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机溶剂中毒
常见化学毒物危害及防护要点

常见化学毒物危害及防护要点化学毒物是指那些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生命产生危害的化学物质。
它们可以引起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以及致畸和致癌等严重后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学毒物及防护要点。
1. 有机溶剂:有机溶剂是指在常温下能溶解有机或无机物的有机化合物,如苯、甲苯、醇类、醚类等。
它们在工业生产和实验室中广泛使用,但长期接触或大量吸入这些溶剂可能导致皮肤刺激、呼吸系统疾病和肝脏损伤等。
主要防护要点包括佩戴防护手套、安全眼镜和呼吸防护设备;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操作;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溶剂中。
2. 酸碱物质:强酸和强碱是常见的化学品,如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它们可能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眼睛损伤和呼吸系统刺激。
防护要点包括佩戴酸碱防护手套、面罩或呼吸器;穿戴防护眼镜;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操作;事故发生时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患处,并寻求医疗救助。
3. 重金属:重金属是一类具有高密度和毒性的金属元素,如铅、汞、镉等。
常见的重金属中毒症候包括铅中毒、汞中毒和镉中毒等。
这些毒物容易通过食物、空气和水进入人体,造成神经系统损害、肾脏损害和癌症等疾病。
防护要点包括佩戴防护手套和面罩;定期测量工作环境中重金属浓度;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4. 气体毒剂:气体毒剂是指那些以气体形式存在且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氨气、氯气、硫化氢等。
这种毒剂一般具有较强的刺激性和毒性,吸入或接触后可能导致眼睛、呼吸系统受损甚至窒息。
防护要点包括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操作;当气体泄漏时尽量迅速撤离,并寻求医疗救助。
5. 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放射性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如铀、钚、放射性核素等。
它们可以通过空气、水和食物进入人体,引起辐射性疾病,如白血病、甲状腺癌等。
防护要点包括佩戴防护手套、眼镜、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遵循正确的防护措施,如远离放射源、加强通风等;接触放射性物质后要及时洗手并注意个人卫生。
总之,化学毒物对人体健康和生命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在接触这些物质时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油漆作业者不容忽视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油漆作业者不容忽视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油漆作业者是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经常接触到有害的油漆材料和工作环境,容易受到职业病的危害。
以下是油漆作业者容易面临的职业病危害及相应的防护措施:一、有机溶剂中毒:油漆中常含有有机溶剂,如二甲苯、苯、甲苯等,长期接触或暴露在高浓度有机溶剂环境下,容易导致有机溶剂中毒。
中毒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嗜睡、记忆力减退等。
防护措施:戴防毒面具,选择防护效果好的防毒面具;增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控制工作时间,限制接触有机溶剂的时长;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洗脸和洗头;注意饮食保健,补充维生素B,促进代谢。
二、重金属中毒:某些颜料或添加剂中含有重金属物质,如铅、铬、镉等,长期接触这些重金属物质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引起铅中毒、铬中毒、镉中毒等职业病。
防护措施:戴好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防止直接接触油漆材料;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换气工作;严格控制重金属的使用量,尽可能选择无铅或低重金属含量的油漆材料。
三、皮肤病:长期接触有害油漆材料,对皮肤会造成刺激和损害,容易引发皮肤炎、湿疹等职业性皮肤病。
防护措施:穿戴透气性好的工作服,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有害油漆材料;使用护肤霜或防护膏,形成保护层;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清洗皮肤中的油漆残留物。
四、呼吸系统疾病:油漆喷涂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和气溶胶,长期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如支气管炎、肺部纤维化等。
防护措施:使用合格的呼吸防护设备,如防护口罩、防毒面具等;加强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减少喷涂作业时间,控制油漆喷涂的工作强度。
五、眼部疾病:油漆作业中,颗粒物和气溶胶容易直接接触到眼部,引发眼部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防护措施:戴好防护眼镜或护目镜,保护眼睛免受外界刺激;注意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减少有害物质对眼部的刺激。
对于油漆作业者来说,提高职业健康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应该加强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有机溶剂中毒

二、分类
按化学组成有机溶剂可分九类: 1.脂肪开链烃类 正乙烷、汽油、煤油。 2.脂肪族环烃类 环乙烷、环乙烯、萘烷。 3.芳香烃类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4.卤代烃类 氯甲烷、溴甲烷、氯仿、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 5.醇类 甲醇、乙醇、氯乙醇、三氯丙醇。 6.醚类 乙醚、异丙醚、二氯乙醚。 7.酯类 甲酸甲酯、乙酸甲苯酯。 8.酮类 丙酮、丁酮、庚酮、环乙酮、甲基正丁基酮。 9.其他 二硫化碳、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
急性CO中毒应与脑血管意外、脑震荡、脑膜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以及其他中毒引起的昏迷相 鉴别。血液COHb测定是有价值的诊断指标,但采取血标本要求在脱离中毒现场8小时以内尽早 抽取静脉血。
六、鉴别诊断
硝酸盐中毒除与急性胃肠炎、肠梗阻、冠状动脉性心脏病、肺栓塞、CO中毒相鉴别外,尚 需与以下疾病相鉴别。
脂肪肝及肝硬化。
四、中毒表现
(四)肾脏损害
1.酚、醇、卤代烃类中毒后皆可导致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小球损害,发生急性肾衰竭,以非少尿型肾 衰竭多见。 2.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及甲苯中毒后可致慢性中毒性肾病。 3.烃化物(汽油)吸入中毒后可导致肺出血肾炎综合征(Goodpasture syndrome)
(五)造血功能损害
(1)杀虫脒中毒:杀虫脒是一种有机氮类农业杀虫剂,中毒后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杀虫脒 中毒伴有其他典型症状:出血性膀胱炎(尿频、尿急、血尿),瞳孔散大,病情急重,病死率 高,患者有明确的杀虫脒服用史或接触史。 (2)硫化血红蛋白血症:正常人血液中不含硫化血红蛋白,当血液中硫化血红蛋白含量达到4 %以上或超过5g/L时可出现紫绀。有些人服用非那西丁或磺胺类等药物后可出现硫化血红蛋白 血症,可伴有溶血。硫化血红蛋白形成后在体内外都不能再恢复为血红蛋白,缺乏有效的治疗 措施。因此,当亚甲蓝治疗无效时,要考虑到硫化血红蛋白血症的可能。
4突发有机溶剂中毒事故应急处理

突发有机溶剂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夏丽华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一、临床表现有机溶剂种类多,靶器官不同,作用机制及毒性也各有不同。
有机溶剂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是靶器官、靶组织损害的表现。
1.中毒性中枢神经损害引起急性中毒性脑病的有机溶剂有:1,2-二氯乙烷、汽油、苯、甲苯、二硫化碳、三氯乙烯(TCE)、甲醇、乙醇、氯乙醇、甲硫醇、氯甲烷、碘甲烷、四氯乙烷、环氧乙烷、四氯化碳、乙酸丁酯等。
主要表现:头痛、头昏、失眠、恶心、呕吐、乏力、精神萎靡、步态蹦珊,甚至抽搐,可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精神症状等。
2. 中毒性周围神经损害主要致病有机溶剂:正己烷、磷酸三邻甲苯酯、二硫化碳、1-溴丙烷等。
主要表现:肢体远端麻木、蚁爬感、电击感、烧灼感,四肢远端对称性感觉障碍,同时可有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神经-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损害。
3.中毒性肝损害主要致病有机溶剂: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仿)、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烷、四氯乙烷、氯乙烯、TCE、四氯乙烯等。
在较短期内吸收较高浓度肝脏毒物后,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病。
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肝功能异常,黄疸,严重者出现肝性脑病在长期低剂量接触某些有机溶剂可引起慢性中毒性肝病,主要表现为肝硬化。
4.中毒性呼吸系统损害主要致病有机溶剂:汽油、煤油、润滑油、柴油等。
表现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羞明、流泪、咽痛、呛咳、胸闷、咯黏液性痰等,偶有痰中带血。
严重病例出现肺水肿、窒息、气胸等。
5.中毒性血液系统损害长期慢性接触苯可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甚至白血病。
6.中毒性肾损害主要致病有机溶剂:氯仿、四氯化碳、TCE、乙苯、萘、汽油等。
主要表现:蛋白尿、血尿,严重者出现肾衰竭。
7.中毒性心脏病主要致病有机溶剂:苯、甲苯、汽油、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等。
主要表现:心律失常、心肌酶升高,胸片示心脏大小异常。
严重者可出现心源性休克、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源性猝死。
有机溶剂、硫化氢中毒常见症状与防范措施

有机溶剂、硫化氢中毒常见症状与防范措施一、有机溶剂中毒:有机溶剂主要指可溶解不溶于水的某种物质的液体,广泛应用于清洗、去污、稀释、萃取等生产过程,有的可作为中间体用于化学合成。
有机溶剂几乎都是原发性皮肤刺激物,对人的皮肤、黏膜有不同程度的刺激,还有致癌、致畸等毒性。
工业生产中广泛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机溶剂挥发气体,通风是防中毒的重要措施。
进入冬季后,一些企业为保暖而关闭通风设施、紧闭门窗,造成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有害气体聚积,易引发职业中毒。
另外,有机溶剂和化学品可通过皮肤或衣物接触进入人体,如有机磷农药、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等。
一)、接触岗位:木制工艺品及家具制造、汽车维修行业的刷漆、喷漆作业,人造皮革生产、制鞋、箱包制造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岗位,橡胶黏合剂、纤维、染料、去污剂、杀虫剂生产等。
二)、常见症状:氯甲醚:可使人出现流泪、咽痛、剧烈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发热、打寒战等症状。
苯:引发头痛、恶心、呕吐、神志模糊、知觉丧失、昏迷、抽搐等,严重者可因中枢系统麻痹而死亡。
甲醛:引发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打喷嚏、胸闷、气喘等。
二硫化碳:皮肤潮红、呼吸急促、恶心、呕吐、剧烈头痛、视觉障碍、精神错乱、晕厥。
甲醇:使人头痛、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甲苯:眼及上呼吸道有明显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严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等症状。
丙酮: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呕吐、气急、痉挛、昏迷。
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乙酸乙酯: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对肝、肾有损害,可致继发性贫血、白细胞增多。
三)、防范措施:1.企业要严格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无毒取代低毒、低毒取代高毒”的原则,改用无毒或毒性较低的原料,不得使用无标签、无使用说明、无生产厂家标识的“三无”原料。
2.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可安装抽风机、排风扇、排气罩,安装报警装置;有毒有害工种要与其他工种隔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

【法规名称】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3-12-31【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第 1 条本规则依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五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规则适用于从事下列各款有机溶剂作业之事业:一制造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过程中,从事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过滤、混合、搅拌、加热、输送、倒注于容器或设备之作业。
二制造染料、药物、农药、化学纤维、合成树脂、染整助剂、有机涂料、有机颜料、油脂、香料、调味料、火药、摄影药品、橡胶或可塑剂及此等物品之中间物过程中,从事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过滤、混合、搅拌、加热、输送、倒注于容器或设备之作业。
三使用有机溶剂混存物从事印刷之作业。
四使用有机溶剂混存物从事书写、描绘之作业。
五使用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从事上光、防水或表面处理之作业。
六使用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从事为粘接之涂敷作业。
七从事已涂敷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物品之粘接作业。
八使用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从事清洗或擦拭之作业。
但不包括第十二款规定作业之清洗作业。
九使用有机溶剂混存物之涂饰作业。
但不包括第十二款规定作业之涂饰作业。
一○从事已附着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物品之干燥作业。
一一使用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从事研究或试验。
一二从事曾装储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储槽之内部作业。
但无发散有机溶剂蒸气之虞者,不在此限。
一三于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分装或回收场所,从事有机溶剂或其混存物之过滤、混合、搅拌、加热、输送、倒注于容器或设备之作业。
一四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作业。
第 3 条本规则用辞定义如下:一有机溶剂:本规则所称之有机溶剂指附表一规定之有机溶剂,其分类如下:(一) 第一种有机溶剂,指附表一第一款规定之有机溶剂。
(二) 第二种有机溶剂,指附表一第二款规定之有机溶剂。
(三) 第三种有机溶剂,指附表一第三款规定之有机溶剂。
二有机溶剂混存物:指有机溶剂与其他物质混合时,所含之有机溶剂占其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者,其分类如下:(一) 第一种有机溶剂混存物:指有机溶剂混存物中,含有第一种有机溶剂占该混存物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者。
常用溶剂的毒性

1. 有机溶剂之毒性人若长时间吸入有机溶剂之蒸气将会引起慢性中毒的现象,但短时间暴露高浓度有机溶剂蒸气之下,也会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险。
在工业卫生上,有机溶剂对人体之危害与溶剂的挥发性具有密切的关系。
在常温下,低挥发性溶剂在空气中不易造成危险。
其他对人体危害有关系者尚有溶剂之脂溶性,反应性、含杂质情形、人体吸收之方式及途径、人体之代谢速率、累积情形、个体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时间之长短等。
2. 对人体危害之途径(1) 经由皮肤接触引起之危害:有机溶剂蒸气会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泪;与皮肤接触会溶解皮肤油脂而渗入组织,干扰生理机能、脱水;且因皮肤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细菌。
表皮肤角质溶解引起表皮角质化,刺激表皮引起红肿及气泡部份。
溶剂渗入人体内破坏血球及骨髓等。
(2) 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有机溶剂蒸气经由呼吸器官吸入人体后,人往往会产生麻醉作用。
蒸气吸入后大部份经企管而达肺部,然后经血液或淋巴液传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现象。
因人体肺泡面积为体表面积数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环扩散速率甚快,常会对呼吸道、神经系统、肺、肾、血液及造血系统产生重大毒害,固有机溶剂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现象,最受人重视。
(3) 经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有机溶剂经由消化企管主要引起之原因,为在污染溶剂蒸气场所进食、抽烟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为口腔,进入食道及胃肠,引起恶心、呕吐现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统,危害到其他器官。
3. 对人体危害之生理作用有机溶剂中毒之一般症状为头痛、疲怠、食欲不振、头昏等。
高浓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赶、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成人体贫血现象。
一般有机溶剂对人体危害生理之影响有下列几种:(1)对神经系统破坏:因抑制神经系统的传导冲动功能,产生麻醉,神经系统障碍或引起神经炎等。
有机溶剂中毒应急方法

有机溶剂中毒应急方法
有机溶剂主要是指那些难溶于水的油脂、树脂、染料、蜡、烃类等有机化合物的液体,此类物质均可引起人体中毒。
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正己烷、氯仿、氯乙烷、甲醇、乙醚、丙酮、二硫化碳等。
⑴应急要点:
发生中毒事故区域(特别是下风向)的人员应尽快撤离或就地躲避在建筑物内。
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同时要注意保暖。
眼内污染者,用清水至少持续冲洗10分钟。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有条件的可肌内注射呼吸兴奋剂等。
昏迷者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
立即拨打120电话呼救,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和进行后续治疗。
⑵专家提示:
发生中毒后要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要迅速查清毒物。
要到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有密切毒物接触史者,应严密观察,卧床休息,防止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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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z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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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upational Exposure
◆作为有机化学合成中常用的原料 86%苯用于制造苯乙烯、苯酚、环乙烷和其 他有机物。 ◆作为溶剂、稀释剂和萃取剂 ◆苯的制造:由焦炉(煤气)和煤焦油中 提炼,石油裂解重整 ◆用作燃料:工业汽油中的苯含量可达 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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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蒸气
呼吸道 骨髓、脑及N组织 血液 皮肤(少量)
CO2+H20
以上任何一种酚类代谢产物都可与硫酸盐或葡萄糖 醛酸结合随尿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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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Manifestation
◆Acute Poisoning 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汽所致 轻度:兴奋、面部潮红、眩晕等醉酒样症状; 发展到有恶心、呕吐、步态不稳、意识丧失,血压 下降等; 严重可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Chronic Poisoning
造血系统:
早期血象异常 白细胞数持续降低,常伴有淋巴细胞绝对数减少; 继发再生障碍性贫血 全血细胞减少; 轻型再障:患者贫血症状比较明显,皮肤粘膜淤点、 淤斑反复发作,各种神经衰弱综合征症状加重; 重型再障:发病急,进展迅速,红细胞急剧减少,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0.5109/L, 血小板数 20109/L , 网织红细胞 1.0109/L ,以严重感染和明显出血为主 要症状。
小脑功能障碍综合征 周围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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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害 1.有机溶剂急性皮肤丘彦、红斑、水肿、疼痛、 糜烂、溃疡。 2.有机溶剂慢性皮肤损害 皮肤角化、脱屑、 皲裂。 3.长期皮肤接触石油导致皮肤色素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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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刺激呼吸道粘膜,导致呛咳、流泪。【1. 吸
入酮类、卤代烷类、酯类蒸气后,导致化学性肺炎、 肺水肿。2. 误吸入汽油、煤油后可致吸人性化学性肺 炎 , 甚至肺水肿及渗出性胸膜炎。】
肝脏 具有卤素或硝基功能基团的有机溶剂对肝毒性 较明显,如四氯化碳。芳香烃对肝毒性较弱。
【乙醇、卤代烃类中毒后主要是对肝的毒害导致肝细 胞变性、坏死,中毒性肝炎,脂肪肝 , 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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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
【1. 酚、醇、卤代烃类中毒后皆可导致急性肾小管坏死, 肾小球损害,以至急性肾衰竭,以非少尿型肾衰竭多见。 2. 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甲苯中毒后可致慢性中毒性 肾病。 3. 烃化物 ( 汽油 ) 吸入中毒后可导致肺出血 - 肾 炎综合征 (Goodpasture syndr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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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中毒
◆慢性轻度中毒 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如白细胞计数持续或基本低于 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2000/mm3)。常有头晕、 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慢性中度中毒 多有慢性轻度中毒症状,并有易感染和(或)出血倾向。符合下列之一者: a)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 2×109/L(2000/mm3),伴血小板计数低于60×109/L(6万/mm3); b)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3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 1.5×109/L(1500/mm3)。
原形(50%)呼出
氧化(40%) 酚类、粘糠酸、环氧化苯 肝脏 硫酸根 葡萄糖醛酸 谷胱甘肽 酚类及其代谢产物随尿排出
肾脏
毒理
*苯
氧化
苯甲醇、环氧化苯
氧化
各种酚类
随尿排出 与谷胱甘肽结合 随尿排出 与硫酸和葡萄糖醛酸结合
代谢
二氧化碳和水
粘糠酸
氧 化
骨髓、造血毒性
*苯接触程度指标:
作用于骨髓
尿酚 、呼气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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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象改变
不同程度的生成降低,前期细胞明显减少; 形态异常 骨的释放功能障碍:分叶中性粒细胞由正常的10%增 加到20-30%,结合外周血中性粒细胞减少。 15%的中毒患者,一次骨髓检查呈程度不同的局灶性 增生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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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Manifestation
◆Chronic Poisoning 其他: 皮肤接触者皮肤会有改变(干燥、皲裂); 性生殖系统损害; 胎儿毒性等; 免疫毒性; 染色体畸变率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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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Manifestation
◆Chronic Poisoning
造血系统:
继发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是一种克隆性血液病,伴有造血功能显著异常。临 床表现与重型再障相似,有贫血、出血和反复感染。 血象有难治性贫血、铁幼粒幼细胞贫血或伴有原始细 胞增多(但 5%)。骨髓象中三系列细胞有生成异常 (粒、单核、红系)。可转化成急性白血病。预后极 差,多死于全身衰竭或急性白血病。 继发性白血病 以急性型为多见,慢性的很少见。电离辐射所致白血 病以慢性为多。临床表现与非苯所致白血病类似,以 发热、出血、进行性贫血、继发感染及鼻与口腔溃疡 为主。预后极差。
Benz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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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急性中毒:病情恢复后,轻度中毒一般休息3~7天 即可工作。重度中毒的休息时间,应按病情恢复 程度而定。 慢性中毒:一经确定诊断,即应调离接触苯及其他 有毒物质的工作。在患病期间应按病情分别安排 工作或休息。轻度中毒一般可从事轻工作,或半 日工作;中度中毒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重 度中毒全休。 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禁忌证,应调离苯作业岗位。
有机溶剂中毒
公共卫生学院 环境卫生与劳动卫生教研室 熊伟
1
复习要点
铅中毒毒理 慢性铅中毒的临床表现 铅中毒的处理原则和预防措施
2
3
理化特性与毒作用特点
工业溶剂约3000余种。其类似特点: 挥发性、可溶性和易燃性 多具挥发性,接触途径以呼吸道吸入为主; 脂溶性,入体后易与富含脂质的神经组织亲和,麻醉作用; 又具水溶性,易经皮肤入体; 可燃性,如汽油、乙醇等,用作染料。 化学结构 基本化学结构为脂肪族、脂环族和芳香族;功能基团包括 卤素、醇类、酮类、乙二醇类、酯类、羧酸类、胺类和酰 胺类基团。 同类者毒性相似,如氯代烃类多具肝脏毒性;醛类具刺激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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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几种苯作业的预防方法
涂料工业 以毒性较低的物质如甲苯、二甲苯或其他溶剂替代苯 作溶剂;喷漆作业的技术革新。 粘胶剂 皮件、皮鞋行业用红胶,含纯苯89%,快胶含纯苯90 %,氯丁胶含纯苯70%。用无毒的羧甲基纤维素浆糊 或水溶性聚乙烯醇缩甲醛-聚醋酸乙烯乳液乳胶混合 粘合剂来替代。 化工行业 减少跑、冒、滴、漏等;勿用苯洗手等。
中毒机制
干扰细胞因子对骨髓造血干细胞生长与分化调节
苯的代 谢产物
骨髓基质造血正 控因子(IL-1、 IL-2)↓ 造血干细胞 功能抑制 骨髓成熟WBC造 血负控因子 (TNF-a)↑
造血功能障碍
DNA损害
苯的代 谢产物
DNA共价结合
DNA氧化性损害
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
再障、白血病
苯的代谢产物氢醌与纺垂体蛋白共价结合抑制细胞增殖 ras、c-fos、c-myc等癌基因被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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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对象
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验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种,在3个月内每 1~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列 为观察对象。 a)白细胞计数波动于4×109~4.5×109/L(4000~4500/mm3); b)血小板计数波动于60×109~80×109/L(6~8万/mm3); c)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1012/L(400万/mm3),女性低于 3.5×1012/L(350万/mm3);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 120g/L(12g/dL),女性低于110g/L(11g/dL); d)周围血细胞计数增高、出现幼稚或形态不正常的血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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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分级标准
◆急性苯中毒
◆急性轻度中毒 短期内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 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样状态,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 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急性重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出现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昏迷、抽 搐、血压下降,甚至呼吸和循环衰竭。呼气苯、血苯、 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Benz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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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Manifestation
◆Chronic Poisoning 神经系统:早期有类神经症 主要是头晕、头痛,以后有乏力、失眠或多梦、 性格改变、记忆力减退等。临床观察显示,慢 性苯中毒的类神经征较其他有机溶剂引起的相 对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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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Manife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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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中毒
◆慢性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之一者: a)全血细胞减少症; b)再生障碍性贫血; c)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d)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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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Aid and Treatment
急救治疗与处理
◆Acute Benzene Poisoning 迅速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场所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清洗皮肤 静脉注射葡萄糖和维生素C 忌用肾上腺素 ◆Chronic Benzene Poisoning 重点是恢复造血功能 慢性重度苯中毒的治疗原则同一般白血病和再障。
有机溶剂复合损害
【1. 乙醇可抑制甲醇在肝内代谢,则减少甲醇的毒作 用,故乙醇可做抢救甲醇中毒的解毒药物之一。 2. 乙醇和其他醇类可增加四氯化碳的毒性而加重对肝 和肾中毒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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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zene
苯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常温下为无色透明、具有芳香味、 易燃液体 ◆ 沸 点 80.1℃ , 易 挥 发 , 蒸 汽 比 重 2.77,易沉 积在车间空气的下方 ◆易溶于酒精、乙醚、氯仿、汽油等 有机溶剂,微溶于水。
◆慢性苯中毒( Chronic Benzene Poisoning )的诊断是根
据: 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临床表现主要有造血抑制,亦 可有增生异常,参考作业环境调查及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 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慢 性苯中毒; 慢性苯中毒又按血细胞受累及的系列和程度,以及有无恶变分 为轻、中、重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