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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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管理制度条例

导游管理制度条例

导游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导游的工作行为,提高导游服务水平,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导游管理制度。

第二条导游的基本要求1. 导游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引导旅游团队;2. 导游应具备良好的旅游知识和导游技能,能够为旅游者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3. 导游应具备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能力,能够生动有趣地讲解旅游景点的历史和文化;4. 导游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为旅游者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第三条导游的权利和义务1. 导游在工作期间享有尊重和尊严,有权拒绝任何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2. 导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导游工作;3. 导游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因私人事务影响工作效率;4. 导游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和景点管理部门的工作,维护旅游行业的形象和声誉;5. 导游应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不断完善自己;第四条导游的招聘与培训1. 旅行社应根据导游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进行招聘,确保导游的质量;2. 旅行社应对新招聘的导游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旅游知识、导游技能、服务礼仪等方面;3. 旅行社应定期组织导游进行进修培训,不断提升导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品质;第五条导游的岗前准备1. 导游在工作前应了解旅游线路、景点信息和旅游团队的基本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2. 导游应整理好工作用具和资料,包括导游牌、工作手册、地图等;3. 导游应注意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庄重的形象;第六条导游的工作流程1. 导游应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与旅游团队会合,并向旅游者介绍自己的身份和工作内容;2. 导游应根据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安排,认真解说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和特色;3. 导游应全程陪同旅游团队,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和顺利完成旅游行程;4. 导游应根据旅游者的需求,提供贴心的服务和周到的帮助;第七条导游的工作纪律1. 导游不得私自接受旅游者的任何礼物或财物,严禁索取小费;2. 导游不得在工作期间违法违规,不得参与旅游者的赌博或其他违法活动;3. 导游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和景点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规范和纪律;4. 导游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或喧哗;第八条导游的考核和奖惩1. 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进行业绩考核,评价导游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2. 旅行社应对表现优秀的导游给予奖励和鼓励,激励导游提高工作积极性;3. 旅行社对违规行为的导游应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旅行社导游应严格遵守;2.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旅行社,如有任何变更,将提前通知导游并进行调整;3. 本制度所涉及的未尽事宜,由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导游员的权利与义务

导游员的权利与义务
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 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 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 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 必须是在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形
有权拒绝 寻求保护
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
必备四个条件
对旅游行政部门的行为不服 申请复议
对旅游行政部门的行为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机构 旅行社、旅游行政机门、 公安部门、人民法院 旅行社 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导游人员的义务
义务
责令 改正
1.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

2.佩戴导游证

3.经旅行社委派
三、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处罚
对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行为的处罚 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违反旅游规定的处罚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和索要小费的处罚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导游人员的权利
维护途径
人格尊严受到尊重 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时,导游人员才可能行使这一权利 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投诉权 申请复议权 行政诉讼权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
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接待计划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专业人士,担负着向游客传递旅游信息和提供相关服务的重要角色。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导游人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作为导游人员,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

导游人员有权要求游客尊重他们的工作,不干扰他们的导游活动,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例如,导游人员有权要求游客遵守旅游团的规定和安排,不擅自离团或违反旅游行程。

导游人员还有权要求游客文明旅游,不损坏旅游景点的环境和设施。

此外,导游人员还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应得到雇主或旅行社的合理对待和保护。

导游人员也有一系列的义务需要履行。

首先,他们需要熟悉旅游目的地的相关知识,包括景点的历史、文化、地理等方面的知识,并且准确地向游客介绍和解释。

导游人员应该通过专业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

其次,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游客保持良好的互动,解答游客的问题,并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导游人员还应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尤其是在危险或紧急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游客的安全。

此外,导游人员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导游人员还有义务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他们需要确保游客享有公平合理的价格和服务,并且不得向游客强制购买任何商品或服务。

导游人员应当保护游客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游客的个人信息。

在游览景点期间,导游人员还应引导游客遵守景区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景区的秩序和管理。

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游客提供准确、全面的旅游信息和优质的服务。

同时,他们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游客的权益,维护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只有在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中,导游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游客创造愉快、安全的旅游体验。

导游人员的义务

导游人员的义务
四川省某国际旅行社于今年9月接待由25位外省游客组成 的旅游团赴九寨沟—黄龙旅游。出团当日,该社导游赵某 安排前往行程计划中没有的某寺庙参观,游客在此烧香、 请佛被宰数千元。事后,赵某授受寺庙所反回扣670元。 行程第三日,赵某又将游客带至计划外的某商店购买牦牛 肉,并授受回扣250元,引起游客强烈不满。
四、导游擅自离岗,导致游客自行在景区游览 导游擅自离岗, 事由: 事由: 成都某国际旅行社于2001年9月组织北京游客罗先 生赴九寨沟—黄龙旅游,当团队结束九寨沟的游程 抵达黄龙景区时,随团导游唐某安排游客自行上山 游览,并要求3小时后在停车场集合,自己却呆在 旅游车上休息。返程后,罗先生即向旅游执法部门 进行投诉。 请问此案如何处理?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带导游证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 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4、导游人员进行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 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 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以发生危及 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8、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 游者索要小费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 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概述 权利和义务,是个多义的、⼴泛的范畴。

在社会⽣活中,个⼈或组织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

这⾥所讲导游⼈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导游⼈员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所谓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作出⼀定的⾏为,也可以要求他⼈作出或不作出⼀定的⾏为。

导游⼈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员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

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员可以⾃⼰作出⼀定⾏为,也可以要求他⼈作出或不作出⼀定的⾏为。

⼀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和请求保护。

所谓法律义务,是与法律权利相对称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的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定的⾏为。

导游⼈员的法律义务是指导游⼈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的责任,例如《导游⼈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员进⾏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这就是法规要求导游⼈员必须作出的⾏为。

⼜如《导游⼈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员不得私⾃承揽导游业务,这就是法规规定导游⼈员不得作出的⾏为。

导游⼈员作为公民的⼀员,依法享有⼴泛的政治、经济、⽂化和社会等各种权益。

这⾥所讲的导游⼈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样,这⾥所讲的导游⼈员的法律义务也主要是《导游⼈员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义务。

2.导游⼈员的权利 (1)导游⼈员享有⼈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导游⼈员管理条例》第⼗条规定:“导游⼈员进⾏导游活动时,其⼈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 由以上规定可见,导游⼈员在执⾏导游职务活动中,享有⼈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格权是⼈⾝权的⼀种。

所谓⼈格,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的资格。

⼈格权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格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

如⽣命、健康、名誉等,既是构成⼈的⼈格要素,也是⼈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 第二,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 形。 第三,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第四,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三)诉权
诉权是指起诉和诉愿的权利,具体包括投诉权、申请复议权和起诉权。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会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请求有关部门予以解 决。诉权是导游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有力保障。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1 条规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条例》第19 条规定:“对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
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 元以上 ,30000元以 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 证并予以公告。
行为是合法的,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5)导游人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所具有的权能, 其享受的权利主要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及有关法律所规定的 权利。
6)在某些情况下,导游人员的权利是与职责相连的,是履行职务时 的特定权利,它代表着所属企业的权利,因而与一般权利相比,具有 不能轻易放弃的性质。
【分析与提示】
本案例中,导游员李某关于西藏的言行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缺乏必备 的政治素质。除对导游员李某依法给予处罚外,其所在的旅行社也应给予处 罚。
案例三
某旅游团到达目的地后已是深夜12点多了,为使第二天带团精力充沛,家离 酒店较远的地陪赵某与全陪商量,当晚合住一宿。第二天早上,全陪觉得抽 屉里似乎少了300元,便不好意思地询问赵某是否见过。谁知赵某顿时大发 雷霆,拿起包转身欲走。全陪觉得团队不能没有地陪,再三向赵某道歉,但 赵某不顾而去。 全陪打电话到地接社,总是忙音,打给赵某,关机。全陪只 好立即打电话向组团社报告请示。结果在没有地陪的情况下,全陪付钱为客 人买门票,并找饭店安排游客吃午饭,勉强完成了上午的行程。 直到下午, 地接社接到组团社的电话后,才另派了一名导游员前来与他们联系。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从业人员之一,在工作中有着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本文将以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为标题,详细介绍导游人员在工作中的权益和责任。

一、导游人员的权益1. 薪酬权益:导游人员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获取合理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同时,导游人员还有权利享受各项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 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导游人员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并能够按时休假,保障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3. 培训与提升权益:导游人员有权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导游人员也有权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打下基础。

二、导游人员的责任1. 服务责任:导游人员是旅游行业的形象代言人,有责任向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导游人员应热情接待游客,讲解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知识,提供相关的旅游信息和建议,确保游客的旅游体验。

2. 安全责任:导游人员应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责。

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人员应引导游客注意安全事项,确保游客在景区内的安全。

在紧急情况下,导游人员需要冷静应对,并及时组织游客疏散或求助相关部门。

3. 维护环境责任:导游人员应引导游客爱护旅游景区的环境,不随意破坏或乱扔垃圾。

导游人员还应宣传环保意识,提倡低碳出行,促进可持续发展。

4. 保护文物责任:导游人员应对旅游景区内的文物和历史遗迹负责。

导游人员应向游客普及相关的文物保护知识,引导游客文明游览,不触碰、刻画或损坏文物。

5. 法律责任:导游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导游人员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或索取非法利益,保证服务的公平公正。

三、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互相制约和支持的。

只有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导游人员才能够获得相应的权益。

同时,导游人员享有的权益也是保障其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服务。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人员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导游职责,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导游人员资格与注册第四条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三)取得导游资格证;(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导游人员应当向旅行社或者旅游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导游证。

第三章导游人员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导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二)遵守旅游合同,按照行程安排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五)遵守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导游形象。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按时提交导游证、导游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三)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四)不得强迫或者诱导旅游者消费;(五)不得接受旅游者的小费。

第四章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第八条导游人员实行年度10分制计分制度。

第九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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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讨论: “游客随身携带的行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 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TIPS)。
遵守“小费”的“四不”原则——
“不索要、不暗示、不讨价还价、不拒绝”
第四章 导游与领队人员 管理制度
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尊严 调整
复议
诉讼
学习 言行
佩戴 迎合
委派 擅自
警示
小费
消费
四大权利与九大义务
二、导游九大义务
义务是指法律规定公民应对国家 和社会必須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
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
主观题
10分
导游人员的义务是指——?
正常使用主观题需2.0以上版本雨课堂
像西藏这么贫穷落后的地方趁早别要了,让它独立或者划归他国,
没准能更好些。”在随后的几天游览中,他依然我行我素,发表 了许多不负责任的错误言论。后来被中国内地游客投诉到当地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
【分析与提示】
本案例中,导游员李某关于西藏的言行有损国家利益
和民族尊严,缺乏必备的政治素质。除对导游员李某
依法给予处罚外,其所在的旅行社应给予处罚。
导游”,也不同于“中 断导游”
单选题
5分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由 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
A
一至三个月 三至六个月 六个月至一年 一年
提交
B
C
D
二 、“九大义务”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
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
(双罚:双管齐下)
二 、“九大义务”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
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二 、“九大义务”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
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
游活动。
解析:“中止导游”不同于“终止
【案例分析】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 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 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 行导游活动。”本案例中,导游员张某虽是受单位的 聘请而从事了导游活动,并得到了一定的报酬,但其 并非是受旅行社的委派。其行为属于私自承揽导游业
讨论:什么是小费?
二 、“九大义务”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 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案例:
李某是开封某旅行社的一名导游员,平时不太注意自己的言行。
该社接待了一个赴西藏的英国旅游团,安排李某作全程导游。旅 游团顺利抵达拉萨市,在游览布达拉宫时,外国旅游者对雄伟的 宫殿和高超的建筑艺术赞叹不已,对中国日益繁荣昌盛感概万千。 谁知导游员李某却信口开河说:“中国管这么大地方有什么用,
1.便于旅游行政管理 2.有利于游客的识别
二 、“九大义务”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黑导: 无证
私接 暴利
【案例】
某单位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决定组织职工乘坐本单位
的车去外地旅游。该单位准备请在某旅行社工作的张某担任导游 。单位领导认为张某有正式导游证,且是熟人介绍,比较可靠, 于是同意让张某作导游员,并经协商确定了服务报酬。在旅游活 动中,张某服务尽心尽力,该单位职工非常满意。旅游结束后, 该单位向导游员张某如数支付了400元报酬,并赠送了一份纪念 品。旅游部门知道此事后,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问题: 1.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张某违反了哪条规定?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张某应如何处罚?
务,违反了本条规定,应受到相应处罚。
主观题
10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张某应如何处罚?
正常使用主观题需2.0以上版本雨课堂
作答
【案例分析】
2.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
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 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作答
导游人员权利与义务的比较
二 、“九大义务”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 质和职业技能 (导游“9S”的要求)
①导游基础:学识 + 技巧 + 规范 ②接待过程:微笑 + 诚恳 + 服务 ③合格标准:速度 + 安全 + 满意
二 、“九大义务”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 导游证。 (人证合一)
二 、“九大义务”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
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不仅导游遭到处罚,而且 旅行社也应承担“管束不 严”之责任。
主观题
10分
何为旅行社“管束不严”之责任?
正常使用主观题需2.0以上版本雨课堂
作答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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