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2016 年 3 月 28 日 XX 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 电规章〔 2016〕第 56 号

《XX 电厂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于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月 28 2016 年

3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防止在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履行企业对发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防止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电厂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在厂区内长期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计划部是厂工程发包的归口管理单位,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第四条生产性外包工程由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统一发包,并严格进行承包方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基建性外包工程由厂计划部负责统一发包,并严格进行承包方的资质审查。

第三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六条安全管理

(一)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等同管理”,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二)甲方应建立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审批程序和各有关应承担的责任。

(三)在甲、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前,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对乙方的

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安全资质审查意见。资质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未经甲方安环部门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四)在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 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5、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甲方应视工程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安全管理基金,安全管理基金甲方安环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工程竣工后必须经甲方门安环部门签字才能结算。

7、进入现场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和体检表报甲方安环部门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甲方应监督乙方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严禁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重新体检合格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均照此办理。

8、乙方进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甲方应给分包单位人员办

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施工作业证(胸卡),持有施工作业证者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9、对不服从甲方安环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乙方,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10、乙方对所承担的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报甲方技术、安生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11、甲方必须严格按规定控制乙方的承包范围。

12、严禁乙方再行转包。

13、生产性的车间、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第七条安全职责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发的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文件、规程、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二)所有发包工程,都必须由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合同中必须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三)甲方一般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严禁承包单位再行转包。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甲方安环部门应组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例会,应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和贯

彻执行。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5、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四)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有权在生产区域内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按本单位的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安全工作突出的乙方,甲方应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六)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负全责。乙方专职安全员应佩带明显标志,班(组)长即是班(组)兼职安全员。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甲方安环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

(八)乙方一般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开工前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点和安全措施。

2、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报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必要时可请甲方协助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3、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4、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生产区域内施

工,还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5、长期施工的乙方应每年进行一次《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等规程、规定的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技术档案

6、加强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业务能力的考核,及时组织特种作业证的验审,并报甲方安环部门登记备案,持有效特种作业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7、搞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现隐患及时、主动处理;发生人身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第八条事故考核

(一)凡违反本规定而发生的承包单位的重伤、死亡事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由发包单位统计、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古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内蒙风电制〔2011〕6号) 《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内蒙风电安〔2012〕55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发包单位职责、发包工程管理部门、单位 职责、承包单位条件及职责,并对签订安全协议程序及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做出 了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发包工程依 法合规,为公司降低发包工程安全风险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 第三条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和设备 资源来完成,确需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 的方式。

第四条电力生产是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实验生产性管理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技改工程、检修维护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生产现场保洁等。 第六条发包工程应由公司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有权对相关项目代表公司对外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禁止发包给个人;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再次转包;承包单位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劳务分包队伍应相对固定且不超过一支,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对所雇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对外发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并本着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发包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公司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承包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十一条发包部门、单位代表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对承包方履行全面管理职责,并负责以下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国际新能源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围大唐国际新能源 废止说明《大唐国际风电开发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蒙风电制〔2011〕6号) 《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蒙风电安〔2012〕55号) 容概要《大唐国际新能源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国际、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主要明确了新能源公司发包单位职责、发包工程管理部门、单位职责、承包单位条件及职责,并对签订安全协议程序及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做出了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发包工程依法合规,为公司降低发包工程安全风险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大唐国际新能源(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 第三条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 第四条电力生产是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

施工安装、实验生产性管理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围:技改工程、检修维护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生产现场保洁等。 第六条发包工程应由公司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有权对相关项目代表公司对外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禁止发包给个人;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再次转包;承包单位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劳务分包队伍应相对固定且不超过一支,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对所雇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对外发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并本着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发包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公司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承包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十一条发包部门、单位代表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对承包方履行全面管理职责,并负责以下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书;

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中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交底制度 1.1 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工程规模、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明确施工任务、施工 工艺及特殊的操作方法,质量要求、标准,保证质量的措施,安全措 施、节约措施、进度要求,职责范围,使执行者做到心中有底。 1.2 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法律和条例,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 求。 1.3 技术交底分级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为公司或分公司技术交底和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分别由各级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重大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一级技术负责人参加,各级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 工作的进行情况,并且指导帮助。 1.4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应用碳素墨水写成书面材料,字迹应清楚,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均应在其上签字。书面交底材料应及时分发接受人员、质安人员,作为技术复核、质安检查的依据,质安人员应对执行情况 签注意见并签名。 1.5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应施工,施工人员不得违背交底内容施工操作,若有变更,必 须由原交底人出具书面变更交底的手续,如发现施工人员擅自不按交

底要求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质安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予以处罚,如系交底人交底错误造成的则处罚交底人。 2、公司或分公司技术交底 2、1 在工程开工前,由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依据设计图纸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的技术交底提纲,对工程项目的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2、2 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2、2、1 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 2、2、 2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2、2、3 总平面布置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能源供应; 2、2、4 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案; 2、2、5 综合进度和配合要求; 2、2、6 指出工程施工的重要点和关键部位,在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及保证质量,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2、2、7 交叉作业施工中如何协调配合的措施; 2、2、8 在工程上要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需组织设计攻关的项目和在实施中应注意的事项;安装单位还应交代重大设备吊装、精密设备安装、试车和特殊焊接、电气仪表等安装注意事项; 2、2、9 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措施; 2、2、10 冬、雨季施工和特殊作业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2、2、11 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2、2、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 2、2、13 其他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3、项目经理部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2016 年 3 月 28 日 XX 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 电规章〔 2016〕第 56 号 《XX 电厂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于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月 28 2016 年 3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防止在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履行企业对发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防止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电厂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在厂区内长期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计划部是厂工程发包的归口管理单位,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第四条生产性外包工程由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统一发包,并严格进行承包方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基建性外包工程由厂计划部负责统一发包,并严格进行承包方的资质审查。 第三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六条安全管理 (一)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等同管理”,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二)甲方应建立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审批程序和各有关应承担的责任。 (三)在甲、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前,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对乙方的

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安全资质审查意见。资质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未经甲方安环部门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四)在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 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5、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甲方应视工程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安全管理基金,安全管理基金甲方安环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工程竣工后必须经甲方门安环部门签字才能结算。 7、进入现场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和体检表报甲方安环部门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甲方应监督乙方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严禁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重新体检合格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均照此办理。 8、乙方进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甲方应给分包单位人员办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承发包行为,强化公司承发包工程的安 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 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 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 3 责任管理 3.1 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 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发 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

安全监督和管理。 3.2 发包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负责协调处理。 3.3 工程所在区域的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区域管理责任,必须认真地向承发包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和介绍,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4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发包部门或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作业,同时要及时做好记录,以作为对发包部门月度考核、承包商年度评定和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认证的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不扰民措施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 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门窗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合同正式版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and the rights that should be enjoyed by each other.门窗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 合同正式版

门窗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合同资料适用于日常场景中,在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立协议单位: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门窗制作和安装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海市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应有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

62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1年第60号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已经于2011年月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总经理: 二0一一年月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操作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Q/SHJRD-2.02-62-2011 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是否修订 2011 吕升旭史鸿君是 此 次 修 编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安全监察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安全监察部专工

吉林松花江有限公司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有关安全技术交底管理的职责和内容。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及新入厂人员(包括临时工)有关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 3 职责 3.1生产技术部 3.1.1 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 3.1.2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配合安全监察部对外包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1.3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培训和考试。 3.1.4负责对本部门新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安全培训和考试及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 3.2 安全监察部 3.2.1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试。 3.2.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开工前安全技

术交底执行情况。 3.2.3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新入厂人员及临时用工上岗前安全交底执行情况。 3.2.2 监督对外包单位重大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3.3 其它外包工程管理及用工部门 3.3.1负责对本部门管辖的外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对本部门新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安全培训和考试及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管理的外包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情况。 3.3.4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新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情况。 3.4 外包施工单位 根据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负责组织对下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管理内容 4.1 外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综述 安全技术交底分为开工前向外包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前外包单位向作业人员进行具体防止作业风险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是向外包单位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6号文)

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第九条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第十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第十一条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第十三条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第十四条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 (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三)经批准变更设计的; (四)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十五条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等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 预付工程款按照合同价款或者年度工程计划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和支付,并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抵扣。 第十六条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发包方收到工程量报告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核对并确认。 第十七条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承发包行为,强化公司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 3 责任管理 3.1 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3.2 发包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负责协调处理。

3.3 工程所在区域的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区域管理责任,必须认真地向承发包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和介绍,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4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发包部门或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作业,同时要及时做好记录,以作为对发包部门月度考核、承包商年度评定和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认证的依据。 4 管理要求 4.1 发包管理 4.1.1 发包部门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以下文本是否齐全或规范: 4.1.1.1 承包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沪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4.1.1.2 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承包方应提供的“综合保险”凭证。 4.1.1.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XX集团公司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各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施工过程安全控制制度,保障广大员工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以下简称“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危险工艺和危险部位的简介、内容和特点,掌握正确地安全施工措施、安全防护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公司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分公司、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按本办法执行。 3.制定依据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 4.组织机构方式 安全技术交底壹般按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划分且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是交底的主要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壹般可分为以

下4个层次逐级进行,但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和承包方式对交底层次进行调整。 4.1公司级交底 设集团公司项目部的为集团公司项目部对子、分公司项目部,不设集团公司项目部的项目为子分公司或对子分公司项目部交底的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 4.2项目部级交底 子分公司项目部对施工队及分包单位的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 4.3施工队级交底 施工队对各施工工班的施工队级的安全技术交底。 4.4工班级交底 工班对全班人员的工班级安全技术交底。 5.职责 5.1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 负责组织本级所属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规程的编制、审核和交底工作。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设备运输物资部等关联部门人员参加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2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5.3专职安全工程师 项目部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专业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公司级、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4施工队长 施工队长负责本施工队全体人员每天上班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项目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招(2001)318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建设 二OO一年九月十二日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发包: (一)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四)属于抢险救灾的; (五)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七)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八)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九)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6466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庆市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工程承包与发包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

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 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总3页)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1目的 为使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概况、技术方针、安全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工期要求等。 2职责 2.1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贯彻谁编制谁交底的原则,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组织交底。 2.2 公司向项目部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项目部协助完成。 2.3 项目部向施工队(班组)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组织、施工队(班组)协助完成。 2.4 施工队(班组)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队技术员组织、施工队长协助完成。 3工作程序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1 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可根据施工实际调整,一般应包括: 3.1.1 工程安全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以及有关决策; 3.1.2 施工组织设计(措施)主要内容,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和要求; 3.1.3 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3.1.4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3.1.5 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操作方法; 3.1.6 重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1.7 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3.1.8 保证施工安全目标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3.1.9 主要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的主要技术措施、工艺规定和质量检验评级办法; 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要求;

公司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XXX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承发包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理顺承发包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关系,明确承发包双方生产安全责任,规范承发包双方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津政发〔2016〕6号)等国家、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承发包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发包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承发包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将各部门承发包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第三章业务(项目)发包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发包业务(项目)主管部门事先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满足项目承包需要,同时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承包本业务(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当按规定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应当 - 1 -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协议)上应有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署日期,法定代表人以外人员签章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署承发包合同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应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各发包业务(项目)主管部门向承包单位书面告知本单位及本业务(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识别承发包安全管理一般性法律法规,转化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主管部门落实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管理体系。 第八条各发包业务(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承发包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承发包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承包方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到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和培训记录;参与作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持证情况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对承包方的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章承发包单位共同职责 第九条承发包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承发包安全 - 2 -

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 理规定正式版

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发、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工作应充分挖掘、利用集团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严禁雇佣临时工。集团公

司系统各对外发、承包工程单位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发、承包工程和用工管理。 “电力生产工作”是指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业扩、用户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和试验、输煤、除灰等工作。 “多种产业工作”是指非电力生产为主业的工作。 “集团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包括集团公司系统主业、多种经营等,隶属各企业管理的检修公司、燃料公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途径,为了使施工操作人员 确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的编制 1、要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对危险点、重要控制环节、每个分部、分项、工序 和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全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要明确作业设备,流程及操作要领,特别是安全操作规定。 3、要根据人员和机械设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要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 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应急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点; 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 3、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 4、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要关的安全操作和标准; 6、一旦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的避难措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和执行 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 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 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 设施的搭拆等,工长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 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两个以上工长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 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班组长签字接受生效。交底字迹 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带代签名。 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 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 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工长和劳务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 9、安全交底后,工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 交底后,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招投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的项目发包。 第三条新开工项目发包,工程单项估算价在万元以上(含万元),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承包单位;万元以下(不含万元)零星工程项目发包,可通过议标或委托评审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招标投标管理的法规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监察部对工程项目发包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技术部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和发包组织部门。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发包 第六条万元以上(含万元)工程项目招标: 1、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评标、定标 工作。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 有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预算部经理、技术部主管工程师、相关专业工 程师及监察部组成,必要时邀请公司以外有关技术专家参加。招标文件由技 术部主办,按程序报批。技术部具体负责组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工作。 技术部负责主办施工合同。 2、按照招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原则上采取邀请 招标。具体项目的招标方式由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国家招投标法 及地方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3、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每月25日前由工程部根据公司工程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需要提前三个月提出招标计划。 4、推荐、考察评审、初选投标、邀请招标施工单位: 1)由工程部及公司各部门根据现场工程施工质量、配合情况等,择优推荐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推荐表》交技术部,技术部按照分类建立施工单位信 息资源库,由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工程需要提取单位进行考察。考 察单位不少于5家。 2)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投标单位报送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企业信誉、业绩等预审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工程 项目的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由技术部填写《初选考察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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