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1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步骤阐述。
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国有企业实行科学决策、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同时,建立制度后,企业的各项行动将受到更多的监管和检查,从而提升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重大事项包括哪些方面?国有企业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业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组、剥离非主业资产、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
此外,在管理日常工作中,国有企业也应当时刻关注各项风险因素的变化,如市场竞争、税收政策、人才流动等,及时进行汇报。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哪些基本流程?首先,国有企业内部应当设立相应的管理团队,制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重大事项,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和参考标准,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协调各方利益。
最后,企业应当在报告制度的监督下,对重大事项逐一进行审核、审批及跟踪反馈,确保企业发展方向清晰明确、经营合法合规。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面临的挑战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企业内部存在一些利益集团或个人,他们往往会在决策中把握权力,违反规则越权行事。
其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实施中还需要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融合,保证效力和可行性。
最后,则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团队和决策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考验,能否及时准确把握企业的经营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制定恰当的决策计划。
总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国有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建立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流程,并加强对内部管理团队和决策人员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强化党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金昌烟草系统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内容:第二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修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车辆的情况;第三条是本人参与操办的及亲属婚丧事宜的办理情况;第四条是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的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第五条是本人、配偶及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国(境)外的活动情况;第六条是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受处分、判刑的情况;第七条是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招工、录干、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情况;第八条是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第九条是本人、配偶、子女接受外单位或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学习的情况。
第十条是本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亲属赠予)情况;第十一条是本人认为需向组织报告的其重大事项。
第三章报告方式第十二条报告人应将报告内容在事前10天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确因情况特殊无法事前报告时,必须先口头报告,事后5天内再履行补报手续。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在报告时,必须报告重大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涉及人员、财务情况、本人态度和处理方法等内容。
第十四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每半年在双重组织生活会上通报一段时间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章报告监督第十五条实行报告人办事处理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第十六条建立办事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第十八条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律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对其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全面、准确地报告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监管机构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从而更好地监管和引导金融机构的运营。
该制度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大事项的界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明确什么是重大事项,以便于将这些事项与一般事项和日常经营活动区分开来。
通常情况下,重大事项可以包括经营风险的变化、机构重要人员变动、内外部重大事件等。
通过界定重大事项,可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和防范金融风险。
第二,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规定重大事项报告的时限,以保证监管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并处理相关问题。
同时,还需明确报告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子表格等方式提交报告。
第三,报告内容的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应当包括详细的事实陈述、事项影响的评估和预测,以及机构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等。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全面客观,能够真实地反映机构的运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四,报告的接收和处理。
监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接收部门或人员,负责接收和处理重大事项报告。
接收部门或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及时分析和判断事项的性质和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保证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为延迟或错误导致监管机构不能及时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第二,报告的保密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报告重大事项时需要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以防止信息泄露对机构自身及整个金融体系的不良影响。
第三,报告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真实、全面地报告重大事项,尽量提供所有相关信息。
对于一些敏感信息,可以适当采取保留或模糊处理的方式,但不能隐瞒或篡改。
总之,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监管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本报告旨在提出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安全风险得到及时发现、报告和解决,保障公司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二、背景1、安全风险的严峻形势:目前,社会安全风险日益增加,恶势力和犯罪行为频频发生,给公司的安全运营带来严重威胁。
2、员工安全保障需求的提升:随着员工数量的增加和工作场所的扩展,员工对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需求也逐渐提高,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安全风险。
三、制度的目的1、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制定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安全风险的发现和报告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减少损失。
2、保障公司员工和资产的安全:通过完善的报告制度,提高对员工和资产的保护力度,降低安全风险对公司的危害。
四、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1、报告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安全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明确的报告渠道和联系方式。
2、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发地点、时间、经过、造成的影响和可能引发的后果等详细信息,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报告流程:建立完善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接收、审核、审批和处理程序,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解决。
4、报告周期:制定报告周期,明确安全重大事项的报告周期,及时了解公司安全状况。
5、报告方式:报告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留存。
6、保密措施:明确报告内容的保密要求,对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报告人的权益和公司的机密安全。
五、报告制度的实施1、培训和宣传: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报告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明确报告事项的范围和要求。
2、监督和考核:建立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发现和纠正问题。
3、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对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进行必要的改进,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性。
六、预计的效益和挑战1、效益:- 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减少损失;- 加强员工和资产的保护,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水平;-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闻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新闻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简介新闻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处理的资讯十分庞杂,涉及范围广泛,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保障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确需制订一套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规范各类事项的汇报流程和标准。
制度内容制度层面本制度适用于新闻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员工,严格执行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制度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以确保其与时俱进与实际符合。
报告流程1.重大事项汇报对于新闻部门所涉及到的事项,每个员工均需要定期进行重大事项的报告,拟定报告汇总,按时上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审核经过主管领导确认后,报告即可按照规定流程得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主管领导需根据重大事项情况,确定采用上报、咨询、公开或委托等处理方式,并确定具体的负责人和处理期限。
3.事项处理根据主管领导的处理方式和具体要求,指派特定人员负责尽快处理相应事项,并将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报告相关领导,以及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报告归档对于各类处理完毕的重大事项报告需进行归档整理,备查。
同时,需要对重大事项处理方式和过程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方向汇总分析并提出建议,以便到了下一轮制度升级修订时能进行参考。
报告标准对于新闻部门所涉及到的事项,每个员工均需要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报告。
其中,标准需明确事项分类、报告内容、处理流程及结论等要点,以确保每个新闻报道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总结新闻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出台,为新闻报道流程的规范化、公正化和透明化起到了核心作用。
无论是对员工、主管领导、还是对新闻报道本身,都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各类新闻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以规范新闻报道流程,保障公正性,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引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信息流动的透明度和及时性,确保决策者能够及时了解到重要事件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这一制度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提升组织的决策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本文将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背景、意义、实施方式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各类重大事项不断涌现,特别是其中一些可能对组织的战略和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更是需要得到高度关注和及时处理。
然而,决策者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准确了解重要事件的发生情况和进展动态,这给决策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得信息能够充分流动,决策者也能够及时地获取到关键信息。
三、意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促进组织内部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员工的凝聚力。
通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报告制度,员工能够明确了解到组织内部的运行状况和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参与到组织的发展中来。
其次,这一制度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组织的风险控制能力。
在报告制度中,员工需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及时汇报,这样可以使得问题及时暴露和解决,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
此外,这一制度还能够提升决策者的决策效率,使得他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到组织的运行情况,做出更加明智和准确的决策。
四、实施方式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首先,可以建立一个报告平台,员工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将重要信息进行汇报,然后由专门负责汇总和整理的部门或人员对信息进行梳理和分析。
其次,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大型的报告会议的方式来实施,决策者和员工可以在会议上就重大事项进行交流和报告,从而实现信息的流通和共享。
此外,还可以利用电子邮件、内部通讯工具等方式进行报告,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案例分析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站式矛调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站式矛调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原创实用版4篇】目录(篇1)I.报告制度背景II.报告制度内容III.报告制度实施效果IV.报告制度总结正文(篇1)I.报告制度背景一站式矛调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需要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II.报告制度内容1.报告范围:一站式矛调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涉及重大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具体包括:涉及群体性事件、影响公共安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等事项。
2.报告程序:一站式矛调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涉及重大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具体程序包括:初步调查、确认事实、撰写报告、提交报告等环节。
3.报告内容:一站式矛调中心在向相关部门报告涉及重大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时,应当提供详细的事实和证据,包括: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涉及人员情况、涉及利益情况、可能的影响因素等。
4.报告责任:一站式矛调中心应当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报告不实导致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III.报告制度实施效果一站式矛调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高了社会治理水平。
目录(篇2)I.报告制度背景II.报告制度内容III.报告制度实施效果IV.报告制度总结正文(篇2)I.报告制度背景一站式矛调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需要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II.报告制度内容1.报告范围:一站式矛调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涉及重大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具体包括:涉及公共利益、群众权益的矛盾纠纷;涉及群体性事件、社会稳定风险的矛盾纠纷;其他需要报告的矛盾纠纷。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层报告涉及企业发展、经营、风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决策效率,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告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状况、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风险管理、重大事件处理等方面的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报告的内容范围。
二、报告的主体:一般而言,报告的主体包括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事业部门负责人等。
也可以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指派特定的人员进行报告。
三、报告的时机:重大事项报告通常在事项发生或者发现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以确保上级领导层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作出决策。
四、报告的形式: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书面报告、会议汇报等形式,视事项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利益关系而定。
五、报告的流程:通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流程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筛选、信息汇总、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提交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明确责任人,并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报告的及时准确。
六、报告的接收和处理:上级领导层在接收报告后,应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及时处理。
对于重大事项,可以进行集体讨论、制定相关决策,或者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明确责任人: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源头严格把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采集、记录和汇总,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信息审核机制:在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应的审核制度,对报告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建立反馈机制:报告后,上级领导层应该及时给予反馈,并将反馈意见及时传达给报告人,以便其了解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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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导读:本文是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接受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
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
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
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篇二:矿区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局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局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
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科室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政工科负责督办。
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篇三: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常具有动态性,其发生和变化与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
因此,对“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
报告重大事项的方式可分为即时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和定期报告等几种。
(一)即时报告。
对一些与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事情,或涉及政策和政府行为的变化调整等,人大常委会必须要求“一府两院”主动、迅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
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查了解政府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
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公共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各种社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等,就应在方案出台前依照规定迅速报告人大常委会。
需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一般时间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在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必须明确界定需要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的类别,严格规定报告的时间。
(二)会议报告。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依法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一府两院”可以根据常委会的要求,直接向最近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新近发生的重大事项。
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附件和参阅材料,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
(三)定期报告。
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
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分别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要求政府就每年财政预算变更或调整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报告,以利于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或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篇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需要报告的事项: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
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
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的内容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购买车辆的情况;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4、工资及其它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收受礼金、礼品等事宜;5、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6、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8、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9、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的形式重大事项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表》,填写内容要全面真实。
重大事项事前报告。
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报告,对于不可预见的事项,事中应及时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先由报告人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一式三份,报局党委、局纪委各一份,本单位党组织留存一份。
在未接到组织答复前,报告人原则上不得办理重大事项。
三、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努力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要把本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民-主生活会,每年对本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
对于规定的重大事项应报不报的,经组织查实,初次予以诫勉谈话;再次作书面检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违规办理的重大事项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