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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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 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9年10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0年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08年10月 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 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9年6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附录一:全 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 家赔偿法》
的决定
附录二:相 关法律及规 定
附录三:一 些国家和地 区的国家赔
偿制度
附录四: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 赔偿法》 (新旧对照 表)

解释
草案
附录
内容摘要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修订的《国家赔偿法》进行条文释义,并在文末附录该法的立法背 景以及一些调研论文,本书以准确地反映国家赔偿法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法律释义中努力 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是适合学习理解《国家赔偿法》的权威读本。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对于因过失或其他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在2023年,国家赔偿法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权益和法治精神,以下是对于2023年国家赔偿法全文的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1.国家赔偿法的制定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管理和依法行政制度。

2.国家赔偿原则是依法赔偿,赔足赔实。

第二章赔偿主体3.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政府和具有赔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4.具有赔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赔偿义务5.国家赔偿应当在依法给予赔偿的基础上,尽可能还原损害前的状况。

6.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利益损失等。

7.赔偿数额应当合理、公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章赔偿程序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请求。

9.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章赔偿标准10.赔偿标准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11.赔偿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理合法。

第六章赔偿决定12.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13.赔偿决定应当合理、公正,享有诉讼权利。

第七章赔偿执行14.赔偿决定应当得到执行,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5.赔偿执行应当及时、有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八章赔偿责任16.具有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7.赔偿责任不得逃避,违法者将受到惩罚。

第九章赔偿监督18.赔偿实施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权益。

19.赔偿部门应当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第十章赔偿纠纷20.赔偿纠纷应当依法处理,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手段。

21.赔偿纠纷应当加强调解,促进互谅互让。

第十一章赔偿审查22.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赔偿事项,规范赔偿程序。

23.赔偿审查应当独立、公正,依法进行。

最新[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重点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最新[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重点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电大国家赔偿法考试复习资料一.填空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年开始实施,其在领域内发生效力。

2.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对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3.人民主权说为建立()和() 的国家赔偿制度提供了可能。

4.违法原则是以为归责的根本标准,而不问其()。

5.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包括()与()两种。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7.刑事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提出。

8.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采用()。

9.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计算。

10.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则该刑事赔偿争议应由()管辖。

答案:1.1995 主权管辖的范围及全部领域。

2.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行政行为司法行为4.职务违法行为过错的有无5.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6.该行政机关7.赔偿义务机关8.违法原则9.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10.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二、选择题:1.商某因公安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而死亡,下列人员中谁无权申请国家赔偿。

A.商某的父亲 B. 商某的继子C. 商某的岳父D. 由商某抚养的其父亲已死亡的商某的侄子2.对以下哪项权利侵犯后的损害赔偿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财产权 B.生命健康权C.政治权利D.人身自由权3.下列机关中,不承担赔偿义务的是。

A.乡人民政府B.县人民检查院C.县人民代表大会D. 市人民法院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由。

A.各级政府财政列支B.通过保险渠道支付C.各赔偿义务机关使用的资金中支付D.国家设立的专项基金5.某甲违法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在国家赔偿法实行前执行完毕,在施行后再审改判某甲无罪。

甲提出赔偿请求。

A.适用国家赔偿法B.不适用国家赔偿法C.适用有关刑事赔偿的规定D.法院应立案受理6.我国国家赔偿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号主席令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学:国家赔偿法知识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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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国家赔偿法知识点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判断题 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需要的前提是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且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名词解释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本题答案:是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 本题解析:是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

3、问答题 请求行政赔偿的要件是什么? 本题答案:(1)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他任何机关 本题解析:(1)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直接受理。

(2)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所提之赔偿请求必须是法律规定应该赔偿之损害范围或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的。

4、名词解释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国家赔偿本题答案: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本题解析: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5、单项选择题在上一案中,某市某区公共客运管理处是/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理由是()A.公共客运管理处是赔偿义务机关,虽然它是事业单位,但是却依照市政府《协调交通局和公用局对汽车客运管理分工的有关规定》行使行政职权,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此可以作为赔偿义务机关B.公共客运管理处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它仅仅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C.公共客运管理和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公共客运管理处是一事业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才能享有行政职权,市政府发布的《协调交通局和公用局对汽车客运管理分工的有关规定》并不属于法律、法规D.公共客运管理处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其下属的稽查大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害了陈某的利益,而稽查大队本身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名词解释刑事赔偿请求人本题答案: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本题解析: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劝提起国家赔偿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一、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1. 侵权责任原则国家赔偿法基于侵权责任原则,即国家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原则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原则,确立了国家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

2. 公平合理原则国家赔偿法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即赔偿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公正地进行。

在判定国家赔偿责任和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

3. 补偿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国家赔偿法强调补偿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旨在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弥补受害人的损害,并对国家行为的错误行为进行惩戒,促使国家依法行政,规避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单位,以及依法享有行政公共权力和承担行政公共职责的组织和个人。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任务中的错误行为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三、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1.行政赔偿条件(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任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3)该行为是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直接原因;(4)该行为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之一。

2.刑事赔偿条件(1)被侵权人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侵权行为与刑事案件有因果关系;(3)被侵权人要求国家赔偿。

四、国家赔偿的救济方式国家赔偿的救济方式包括道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金、扶助等。

1. 道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应当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恢复受害人的名誉。

2. 赔礼道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大侵害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表达诚挚的歉意。

3. 恢复名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名誉侵害时,应当通过相关权威机构进行名誉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一、范本一(正式严肃风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赔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宪法和行政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给予其经济赔偿的行为。

第三条国家赔偿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依法进行。

第四条国家赔偿属于国家的重要经济支出,应当依法保障赔偿款支付,保证赔偿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国家赔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公正原则,依法予以核实鉴定,做到准确补偿;(二)效益、经济原则,遵循合理的经济补偿原则;(三)追溯、连续原则,取决于损失发生时间;(四)合法、公开原则,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应当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透明。

第二章赔偿责任第六条国家赔偿责任由实施行政行为的机关承担。

第七条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受损害人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国家依法设立专门机关,负责国家赔偿事务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赔偿申请第九条受损害人向责任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损失证明;(三)其他与赔偿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受损害人申请赔偿,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赔偿的范围和方式第十一条国家赔偿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第十二条国家赔偿的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第五章赔偿的程序和判决的执行第十三条国家赔偿的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国家赔偿决定的执行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的相关材料应当及时归档。

附件:1. 附件一:国家赔偿申请书示例2. 附件二:国家赔偿损失证明示例注释:1. 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给予其经济赔偿的行为。

2. 受损害人:因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我国《国家赔偿法》概述

我国《国家赔偿法》概述

我国《国家赔偿法》概述
《国家赔偿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法律,于1994年12月1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受到侵权损害而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益,规定了国家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防止侵权损害的责任,并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国家赔偿法》包含了六章,共计五十七条。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体和其基本原则。

第二章赔偿获得的条件和限制:规定了要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和限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的直接因果关系、赔偿请求的时效性等。

第三章赔偿责任的主体:明确了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

第四章赔偿的范围和方式: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并详细说明了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第五章赔偿程序:规定了赔偿申请的途径和程序,包
括赔偿申请的提出、赔偿决定的作出、赔偿款的支付等。

第六章附则:包括了法律的施行日期和加强国家赔偿工作的规定等。

总体而言,《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为受到国家机关违法侵权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获得赔偿的权利和途径。

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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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总结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其所有的以国家名义而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的行动。

国家赔偿的特征:①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②国家赔偿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为前提。

③国家赔偿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实施。

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和特别法中关于国家赔偿的各种法律规范,以及在国家赔偿方面的司法判例。

国家赔偿制度的主要理论根据:①人民主权学说②法律拟制说③公平负担理论。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典诞生于1994年。

世界上首次通过国家的宪法对于国家的赔偿责任作出规定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

法国是西方国家中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

我国历史上首次将国家赔偿写入了宪法文本是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西方国家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有:①以法国为代表的以公务过错理论为主,危险责任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

②以德、日等过实行的以过错责任(主观过错)为归责原则的体系③以英美等过实行的以过错责任(公务过错)为归责原则的体系。

法国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主要有两种学说,其分别是危险责任说、公共负担平等说。

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根据时期负责。

赔偿归责原则包括:①过错归责原则。

指行为人因存在过错,从而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

英美德日。

公务过错归责原则在法国。

②无过错归责原则。

只要损害结果发生,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③违法归责原则。

瑞士。

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侵权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因果关系要件、法律规定要件。

法国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主要有两种学说,即危险责任说和公共负担平等说。

行政赔偿: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及其其他组织并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是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行政赔偿的产生以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为前提。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违法拘留;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劳动教养;违法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违法强制遣送;违法强制扣留;违法即时强制。

非法拘禁;以其他方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与死亡。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名誉权与荣誉权。

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违法罚款;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违法责令停产停业。

违法没收财物。

其他违法行使处罚权行为的情形:违法查封财产。

违法扣押财产。

违法冻结财产。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有: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正当防卫。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时,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依法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接受行政赔偿请求,支付行政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包括:①实施行政侵害的行政机关。

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③委托的行政机关。

④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

⑤行政复议机关。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处理程序,或者不服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决定而向人们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由人们法院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

行政赔偿处理方式:协议式、决定式。

行政赔偿处理审查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已经被依法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行政相对人已经受到的损害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依法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针对行政相对人赔偿的具体方式和标准。

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应全面地审查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行政赔偿程序的种类:单独赔偿程序和一并赔偿程序。

单独处理程序包括行政处理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司法赔偿: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因为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给其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损害,国家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作用:违法兼结果责任原则。

侵犯人身权利的刑事赔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和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

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违法证据保全,违法财产保全,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①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②违法采取排除防害诉讼强制措施。

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种类:1、因公民自己的行为导致损害发生。

①因公民自己作虚伪陈述,或者故意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②因公民自残、自伤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2、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法律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况。

司法赔偿请求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收到国家司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损害,依法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司法赔偿的人。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国家赔偿中接受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并对赔偿事由进行审查和做出赔偿决定,代表国家承担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①错误拘留的赔偿义务机关;②错误逮捕的赔偿义务机关。

③再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

④二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⑤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赔偿义务机关。

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司法赔偿程序:是在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参与下,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予以赔偿的程序,总体来看,我国的司法赔偿由三个程序组成;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辅以程序、人民法院的决定程序。

司法赔偿请求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收到国家司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损害,依法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司法赔偿的人。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国家赔偿中接受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并对赔偿事由进行审查和做出赔偿决定,代表国家承担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和处理请求人赔偿请求的程序。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是指行使侦查、检察、监狱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机关职务侵权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司法赔偿作出决定的程序。

司法赔偿的决定程序:司法赔偿的决定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或者对人民法院的赔偿处理不服,向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程序。

赔偿申请人对人民法院违法行为不予确认不服的,可以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问题:①赔偿申请人可以像他们中任何一个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②应当由先收到赔偿申请的机关作为赔偿案件办理机关。

国家追偿制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代表国家履行了国家赔偿责任之后,依法责令实施侵权行为的机构或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在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之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行政追偿的条件:①行政赔偿机关机关已经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

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刑事赔偿: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代表国家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依法责令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

刑事追偿的条件:①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

②刑事追偿的案件属于法定的可以追偿的国家赔偿案件范围。

刑事追偿的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

行政追偿的程序和刑事追偿程序基本相同:立案、调查(核实证据)、陈述与申辩、作出决定与送单、申诉(刑事)、执行。

行政机关工作在行使追偿权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

目前,在行政追偿中,被追偿人不服追偿决定的,可通过申诉途径寻求救济。

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中国)。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和赔偿误工收入。

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生活费。

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各级财政的预算。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期限为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

行政相对人对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收到行政拘留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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