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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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一、参赛资格:1.选手必须是中国公民,并通过各级传统武术协会或相关组织的选拔方可参赛;2.参赛选手必须具备一定的武术基本功和技巧,并根据不同级别的比赛要求具备相应段位或等级证书;3.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烧等疾病,无传染病史;4.参赛选手年龄一般要求在12岁以上,男女选手分别参加男子组和女子组。

二、套路选择:1.比赛分为固定套路和自选套路两种方式,选手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水平选择参赛套路;2.固定套路一般由主办方提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习和演练;3.自选套路需要事先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套路视频或书面说明,由主办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参赛。

三、比赛项目:1.赛事一般设有单人套路、对练套路、器械套路和对抗等项目;2.单人套路:选手独自完成指定的套路动作,评分主要根据动作的规范性、协调性、美感和技术难度等因素;3.对练套路:两名选手配合完成套路动作,评分主要根据两人之间的默契度、配合度和技术难度等因素;4.器械套路:选手使用特定的传统武器进行套路表演,评分主要根据武器的使用技巧、动作规范性和道具的表现效果等因素;5.对抗:选手进行实战对抗,评分主要根据选手的攻防技术、灵活性和实战表现等因素。

四、评分标准:1.评分一般由专业裁判团进行,根据技术、艺术和表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2.技术评分主要根据动作的规范性、技巧的熟练程度和难度的实现程度等因素;3.艺术评分主要根据形体美、动作流畅性和舞台表演效果等因素;4.表演评分主要根据选手的自信度、气场展示和动作的连贯性等因素;5.比赛判定一般采用打分制,评委根据选手表现给出分数,最后取最高分和最低分作废,其余分数求平均得到最终得分。

五、裁判要求及纪律:1.裁判必须具备一定的武术功底和竞赛经验,同时要进行专业的裁判培训;2.裁判应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分,不得有偏颇行为;3.裁判在比赛中应服从主裁判的指挥和组织,严格遵守竞赛纪律;4.裁判应保持专业形象,不得使用歧视性言语或行为。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武术套路就是一连串含有技击和攻防含义的动作组合,是以技击动作为素材,以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运动的变化规律编成的整套练习形式,又被称之为"套路运动"。

中国武术各家各派都有表现自己门派特色的许多套路,而且套路多是循序渐进的,初学者和练习很长时间的人学习的套路是不同的。

套路是中国武术中的一种独特形式,也是区别于其他武术的一大技术特征。

但武术的核心并不是套路而是体能、少而精的技法及反应的锻炼,将功夫放在套路上,对于真正的武功来说是一种低效率的练功方法。

下面是店铺为专门您整理好的: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1.竞赛分组类型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年龄分为:成年组,十八周岁以上(含十八周岁);少年组,十二周岁至十八周岁以下;儿童组,十二周岁以下。

成绩分为:甲、乙组。

注: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决定。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2.竞赛项目一.长拳。

二.太极拳。

三.南拳。

四.剑术。

五.刀术。

六.枪术。

七.棍术。

八.其他拳术。

九.其他器械。

十.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十一.集体项目(集体拳术、集体单器械、集体双器械、集体软器械)。

其他拳术又可分为四类:一.形意、八卦、八极。

二.通臂、劈挂、翻子。

三.地躺、象形拳。

四.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等。

其他器械又可分为三类:一单器械。

二.双器械。

三.软器械。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3.裁判员服装裁判员应着赛会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统一的裁判标志。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4.运动员服装一. 比赛时,必须穿规定的服装二. 服装上不得有多余的附带物。

三. 鞋子为武术鞋或运动鞋。

武术套路的比赛规则5.内容的规定长拳套路一.拳、掌、勾三种拳型和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五种步型,其中弓步不得少4次,马步和虚步不得少于2次,二.五种拳法(其中冲拳不得少于5次)、五种掌法和两种肘法(其中必须有一种进攻性肘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第一条竞赛委员会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三、竞赛委员会的职责一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二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四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二、职责: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的结果;二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四仲裁委员会负责确定比赛时每场地仲裁录像位置;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一、裁判人员的组成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的规模可设若干个裁判组;三编排记录长1人;四检录长1人;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一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二编排记录员3-5人;三检录员每场地2-3人;四宣告员1-2人;五放音员1-2人;六摄像员每场地1-2人;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一、总裁判长一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二解释规则、规程,但无权修改规则、规程;三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二、副总裁判长一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并可重点负责竞赛中某一部分的工作;二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三、裁判长的职责一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二执行比赛中对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重做、集体项目少于规定人数、配乐项目不合要求的扣分;三经总裁判长同意,有权对不合理的运动员应得分进行调整,但无权更改裁判员的评分;四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四、副裁判长的职责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负责管理本场地检录组的工作,保证本组比赛有序进行;五、裁判员的职责一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裁判学习,做好准备工作;二认真执行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作好临场评分记录;三负责运动员整套动作演练的评分;六、编排记录长的职责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二负责比赛现场评分记录的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总裁判长指意,现场进行有关上场组别、顺序的调整含人员、项目的增加或删减;三准备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及排列名次;四采用电子竞赛计分系统时,须做好裁判组与电子竞赛系统操作组的协调工作,保证竞赛成绩无误;五如遇同分时,按规则规定处理好成绩,确定名次;六编排成绩册;注释:1. 竞赛分组:主要是对各个竞赛项目参赛的运动员进行分组,一般太极拳类分5-6人一组,其它各项10-15人一组,每一队的运动员最好分布在不同组中;计算比赛时间;2.编排原则根据竞赛规程而定,一般应注意:a.每场竞赛时间须基本相同;b.每场竞赛中所进行的两个场地竞赛时间基本相同;c.同一时间的两个场地宜安排不同项目、不同组别的比赛;d.同一项目的比赛应尽量集中在一起比完,若参赛人数多,也应注意安排在第二天的同一时间、场地进行,中间不宜间隔,力求在同等条件下进行;e.每一个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最好只安排一项;若必须进行两项比赛,则应考虑有比较充足的间歇时间;f.每一项目比赛的第一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队中,使各队机会尽量均等;g.每项比赛第一位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运动队;如果一个运动员,出现两次以上第一个出场比赛的情况,应作适当调整;3.项目分类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第一类:形意、八卦、八极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第三类:地躺、象形第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等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七、检录长的职责一负责在赛前协调安排布置场地,落实各场地检录处位置、运动员入场和退场的位置及标记;二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及时与各裁判长沟通,如有变化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和宣告员;第六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一、编排记录员的职责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二、检录员的职责一按照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将比赛运动员带入场后,向裁判长递交检录表;二配合裁判长做好现场运动员上场的检录工作;负责多名运动员同时上场时的起势位置的确定;三负责将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带出场地,保证场内竞赛秩序井然;三、宣告员的职责报告比赛成绩,介绍有关竞赛规程、规则、比赛规模、传统武术拳种及项目特点等知识;四、放音员的职责一在比赛第一次检录时,负责收取配乐项目音乐光碟,根据比赛出场顺序进行编号,保证配乐项目比赛顺利进行;二运动员站在比赛场地3-5秒钟之间,开始放音乐;三比赛结束后,负责将音乐带归还运动队;注释:不得借与他人;五、摄像员的职责:一对全部竞赛项目进行现场摄像;二遵照仲裁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播放相关项目录像;三全部录像均应按大会规定予以保留,并交付竞赛处制作光盘存档资料;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第七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参赛人员包括参赛队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随队医生;为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参赛者应按规程中的规定按时报名;并遵守大会各项规定;二、参加组委会安排的领队会议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质疑,一旦决定,严格遵照执行;三、参赛者应依据规则和规程公平竞争,履行武术礼仪,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四、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一经发现,由竞赛监督委员会予以严肃处理;第八条申诉一、仲裁委员会只受理运动队在比赛时裁判长对本队运动员的扣分有异议的申诉;二、申诉程序参赛队对裁判长扣分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内容;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诉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查看仲裁录像,如裁判长扣分正确,提出申诉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由仲裁委员会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如裁判长扣分错误,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竞赛监督委员会对裁判长进行处理,但不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裁决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第三章竞赛通则第九条竞赛性质一、竞赛类型分为:一个人赛二团体赛三个人及团体赛二、按年龄可分为:一成年赛二青少年赛三儿童赛三、按内容分为:一各拳种单练拳术和器械的个人项目比赛;二对练项目比赛;三集体项目比赛;四综合项目比赛;第十条竞赛和表演项目一、竞赛项目:1、流传有序的各拳种流派的传统武术套路,包括单练的拳术、器械,对练和集体项目;2、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其他武术套路,包括各种规定套路的拳术、器械项目;3、武术健身拳操功法;二、集体表演项目:以武术为主要内容,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集体武术综艺表演项目;第十一条竞赛年龄分组一、儿童组A组:12周岁以下;二、少年组B组:12周岁至17周岁;三、青年组C组:18周岁至39周岁;四、中年组D组:40周岁至59周岁;五、老年组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第十二条比赛顺序的确定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运用计算机程序进行分组排序,确定项目比赛顺序和运动员上场顺序;第十三条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赛前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 ,第三次检录时间为赛前10分钟;第十四条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完成比赛套路后和裁判长宣布最后得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第十五条计时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运动员结束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第十六条示分运动员的比赛结果,公开示分;第十七条弃权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比赛者,按弃权论处;第十八条兴奋剂检测根据国际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要求,进行兴奋剂检测;第十九条名次及等级奖项的评定一、名次评定一个人项目、对练项目名次:按比赛的成绩高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为该单项的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二个人全能名次:根据规程规定,按各单项得分总和的多少进行评定,得分最多者为全能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三集体项目名次:按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的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四团体名次: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团体名次的确定办法进行评定;二、得分相等的处理:一个人项目、对练项目得分相等的处理:1、两个无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的平均值者列前;2、两个无效分数的平均值高者列前;3、两个无效分数中,低无效分数高者列前;4、如仍相等,名次并列;二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则并列;三集体项目得分相等时,按个人项目得分相等的处理办法处理;四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则并列;三、等级奖项评定个人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是各项最后得分多少排序,各奖项的比例由竞赛规程规定;第二十条集体表演项目奖项的评定一、集体表演项目奖项设一、二、三等奖;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是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各奖项的比例由竞赛规程规定;二、集体表演项目也可设置其它特别奖项;集体表演项目设置的特别奖项由竞赛规程规定;第二十一条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一、个人项目和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运动员演练至1分半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二、太极拳类项目:一太极拳项目4-6分钟,运动员演练至4分30秒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二太极器械项目3—4分钟,运动员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三根据赛事规模,套路完成时间由竞赛规程规定;三、集体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四、集体武术综艺表演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6分钟;注释:套路技术内容多、演练时间长的套路,应进行简化;注意技术组别丰富;五、运动员比赛时完成套路的时间以裁判组的秒表所计的时间为依据;运动员比赛时裁判组用2块秒表计时;当运动员完成套路的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裁判组的2块秒表所计时间又不相同时,以较接近规定时间的1块秒表所计时间为准;六、根据竞赛性质和竞赛内容的不同,可在规程中对完成套路时间作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集体项目人数的规定集体项目、武术健身拳操不少于6人,集体表演项目人数不限或由规程规定;第二十三条配乐一、配乐项目按规程规定执行;二、凡配乐项目必须使用纯音乐,音乐主题与套路主题相和谐;三、动作开始的前奏和动作结束后的音乐尾声,须控制在15秒以内;音乐须使用光盘或MP3播放器录制,比赛音乐须独立录制和备份;四、各代表队须在配乐项目比赛前第一次检录时,将本队音乐光盘或MP3播放器进行检录,交至放音员处,并配合放音员完成本队比赛音乐播放;第二十四条未完成套路运动员未完成套路不予评分;第二十五条重做运动员因主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可以申请重做一次;重做项目可安排在该类项目最后一名上场,若出现最后一名选手重做,则允许休息5分钟后上场;第二十六条服装一、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武术裁判服装;二、运动员可穿具有运动特色、项目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适合于武术运动的比赛服装和武术鞋;三、规程可以根据竞赛性质、内容,统一规定运动员的比赛服装;第二十七条竞赛场地一、个人项目和对练项目的竞赛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长和宽均由边线的外沿开始计算;场地周围至少应有2米宽的安全区;注释:长边的中间,有长30厘米,宽5厘米的标线;二、集体项目的竞赛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周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长和宽均由边线的外沿开始计算;场地周围至少应有1米宽的安全区;三、竞赛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场地之间的距离在4米以上;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应在规定范围之内;四、竞赛场地应有明显场地编号标志;场地周围应设置仲裁录像和电子示分屏的位置;场地一侧设置裁判席;所有设置均应保持与场地边线2米以上距离;五、裁判席右侧后方运动员临场处,应设置2-4名运动员的临场席;第二十八条比赛器械可以使用任何武术器械或由规程规定的器械;第二十九条其它比赛设备根据比赛规模大小和需要,配备摄像机,放像机,电视机和音响设备;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第三十条竞赛项目评分方法与标准一、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二、评分方法一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演练水平,与“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按照评分的等级标准,并与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运动员等级分数;在此基础上,减去“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得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 注释:与其他运动员演练水平比较时,不考虑其它错误;二应得分数的确定3名裁判员评分时,取3名是否是中间1名,最后平分的处理程序;裁判员评出的运动员得分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4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2名裁判员评出的运动员得分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5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3名裁判员评出的运动员得分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四舍五入;三裁判长对评分的调整当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示出运动员最后得分前,裁判长可调整运动员的应得分;裁判长调整分数范围为;如须调整更大幅度方可纠正明显不合理现象时,裁判长须经总裁判长同意,整分数范围扩大为分至分;四最后得分的确定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和加上“裁判长调整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注释:裁判长可同时进行“扣分”和“调整分”;三、评分标准一等级分的评分标准:1.技术演练综合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分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尚可;表12.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1运动员应表现出所演练的拳种及项目的技术和风格特点、应包含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技法,要求动作规范、方法正确;注释:裁判员对运动员动作完成姿势主要看手型、步型和身型;对动作运转过程主要看方法是否正确,如路线清楚、走势完整等;规格错误随时扣,明确记录所扣分数,扣分依据自主设计数字或符号标注;2劲力顺达,力点准确,通过运动员的肢体以及器械表现出该项目的力法特点;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器械项目要求身械协调;注释:劲力看力点;协调看手、眼、身法、步的配合,主要是身法和步法;精神看动作的配合和面部表情;抽象错误一次扣;采用比较的评分方法3节奏恰当,表现出该项目的节奏特点;4结构严密,编排合理,整套动作均应与该项目的技术风格保持一致,具有传统性; 注释:结构是整套动作的组接与编排是否合理、紧凑,衔接是否顺畅巧妙,起伏转折的变化等;结构看重点动作的排列;布局是整套动作的空间变化,如场地的运用是否合理、均衡,布局是否充实而富于变化;布局看场地的运用范围;5对练项目要求动作内容充实,结构紧凑,动作逼真,风格突出,配合严密,攻防合理;6集体项目要求队形整齐,应以该项目的技术为主要内容,突出该项目的风格、特点,配合默契,动作协调一致,结构恰当,布局匀称,并富于一定的图案变化;7配乐项目要求动作与音乐和谐一致,音乐的风格应和该项目的技术风格相一致; 注释:比赛中某一项若不能在一个场次内比完,须牢记该场比赛中好、中、差三个档次的技术表现和得分情况,做为下一场次评分的参考依据;二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表21.遗忘:扣分;2.出界:扣分;注释:运动员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接触边线外地面;3.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分;4.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分;5.器械变形:扣分;6.器械折断:扣分;注释:对于长度有要求的器械的处理;7.器械掉地:扣分;8.附加支撑、倒地:扣分;注释:象形拳、械的倒地动作,每出现一次,躺地时间超过三秒者,算倒地一次;9.对练项目:击打动作落空,扣分;误中对方,扣分;误伤对方,扣分;10.上列错误每出现一次,扣一次;在一个动作中,同时发生两种以上其它错误,应累计扣分;注释1:明显错误其它错误出现扣;明确记录所扣分数,扣分依据自主设计数字或符号标注;注释2:其它错误不占运动员的10分分值;注释3:在评分中应注意各类错误之间的区别,避免重复扣分,尤其应注意技术规格错误扣分与整体性技术错误扣分不能重复;如力点不准应在动作规格中扣分,而整套中劲力不足,或动作僵硬,则应在整体性技术错误的第二栏目中扣分;三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1.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1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凡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以内含5秒扣分,超出规定时间超过5秒,在10秒以内含10秒,扣分;超出规定时间达10秒以上,扣分,最多扣分;注释:除去太极拳、太极剑项目外的其它套路,时间的规定应为2秒钟为一扣分单位;2运动员超出规定时间扣分已达分时,裁判长应请运动员立即收势停止比赛;此种情况应视为运动员完成套路;2.运动员在规定套路比赛中每漏做或多做一个完整动作,扣分;注:1:改变动作视为附加或漏做;注释2:起势、收势不符;改变动作方向,太极拳为45°,其它拳种为90°;由于方向改变出现的附加、漏做,应按附加或漏做扣分;3.运动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套路,经裁判长同意可重做一次;运动员重做后,裁判长在其应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运动员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套路,可重做一次,不扣分;注释1:时间关系,裁判长要求停止比赛者,注意少、漏动作的判罚;注释2:遗忘、失误、器械损坏,及临场受伤等重做一次,都为客观因素影响;4.集体项目的人数,少于竞赛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1人,扣分;5.配乐不符合竞赛规程规定者,扣分;6.传统拳种各流派项目在演练中出现竞技项目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所规定的B级及B级以上的难度动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第三十一条表演项目奖项的评定方法标准一、评分方法表演项目的满分为10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和表演水平,按照与“表演项目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并与其他的表演项目进行比较,确定该项目的等级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二、评定标准一技术演练综合评分标准:分为 3 档 9 级,其中:—分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尚可;表1二表演项目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1.以武术技术为主要内容,并能较好的吸收和融合其他艺术形式的元素;2.能较好地利用其他艺术的表现手法,来烘托武术的技术风格;3.结构严密、内容充实、技术熟练、配合默契、主题突出,富于时代气息,充分展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4.音乐与主题和动作配合紧密、和谐流畅;5.富有创新意识;第三十二条最后得分的示分一由评分裁判员将各自评出的运动员得分,示分后,再由裁判长示出最后得分;二也可以由评分裁判将各自评出的运动员得分,通过评分纸条传递给裁判长,再由裁判长示出最后得分;第三十条其它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及省、市、自治区各级传统武术套路的比赛;在竞赛性质、任务有特殊要求时,可在竞赛规程中做出相应规定;。

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秩序册

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秩序册

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秩序册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秩序册是由武术管理机构制作的文件,用于指导和管理武术比赛的流程和规则。

下面是正文和拓展内容:一、比赛规则1. 竞赛项目本次比赛设男子、女子和少年组三个竞赛项目。

2. 参赛资格(1)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需符合下列要求:- 年龄限制:男子组为16岁至45岁,女子组为16岁至40岁,少年组为17岁至20岁(具体年龄要求以秩序册为准)。

- 武术段位:选手需持有相应的武术段位证书。

- 身体健康: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无明显的体育运动疾病,无潜水、游泳、跳跃等禁忌项目。

(2)报名程序:参赛选手在比赛前应尽快报名参加比赛,具体时间和流程请留意秩序册。

3. 比赛形式比赛采用套路形式,套路内容由参赛选手自行编排,需符合比赛规则和标准。

套路要求流畅、优美、完整,不得出现明显的漏洞或错误。

4. 比赛动作要求(1)套路动作要求:选手需按照秩序册规定的套路动作要求进行比赛,每个套路动作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

(2)难度要求:在比赛过程中,选手需按照难度要求进行套路动作,如难度系数较高的套路动作,得分更高。

5. 比赛评分评分标准按照秩序册要求进行,评分内容包括套路动作的质量、完整性、难度系数等。

每个项目的评分标准不同,具体评分标准请留意秩序册。

6. 评分结果处理评分结果将在比赛结束后公布,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异议申诉,否则将无法申诉。

评分结果以小数点后两位的形式四舍五入,取整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其他事项1. 比赛装备:参赛选手需在比赛前检查自己的装备是否符合要求,如鞋子、护具、手牌等。

2. 迟到: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迟到,如因故提前到达战场,需提前告知组织者,否则视为迟到。

3. 比赛安全:参赛选手需遵守比赛安全规定,如在比赛中受伤或发生其他意外,请及时联系组织者或医疗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秩序册的主要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是指通过比赛的形式来展现不同传统武术套路所包含的动作、精神和技巧,同时也是对选手综合表现能力的考验。

而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必须制定相应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竞赛规则1. 套路分类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根据运动员的年龄、性别、参赛经验等因素,将套路分为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高级组、自选组等不同组别。

其中,少年组适用于14岁以下的选手,青年组适用于15岁至19岁的选手,成年组适用于20岁至34岁的选手,高级组适用于35岁以上的选手,自选组用于独创、改编或传承非适用其他组别套路的选手。

2. 技术要求在比赛中,运动员需按照规定的套路执行各项技术动作,包括进步步法、稳定站姿、动作节奏、力度控制、呼吸节律等。

同时,需要依据裁判的要求进行技术调整和改进,确保动作标准、精准和优美。

3. 赛制安排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方式多样,包括现场评分、录像投票、公开互评等。

无论采用何种形势,都需要考虑运动员参赛规模、比赛地点、时间安排等因素,使得比赛流程合理、顺畅、公正。

4. 裁判评分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应遵循如下原则:(1)依据套路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比赛细则进行评分;(2)对于运动员的每一个动作,按照其动作难度、精度、整洁度、力度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估;(3)对于运动员的整体表现,应综合考虑他们的外姿、气质、动作配合、身法流畅度等方面,制定合理的比分标准。

裁判法1. 裁判人员的选择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人员应从相关人员中选取,包括高水平教练、著名裁判、专业选手等。

同时,需具备足够的经验、知识和审美观念,确保比赛的公正与权威。

2. 裁判流程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赛前:裁判人员对比赛规则、比赛套路、评分标准等进行讲解和准备;(2)比赛前:裁判人员各项技术和考评标准,确保裁判员之间统一规范;(3)比赛中:裁判员按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注重独立思考和判断,避免出现偏见、失误等问题;(4)比赛后:裁判人员根据选手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公布比赛结果、裁判得分及相关建议。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那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治理中央审定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第一条竞赛委员会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假设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三、竞赛委员会的责任〔一〕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二〕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分.〔四〕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责任围的工作,不干预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二、责任:〔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的结果.〔二〕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四〕仲裁委员会负责确定比赛时每场地仲裁录像位置.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一、裁判人员的组成〔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的规模可设假设干个裁判组.〔三〕编排记录长1人.〔四〕检录长1人.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一〕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二〕编排记录员3-5人.〔三〕检录员每场地2-3人.〔四〕宣告员1-2人.〔五〕放音员1-2人.〔六〕摄像员每场地1-2人.第五条裁判员的责任一、总裁判长〔一〕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那么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二〕解释规那么、规程,但无权修改规那么、规程.〔三〕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 有权处理.〔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二、副总裁判长〔一〕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并可重点负责竞赛中某一局部的工作.〔二〕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责任.三、裁判长的责任〔一〕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二〕执行比赛中对套路时间缺乏或超出规定、重做、集体工程少于规定人数、配乐项目不合要求的扣分.〔三〕经总裁判长同意,有权对不合理的运发动应得分进行调整,但无权更改裁判员的评分.〔四〕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四、副裁判长的责任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负责治理本场地检录组的工作,保证本组比赛有序进行.五、裁判员的责任〔一〕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裁判学习,做好准备工作.〔二〕认真执行规那么,独立进行评分,并作好临场评分记录.〔三〕负责运发动整套动作演练的评分.六、编排记录长的责任〔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二〕负责比赛现场评分记录的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总裁判长指意,现场进行有关上场组别、顺序的调整〔含人员、工程的增加或删减〕.〔三〕准备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及排列名次.〔四〕采用电子竞赛计分系统时,须做好裁判组与电子竞赛系统操作组的协调工作,保证竞赛成绩无误.〔五〕如遇同分时,按规那么规定处理好成绩,确定名次.〔六〕编排成绩册.注释:1.竞赛分组:主要是对各个竞赛工程参赛的运发动进行分组,一般太极拳类分5-6人一组,其它各项10-15人一组,每一队的运发动最好分布在不同组中.计算比赛时间.2.编排原那么根据竞赛规程而定,一般应注意:a.每场竞赛时间须根本相同.b.每场竞赛中所进行的两个场地竞赛时间根本相同.c.同一时间的两个场地宜安排不同工程、不同组别的比赛.d.同一工程的比赛应尽量集中在一起比完,假设参赛人数多,也应注意安排在第二天的同一时间、场地进行,中间不宜间隔,力求在同等条件下进行.e.每一个运发动在一场比赛中,最好只安排一项;假设必须进行两项比赛,那么应考虑有比拟充足的间歇时间.f.每一工程比赛的第一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队中,使各队时机尽量均等.g.每项比赛第一位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运动队;如果一个运发动,出现两次以上第一个出场比赛的情况,应作适当调整.3.工程分类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第一类:形意、八卦、八极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第三类:地躺、象形第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等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七、检录长的责任〔一〕负责在赛前协调安排布置场地,落实各场地检录处位置、运发动入场和退场的位置及标记.〔二〕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及时与各裁判长沟通,如有变化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和宣告员.第六条辅助工作人员责任一、编排记录员的责任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二、检录员的责任〔一〕根据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将比赛运发动带入场后,向裁判长递交检录表.〔二〕配合裁判长做好现场运发动上场的检录工作;负责多名运发动同时上场时的起势位置确实定.〔三〕负责将完成比赛的运发动带出场地,保证场竞赛秩序井然.三、宣告员的责任报告比赛成绩,介绍有关竞赛规程、规那么、比赛规模、传统武术拳种及工程特点等知识.四、放音员的责任〔一〕在比赛第一次检录时,负责收取配乐工程音乐光碟,根据比赛出场顺序进行编号, 保证配乐工程比赛顺利进行.〔二〕运发动站在比赛场地3-5秒钟之间,开始放音乐.〔三〕比赛结束后,负责将音乐带归还运动队.注释:不得借与他人.五、摄像员的责任:〔一〕对全部竞赛工程进行现场摄像.〔二〕遵照仲裁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播放相关工程录像.〔三〕全部录像均应按大会规定予以保存,并交付竞赛处制作光盘存档资料.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第七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参赛人员包括参赛队的运发动、教练员、领队和随队医生.为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参赛者应按规程中的规定按时报名.并遵守大会各项规定.二、参加组委会安排的领队会议〔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质疑,一旦决定,严格遵照执行.三、参赛者应依据规那么和规程公平竞争,履行武术礼仪,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四、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一经发现,由竞赛监督委员会予以严肃处理.第八条申诉一、仲裁委员会只受理运动队在比赛时裁判长对本队运发动的扣分有异议的申诉.二、申诉程序参赛队对裁判长扣分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容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诉容进行认真审议,查看仲裁录像,如裁判长扣分正确,提出申诉的运动队必须果断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由仲裁委员会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如裁判长扣分错误,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竞赛监督委员会对裁判长进行处理,但不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裁决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第三章竞赛通那么第九条竞赛性质一、竞赛类型分为:〔一〕个人赛〔二〕团体赛〔三〕个人及团体赛二、按年龄可分为:〔一〕成年赛〔二〕青少年赛〔三〕儿童赛三、按容分为:〔一〕各拳种单练拳术和器械的个人工程比赛.〔二〕对练工程比赛.〔三〕集体工程比赛.〔四〕综合工程比赛.第十条竞赛和表演工程一、竞赛工程:1、流传有序的各拳种流派的传统武术套路,包括单练的拳术、器械,对练和集体工程.2、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其他武术套路,包括各种规定套路的拳术、器械工程.3、武术健身拳操〔功法〕.二、集体表演工程:以武术为主要容,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集体武术综艺表演工程.第十一条竞赛年龄分组一、儿童组〔A组〕:12周岁以下.二、少年组〔B组〕:12周岁至17周岁;三、青年组〔C组〕:18周岁至39周岁;四、中年组〔D组〕:40周岁至59周岁;五、老年组〔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第十二条比赛顺序确实定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运用计算机程序进行分组排序, 确定工程比赛顺序和运发动上场顺序.第十三条检录运发动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赛前 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第三次检录时间为赛前10分钟.第十四条礼仪运发动听到上场点名时、完成比赛套路后和裁判长宣布最后得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第十五条计时运发动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运发动结束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第十六条示分运发动的比赛结果,公开示分.第十七条弃权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比赛者,按弃权论处.第十八条兴奋剂检测根据国际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要求,进行兴奋剂检测.第十九条名次及等级奖项的评定一、名次评定〔一〕个人工程、对练工程名次:按比赛的成绩上下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为该单项的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二〕个人全能名次:根据规程规定,按各单项得分总和的多少进行评定,得分最多者为全能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三〕集体工程名次:按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的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四〕团体名次: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团体名次确实定方法进行评定.二、得分相等的处理:〔一〕个人工程、对练工程得分相等的处理:1、两个无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的平均值者列前.2、两个无效分数的平均值高者列前.3、两个无效分数中,低无效分数高者列前.4、如仍相等,名次并列.〔二〕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那么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那么并列.〔三〕集体工程得分相等时,按个人工程得分相等的处理方法处理.〔四〕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那么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那么并列.三、等级奖项评定个人工程、对练工程、集体工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是各项最后得分多少排序,各奖项的比例由竞赛规程规定.第二十条集体表演工程奖项的评定一、集体表演工程奖项设一、二、三等奖.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是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各奖项的比例由竞赛规程规定.二、集体表演工程也可设置其它特别奖项.集体表演工程设置的特别奖项由竞赛规程规定.第二十一条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一、个人工程和对练工程: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工程除外〕,运发动演练至1分半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二、太极拳类工程:〔一〕太极拳工程4-6分钟,运发动演练至4分30秒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二〕太极器械工程3—4分钟,运发动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三〕根据赛事规模,套路完成时间由竞赛规程规定.三、集体工程: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四、集体武术综艺表演工程: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6分钟.注释:套路技术容多、演练时间长的套路,应进行简化.注意技术组别丰富.五、运发动比赛时完成套路的时间以裁判组的秒表所计的时间为依据.运发动比赛时裁判组用2块秒表计时.当运发动完成套路的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裁判组的2块秒表所计时间又不相同时,以较接近规定时间的1块秒表所计时间为准.六、根据竞赛性质和竞赛容的不同,可在规程中对完成套路时间作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二条集体工程人数的规定集体工程、武术健身拳操不少于6人,集体表演工程人数不限或由规程规定.第二十三条配乐一、配乐工程按规程规定执行.二、凡配乐工程必须使用纯音乐,音乐主题与套路主题相和谐.三、动作开始的前奏和动作结束后的音乐尾声,须限制在15秒以;音乐须使用光盘或MP3播放器录制,比赛音乐须独立录制和备份.四、各代表队须在配乐工程比赛前第一次检录时,将本队音乐光盘或MP3播放器进行检录,交至放音员处,并配合放音员完本钱队比赛音乐播放.第二十四条未完成套路运发动未完成套路不予评分.第二十五条重做运发动因主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可以申请重做一次.重做工程可安排在该类项目最后一名上场,假设出现最后一名选手重做,那么允许休息5分钟后上场.第二十六条服装一、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武术裁判服装.二、运发动可穿具有运动特色、工程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适合于武术运动的比赛服装和武术鞋.三、规程可以根据竞赛性质、容,统一规定运发动的比赛服装.第二十七条竞赛场地一、个人工程和对练工程的竞赛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场地四周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长和宽均由边线的外沿开始计算.场地周围至少应有2米宽的平安区. 注释:长边的中间,有长30厘米,宽5厘米的标线.二、集体工程的竞赛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周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 场地的长和宽均由边线的外沿开始计算.场地周围至少应有1米宽的平安区.三、竞赛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场地之间的距离在4米以上;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应在规定围之.四、竞赛场地应有明显场地编号标志;场地周围应设置仲裁录像和电子示分屏的位置;场地一侧设置裁判席.所有设置均应保持与场地边线2米以上距离.五、裁判席右侧前方运发动临场处,应设置2-4名运发动的临场席.第二十八条比赛器械可以使用任何武术器械或由规程规定的器械.第二十九条其它比赛设备根据比赛规模大小和需要,配备摄像机,放像机,电视机和音响设备.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第三十条竞赛工程评分方法与标准一、各项比赛的总分值为10分.二、评分方法〔一〕裁判员根据运发动现场发挥的技术演练水平,与“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根据评分的等级标准,并与其他运发动进行比拟确定运发动等级分数.在此根底上, 减去“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发动的得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 注释:与其他运发动演练水平比拟时,不考虑其它错误.〔二〕应得分数确实定3名裁判员评分时,取3名〔是否是中间1名,最后平分的处理程序.〕裁判员评出的运发动得分的平均值为运发动的应得分;4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2名裁判员评出的运发动得分的平均值为运发动的应得分;5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3名裁判员评出的运发动得分的平均值为运发动的应得分.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四舍五入.〔三〕裁判长对评分的调整当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示出运发动最后得分前,裁判长可调整运发动的应得分.裁判长调整分数围为0.01-0.05.如须调整更大幅度方可纠正明显不合理现象时,裁判长须经总裁判长同意,整分数围扩大为0.05分至0.1分.〔四〕最后得分确实定裁判长从运发动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和加上“裁判长调整分〞即为运发动的最后得分.注释:裁判长可同时进行“扣分〞和“调整分〞.三、评分标准〔一〕等级分的评分标准:1.技术演练综合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8.50—10.00分为优秀;7.00—8.49分为良好;5.00—6.99分为尚可.〔表1〕2.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1〕运发动应表现出所演练的拳种及工程的技术和风格特点、应包含该工程的主要容和技法,要求动作规、方确.注释:裁判员对运发动动作完成姿势主要看手型、步型和身型;对动作运转过程主要看方法是否正确,如路线清楚、走势完整等.规格错误随时扣明确记录所扣分数,扣分依据〔自主设计数字或符号标注〕.〔2〕劲力顺达,力点准确,通过运发动的肢体以及器械表现出该工程的力法特点;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器械工程要求身械协调.注释:劲力看力点;协调看手、眼、身法、步的配合,主要是身法和步法;精神看动作的配合和面部表情. 抽象错误一次扣.采用比拟的评分方法〔3〕节奏恰当,表现出该工程的节奏特点.〔4〕结构严密,编排合理,整套动作均应与该工程的技术风格保持一致,具有传统性. 注释:结构是整套动作的组接与编排是否合理、紧凑,衔接是否顺畅巧妙,起伏转折的变化等.结构看重点动作的排列.布局是整套动作的空间变化,如场地的运用是否合理、均衡,布局是否充实而富于变化.布局看场地的运用围.〔5〕对练工程要求动作容充实,结构紧凑,动作逼真,风格突出,配合严密,攻防合理.〔6〕集体工程要求队形整洁,应以该工程的技术为主要容,突出该工程的风格、特点, 配合默契,动作协调一致,结构恰当,布局匀称,并富于一定的图案变化.〔7〕配乐工程要求动作与音乐和谐一致,音乐的风格应和该工程的技术风格相一致. 注释:比赛中某一项假设不能在一个场次比完,须牢记该场比赛中好、中、差三个档次的技术表现和得分情况,做为下一场次评分的参考依据.〔二〕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容及扣分标准〔表2〕1.遗忘:扣0.1分.2.出界:扣0.1分.注释:运发动身体的任何一局部接触边线外地面.3.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0.1分.4.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0.1分.5.器械变形:扣0.1分.6.器械折断:扣0.3分.注释:对于长度有要求的器械的处理.7.器械掉地:扣0.3分.8.附加支撑、倒地:扣0.3分.注释:象形拳、械的倒地动作,每出现一次,躺地时间超过三秒者,算倒地一次.9.对练工程:击打动作落空,扣0.1分;误中对方,扣0.2分;误伤对方,扣0.3分.10.上列错误每出现一次,扣一次;在一个动作中,同时发生两种以上其它错误,应累计扣分.注释1:明显错误〔其它错误〕出现扣.明确记录所扣分数,扣分依据〔自主设计数字或符号标注〕.注释2:其它错误不占运发动的10分分值.注释3:在评分中应注意各类错误之间的区别,防止重复扣分,尤其应注意技术规格错误扣分与整体性技术错误扣分不能重复.如力点不准应在动作规格中扣分,而整套中劲力缺乏,或动作僵硬,那么应在整体性技术错误的第二栏目中扣分.〔三〕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容及扣分标准.1.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1〕运发动完成套路时间,凡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以〔含5秒〕扣0.1分,超出规定时间超过5秒,在10秒以〔含10秒〕,扣0.2分;超出规定时间达10秒以上,扣0.3分,最多扣0.3分.注释:除去太极拳、太极剑工程外的其它套路,时间的规定应为2秒钟为一扣分单位.〔2〕运发动超出规定时间扣分已达0.3分时,裁判长应请运发动立即收势停止比赛.此种情况应视为运发动完成套路.2.运发动在规定套路比赛中每漏做或多做一个完整动作,扣0.1分.注:1:改变动作视为附加或漏做.注释2:起势、收势不符;改变动作方向,太极拳为45°,其它拳种为90°.由于方向改变出现的附加、漏做,应按附加或漏做扣分.3.运发动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套路,经裁判长同意可重做一次.运发动重做后,裁判长在其应得分的根底上,扣1分.运发动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套路,可重做一次,不扣分.注释1:时间关系,裁判长要求停止比赛者,注意少、漏动作的判罚.注释2:遗忘、失误、器械损坏,及临场受伤等重做一次,都为客观因素影响.4.集体工程的人数,少于竞赛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1人,扣0.5分.5.配乐不符合竞赛规程规定者,扣0.1分.6.传统拳种各流派工程在演练中出现竞技工程?武术套路竞赛规那么?中所规定的B级及 B级以上的难度动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第三十一条表演工程奖项的评定方法标准一、评分方法表演工程的总分值为10分.裁判员根据运发动现场发挥的技术和表演水平,根据与“表演工程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并与其他的表演工程进行比拟,确定该工程的等级分. 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二、评定标准〔一〕技术演练综合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8.50—10.00分为优秀;7.00—8.49分为良好;5.00—6.99 分为尚可.〔表1〕〔二〕表演工程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1.以武术技术为主要容,并能较好的吸收和融合其他艺术形式的元素.2.能较好地利用其他艺术的表现手法,来衬托武术的技术风格.3.结构严密、容充实、技术熟练、配合默契、主题突出,富于时代气息,充分展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4.音乐与主题和动作配合紧密、和谐流畅.5.富有创新意识.第三十二条最后得分的示分〔一〕由评分裁判员将各自评出的运发动得分,示分后,再由裁判长示出最后得分.〔二〕也可以由评分裁判将各自评出的运发动得分,通过评分纸条传递给裁判长,再由裁判长示出最后得分.第三十条其它本规那么适用于全国及省、市、自治区各级传统武术套路的比赛.在竞赛性质、任务有特殊要求时,可在竞赛规程中做出相应规定.表1等级评分标准。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优秀范文五篇]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优秀范文五篇]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一)竞赛的一般常识⒈ 执行裁判人员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

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

⒉ 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⒊ 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⒋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5.比赛顺序: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

7.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8.得分相同的处理: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

全能或团体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9、竞赛有关规定:(1)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

(2)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

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

对练不得少于50秒。

集体项目为3—4分钟。

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3)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4)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5)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

武术套路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

武术套路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
(2)演练水平一次扣:
是指对劲力、协调、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等演练方面的抽象内容,由于不易采取量化的标准进行衡定,所以对这类错误的出现要在运动员全套技术演练完毕之后,通过整体比较,全面衡量,根据演练水平,一次性确定扣分。
(3)其他错误出现扣:
是指运动员临场所出现的其他错误,如器械变形、遗忘、失去平衡等,要依据规则中的“其他错误扣分”,每出现一次,根据程度不同予以扣分。
二、套路竞赛裁判法简介
裁判员不但要精通规则,更须熟悉裁判方法。武术裁判员在套路竞赛中的裁判经验,主要可以概括为:规格错误随时扣,演练水平一次扣,其他错误出现扣等方法。
(1)规格错误随时扣:
是指对动作规格方面的内容,如手型、步型、手法、步法、身法、腿法等,要严格按照其动作规格的具体要求进行评判。对动作规格所出现的错误,随时发现,随时记录,按要求进行实扣。
武术竞赛类型可分为个人、团体、个人和团体赛三种。
2.竞赛项目
武术竞赛项目主要分为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其他拳术、其他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等内容。
3.抱拳礼
运动员听到点名后,先向裁判长行抱拳礼,并立即进场,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记时开始)。运动员完成套路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记时结束),再转向裁判长行注目礼,而后退场。赛后示分时,运动员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②演练技巧方面(1.5分),要求达到精神饱满,节奏分明,风格突出者;
③编排方面(0.5分),要求达到内容充实,结构合理,变化多样,布局匀称。
(3)创新难度动作:
运动员临场较好地完成了申报的创新难度动作,由裁判长按确认的分值予以加分。
(4)裁判长的扣分:
裁判长对起收势不符者扣0.1分;运动员重做扣1分;出界扣0.1~0.2分;平衡时间不足扣0.1~0.2分;太极拳、剑和集体项目套路完成时间超出规定时间5秒,扣0.1分,依此类推,其他项目不足规定时间在2秒内,扣0.1分,依此类推;器械、服装不符合规定取消其该项成绩;自选套路每少一个规定动作组别,扣0.3分;规定套路的动作缺少或增加,扣0.2分;每附加、漏做或改变一个指定动作,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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