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强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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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稳就业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一)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降”政策,将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年底,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的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对企业在疫情期间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疫情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政策。

2020年3月至5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税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优化企业金融服务。

银企对接服务方案

银企对接服务方案

银企对接服务方案一、方案简介本方案旨在为银行和企业之间提供高效便捷的对接服务,统一并整合金融资源,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二、服务流程1. 银行派出专业小组负责对接企业;2. 企业提交融资需求及相关材料;3. 银行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4. 银行与企业就融资方式、额度、期限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5. 签订融资协议并放款。

三、服务内容1. 融资对接服务:银行派出专业小组负责对接企业,帮助企业排除融资障碍,提高融资成功率。

2. 融资结构优化:针对不同行业及个性化需求,提供针对性融资方案,满足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

3. 资产质押及保险服务:提供资产质押及保险服务,为企业提供更高额度贷款,降低担保成本。

4. 信用评估及咨询服务:提供专业的信用评估及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清晰了解自身信用状况及融资可行性。

5. 财务咨询服务: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及财务报表等方面的指导。

四、服务特点1. 专业化:银行派出专业小组,专业解答企业融资相关问题。

2. 高效便捷:企业提交融资需求及相关资料后,银行将在48小时内进行审核,并给出具体融资方案。

3. 定制化: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融资方案。

4. 统一整合资源:统一整合银行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服务优势1. 资源丰富:银行与多家资金方、投资机构和担保公司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2. 法律支持:银行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将对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精细审核和咨询,保障企业权益。

3. 科技支持:银行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对企业数据处理质量和效率。

4. 贴心服务:银企对接服务团队将会全程跟进服务,随时为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六、服务目标1. 推动经济发展:通过全面优化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促进经济发展。

2. 提升融资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对接服务,提高融资成功率。

3. 增强企业信用:通过信用评估及咨询服务,增强企业信用,提升信用价值。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5•【字号】豫政办〔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3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5日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贸易综合竞争力,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一)促进国内国际规则对接。

发挥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开展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方面落实更高标准规则,探索数字经济、离岸贸易等新兴领域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

用好“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标准研究,加强标准转化衔接。

突出投资贸易便利化,全面落实我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国际化专项方案。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省司法厅)(二)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

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境内外认证,持续做好绿色食品年检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工作,提升内外贸产品安全质量水平。

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21•【字号】豫政办〔2016〕127号•【施行日期】2016.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6〕12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

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确保《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纲要》提出的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纲要》涉及各省辖市、县(市、区)的重要目标任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认真做好分解落实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1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1.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动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先进机器人、储能和动力电池等产业向国内一流水平迈进,争取物联网、基因检测、智能微电网、增材制造(3D打印)、人工智能、页岩气等领域实现产业化突破。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2.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

(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3.突出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持续提升装备制造、食品工业两个万亿级产业能级,争取电子信息、消费品工业成为新的万亿级产业,打造一批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制造业集聚地。

坚守风险防控底线 保障业务合规发展

坚守风险防控底线 保障业务合规发展

调查研究Research坚守风险防控底线保障业务合规发展农发行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强化风控合规管理,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周劲松邱世如韩粵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股权 董事及董事会办公室一行6人赴河南省分 行就风险防控和业务发展进行考察调研。

期间,调研组先后赴郑州、南阳、信阳,拜访黄河水利委员会,与地方党政及基层 行进行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万邦食品集 团、牧原公司、新县扶贫公路等项目。

本 文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河南省分行工作实 际谈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近两年河南分行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河南分行坚持以党建 统领改革发展,加强与地方政府协同配合,自觉服务“六稳”“六保”,把服务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 略有机结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农 业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作用,调整信贷结构、客户结构初见成效。

(一)做好新冠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支持“六稳”“六保”。

新冠疫情发生后,河南分行迅速投入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战线,是河南省金融系统最早恢复营业的锻 行机构,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迅速启动应急和绿色办贷通道,优化办贷 流程,提升办贷实效。

疫情期间,累计发 放应急贷款39.09亿元,支持防疫企业96家;向16家全国性重点企业发放专项 优惠贷款6.13亿元;发放复工复产贷款 54亿元,支持企业131家;对疫情防控全国、省级重点企业和其他企业实行分级优惠利率,利率最高下调200个基点,应急贷款平均利率3.8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2亿元,为河南构筑疫情防控“中原防线”贡献了农发行力量。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认真落实“六保”“六稳’’要求,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纳入特殊办贷渠道,不抽贷、不压贷,通过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0年前9个月,累计为351家老客户办理续贷2470笔,金额1365亿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0〕1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0〕1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0〕1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大中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一)全面建立主办银行机制。

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全面建立主办银行机制,原则上企业基本户开立银行为主办银行。

主办银行要逐企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统筹开展融资管理、资金结算、资产盘活、风险管控等综合金融服务。

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为单位,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一对一”建立专案推进、专班服务、专人跟踪、专项考核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施策,优先配置信贷计划,建立专属服务通道,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合理增贷续贷,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和银企互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稳定共赢的中长期银企合作关系。

(二)加大对区域重要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地要全面摸排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企业、区域产业龙头企业、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重点企业的资金状况,加大点对点资金问题协调力度。

坚持一企一策,对符合债委会救助条件的企业,积极发挥债委会作用,综合采取稳定授信总量、合理降低利率、调整还本付息周期、新增贷款支持等措施,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发挥中原资产、河南资产、省农开公司等平台公司功能,扩大纾困基金规模,灵活运用股权、债权及不良资产收购等方式,支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困难企业稳定发展。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豫民文〔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得到基本控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生产生活恢复秩序的步伐在加快。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为,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有助于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造成的冲击,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坚持监管扶持并重、外部治理与内部自身建设相结合,多方面多角度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一)加强会费管理。

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

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

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

会费应设立专账管理,向会员公布年度收支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

制定、修改会费标准,须按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12•【字号】郑政办〔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加快各项纾困惠企举措落地落实,助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1.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

加大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投放力度,提高郑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周转效率。

鼓励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重点用于帮扶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2.推进减税政策落地。

落实国家、省制度性和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扩大出口退税资金池和外贸贷规模,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从快从优从简,拓展服务渠道,完善“线上+线下”立体快捷办税体验,积极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逐步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持续实施涉企收费减免。

开展郑州市“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按照“谁设立、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核实处理乱收费、乱摊派及其他相关违规涉企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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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7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单位共同制定的《加强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加强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培育融资主体、完善融资条件,组织开展银团贷款,协调推进多渠道融资,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建立以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为依托,融资服务和政策扶持为支撑,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常态、深度、可持续的对接工作机制,实现由一次性银企洽谈对接向全程式常态化融资服务转变;由单一的贷款对接向多种融资方式协调联动对接转变,促进金融产业加快壮大,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工作目标围绕全省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先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通过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创新,强化金融支持,力争重点产业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链条上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70%,重大基础设施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90%;保险资金运用、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规模实现突破;发债、上市、信托、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规模增长率位居中部六省首位,贷款增长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着力构造以贷款为主导、投证债贷租联动、大中小金融机构共同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融资项目、融资主体的筛选和培育。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水利厅、林业厅、畜牧局,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坚持把各金融机构总部重点支持的方向与我省重点发展的领域结合起来,把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谋划与我省相关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形成系统规划---筛选项目---培育主体---对接条件---实现融资的工作环节链条,即以规划为依据谋划项目,以项目落实为抓手筛选培育主体,以项目手续核批为重点完善主体融资条件,通过支持在豫各银行编制融资规划、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系统论证项目等,推动其介入和了解项目,实现项目融资早期对接;支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参与联审联批等,推动项目融资条件对接;组织各金融机构与各项目主体进行沟通协商,满足融资要求,实现融资。

近期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融资一批原则,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要在现代物流、文化旅游、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等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在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省农业厅要在农业产业化等领域,组织指导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编制分行业系统融资方案,筛选出重点服务的融资项目和纳入产业链条的中小企业,按大中小分类,分别研究完善融资条件,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增信,推进融资。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推动各级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四资”(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整合,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备融资条件,开展基础设施项目融资。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财务辅导、信用培植和综合融资方案设计,强化对千家“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培育,使其完善融资条件,达到授信门槛,获得融资服务。

(二)组织开展银团贷款。

围绕上述领域,由河南银监局牵头,筛选一批投资金额需求大、融资额2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或项目,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组织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参加的银团贷款。

牵头行要做好贷款用途、额度、利率、期限、担保形式、提款条件、还款方式等相关工作;代理行要履行好审查、督促借款人落实贷款条件等工作;参与行要按照银团贷款协议,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三)统筹协调推进多渠道融资。

在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适应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多样化、多形式融合发展的新形势,省直有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推动省内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加强沟通衔接,协力推进融资。

省政府金融办要会同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引导支持各银行与总行的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机构加强协同,努力扩大各行融资总量。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要围绕扩大贷款投放目标,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企业上市、发行信托、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创业投资等方式筹措资本金,并以此撬动银行贷款。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要推动资产负债率较高省级投融资机构,通过合资设立和引进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再融资。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动高成长中小企业引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促进贷款,或以发债促进贷款,或以发行股票促进贷款,形成投贷联动、债贷联动、股贷联动、租贷联动的新模式。

尽快建立多部门、多个金融机构参与的省市重大项目融资会商协调推动机制,近期集中力量推动富士康第10代液晶面板项目、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及航空物流等重大项目的协同融资。

(四)拓展融资空间。

一是争取贷款规模和加强贷款规模的调剂。

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在豫各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贷款规模,争取各总行在信贷规划、存贷比例和总行直贷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启动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程序,力争贷款增速高于本系统平均水平、高于中部六省平均水平并位居前列;加强对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动态监测,鼓励引导其最大限度用好信贷规划。

按照“全省测算、动态监测、灵活调剂”的原则,动态调整稳健性参数,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规划进行有针对性、灵活性、区别性的调剂,使贷款规模得到充分利用,支持资本充足率较高、资产质量较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贷政策执行有力的金融机构业务发展。

二是争取企业上市和债券融资。

省政府金融办、河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负责组织筛选拟上市企业、发债后备企业,发挥券商、评级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业绩档案的作用,支持省内券商和外省服务水平高的券商在河南开展业务,谋划、筛选符合上市或发债要求的募投项目,加快我省企业上市、发债进度,扩大上市、发债融资规模。

三是争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工商局、河南银监局等部门尽快出台我省股权投资基金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推动我省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

积极引入美国、欧洲市场投行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与国际知名投行、私募基金长期合作机制。

指导每个省辖市筛选上报10-30家高成长性创业企业,纳入省级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拟投企业数据库,邀请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与其开展融资对接,引导和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我省企业投资。

四是争取保险资金投资。

按照国家关于保险资金投资的政策方向,深入研究保险资金投资特点和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要以省铁路投资公司、郑州轨道交通公司等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机构为重点,筛选10个以上重大项目与保险资金管理机构开展深度对接,河南保监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力争取我省运用保险资金尽早实现突破。

五是争取信托融资。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2家信托机构按照信托资金投资特点,筛选一批符合信托资金投资的重点项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有意向利用信托资金的项目单位与省内外信托机构进行对接,扩大信托融资规模。

六是争取产权融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认真筛选一批有意向股权转让融资的中小企业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技术产权交易所开展交易,并与国内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对接,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

(五)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省政府金融办要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以帮助提升各市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立足当前解决硬性量化指标,着眼长远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提高全省金融生态水平,全面改善和提升河南在全国金融生态体系中的形象。

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通报制度建设,防范金融风险。

各市研究出台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融资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工商局、旅游局、畜牧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有关金融机构参加的省级融资对接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金融形势、研究重大项目融资机制设计、协调推进多种融资手段的运用、确定培训重点内容和企业、跟踪督办融资服务落实情况,形成常态化的全程服务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级融资工作推动联席会议,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的融资收集汇总,并组织金融机构进行分析论证和设计可行的方案,跟踪服务。

(二)加强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立足长效、实时对接。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商务厅、农业厅、旅游局等要加强融资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9月月底前建成一个覆盖银行贷款、上市、债券、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融资租赁、保险资金等多个融资渠道和省市重大项目、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先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领域及全部省辖市,各融资主体、金融机构用户能免费注册,能够提供项目建设内容、进度,重点项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净资产或资本金、现金流、盈利率、资产负债率、授信规模,融资主体信用情况等融资信息和各金融机构资金投放政策,具有信息收集、发布、整理、分析、交流、保密和难题求助、回应、协调解决以及融资对接成果统计等多项功能的信息系统平台。

(三)加大融资培训。

以注重提升多种新兴融资工具运用能力为突破,以增强融资工作管理能力为重点,由省级融资对接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年度融资培训计划。

按照培训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按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对企业高管人员、融资工作推进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形成常态、长效培训机制。

2012年重点开展先导产业、文化旅游业、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等方面融资培训。

(四)完善政策支持。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支持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资金实力、扩大有效信贷投放。

充分发挥财政杠杠作用,加大财政支持融资的政策力度,支持扩大融资规模、引导和推进融资对接服务工作。

一是对显著提高新增存贷比、新增贷款量、争取总行的专项规模和直接融资规模增幅大的银行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和财政资金存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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