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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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学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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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第三节名词和术语本节主要阐明产品认证领域的有关认证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名词和术语,并予以标准化。

以便于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检查员、企业间的交流、沟通。

在定义本节名词和术语时,适用的ISO/IEC/GB己定义的名词和术语不再赘述。

主要对ISO/IEC/GB定义有差异的,或具有CQC特定含义的名词进行规定。

1.申请人applicant申请产品认证的组织。

2.持证人certificate holder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3.制造商manufacturer控制认证产品制造的组织4.制造场所/生产场地manufacturer's locus/factory location进行至少包含正常的最终装配和/或检验等活动的场所。

注:有时制造场所/生产场地可以不同于制造厂/制造商。

如:生产场地在亚洲,制造商在欧洲。

5.工厂factory制造商和制造场所/生产场地的统称。

6.OEM工厂按委托人的设计、生产和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注:1)委托人可以是申请人/持证人或制造商。

2)通常OEM工厂的设计、生产和检验由委托人控制。

3)OEM的英文为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7.ODM工厂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注:1)委托人可以是申请人/持证人或制造商。

2)通常ODM工厂的设计、生产和检验由ODM工厂控制。

3)ODM的英文为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

8.结构说明structure description描述认证产品质量特性的文件注:文件可以是配方,图片、图样或适合的解说等。

9.供应商supplier为工厂认证产品提供元器件/零部件/材料的组织10.多功能产品multi-function product多于一个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功能的产品。

11.特性characteristic可区分的特征。

注:1)强制性产品认证中特性仅指固有特性。

强制性认证知识(CCC讲义)

强制性认证知识(CCC讲义)


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 1频次:从初始工厂检查起,每12个月内至 少对工厂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内容:与初始工厂检查基本一致,还应检 查3C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 3《实施规则附件6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规定的第3、4、5、9条每次必查,其他项 目选查,每4年内至少覆盖要求中的全部条 款。 4年度监督检查的抽样检测:需要时,审核 员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送检 测机构检测。
3C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础培训
一、3C概述
1、3C概念:即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 认证的简称(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2、起源及目的:国家针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 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 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的认证制度。实施的 目的是加强对产品安全、环保的监督,保 证消费者的利益。
二、3C认证实施
• (一)本公司产品范围 • 1、公司以自主品牌在国内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 • 2、公司OEM生产顾客有3C认证要求的电子电器 • • •
产品 (二)认证标准 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 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01C-016:2007 2、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 标准(见实施规则附件2 家用电器认证依据的标 准)
• 3、3C认证思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 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包括电信电缆、 小功率电动机、低压电器、家用和类似用 途设备、照明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医疗器械、消防产品等共19类132种产品, 都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实施强 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 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 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 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 务场所使用。

CCC认证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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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2工厂审查的不合格判定及处臵原则 4.2.1 审查结论建议分为以下3种: ① 无不符合项或少量轻微不符合项且现场已改进并经审查组确认的工厂审查通过; ② 较多轻微不符合项,但还没有对产品一致性造成严重的影响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后并经审查组确认后,工厂审查才能通过。 ③ 有较多轻微不符合项构成系统不符合时,或个别严重不符合项,且直接危及产品的一致性时,审查不通过。 4.2.2 轻微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的界定 轻微不符合项:可能对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质量产生轻微影响类的不符合项。 严重不符合项:产品或生产质量环节产生严重的安全、电磁兼容质量问题或某质量环节的问题,有可能造成对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质量产生隐患类的不符合项. 4.2.4 对于产品及产品过程控制的审查判定,如出现下述情况: ① 关键件与型式试验时不一致,且未获认证机构变更同意;或 ② 未按实施规则中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进行检验;或 ③ 抽样检测不合格. 原则上判为严重不符合项。 4.3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审查对象界定 4.3.1 定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定义与国际通行的定义相同,是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 4.3.2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的划定原则 1. 相同的产品大类 2. 相同的检测标准系列 3. 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安全/电磁兼容关键生产工艺 4. 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定义 5. 可考虑特殊情况 几种典型情况 . OEM厂情况: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 ODM厂情况: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文件审核确认,可以免除工厂审查。 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CKD或SKD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简单但包括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 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在A地生产,B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A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 贴标志,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A厂,但应审核A厂对B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B厂。 Ⅲ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Ⅲ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Ⅲ类电器 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独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整机在A厂生产,在B厂仅装主板及软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针对A厂,A厂应对B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工厂审查对象应是A厂。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对申请人颁布发认证证书。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系统培训资料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系统培训资料
第十七页,共43页。
文件(wénjiàn)化顺序
• 〔1〕 认证标志的保管运用控制顺序; • 〔2〕 产品变卦控制顺序; • 〔3〕 文件和资料控制顺序; • 〔4〕 质量记载控制顺序; • 〔5〕 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顺序; • 〔6〕 关键零部件和资料的检验或验证顺序; • 〔7〕 关键零部件和资料的活期确认(quèrèn)检验顺序; • 〔8〕 消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 〔9〕 例行检验和确认(quèrèn)检验顺序; • 〔10〕 不合格品控制顺序; • 〔11〕 外部质量审核顺序。
• 运转反省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载。
第三十四页,共43页。
7 不合格品的控制(kòngzhì)
• 工厂应树立不合格品控制顺序(shùnxù),内容
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 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载,应
第三十五页,共43页。
8 外部质量(zhìliàng)审核
• 工厂应树立文件化的外部质量审核顺序,确
后监视 1 认证央求 2 型式实验
• 3 初始工厂(gōngchǎng)审查 • 4 获证后监视 • 5 标志加施
第十四页,共43页。
央求(yāngqiú)文件
央求认证应提交正式央求,并随附以下文件: 产品总装(zǒnɡ zhuānɡ)图、电气原理图、线路 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资料清单; 同一央求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其他需求的文件。
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等
第五页,共43页。
产品认证概念(gàiniàn)
• 认证:第三方用以对产品、进程或效力(xiào
证的顺序〔经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 的顺序或活动〕
• 认证的对象---• 认证的依据----• 认证的机构-----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介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CCC)是中国政府对进口和国内销售的产品进行安全和质量认证的制度。

该认证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所有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后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和使用。

CCC认证是一种强制性的认证制度,适用于多种商品领域,包括电子电气产品、机械设备、汽车及其配件、玩具、儿童用品、建筑材料等。

经过CCC认证的产品可以通过CCC标志进行标识,以示产品符合中国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CCC认证标准CCC认证标准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er,简称CQC)负责制定和管理。

CCC认证标准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用途具体制定,其中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安全性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标准,并能够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环境要求: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功能要求:产品必须能够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并能稳定可靠地工作。

•标志要求:经过CCC认证的产品必须在产品上标注CCC认证标志,以区别于未认证的产品。

CCC认证标准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可以参与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CCC认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较为繁琐,需要进行实验研究和试验验证,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CCC认证流程CCC认证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准备:申请人需要收集并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说明书、技术规范、测试报告等。

2.资质审查:CCC认证机构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审核。

3.检测和评估:申请人的产品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以确认产品是否符合CCC认证要求。

4.技术文件评审:CCC认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保其与实际产品相符。

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教材PPT课件

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教材PPT课件
▪ 第四条 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以下简称《标准化法》 ) 中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 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 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
▪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的进出口商品 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实施 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必须取得国家商检局的进口安全 质量许可,方可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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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认证的现状
▪ 产品认证目前已基本形成具有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的活 动,具有了基本的理论指导和实施模式, ISO 将认证定 义为“由第三方确认产品、过程和服务符合特定要求,并 给以书面保证的程序”,而且对“产品”的含义进行了最 充分的拓展。
▪ 针对 ISO 所定义的产品,在 ISO / IEC 出版物 { 认证的 原则与实践 } 中,将现行的产品认证制度归纳为以下八种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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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规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理》有关条款 ▪ 第一条 产品质量认证 ( 以下简称认证 ) 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
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 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 第三条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设 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申请认证。国家法律飞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不经认 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办理。 ▪ 第四条 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以下简称《标准化法》 ) 中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 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 ▪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的进出口商品 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实施 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必须取得国家商检局的进口安全 质量许可,方可进口。

CCC产品认证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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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CC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要点
三、规章
制定质量保证能力要的主要依据还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规 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 标志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 证实施规则》以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安排的有关规定》 等。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共47份,是认证机构实施认 证、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和地方执法机构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基 本依据文件。
求》 GB4343.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
表一 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
单位:mm
规格 尺 寸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A
8
15
30
45
60
A1
7.5
14
28
42
56
B
6.3
11.8
23.5
35.3
47
B1
5.8
10.8
21.5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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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CCC标志的规范使用
图三 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
五.CCC标志的规范使用
(2)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可以不同,但必须与标 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2003年5月1日 起强制执行。所有《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的认证标志 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一.CCC认证制度简介
3、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现已公布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 证产品目录,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类似用途设 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 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电信终端 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无线局域 网、装饰装修产品、玩具等22大类159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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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四.产品认证制度的现状
Ⅲ.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按属性 分为推荐标准和强制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 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 准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如GB 49432001;推荐标准GB/T19001?2000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 采用。 Ⅳ.由国家通过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相关的实施 规则,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 证证书、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 8 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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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认证标志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二.产品认证简史
1.认证的起源
产品认证活动发源于商品经济初期。当一个工匠谋求 订户相信他的产品符合某种或几种标准时就出现了原 始的认证活动。早期,这些活动相互之间没有联系,也 不规范。因而买主对产品符合标准的信心相当有限。 到19世纪中叶,一些工业化国家为保护人身安全,开始 制定法律或技术法规,规定电器、锅炉等工业产品必须 符合行业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并按程序批准,才能进入 市场,从而出现了实际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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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种类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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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种类2
11
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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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认证标志
3.认证标志的式样 认证标志分标准式样和特殊式样,特殊式样使用在特 殊产品上。 4.认证标志的规格 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 标志。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非标准规格认证 的标志的规格与下表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 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 单位:mm 规格、尺寸 长边外径 1号 8 2号 15 3号 30 4号 45 5号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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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教材)第一章强制性产品认证第一节概述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简称“3C”认证)。

3C认证是我国新的安全许可制度,统一并规范了原来的“CCIB认证”和“长城认证”,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是我国质量认证体制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政策之一,既能从根本上强制企业提高管理水准和产品质量,又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秩序。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1年12月3日发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从今年5月1日起(现已延期至8月1日),凡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9大类132种产品,没有通过3C 认证的,一律不准出厂或进口,更不得上市销售。

第二节3C认证步骤3C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1 认证申请1.1 申请单元划分1.2 申请资料2 型式试验3 初始工厂审查4 获证后监督4.1 认证监督检查频次4.1.1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投诉并经查实为生产厂责任时;2) 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 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2 监督的内容4.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从获证起的四年内,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范围应覆盖附件4的全部内容。

每个工厂的复查时间通常为1~2个人日。

获证后的第五年,应按附件4的规定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始工厂审查相同。

4.2.2 产品一致性检查从获证起,按本规则4.3.1.2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中产品安全、环保性能的检查内容一般为产品例行检查中的制动、灯光调整和排放检测项目,但发生4.5.1.2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相应的型式试验项目,当工厂的检测条件不具备时应封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

5 标志加施获得认证证书的汽车,应在汽车前风窗玻璃的右上角(按汽车前进方向)加贴规定的认证标志,应使用规格为60mm的认证标志。

第三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对于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依据,它共包括十个要素。

一、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主要内容1 对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以确定工厂是否具有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产品的综合能力。

认证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包括对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或原材料,工厂应进行检测的项目及其频次等。

2 工厂应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化程序:(1)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2)产品变更控制程序;(3)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5)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6)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7)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8)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9)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1)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3 还应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认证产品标准、认证产品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

4 工厂应具备生产相应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或工艺装备、符合规定检验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以及与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环境条件。

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

5 工厂应建立符合要求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供应体系,以保证认证产品的生产能够得到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6 为保证产品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控制认证产品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都应受控,已经的涉及产品一致性的文件的更改应符合人证规定要求。

7 应按程序严格控制不合格的产品,确保贴有人证标志的产品符合标准及相关的要求方可出厂。

8 为了确保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的一致性能够持续地满足认证机构的要求,工厂应开展内部质量审核,自我考核质量保证能力的符合性、有效性,并使之持续增强。

9 通过认证的产品。

使用认证标志及标志管理应符合规定要求,确认使用标志的产品,而不符和产品和发生变更但未经过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不使用标志。

10 质量记录是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也是进行追溯的基础,工厂应按程序规定对质量记录实施控制。

11 认证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申请人、制造商、工厂等多个组织,而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指的制造场地是生产或组装产品的场所,并由认证机构建立跟踪服务。

二、汽车产品的工厂检查对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具体要求1 例行检验项目(要求100%)至少包括:外观及装配质量和以下项目:(1)汽车:外观及标记、前照灯照射位置及光强、转向轮侧滑量及转向角、制动力及分配、车速表指示误差、怠速排放或自由加速烟度等。

(2)专用汽车:外观及装配质量、制动及下列项目罐车:标志、罐体容量、作业噪声、倒静电装置、消防装置、抽油试验起重举升专用车:100次作业循环、500公里行驶、起升速度、静载试验、稳定性试验、系统压力调定、作业噪声其它专用车: 按出厂检验标准(加装上装后的整车匹配性能试验、专用装置的相应试验等)2 确认检验(按一定比例、频次)至少应包括:规定按批量或期限对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外廓尺寸、转向装置、制动装置、噪声、无线电干扰、整车排放(Ⅰ型Ⅲ型Ⅳ型)、发动机排放(排气污染物、可见污染物)、刮水器和洗涤器(M1)、挂车的减压制动。

三、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是工厂检查的主要内容,通过一致性检查可直接获取工厂是否具备生产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特性一致的产品的能力的证据,从而对工厂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基本条件作出准确的判定。

1 一致性检查的依据:(1)申请书(2)认证证书(监督检查时)(3)产品描述(4)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5)产品变更确认文件(监督检查时)(6)认证标准2 一致性检查的内容:(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产品描述、型式试验报告、认证标准是否一致;(2) 产品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材料与经认证机构确认的是否一致;(3) 产品的特性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特性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4) 产品描述中的其他项目的检查。

3 一致性检查的方法一致性检查是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

如工厂同时有多种产品申请/获得认证,则每种产品至少抽取一个样品。

样品由检查员抽取。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产品描述、型式试验报告、认证标准是否一致:a.抽样和检查方法:●初始工厂检查时:从成品库总抽取合格产品,或生产线的末端工厂认为可以提交顾客的产品中抽取;依据“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描述”检查铭牌、标记、外包装印刷、说明书等所描述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逐一核对是否与“申请书”、“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描述”或其它技术文件:认证标准、图样、标样、照片等是否一致;●监督检查时:从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抽取带有CCC标志的产品;依据“认证证书”和“产品变更确认文件”。

b.处置:●检查中如发现型号规格不一致的产品,检查员应与企业确认是否为认证产品。

如属认证产品,则作为不符合事实予以记录;●如企业表示属非认证产品,则要追踪其用途。

(2) 认证产品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与申请材料、产品描述报告等是否一致:a.抽样和检查方法:●从库房或从零部件生产线抽取关键原材料或关键零件;对照“产品描述”报告、图样或配方等技术文件资料核对原材料、零部件的牌号、规格结构、关键特性或参数是否一致。

●或在生产线上随机抽取在制的关键部件;对照“产品描述”报告、图样或配件等技术文件资料核对原材料、零部件的牌号、规格结构、关键特性或参数是否一致,当需要解体部件分析零件时,应请工厂人员操作。

●或从装配线上抽取工厂认为合格可进入装配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检查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逐一核对所使用的关键零件、原材料的生产厂、型号、牌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与产品描述是否一致,与“产品描述”报告、图样、标准等资料记录的内容是否一致?零件一致性检查的要点是涉及安全及环保要求的关键件。

●或从库房或装配线抽取合格成品;检查认证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和零件,逐一核对其生产厂、型号、规格、牌号、及技术参数与产品描述、图样、标准等资料记录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零件一致性检查的重点是涉及安全及环保的关键件。

当须解体检查时,请工厂专业人员操作。

b.处置:●发现不一致的情形时,要作好记录;●依据标准判定变更后的结构是否仍满足标准要求。

注意标准对于产品结构的众多要求;●“产品描述”、“型式试验报告”上未明确描述的情况。

检查员要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标准要求判定所检查样品是否要进行指定检验,以进一步判定更改的结构是否满足求。

(3)指定检验(一致性检查的现场检验项目)指定检验是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一种手段。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效果最终应体现在成品上,指定检验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工厂已检合格的成品进行指定项目的试验,从而判定工厂产品一致性控制的效果。

指定检验的样品应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数量,在工厂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抽取,但必须是工厂已检合格的认证产品。

监督检查时应是贴有CCC标志的成品。

指定检验的项目由检查员根据产品的特点、工厂条件和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是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也可以是认证标准要求的其他项目。

指定检验通常是在工厂的现场进行,在检查员观察下由工人操作人员按成品标准规定的条件和方法测试。

如果某项目工厂无条件完成,而检查员由充分证据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检验时,可报告认证机构,经批准后封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汽车产品认证的指定检验项目一般为在线检测项目如外观及装配质量、速度、制动、排放、前照灯灯光、专用装置等。

(4)其他项目的检查:工厂的文件更改是否会导致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申请人、持证人与生产场所不同时,生产场所是否有变更。

第四节对于认证规则中的工厂能力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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