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存量房网上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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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BF——2007——0129 合同编号:C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特别提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自行成交版)自2007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仅供查看,不能作为签约下载使用。

申请办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须提交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北京工商网()下载合同编号标识“CX”的示范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

出卖人:买受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七年五月说 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交易的,所签订的《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买委托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也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业务签约文件合订本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业务签约文件合订本

编号:BJSCY000E0412/-10000001版本号:V1.0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业务签约文件合订本签约文件名称:➣《交易信息告知单》➣《房产交易所需资料及流程》➣《存量房屋买卖咨询服务协议》➣《交易双方信息表》➣《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代办贷款及权属转移登记服务合同》➣《授权网签委托书》交易信息告知单感谢您选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签约,为保障您的权益,****特对该笔房屋买卖交易提供如下平台保障服务:一、****服务内容1、房产交易咨询服务费托管服务:是指房产买卖双方通过***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后,****为交易双方提供指定账户,待达到一定条件后,再划转房产咨询服务费给房产咨询顾问的服务项目.2、达成划转的条件如下:(1)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2)完成物业交割;(3)买卖双方与房产咨询顾问达成的同意房产咨询服务费进行划转的其他书面约定;(4)若房产交易过程中发生有关仲裁或诉讼,根据仲裁或诉讼的结果来进行房产咨询服务费的处理。

3、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是指房产买卖双方对自有交易资金通过****合作的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业务,约定资金冻结、解冻条件,当条件达到后,向银行递交资金解冻凭证手续,银行自动将资金解冻划拨到出售方的一种资金交割方式。

注:为了降低交易双方购房资金风险,***平台建议房产交易买卖双方通过****协助设立的购房款银行托管“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如采用购房款资金托管服务的,须另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4、****平台指定********有限公司为房产交易买卖双方办理房产交易后期贷款、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等相关服务。

具体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详见《代办贷款及权属转移登记服务合同》。

二、交易信息告知1、****房产咨询顾问受***统一限价管理,所收取的房产咨询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总成交价款的l。

5%.2、房产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1)市场价格波动风险;(2)政策调控风险;(3)同时进行房屋的出售和购买时,资金能否及时到位及可能涉及违约责任的风险;(4)资金安全风险,切勿通过房产咨询顾问个人账户划转房屋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咨询服务费、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等)。

北京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北京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北京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2007年4月北京市建委实施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同年7月,向社会发布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要求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存量房买卖须在中介协会信息网发布房源信息,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经纪合同的网上上传。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市共有20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保证机构通过网上签约系统发布存量房房源信息56367条,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38367笔,占同期存量房转移登记数量的33%。

大部分经纪机构通过网签制度的实施规范了行为,但仍存在部分经纪机构不进行网签、虚假宣传、合同欺诈、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

为此市建委发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交〔2008〕577号),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日常监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大了日常巡查和处罚力度,并通过记分处理记入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经纪行业管理,市建委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自2008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房屋管理部门在各区县交易权属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办公时间。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在办理转移登记前持房屋所有权证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可以委托办理)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录入合同第一条至第四条的信息并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

网上签约完成后,买卖双方应根据约定填写合同第二部分,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

北京建委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建委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建委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买卖双方关于存量房屋买卖事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标的物的确定第一条标的物概况1. 房屋座落:2. 房屋性质:3. 建筑面积:4. 户型结构:5. 房屋现状:第二条产权状况1. 房屋权属人:2. 房屋所有权证号:3. 是否存在共有权人:4. 是否设定抵押权:第三章买卖价格及付款方式第一条买卖价格房屋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1. 首付金额:2. 首付支付时间:3. 尾款支付时间:4. 支付方式:第四章交房与验收第一条交房时间卖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标的物交付买方。

第二条房屋验收1. 买方有权在交房前对房屋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之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维修或者赔偿。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一条违约情形1. 卖方逾期交房的;2. 买方逾期付款的;3. 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第二条违约后果1. 逾期交房,卖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__ %;2. 逾期付款,买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付款金额的__ %;3.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转让与继承第一条转让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买卖双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第二条继承任何一方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第七章解决争议第一条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

第二条调解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房屋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第三条仲裁解决调解无效的,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其他第一条税费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分摊。

第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____ 份,买卖双方各执 ____ 份。

买卖双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在购买北京二手房时,网签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部分,也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的重要证明。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北京二手房网签的流程。

首先,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在确认资料齐全后,双方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网签备案。

在备案之前,买卖双方需要进行房屋交易的确认,包括房屋的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

确认无误后,双方可以进行网签备案。

接下来,双方需要填写《北京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备案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备案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

备案完成后,双方会收到备案号,备案号是网签备案的唯一标识,备案号的获取标志着网签备案的正式完成。

在备案完成后,双方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网签手续。

在网签手续中,双方需要进行身份核验、签订网签合同、缴纳网签税费等。

在签订网签合同时,双方需要仔细核对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双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签手续,确保网签手续的顺利进行。

最后,在网签手续完成后,双方需要前往银行进行资金支付和过户手续。

在支付资金时,需要注意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性,确保资金的到账和支付的准确性。

在过户手续中,双方需要进行房屋产权的过户登记,确保房屋产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总的来说,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包括备案、网签手续和过户手续三个主要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签手续,确保网签手续的顺利进行;最后,需要注意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性,确保资金的到账和支付的准确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祝您在购房过程中顺利办理网签手续,早日买到心仪的二手房。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合同,如建筑合同、房屋合同、劳动合同、买卖合同、服务合同、贸易合同、金融合同、施工合同、装修合同、其他合同等等,想了解不同合同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tore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contracts, such a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housing contracts, labor contracts, sales contracts, service contracts, trade contracts, financial contract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decoration contracts, and other contracts. If you want to know different contrac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特别提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七年五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网上签约一次性告知单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网上签约一次性告知单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网上签约一次性告知单一、需要材料:(1)《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受理窗口现场制作,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买卖双方自行办理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军(警)官应提交军警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军(警)官文职干部证、警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5)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7)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

(8) 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 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10) 境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11) 境外(含港澳台)法人、其他组织:其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注册证明,或商业登记证。

(12)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该使(领)馆、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

三、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1)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材料应公证。

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

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

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

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第一篇: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必须到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备案,取得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资格,并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操作培训,方可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入网资格。

在获批后,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提供的账户进行登陆和使用《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是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一、通过中介机构挂牌实现的房地产交易(一)网上挂牌(房源信息发布):1、产权资料审查房屋权属人(以下简称“业主”)到中介机构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料无误后,方能进一步操作。

对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出示经公证的业主委托书。

2、房源信息审查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输入房产证号码、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实业主提供的房产证信息是否与系统上该房屋的登记信息相符,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如信息相符,且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况,则该房屋为可出售房屋。

3、签署中介委托合同经查询核实,如属可出售房屋,则由中介机构登陆系统与业主签订《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并打印后双方签名盖章。

最后将该房屋信息在网上挂牌发布,成功挂牌后,中介机构复印相关资料,并打印《房源信息发布回执》交给业主。

4、信息发布显示《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实时公开发布房源挂牌信息,具体显示房产基础信息、委托中介机构(一家或多家)基础信息、意向交易价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终止根据《存量房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如设定时间(90日)已到期,系统将自动取消该房产的挂牌信息。

6、信息发布续期设定时间(90日)到期后,如挂牌的房产尚未成功出售,业主可与中介机构可重新签署《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重新办理网上挂牌业务(以上1,2,3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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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
有关问题的问答
1、为什么要制定和实施《通知》? (2)
2、《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2)
3、什么是存量房买卖? (3)
4、什么是网上签约? (3)
5、进行网上签约有什么好处? (3)
6、网上签约会很麻烦吗? (4)
7、如何申请网上签约? (4)
8、如何进行网上签约? (4)
9、个人自行成交的可以申请网上签约吗?如何进行操作? (5)
10、网上签约后,如想注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5)
11、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6)
12、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居间或代理买卖的存量房必须要在网上公示满一天后方可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吗? (6)
1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上传的房源信息包括哪些? (7)
14、个人房源信息可以申请公示吗? (7)
15、存量房网上交易信息如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哪些? (7)
16、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网上签约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怎么处理? (8)
17、《通知》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间? (8)
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
有关问题的问答
为顺利实施《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相关问题,采用问答的方式解析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和实施《通知》?
《通知》是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制定和实施《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市场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提高存量房交易的透明度。

2、《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1)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均须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信息公示。

权属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时须在权属系统上进行网上办理。

(2)个人需要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
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件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办理信息公示。

个人自行成交需进行网上签约的,可由中介协会免费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3、什么是存量房买卖?
存量房买卖是指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再次买卖。

4、什么是网上签约?
网上签约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或中介协会的工作人员登录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在线录入《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并联机将合同打印,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行为。

5、进行网上签约有什么好处?
目前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虚假房源信息、虚假报价、一房多卖、吃差价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通知》要求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均须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信息公示。

目的就是有效地避免房地产经纪人的违规操作行为,杜绝房地产经纪人欺诈客户的情
形发生。

6、网上签约会很麻烦吗?
网上签约是个新的操作模式,需要有个熟悉和习惯的过程,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只要按要求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即可,具体操作由相关操作人员办理,应该说还是很便利的。

7、如何申请网上签约?
(1)申请网上签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都应在所属区县建设(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申请用户备案的系统操作人员为已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申请网上签约的交易保证机构应满足已经市建委备案,开设“专用账户”并经中介协会信息发布。

(2)满足(1)所述要求的单位应持网上打印的《用户备案申请表》及系统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

“用户备案”流程请参照《关于办理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备案、信息公示、网上签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中介…2007‟008号)文件。

8、如何进行网上签约?
网上签约的操作流程为:
(1)存量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2)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满24小时的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填写完成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提交;买卖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
(3)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4)合同提交后可直接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9、个人自行成交的可以申请网上签约吗?如何进行操作?
个人自行成交需进行网上签约的,可由中介协会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10、网上签约后,如想注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合同在系统上进行提交后即视为网上签约完成。

因此,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之前,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或资金划转
方式变化的,应办理合同注销手续,并重新进行网上签约。

存量房买卖双方需对合同其它条款进行变更的,可直接签订补充协议。

城八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注销手续由买卖双方或委托人到中介协会办理;远郊区县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注销手续可到所在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也可到中介协会办理。

11、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市建委和中介协会下发的有关网上签约的文件;
(2)为避免房地产经纪机构隐瞒网上签约信息,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应现场监督操作人员的录入行为;
(3)网上签约时,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应设置合同查询密码,通过信息网外网对买卖合同及网上签约情况进行核实。

12、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居间或代理买卖的存量房必须要在网上公示满一天后方可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吗?
凡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买卖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在网上公示满一天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方可为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

选取多套房屋签订一个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房源信息公示均须满24小时,房地产经纪机构方可进行网上签约操作。

1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上传的房源信息包括哪些?
1、拟转让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产权证上注记的抵押信息。

2、房屋坐落、房屋所在层/总层数、户型、建筑面积、规划设计用途、建成年代、拟售价格及房屋概况。

14、个人房源信息可以申请公示吗?
个人需要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件到中介协会办理信息公示。

15、存量房网上交易信息如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哪些?
存量房网上交易信息将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并链接至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北京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内容包括:(1)经用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
(2)房源信息:
••••拟转让房屋的发布编号、房屋坐落的典型区域、房屋所在层/总层数、户型、建筑面积、建成年代、拟售价格、受托
房地产经纪机构、联系方式;
(3)每日存量房网上签约的套数、面积;
(4)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签约后退房信息;
(5)每月各区县存量房成交面积;
(6)按季度公布各典型区域存量房成交价格。

16、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网上签约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怎么处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发布虚假或未公示的房源信息、不进行网上签约、隐瞒房地产经纪人员身份代理并收取费用、隐瞒交易价格、欺骗买卖双方赚取差价、不告知买卖双方查询密码及存在其它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消费者可通过信息网、交易网网上举报投诉,或向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投诉,经查实的可对该机构和人员的网上签约行为进行限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进行公示曝光,并通报工商部门查处。

17、《通知》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间?
自2007年7月1日起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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