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各种

合集下载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_视频会议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_视频会议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_视频会议管理制度办法 为提⾼⼯作效率,规范视频会议管理,应制定规范的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下⾯店铺为⼤家整理了有关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的范⽂,希望对⼤家有帮助。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篇1 第⼀条本办法适⽤于国资委系统的⼤型会议、专题培训以及常规性会议。

第⼆条省国资委视频会议系统主控机房设在委机关办公⼤楼,由电教中⼼负责维护使⽤。

第三条各种会议的通知、筹备由各召集部门负责,报委办公室同意后,提前三天通知电教中⼼安排。

第四条电教中⼼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积极与⽹络运营商、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视频会议端点联调测试。

确保带宽资源、线路畅通。

第五条会议主办部门如有录⾳、录像要求,应提前两天通知电教中⼼,以便提早准备。

第六条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应指定专⼈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报省国资委电教中⼼登记备案。

视频会议系统的登录密码属机密事项,须专⼈负责。

第七条视频会议系统的主计算机须专机专⽤。

分会场变更系统设备应及时报告电教中⼼重新测试调整。

第⼋条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视频会议的参会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全程参加会前的联调测试。

没有按时参加联调测试的单位,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第九条召开会议时,各分会场必须悬挂或摆放本单位名称标识。

第⼗条会议期间,主会场、分会场必须要求参会⼈员关掉⼿机、BP机或调⾄振动状态。

第⼗⼀条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电教中⼼联系。

第⼗⼆条本办法⾃发布之⽇起试⾏。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篇2 第⼀条为充分发挥东南⼤学⽹络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确保⽹络视频会议规范、优质、⾼效、安全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视频会议系统是新形势下推动我校进⼀步转变⼯作⽅式,改进⼯作作风,提⾼⼯作效率的⼀项重要⼿段。

各部门单位要予以⾼度重视,充分运⽤视频会议资源召开会议。

第三条视频会议系统由校长办公室与教育技术中⼼统筹规划并组织推动。

⿎励各部门单位在本部门内逐步推⼴扩⼤视频会议系统的覆盖范围。

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立视频会议的管理原则,提升会议效率,保障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进行视频会议的组织、参与和管理。

3. 责任: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遵守情况。

二、会议准备1. 会议申请:需提前至少一天向信息技术部门提交会议申请,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议题等关键信息。

2. 技术检查:信息技术部门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完成设备检查和系统测试,确保音视频通讯畅通无阻。

3. 资料准备:主持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议程、相关资料和演示文稿,确保会议内容的丰富性和有效性。

三、会议进行1. 准时召开:所有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室,确保会议能够准时开始。

2. 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保持摄像头开启,注意仪容仪表,不得随意中断会议或离开。

3. 发言规则:遵循主持人引导,依次发言,确保会议讨论的秩序性和建设性。

4. 记录归档: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并归档,方便后续查阅和跟进。

四、会议结束1. 总结提炼:主持人应在会议结束前对讨论内容进行总结,明确下一步行动计划和责任分配。

2. 反馈机制:建立会议效果反馈机制,收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视频会议流程。

五、安全管理1. 数据保护:确保会议内容的安全性,禁止无关人员获取会议资料和记录。

2. 系统更新:信息技术部门应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更新和维护,防止安全漏洞的产生。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2. 对于影响会议效率和质量的严重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实际需求的变化,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视屏会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视屏会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视频会议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视频会议系统及其相关设备、软件和人员。

第三条视频会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可靠,保障业务;3.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第二章视频会议系统安全配置第四条视频会议系统应选择具有较高安全性能的厂商和产品,确保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视频会议系统应设置合理的用户权限和访问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系统。

第六条视频会议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系统漏洞。

第七条视频会议系统应启用加密传输,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三章视频会议内容安全第八条视频会议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九条视频会议内容应提前进行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第十条视频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传播、记录或复制会议内容。

第四章视频会议设备与网络安全第十一条视频会议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视频会议设备应放置在安全区域,防止设备丢失或损坏。

第十三条视频会议网络应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营商,确保网络传输速率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视频会议网络应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外部攻击和恶意软件入侵。

第五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视频会议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视频会议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第十七条视频会议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参会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参会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发生视频会议信息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视频会议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完善视频会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1:概述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定义和缩写
2:视频会议系统的配置
2.1 服务器配置
2.2 网络要求
2.3 安全设置
2.4 带宽和帧率的管理
2.5 设备要求
3:视频会议系统的使用
3.1 会议预定
3.2 会议通知
3.3 会议设置
3.4 参会人员管理
3.5 会议进行中的操作
3.6 会议记录与存档
3.7 会议结束
4:系统维护与升级
4.1 硬件设备维护
4.2 软件系统更新
4.3 定期巡检与维修
4.4 系统备份与恢复
5:安全保障
5.1 用户权限管理
5.2 密码安全
5.3 防火墙设置
5.4 数据加密与传输安全 5.5 安全审计与漏洞扫描6:违规行为处理
6.1 会议内容违规行为处罚
6.2 设备滥用处理
6.3 安全漏洞报告与处理7:变更管理
7.1 变更申请与审批
7.2 变更实施
7.3 变更记录与评估
8:培训与技术支持
8.1 系统培训
8.2 技术支持与故障排除 8.3 问题反馈
附件:
1:视频会议系统配置表 2:网络拓扑图
3:服务器调试记录表 4:风险评估报告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信息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基础法律规定。

2:数据加密:指将数据使用算法转化为密文,以保证数据在传输或存储过程中不易被窃取和。

3:防火墙:指一种网络安全设备,用于控制和过滤进出网络的数据流量,保护网络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攻击。

视频会议室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室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室管理制度为管理和使用好视频会议室,充分保障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好视频会议室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室管理。

视频会议系统由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各单位需要使用视频会议室时,应提前半天与局信息中心对接,局信息中心统一安排,调试会议视频信号。

二、信号调试。

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和保障工作由局信息中心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省市会议视频信号调试要求,提前调试信号,确保信号传输正常,并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启动视频系统,视频信号调试保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会场。

三、会议通知。

综合性视频性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业务性会议原则上由会议所属业务单位和职能股室负责,并提前与局办公室对接,协调相关领导参会,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做到责任到人。

四、会场布置。

由会议主办业务单位、职能股室,主动做好会场桌签摆放、座次安排、座次表制做。

五、会议组织。

由会议主办业务单位、职能股室负责,引导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签到,按照座次整齐就座,做好参会人员清点、会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六、会场服务。

由会议主办业务单位、职能股室负责,做好会场服务保障,定时为参会人员提供茶水服务(每30分钟添水1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衔接局疫防办做好会场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会议记录。

由会议主办业务单位、职能股室安排专人做好会议内容记录。

八、有关要求。

会议主办业务单位、职能股室要统筹安排,明确会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补位,确保会务全流程无缝衔接,高质量保障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九、其它。

会议结束后,由视频会议调试人员关闭视频会议系统,关闭空调、电灯、会议室门窗,由会议室清洁人员做好会场清洁。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灵敏、稳定的运行性能~保证会议效果特制定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管理
1、配备会议室管理员~要求责任心和事业心~且能处理一些简单的技术故障的人员担任。

2、在接到上级会议通知后~管理人员要提前两小时准时打开设备~对视频会议系统相关设备进行调试与维护~检查网络是否连通、摄像头是否开启、调音台是否按照规定恢复标准音频音量位置。

保证随时与省局主会场进行调试通话~如实反应市局的视听情况~使之达到最佳效果。

3、视频会议设备的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做到干燥通风、气温适宜~并有良好的接地设备~达到防水、防火、防盗、防雷击要求。

4、管理员应爱护会议设备~设备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禁止他人随意开启或挪动设备~禁止私自更改视频设备的设置~设备整洁干净、卫生良好~设备发生故障时~严禁擅自打开、维修视频设备。

5、会议结束时~管理人员根据要求及时关掉设备、关闭电源~恢复设备的备用状态。

二、会场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严禁迟到、早退现象。

2、进入会场时要把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3、进入会场后~禁止抽烟、喧哗。

2。

视频会议管理规章制度

视频会议管理规章制度

视频会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视频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保障参会人员的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会议召开1. 会议计划应提前制定,并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等信息。

2.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3. 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延迟需提前通知所有参会人员。

第三条会议文档1. 会议文档应提前准备并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确保每位参会人员了解会议内容。

2. 会议文档应包括会议议程、会议内容、讨论主题、决议内容等信息。

第四条会议设备1. 会议组织者应提前检查会议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视频会议顺利进行。

2. 参会人员应在会议期间保持手机静音,避免打扰其他参会人员。

第五条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专注,不得进行其他无关活动。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主持人的规定,按照会议议程进行讨论。

第六条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内容准确全面。

2.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以便参会人员查看。

第七条会议评价1. 会议结束后,应对会议进行评价,收集意见和建议,以便提高下次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2. 会议评价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以便参会人员了解评价结果。

第八条会议安全1. 参会人员应保护会议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相关机密信息。

2. 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注意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攻击和黑客侵袭。

第九条会议纠纷1. 如参会人员发生纠纷,应及时调解解决,不得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2. 如无法自行解决,应向会议组织者寻求帮助,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公布。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会议组织者所有,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视频会议活动,确保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视频会议活动。

三、会议预定1.视频会议的预定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进行。

2.预定视频会议时,需提供以下信息: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

3.如需使用会议室,还需提供以下信息:会议室名称、会议室所在地点、会议室设备。

4.预定完成后,需将会议信息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四、会议组织1.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参会人员需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和设备。

3.参会人员需保持专注,并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其他工作或私人事务。

五、会议纪律1.会议开始前,主持人需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会议的目的和议程。

3.参会人员需积极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进行中如遇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主持人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会议或暂停会议。

六、会议记录1.会议期间,主持人需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及其发言内容等。

2.会议记录需及时整理和分发给参会人员,以供参会人员查阅。

七、会议技术支持2.视频会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八、会议结束1.会议结束时,主持人需宣布会议结束,并对会议结果进行总结和梳理。

2.会议结束后,需及时发送会议纪要给参会人员,并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九、违规处理1.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2.对于轻微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由主持人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十、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有权随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的颁布旨在规范和管理视频会议活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明确会议预定、组织、纪律、记录等方面的要求,能够有效地提高视频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会议的规范性和秩序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暂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提升效率、节省成本的功能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应指定一名视频会议系统专管员(以下简称专管员)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将名单上报至公司行政中心网络部。

第二条专管员应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登记,列出清单。

如遇设备故障,专管员应及时向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报告并组织维修,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条专管员应设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操作密码,并不得在该设备上安装与视频会议系统无关的软件。

严禁其他无关人员操作该系统设备。

第四条视频会议开始前,主办方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一)拟定议题议程;(二)确定主持人、报告人、记录人、参会人员、需要共享或讨论的文件以及会议时间、议程等;(三)提前一天通知参会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各参会单位接到视频会议召开的通知后,各参会单位专管员必须在视频会议开始的一小时前配合主会场专管员进行系统设备调试,保证所需设备提前到位,按正确的方法操作设备,保障整个会议过程的网络传输效果。

第六条主会场在会前半小时开始对各分会场进行点名登记,并将结果上报会议主持人;对没有准时登陆系统的分会场,将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参会人员应提前到会,因故中途离场的领导同志应发送消息至会议主持人。

第七条各分会场未得到主会场允许,不得擅自退出系统。

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应及时将视频会议效果上报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

第八条参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会风,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不得打断或干扰他人的发言,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会议主办方全权负责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

参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转自】关于印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可靠,部研究制定了《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会议是提高工作效率,适应节约、便利办公要求的有效方式,各单位应积极利用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组织讲座和培训等,充分发挥其效能。

第三条以部名义召开的视频会议,须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批准;以司局名义召开的视频会议,须经主管副部长批准。

召开视频会议的签报均应经办公厅会签。

使用视频会议系统举办讲座、培训等,由主办业务司局领导批准。

交通系统各单位名义召开视频会议,如需使用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由各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交通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和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是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和管理部门。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各使用单位也应明确系统的具体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并须指定两名以上系统管理员。

第五条以部或司局名义召开视频会议并申请使用交通视频会议系统,按以下程序办理:会议发起司局通过部机关内部办公网的“会议室预订系统”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预订视频会议室,并提供会议名称、时间、模式、参会单位等有关信息。

得到确认后,会议发起司局应提前1个以上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包括电子版)抄送部通信中心。

第六条交通系统各单位召开视频会议并申请使用交通视频会议系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会议发起单位应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通过“交通视频会议服务系统”填报《交通视频会议申请表》(见附表1),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部通信中心。

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应提前1个以上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包括电子版)抄送部通信中心。

如会议需交通部机关有关司局参加,并使用部机关视频会议室,发起单位应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参会司局按本办法第五条预订会议室。

第七条会前准备注意事项:(一)各参会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交通视频会议服务系统”中查询系统联调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准时参加联调。

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交通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的检查项目(见附表2),逐项检查系统状况。

(二)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参会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始值机。

(三)如召开紧急会议,各参会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视频会议设备现场参加联调,保证系统尽快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并应在联调后立即开始值机。

第八条会议期间注意事项:(一)各参会单位应在会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本单位的名称标牌,主要领导要设置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二)系统管理员应坚守岗位,确保电话联络畅通,随叫随应;(三)系统管理员应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甚至出现不应有的画面;(四)不得随意播放与会议无关的音视频信息;(五)各分会场不发言时,应将话筒调至静音状态;(六)参会人员应面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七)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把手机置于震动状态;(八)会场内禁止吸烟等。

第九条会议期间,如分会场系统出现故障,系统管理员应尽快予以排除,并避免影响主会场会议的正常进行。

系统管理员在会后应详细记录故障处理情况。

第十条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系统连接,各分会场在确认主会场中断后,方可关闭视频会议系统。

第十一条会议结束当天,各参会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通过“交通视频会议服务系统”填写《交通视频会议系统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表3),以便准确掌握情况,加强对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

会议的录音、录像资料应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定期对其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自检。

部通信中心将组织对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整体例行检测(检测内容见附表4),各单位应配合参加。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在其视频会议室设置值班电话,并将号码告知部通信中心。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系统管理员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及视频会议室电话)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部通信中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可视电话(桌面视频会议终端)的管理,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可视电话进行检测,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同时做好对使用人的培训和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交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厅科教字[2006]25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印发视频会议△办法通知抄送:部属有关单位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发〔2008〕15号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启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

为规范和加强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现将《浙江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和网络与信息中心反映。

二○○八年五月九日浙江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校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确保网络视频会议规范、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启用视频会议系统是学校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

第三条视频会议系统的使用管理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网络与信息中心、各校区管委会等单位协同配合。

各部门(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校长办公室负责视频会议的统筹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提出视频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意见,拟订全校性视频会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单位)申报的视频会议方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和有关服务工作,协调处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其它重要事项等。

(二)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设施的技术维护,拟订视频会议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相关技术保障,组织开展必要的专业培训等。

(三)各校区管委会负责视频会议系统和场地使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麦克风、投影仪、音响、视音频及网络模块等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组织落实视频会议操作规范,安排专门人员参加必要的专业培训,并负责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服务和联络工作。

(四)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产权归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各校区视频会议室管理的单位应与网络与信息中心签订相关设备代管协议,按规定做好日常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条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召开会议,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学校决定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具体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协调落实。

(二)经批准由部门(单位)组织召开的全校性会议,主办部门(单位)一般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校长办公室提交会议方案,经校长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

(三)各部门(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应向校长办公室报批并送有关校区管委会备案。

(四)部门(单位)内部召开会议,应向有关校区管委会报批。

第五条需使用视频会议系统与校外系统对联的,主办部门应报经有关校区管委会批准,并提前三个工作日报网络与信息中心开通。

如需召开国际网络视频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按规定支付互联网国际流入量费。

第六条全校性视频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名义印发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应明确会场设置要求、系统联调测试时间、主会场的技术支持、相关会务安排、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事项,并及时抄送网络与信息中心和各校区管委会。

第七条视频会议主办单位应在视频会议召开的三个工作日之前主动与网络与信息中心等单位联系,做好相关设备调试及技术保障工作。

视频会议因故推迟或取消,主办单位应及时告知有关单位。

第八条视频会议会场应当满足会议需要,环境整洁,设备齐全。

在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当着装整齐,自觉保持良好秩序,不得随意走动。

不安排发言的分会场应将麦克风置于静音状态。

第九条视频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技术操作。

第十条各校区管委会和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切实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运行,应结合实际,制订本校区、本单位视频会议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南阳烟草商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时间:2010-9-27 15:39:00 点击:147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南阳烟草商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南阳烟草商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行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行业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是通过数据专线建立的市到县之间互联互通的实时通讯平台,并与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接受全省视频会议系统的统一管理。

视频会议系统的主会场设在市公司,分会场设在各县分公司。

第三条视频会议是提高工作效率,适应节约、便利办公要求的有效方式,各类会议及培训应积极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以充分发挥其效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