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苏科技规〔2018〕360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本厅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科技规〔2018〕360号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2018年11月30日附件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项目指南及申报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五章实施管理第六章经费管理第七章验收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保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doc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
1.3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4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1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质监机构是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2质监机构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质量监督的专业、下作内容、委托期限、行政处罚权限和相应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2.3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3.1 人员配备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结构合理主要指人员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配备合现;专业配套主要指具有与监督工程相适应的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人员;人员数量可按近五年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确定。
省辖市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5万至30万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3万至20万平方米。
2.3.2省辖市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4,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85%以上;县级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6,这些人员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2.3-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办公场所要求:省辖市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应设置档案室、会议室、微机室等;办公设备要求:除正常的办公设备外,还应配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通讯设备等。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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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101 000102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科研微生物检验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1 1专业有机化学、精密仪器微生物类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其它资格条件有农药研究经历具有健康证英语六级;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检验员证;具有健康证具有健康证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健康证具有健康证具有RT、UT 二级资格证书;从事工地现场检验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应届毕业生不限南京南京其他说明进编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进编进编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化工农药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化妆品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000103 全额拨款究院食品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食品检测中心食品综合检验1生物化工类社会人员南京000104 000105 000106色谱分析1 1 1药物分析、分析化学病原生物学(限医学院校)分析化学金属材料、无损检测及其相关专业高分子材料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不限社会人员不限南京南京南京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微生物检验及研专业技术全额拨款究院食品检测中心发岗位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食品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工程复合材料质检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工程复合材料质检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食品包装材料质检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电线电缆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电线电缆检测中心仪器分析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000107检验检测1不限南京000108检验检测1不限具有食品包装检测工作经历优先;具有健康证南京000109检验检测4不限应届毕业生南京000111科研1宜兴000112检验检测2英语四级应届毕业生宜兴第 1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113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检验检测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 1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机电类英语学历本科生其它资格条件英语六级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事过毒理学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者优先;具有健康证两年以上精密设备维修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英语专业八级;中共党员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建工检测上岗证资质者优先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宜兴其他说明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电线电缆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000114 全额拨款究院监控中心信息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技术保障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办公室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人力资源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溧阳检测中心风险评估1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南京000115精密设备维修1社会人员社会人员社会人员不限南京000116文献翻译1南京000117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力资源管理土木工程、工民建及其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监理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网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南京000118工程质量检测2南京000119 000120 000121 000122 000123土木工程检测1 1 1 1 1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溧阳溧阳苏州苏州苏州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地铁工程现场检专业技术全额拨款究院溧阳检测中心测岗位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信息网络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信息网络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信息网络中心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第 2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124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分析检验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2专业化学、化工、分析等相关专业电子、机械、材料、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环境工程学历本科生其它资格条件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检验员证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检验员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环境工程设计经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环保药剂和材料设计经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大气污染环境工程处理设计经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检定员或检验员证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检定员或检验员证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其他说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全额拨款究院社会人南京、宝不进编,员应人事代理社会人南京、溧不进编,员阳人事代理社会人员社会人员社会人员社会人员社会人员不限社会人员社会人员社会人员宜兴进编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000125 全额拨款究院新增材料检验2本科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增新增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专业技术究院省质检院环保设备检测全额拨款检验检测与科研岗位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专业技术究院省质检院环保设备检测全额拨款检验检测岗位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专业技术究院省质检院环保设备检测全额拨款检验检测岗位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计量检定专业技术岗位11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安全,环保设备)理工科宜兴1宜兴0002014本科生南京000202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计量业务系统开专业技术发及管理岗位标准研究标准研究标准研究标准研究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计算机专业本科生本科生及以上南京000301 000302 000303 000304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全额拨款全额拨款全额拨款全额拨款1 1 1 1英语、经济能源与环境纺织工程农业南京南京南京南京硕士研究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生及以上历硕士研究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生及以上历硕士研究从事过相关工作生及以上第 3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401 000402 000403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纺织品检验纺织品检验纺织品检验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1 2 1 专业纺织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纺织工程(含高分子材料)服装工程学历博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其它资格条件英语六级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不限不限不限南京南京南京其他说明进编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000404纺织品检验2纺织化学与染整英语四级及以上不限南京000405纺织品检验1针织数字化纺织工程、纺织测试技术及仪器、机电一体化(含电子)英语四级不限南京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设备管理及计量专业技术 000406 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检定岗位1本科生及以上英语四级不限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000407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自收自支心宣传、文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新闻、汉语言文硕士研究学生及以上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本科生及以上英语六级不限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进编000601网站采编1000602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自收自支心系统分析专业技术岗位1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本科生及以上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社会人的学位;两年以上相员关工作经历取得相应的学位;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通过微软认证系统工程师、微软解决社会人方案开发专家的认员证;熟练使用Rose等系统分析工具;从事过大型ERP系统设计开发工作南京南京进编第 4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501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 3专业学历本科生及以上其它资格条件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南京其他说明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锅炉检测热能与动力工程00050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锅炉检测专业技术岗位1金属焊接本科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 000503 全额拨款验研究院热工测试专业技术岗位2热能工程、锅炉本科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 000504 全额拨款验研究院热工测试专业技术岗位2热能工程、锅炉本科生及以上社会人员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 000505 全额拨款验研究院锅炉检测专业技术岗位1热能工程、锅炉本科生及以上社会人员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000506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锅炉检测专业技术岗位2机械设计及理论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熟练掌握 Pro/E、ANSYS、adams 应届毕、AutoCAD等应用软业生件;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第 5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人数别专业学历其它资格条件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的学位;具有材料学、工程力学、自动控制理论等理论基础和焊接设备与工艺、焊接过程与控制、焊接质量与可靠性等方面的应用能力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四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六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六级英语六级英语四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其他说明000507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锅炉检测专业技术岗位1焊接本科生及以上不限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000508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电梯检测专业技术岗位1电气自动化本科生及以上不限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000509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压力管道检测专业技术岗位1化工过程机械本科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000510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全额拨款验研究院锅炉检测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9理工类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社会人员不限不限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南京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进编不进编,人事代理000511 000512 000513起重机检测1 1 1起重机起重机热能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南京南京无锡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起重机检测与研专业技术全额拨款验研究院究岗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压力管道检测与专业技术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研究岗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压力管道检测与专业技术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研究岗位0005142无锡第 6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515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电梯检测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2专业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理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加工工程(焊接)金属材料工程(金相)过程装备控制、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锅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理工类学历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其它资格条件英语四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四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英语四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金属焊接方向;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金相分析方向;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无锡其他说明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徐州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徐州分院000516电梯检测2无锡000517电梯检测2无锡000518 000519锅炉检测锅炉检测1 1无锡无锡000520压力管道检测1无锡000521 000522 000523压力管道检测网络管理检验检测 1 1 2无锡无锡无锡具有有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社会人员不限000524检验检测1徐州000525锅炉检测2本科生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应届毕 ?县区业生第 7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锅炉检测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6专业理工类学历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员证;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本、硕同专业或双学士(其中一科为计算机专业)本、硕同专业或双学士(其中一科为计算机专业)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社会人 ?常州员其他说明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 000526 自收自支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000527检验检测3材料、化机、焊接、热能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起重机及其相关专业化工机械(过程装备)热能工程起重机及其相关专业起重机、电气自动化热能工程化工机械(过程装备)热能工程起重机及其相关专业不限苏州000528检验检测4不限苏州000529 000530 000531 000532 000533 000534 000535 000536 000537 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3 5 2 2 1 1 1 2 1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南通南通南通海安启东启东启东海门如皋第 8 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代码000538 000539 000540 000541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电梯检测岗位类人数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1 1 1 1专业化工机械(过程装备)化工机械(过程装备)化工机械(过程装备)机电一体化学历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对象所在地不限不限不限如皋如东通州连云港其他说明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不进编,人事代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差额拨款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盐城分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自收自支验研究院扬州分院000542压力管道检测1热能与动力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化学理工科机电、机械机电、机械理工类过程装备与控制、锅炉、热工、化机本科生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工作环境恶劣,适合男性具有水处理检验员证英语六级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员证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限不限不限不限连云港000543 000544 000545 000546 000547 000548锅炉检测水质化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检测1 2 1 1 3 2本科生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及以上本科生本科生及以上连云港 ?淮安 ?淮安 ?淮安应届毕 ?淮安业生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员证取得相应的学位;工作环境恶劣,适合。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的分类、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下达、监督检查的依据、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过程、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查结果的异议处理、监督检查样品管理、检验结果上报、工作质量考核、监督检查后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其结果依法处理的活动。
包括:计划编制、任务下达、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汇总上报、后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定检产品目录》(修订)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本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其结果依法处理的活动。
包括:计划编制、任务下达、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汇总上报、后处理等。
3.2检验机构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和验收证书,具备相关产品检验资质,并且符合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机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检验人员本标准规定的检验人员是指检验机构内经省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且在其取得专业资质的范围内从事抽样、检验工作的人员。
江苏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06•【字号】省政府令第178号•【施行日期】2001.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江苏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季允石2001年6月6日江苏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质量认证秩序,保护质量认证企事业等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质量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质量认证活动的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和申请认证、认证咨询的企事业等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质量认证,包括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培训机构,是指从事质量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和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鼓励企事业等单位积极申请质量认证,支持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在本省从事质量认证、咨询和培训活动。
禁止不具备资格的单位及从业人员从事质量认证、咨询和培训活动。
第五条质量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质量认证、咨询和培训质量。
第六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规范全省质量认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推动企事业等单位参与质量认证的具体措施;(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质量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三)对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实施注册管理;(四)对本省获准认证的产品和质量体系进行监督;(五)按照规定,负责其它有关质量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质量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6•【字号】苏办发[2006]27号•【施行日期】2006.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6〕27号)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7月26日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04〕28号),确保到“十一五”期末,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的奋斗目标,使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江苏又快又好地推进“两个率先”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建立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在各地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等各类职业院校的培训基地作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的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计量检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特种设备与器具维修、国内外标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31•【字号】苏人社发〔2020〕127号•【施行日期】2020.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127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局,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
现就改革完善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引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为制造强省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二、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三)稳妥做好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工作。
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要求,有序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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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的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计量检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特种设备与器具维修、国内外标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二)熟悉并能正确应用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
(三)掌握本专业业务管理的内容、要求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技管理知识。
(四)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信息、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一)主持完成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二)主持完成2项以上课题研究、技术开发(应用)、成果推广、检验方法、检定测试(含非常规测试)项目,并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三)主持完成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4项以上)国家、行业、某类产品的标准资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计量认证,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四)作为主要成员完成过新技术、全套设备引进消化项目,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或负责完成了其中的标准化技术(包括标准化审查)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五)主持完成2项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检验项目的建立工作;或解决2项以上精密、复杂检测仪器设备维修或计量检定和测试中难度较大的关键技术问题,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并编制相应的技术报告。
(六)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过国家、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标准的制定、修订,或完成6项以上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
(七)主持完成3项以上大型检验项目或高难度质量检验工作,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并解决检验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写出相应的质量分析报告。
(八)主持完成2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新产品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复杂产品鉴定检验或仲裁检验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九)了解本专业的最新科技信息及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提出本专业2项以上新检测、检验项目,并编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效实施方案,经论证后报上级批准并实施。
(十)主持完成2项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与特种设备的失效事故分析或重要缺陷的安全评估与处理,负责编制分析、评估报告或缺陷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技术报告。
(十一)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或3项以上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表的设计和建立工作,并在企业组织实施。
(十二)主持完成1项以上标准化规划的编制,质量规划、质量技术法规的制定工作,实际承担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
(十三)主持完成5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8项以上)质量认证咨询、质量认证审核工作,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十四)主持完成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过5项以上)技术考核,或计量、标准化技术咨询工作,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完成技术引进项目、产品开发推广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高使用价值,项目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三)主持完成2项以上新检验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完成的工程计量测试、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维修等工作中,解决了3项以上重要技术问题,得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采用单位的认可。
(五)主持完成大型检验项目或在质量仲裁检验项目中,解决了2项以上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效益,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认可。
(六)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工程或在大型企业的重要设备安全检验中,发现严重的安全缺陷,并提出妥善的处理方案;或在主持完成非常规测试方法研究项目中,有2项以上经专家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持完成建立2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3项以上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通过计量标准考核,投入实际应用后取得较明显的效益;主持完成编写标准或标准化技术法规、技术规范的宣传贯彻技术资料或讲义4项以上;发现有关技术法规、技术规范存在不合理的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措施和建议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认可。
(七)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八)主持建立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或3项以上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主持完成3项以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技术咨询、技术考核、认证工作,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采用单位认可。
(九)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标准的制定、修订,或完成6项以上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颁布付诸实施。
(十)主持完成大、中型企业标准化体系表1项以上,或标准化信息分析2项以上。
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十一)主持完成的技术引进、产品开发或成果推广的标准化技术项目中,有1项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在项目的标准化审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中所提出的技术性建议有3项以上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认可。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的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计量检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特种设备与器具维修、国内外标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