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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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5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5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关于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0日关于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优化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机制健全、基础稳固、支撑有力、应用多样的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梅州服务,天天进步”为宗旨,以优化政务服务为主线,以强化基础支撑为依托,围绕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数字技术与公共政务服务全面深度融合,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市、县、镇、村四级互联互通,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发展的多元普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服务社会民生。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公共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

⒈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服务平台,将不同层级服务大厅通过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大厅相结合,建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配合]⒉加强政务队伍建设。

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上办事大厅成为政务服务的必然趋势。

传统的办事流程繁琐,效率低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决定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以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本文将介绍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方案,包括建设目标、系统功能、技术支持等方面。

通过这一方案,我们将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升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2. 建设目标我们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一个集政务信息发布、在线申请办理、查询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

通过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我们将实现以下目标:- 提高办事效率:群众不再需要排队等候,可以随时随地提交申请和查询办事进展。

- 优化办事体验: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繁琐的申请材料准备和流程。

- 降低运营成本:通过数字化办公,节约人力和物力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3. 系统功能网上办事大厅将提供以下主要功能:3.1 政务信息发布在网上办事大厅的首页,我们将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办事流程。

3.2 在线申请办理群众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相应的办事事项,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申请办理。

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将提供在线填写、在线支付、在线提交等功能。

3.3 查询办事进展网上办事大厅将提供办事进度查询功能,群众可以通过输入办事编号或id号查询办事进展情况,避免了反复询问和不必要的出行。

3.4 在线咨询交流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向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和咨询,相关部门将及时回复解答。

同时,也可以开设在线论坛,供群众之间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

3.5 数据统计与分析网上办事大厅将记录并统计办事大厅的使用情况,包括用户访问量、办事申请数量、办事进展统计等,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4. 技术支持为了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系统架构:采用分布式架构,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稳定性。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梅市府办函〔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30日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2〕1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5〕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是由梅州市人民政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落实信息公开、促进政民互动的官方网站,是我市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市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第一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采集、接收和保留的个人或组织信息,不得违反信息提供主体的意愿加以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由梅州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协办,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梅州市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具体管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梅市府办函〔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8〕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广东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评估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检查整改工作。

(一)市一级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市编办负责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梳理和公布工作;市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支撑、网上办事大厅平台运行保障和与省平台数据对接工作。

县(市、区)、镇(街)、村(居)三级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网上办事大厅市级分厅的政务公开栏目自查整改由市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新闻信息科)负责;政民互动栏目自查整改由市信访局负责;进驻市级分厅事项的自查整改由市级各进驻部门负责。

县级分厅(含镇、村分厅)的落实整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精心部署,全面排查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对照检查评估指标,对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做到逐项检查、逐项整改、逐项过关,确保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内容自查整改。

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各分厅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18广东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方案》中附件2 “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市、县)所列明的“办事指南准确度”评估要点,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网址http://19.15.247.214/),对本级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内容逐一开展自查,确保2018年5月18日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
目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市重点互联网项目建设,进一步营造深耕互联网产业的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及相关项目的谋划、推动梅州互联网大会签约项目的成果转化,激活创新发展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认真调研梳理汇总形成了《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同时,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源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请各项目跟进单位加强督促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跟进和联系,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书面和电子版(首次报送时含工作联系人员名单一并报送)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如有新增项目请及时补充完善(联系人:邓文光,联系电话:2279829,邮箱:********************.cn)。

附件: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9•【字号】梅市府办[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201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强化行政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适用本办法。

其他服务事项的办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中心管理办”)负责对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心管理办的基本职责:(一)负责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配套服务的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并提供综合服务;(二)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之外的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各类专门服务大厅和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四)负责对进驻单位派驻工作人员的评比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活动,向进驻单位通报派驻工作人员履职及考评情况;(五)会同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行政审批的投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凡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因情况特殊不能进入的,应说明理由并报市政府批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3]11号【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27【实施日期】2013.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7日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目录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二)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一)服务“一园两特带动一精”战略,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二)加快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发展,实现传统工业绿色转型(三)加强电子政务工作,以政务数据中心助推大数据建设(四)大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创新跨越发展(五)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高起点发展梅州文化旅游业(六)推进“三网融合”进程,建设“智能梅州”(七)大力发展农村信息化,助推特色宜居城乡建设(八)打造“数字梅州”,加快推进民生信息化(九)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化健康发展四、重点工程(一)“两化融合”工程(二)大数据工程(三)商务电子化服务工程(四)移动互联网及宽带工程(五)“智能梅州”工程(六)统筹城乡信息化工程(七)民生信息化工程(八)全民信息化素质培训服务工程(九)信息安全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二)完善信息化组织推进机制(三)建设信息化建设投融资平台(四)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五)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梅州市信息化水平,适应2013-2015年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83号)和《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梅市府〔2011〕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办事大厅已成为政府推进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 提升网络带宽和稳定性,确保网上办事大厅能够承载大量访问量和数据传输需求。

2. 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性。

二、优化服务流程。

1. 设计用户友好的界面和操作流程,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用户体验。

2. 引入智能化技术,实现部分业务的自助办理,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办事效率。

三、拓展服务内容。

1. 增加网上办理业务种类,涵盖政务服务的各个领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连贯性。

四、推进移动化应用。

1. 开发移动端APP,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办理业务,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2. 加强移动支付功能,提供多样化的缴费方式,方便用户完成各类交易。

五、加强宣传推广。

1. 制定宣传推广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渠道,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加强用户教育,提供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网上办事大厅。

六、加强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2. 加强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

总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将为政府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办事体验,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希望各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让其成为政府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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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2]64号
【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19
【实施日期】2012.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6月底前实现市网上办事大厅试运行,7月底前正式开通;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并全部连接到市网上办事大厅。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集约建设。

市网上办事大厅(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的建设在市的统筹部署下进行,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进度,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原则,在统一平台下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各县(市、区)分厅建设。

(二)顶层设计,统一标准。

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统一规划、顶层设计的方式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网络,统一标准,分级管理”。

市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分市、县两级建设,统一进入方式和页面设置,统一版面风格和标准规范,树立全市政府“一站式”网上办事形象。

(三)整合资源,联合共建。

发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需求主导,突出重点。

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五)责任明晰,分级管理。

网上办理事项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自身
职能上传并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正常运行。

市、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统一平台下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确保互联、互通、互动,建设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网上办理事项设置总体要求。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设置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按服务对象合理需求组织提供服务。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办理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提供便捷、清晰的指引,点击不超过三次即可进行具体办事。

(二)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

市直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的网上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网上办理,市直各部门要将全部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经市统一系统直接发布到市网上办事大厅,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建设要求。

各县(市、区)在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下,参照市的做法建设本地网上办事分厅,将经梳理的网上服务事项进驻各县(市、区)分厅,并实现县(市、区)分厅与市网上办事大厅风格统一、互联互通、深度对接,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并力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

1.根据市本级已公开发布的行政审批目录(或事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梳理可网上办理的事项,编制市直各部门的办理事项目录及内容。

梳理过程中,注意整理涉及港澳台和外企的办理事项,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打好基础。

(市直各部门)
2.汇总市直各部门办理事项,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法制局协办)
3.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编制本县(市、区)办理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政府)
4.汇总市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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