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富药业: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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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股票涨幅排行榜

2010年股票涨幅排行榜

2010年股票涨幅排行榜(原创版)目录1.2010 年股票市场概述2.股票涨幅排行榜前十名3.排行榜中的行业分布4.涨幅背后的原因分析5.展望未来股票市场正文【2010 年股票市场概述】2010 年,我国股票市场呈现出震荡上行的态势。

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背景下,国内经济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这为股票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基本面支持。

此外,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等,也为股市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在此背景下,股市出现了不少表现优异的个股。

【股票涨幅排行榜前十名】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0 年股票涨幅排行榜前十名如下:1.股票代码:600519,股票名称:贵州茅台,涨幅:108.55%2.股票代码:000792,股票名称:盐湖钾肥,涨幅:93.48%3.股票代码:002007,股票名称:华兰生物,涨幅:85.91%4.股票代码:000679,股票名称:恒天海龙,涨幅:83.19%5.股票代码:600346,股票名称:恒源煤电,涨幅:81.71%6.股票代码:600111,股票名称:北方稀土,涨幅:79.67%7.股票代码:600066,股票名称:申能股份,涨幅:78.92%8.股票代码:600498,股票名称:外高桥,涨幅:78.51%9.股票代码:600837,股票名称:海通证券,涨幅:77.88%10.股票代码:000973,股票名称:佛塑股份,涨幅:76.44%【排行榜中的行业分布】从涨幅排行榜前十名的股票所属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消费品(如贵州茅台)、化工(如盐湖钾肥)、生物医药(如华兰生物)、煤炭(如恒源煤电)、稀土资源(如北方稀土)等。

这些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密切相关。

【涨幅背后的原因分析】上述股票之所以能在 2010 年取得较高的涨幅,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2.公司基本面优秀,盈利能力强,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过鑫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金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1,207,873,274.351,140,462,105.06 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16,788,132.02913,147,841.04 0.40股本(股)220,420,000.00220,42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16 4.14 0.48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100,495,581.15104,743,214.16 -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04,957.515,096,866.42 -41.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106,050.3219,018,433.65 47.7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0.10 30.0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3 -66.6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3 -6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30.88 减少了0.5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20.63 减少了0.41个百分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98.4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1,880,560.00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19,260.71所得税影响额-205,128.58合计956,869.1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53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吴彩莲9,900,000人民币普通股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5,797,638人民币普通股林关羽5,768,692人民币普通股同益证券投资基金4,543,408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4,016,822人民币普通股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75,00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793,325人民币普通股上海嘉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216,96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2,128,360人民币普通股投资基金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937,199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1、本期末预付款项余额比期初上升51.32%,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PVB项目工程进度款和订购PVB、节能材料项目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2、本期末工程物资余额比期初下降32.35%,主要是报告期内需安装的设备领出所致;3、本期末预收款项余额比期初上升59.0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客户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4、本期末应交税费余额比期初下降740.76%,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下降和购置设备进项税抵扣增加所致;5、本期末应付利息余额比期初上升40.55%,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6、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63.71%,主要是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主导产品销售价格低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所致;7、本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9.33%,主要是本报告期加强对PBS市场拓展力度相关费用增加所致;8、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5.50%,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节能材料控股子公司相应费用增加、人员增加相关的管理费增加、研发投入支出增加、评估费和律师费增加所致;9、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4.97%,主要是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银行借款减少相应的利息支出减少33.78%和外币汇兑损失减少33.07%所致;10、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15.46%,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坏帐准备减少所致;11、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合肥合源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比例降至17.08%,权益法改成本法核算所致;12、本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20.41%,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了公益性支出和意外事故处理费用;13、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4.26%,主要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致的;14、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0.46%、31.84%、43.73%和41.04%,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15、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6.67%,主要是本报告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以及2009年9月公开增发成功后股本增加所致;16、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7.78%,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1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0.93%,主要是本报告期PVB、PBS、节能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1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89.04%,主要是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款和银行信用证保证金减少所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程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程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程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9.04•【文号】证监许可[2014]920号•【施行日期】2014.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程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0号)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向程先锋发行208,108,563股股份、向张颖霆发行2,179,591股股份、向张云祥发行2,149,273股股份、向张艾忠发行1,674,277股股份、向李祥慈发行1,394,669股股份、向曹仕美发行1,172,330股股份、向张洪文发行1,172,330股股份、向李晓祥发行1,115,062股股份、向王忠胜发行485,102股股份、向缪昌峰发行448,04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2014年9月4日。

鑫富药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1-05-07

鑫富药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1-05-07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致: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出席对象、登记办法、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过鑫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鑫富药业:关于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1-04-30

鑫富药业:关于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1-04-30

关于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保证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伯耿蔡晓玉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鑫富药业: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0-10-28

鑫富药业: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0-10-28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名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0-041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4月28日起到2010年10月27日止(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0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题库附答案(优品)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题库附答案(优品)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题库附答案(优品)单选题(共150题)1、若纯粹利率为3%,通货膨胀补偿率为2%,某投资债券公司要求的风险收益率为6%,则该债券公司的必要收益率为()。

A.9%B.11%C.5%D.7%【答案】 B2、(2020年真题)某项永久性扶贫基金拟在每年年初发放80万元扶贫款,年利率为4%,则该基金需要在第一年年初投入的资金数额(取整数)为()万元。

A.1923B.2080C.2003D.2000【答案】 B3、(2021年真题)某公司敏感性资产和敏感性负债占销售额的比重分别为50%和10%,并保持稳定不变。

2020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预计2021年销售额增长20%,销售净利率为10%,利润留存率为30%。

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根据销售百分比法,2021年的外部融资需求量为()。

A.80万元B.64万元C.44万元D.74万元【答案】 C4、某项目的生产经营期为5年,设备原值为200000元,预计净残值收入5000元,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4年,税法预计的净残值为8000元,直线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税率为25%,则设备使用5年后设备报废相关的税后现金净流量为()元。

A.5 750B.8 000C.5 000D.6 100【答案】 A5、关于股利分配的代理理论的观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股利政策有助于减缓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B.企业的代理成本与股利支付的多少成同方向变化C.股利的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公司管理者的过度投资或在职消费行为D.理想的股利政策应当使代理成本和外部融资成本两种成本之和最小【答案】 B6、(2020年真题)如果纯利率为5%,通货膨胀补偿率为2%,风险收益率为4%,则必要收益率为()。

A.3%B.6%C.11%D.7%【答案】 C7、甲企业采取的收账方式为本月销售收入本月收回50%,下月收回30%,下下月再收回20%,未收回的部分在“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陆家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陆家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 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中国 上海 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1层 邮编:200120电话: (8621) 6886-9666 传真: (8621) 6886-9333电子信箱:info_sh@网址: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意见书(2008)邦信阳律证字第201号致: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鑫富药业”)的委托,指派徐军律师、马石泓律师担任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或“本次增发”)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一、本所律师已依据《编报规则第12号》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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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药业”或“公司”公开增发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鑫富药业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 年9月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1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鑫富药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32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1,2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42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015,172.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1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鑫富药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鑫富药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09年10月16日与浙商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财务性投资等情况。

鑫富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080155260000457。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账号性质本金(元利息(元合计(元存单编号95080155260000457 活期存款981,670.82 237,503.03 1,219,173.85 - 95080167020001520 定期存款20,000,000.00 397,960.20 20,397,960.20 0242762 95080167020001538 定期存款20,000,000.00 397,960.20 20,397,960.20 0242763 95080167020001546 定期存款20,000,000.00 397,960.20 20,397,960.20 0242764 95080167020001554 定期存款10,000,000.00 198,980.10 10,198,980.10 0242765 95080167020001562 定期存款10,000,000.00 198,980.10 10,198,980.10 0242766 95080167020001579 定期存款5,000,000.00 99,490.05 5,099,490.05 0242767 95080167020001587 定期存款15,000,000.00 298,470.15 15,298,470.15 0242768 合计100,981,670.82 2,227,304.03 103,208,974.85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鑫富药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00,033,501.84元,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219,173.85(其中包含利息收入237,503.03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实际余额101,989,801.00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1,989,801.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于鑫富药业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天健审[2011]217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鑫富药业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33,101.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0.93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03.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否23,600.0023,600.003,620.938,476.59 35.92 2013年 -56.46[注] [注] 否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否11,526.7611,526.76—11,526.76 100.00 2008年 -261.94 否是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126.7635,126.763,620.9320,003.35————超募资金投向——————————合计—35,126.7635,126.763,620.9320,003.35————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承诺投入金额为23,600.00万元,截至期末公司已- 4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476.59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35.9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上述累计投入系以募集资金实际支付计算,因付款结算与项目施工进度存在时间差、部分款项采用票据结算等原因,致使资金投入进度低于项目实际进度;(2 基于谨慎原则,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2.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未达预计收益原因:本期实现的效益为-261.94万元,该项目在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实施。

重庆公司现阶段只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和羟基乙酸及其副产品,故以重庆公司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利润。

本期公司停止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的生产,并对期末羟基乙酸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92.83万元,同时核销相关的研发支出186.79万元,导致重庆公司亏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经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

该项目建成后,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市场需求与可研报告的预期差别较大,且因设备时停时开腐蚀严重,特别是利用高纯产品工艺生产普通工业级产品,使公司成本偏高,虽然通过技术改进有所进展,但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部分机器设备腐蚀较为严重,如继续改造生产,将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为降低经营风险,根据重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对羟基乙酸项目进行停运处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即从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10月27日止。

公司实际使用3,000万元,并已于2010年10月26日归还。

2.2010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即从2010年10月28日至2011年4月27日止。

公司实际使用3,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期项目尚未完工,结余金额均为项目预算资金。

- 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为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预算资金,目前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注]: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PBS 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

由于该项目尚未建成,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鑫富药业 2010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期限为2010年4月 28日至2010年10月27日止。

公司已按照规定于2010年10月26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使用时间从 2010 年 10 月 28 日起到 2011 年 4 月 27 日止。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鑫富药业 2010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鑫富药业 2010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停止运行的情况鑫富药业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募投项目因销售价格未达预期、综合成本较高及设备维修费用高于预期而无法继续生产,浙商证券对此出具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募投项目停止运行的核查意见》对鑫富药业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募投项目停止运行无异,议,但该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浙商证券核查意见经核查,鑫富药业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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