

2.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的区域内所有市政设施。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照明、绿化等设施的维护保养。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指定区域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问题。

2. 乙方应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设施进行定期养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乙方应建立完整的维护档案,记录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记录等。

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市政设施维护管养费用。

2.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质量保证1.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

2. 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稳定可靠,确保甲方满意。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市政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合同8篇

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合同8篇篇1甲方(政府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运营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所辖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运营,特委托乙方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宗旨本合同的宗旨是明确甲乙双方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范围本合同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设施、供水、排水、照明、绿化、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

乙方负责上述设施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运营管理职责,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

4. 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职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乙方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运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3. 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改进运营管理中的问题。

5.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合理服务费用。

五、服务内容和标准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

2.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运营管理,确保设施的运行安全、服务质量。

3.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运营管理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计划的实施和完成。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运营管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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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合同工程名称:太湖县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工程编号:发包人:太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承包人:签订日期: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太湖县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抢修、零星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并维护其任何缺陷的投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太湖县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1.2工程地点:太湖县县城规划区内1.3工程内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应急抢修及零星工程1.4承包范围:日常巡查、维护、应急抢修,零星工程等1.5承包方式:总价下浮率包干1.6 工程结算:现行计价依据计算总价×(1—总价下浮率),工程量按现场计量有效签证确定。

对于应急抢修工程、询价材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加综合费用15%(包括费税、保险等一切综合费用)进行结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第三条维护、抢修承包人的义务与责任3.1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在合同期内与发包人代表共同对合同承包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需要维护的,在收到发包人下达任务单后及时进行维护,同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现场计量签证,在维护前对现场进行拍摄照片,与计量签证、结算报告一并备案。

(2)承包人应对抢修工程必须及时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抢修,发包人认定属于抢修的,采用如下任一种形式通知承包人:(a)书面通知(下达任务单);(b)电话通知。

承包人必须在太湖县新城建成区内设立项目部,项目部必须在太湖县城境内保持具有6名抢险工人随时应对道路维修抢险任务,该6名工人需附身份证和手机电话号码(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

承包人对抢修项目应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或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实施抢修,抢修的施工期限由发包人代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承包人应按确定的时间完成抢修任务。

抢修同样按维护方法计量、拍摄和结算。

抢修工程量的结算,由发包人代表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现场签证,属于无法计量的工程现场进行评估,该评估的费用作为直接工程结算费用,不再计算下浮率。

3.2承包人的责任(1)不论是维护、抢修还是新建零星工程,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安全防护责任;(2)承包人除对公共安全进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外,还应对自身的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概不负责。

(3)承包人应对所发生的维护、抢修和零星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如在承包期内再次发生缺陷维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不论是维护、抢修还是新建零星工程,在实施前除有关签证外,都必须对原貌情况进行拍摄照片,作为竣工备案资料之一。

(5)承包人日常工作中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准备,包括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准备。

发生应急抢修,项目部在收到发包人电话通知后30分钟(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组织抢修,在2小时内项目部不能完成抢修任务的情况下,项目部应向公司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组织调动全体公司力量进行抢修,尽可能的减小和降低损失。

如超时或延误抢修的;或因延误抢修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任何形式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加强对城市道路、人行道、排水(含检查井、雨水井)、桥梁(含桥梁下面)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经常性巡查,明确专职巡视人员(至少2名,并上报其身份证及手机号码),确定巡视范围和项目,每周巡视不得少于两次。

巡视人员发现道路、桥梁损坏、破损及井盖缺失等现象以及相关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置并按规定做好巡视刻录台账(含影像资料)。

(7)承包人未按规定巡查或巡查中没有尽职尽责,未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承包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每周的巡查每少一次给予处罚1000元。

第四条发包人工作4.1委托中介机构共同对维护、抢修和零星工程现场计量签证,并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

4.2经常性检查承包人项目部日常工作。

4.3日常工作联系:发包人代表:职务: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工作如有调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承包人工作5.1承包人必须在太湖县新城建成区设立常设机构(“县城城市日常维护项目部”),委任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日常工作。

5.2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施工组织机构、组织施工计划、应急措施方案、常用施工机具设备、抢修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编制成册提交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作为实施手册,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

5.3日常工作联系:承包人代表:职务:项目负责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应急抢险6名工人名单:(见附表)日常巡查人员名单(至少2名):(见附表)5.4已交工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无偿修复。

5.5做好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发包人(或工程)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逾期支付违约金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6.2工程款支付方法:合同生效后,自生效之日起,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即合同期内办理四次结算(未发生维护、抢修和零星工程费用的,不予办理结算)。

每个季度结算,按其合同约定结算标准的80%结算,余款于2018年3月付清(承包期满前付款不超过总价款80%)。

6.3发包人逾期付款违约金:结算应经有关机构审核或审计,各方代表签字,自最后一个签字方签字之日起30日内为发包人付款期限,付款超过期限的,发包人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的计算:应付款额(万元)×万分之三/日。

第七条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7.1安全防护7.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负责其安全施工职责。

7.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提供和养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完工交付后撤除:1)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指示牌、警告牌等;2)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3)施工现场的其他安全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特殊情况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1.3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邻近区域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和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

保证车辆、行人道路畅通。

7.1.4施工洞口、施工工作面等,必须进行“洞口临边”防护并做好安全标志(包括夜间信号灯),防止行人、行车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如承包人防护安全措施不到位,一经发现,处以承包人500元/次,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发包人概不负责。

7.2文明施工7.2.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和安全。

7.2.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洁、做到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2)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3)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交通车辆和行人通道。

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7.3 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在合同期限内因承包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发生安全事故(包括第三方伤害),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发包人概不责任。

如因安全事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按实给予赔偿。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8.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如果有)要求进行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

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

8.2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现行市政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8.4承包人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一式三套(包括分期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9.1任务期限与违约处罚:维护、抢修和零星工程,发包人下达的任务单要求完工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最后的交工日。

维护和零星工程超过交工日的,每延误一天发包人课以承包人500元违约金;抢修工程超过交工日的,每延误一天视其情况课以承包人500元~1000元违约金。

9.2抢修期限违约处理:(1)一般抢修。

承包人对发包人下达的抢修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以小时计算),违约达两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重要抢修,包括洪水、灾害等,承包人对发包人下达的抢修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以小时计算),违约一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解除合同,不免除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处罚权利。

对于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已完成工程未办理结算的,其该部分按合同约定标准计价后的50%结算,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之前已完工程结算价款扣除部分,不再予以支付。

9.3日常工作违约处理:(1)发包人日常巡查、通知,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形,发包人课以承包人经济处罚:a. 项目经理日常工作离岗或通知30分钟(或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不能到达现场的,每出现一次处罚500元;b. 项目经理任何时间不接电话或关机或挂断电话,每出现一次处罚500元;c. 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社会矛盾发生投诉,每出现一次视其情况处罚500元~5000元;d. 现场建筑垃圾当日产生的当日清。

对于承包人延误清理垃圾的,每延误一天处罚200元。

(2)承包人日常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a. 紧急通知,项目经理30分钟(或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不能到达现场,出现一次;b. 紧急抢修,项目经理到达现场没有能力组织抢修,时限超过1小时;c. 日常工作离岗或通知30分钟(或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不能到达现场,出现三次;d. 项目经理不接电话或关机或挂断电话,出现三次;e. 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社会矛盾发生投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或受到上级批评,出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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