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无效的合同(3篇)
无效劳动合同范文3篇

无效劳动合同范文3篇篇1无效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乙方个人信息]地址:[乙方住址]联系方式:[乙方电话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就雇佣事宜达成了协议,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劳动合同存在某些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定该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此无效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签订日期为[签订日期]。
经双方确认,该合同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
二、无效条款的说明经双方核实,劳动合同中的以下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1. [无效条款一]:具体违反的法律条款及原因。
2. [无效条款二]:具体违反的法律条款及原因。
......以上无效条款,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三、双方权益的安排1.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因无效劳动合同产生的所有雇佣关系,乙方不再受甲方约束。
2.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在无效劳动合同期间的工作支付合理的报酬。
3. 乙方在无效劳动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争议解决方式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若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任何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六、合同的无效性声明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
但双方仍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甲方和乙方因无效合同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行为无效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男,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李某,男,28岁,某市居民。
双方因租赁合同纠纷,导致张某的财产受到损害,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因其行为无效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案件事实2018年10月,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位于某市的一处房产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首期租金及押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
李某将该房产交付给张某使用。
2019年2月,张某在租赁期间发现,李某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产转租给第三人。
张某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遂与李某协商解决。
然而,李某拒绝承认违约,并声称其已将房产转租给第三人,租金由第三人支付,因此张某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张某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并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经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因其行为无效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的租金、押金损失、寻找新住所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擅自转租房产的行为是否有效?2. 李某是否应当对张某因行为无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的使用价值。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本案中,李某作为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房产交付给张某使用,且擅自转租房产,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其行为无效。
关于李某是否应当对张某因行为无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导致张某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张某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某作为违约方,应当对张某因行为无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上无效合同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买方)与乙(卖方)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产。
合同中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00万元,首付30万元,余款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双方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了首付30万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与乙协商不成,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首付及利息。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 甲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返还首付及利息?三、法院判决(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法院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二)关于甲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返还首付及利息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向甲提供合格的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 乙构成违约,甲有权解除合同;3. 乙应返还甲首付3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然而,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以下是本案中涉及的法律要点: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3. 合同解除: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上无效合同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块土地(以下简称涉案土地)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涉案土地的权属证书过户至乙公司名下,乙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转让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土地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且乙公司未取得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甲公司遂以乙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乙公司返还2000万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
被告乙公司辩称,甲公司提供的土地证书记载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是由于土地管理部门在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与乙公司无关。
乙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转让款,且涉案土地已实际交付使用,故请求法院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2. 乙公司提供的土地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系土地管理部门在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
3. 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2000万元转让款,并实际使用涉案土地。
4. 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土地证书记载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但未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1.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对乙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提出异议,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乙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导致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合同无效。
3.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已经取得的财产,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购房者李某于2016年10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住宅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分期支付。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李某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无效的法律后果。
三、法院审理1. 合同无效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以下无效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李某签订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法院认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李某签订合同,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1)返还首付款。
开发商应返还李某已支付的30万元首付款。
(2)赔偿损失。
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开发商赔偿李某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费用、律师费等共计10万元。
(3)承担诉讼费用。
开发商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
这一案例反映了以下法律后果:1.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双方均无权要求履行合同。
无效合同纠纷案例

无效合同纠纷案例无效合同纠纷案例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街道XX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乙方:某个人地址:XX省XX市XX街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为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符的合法权益和履行合同能力。
2. 乙方为个人,为自然人,具备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约定:3.1 甲方向乙方提供XX服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该服务的具体内容、期限、价格等信息。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
3.3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3.4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XX个月。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 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1.1 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约定向乙方提供服务。
1.2 在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
1.3 追究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相应追偿权。
2. 甲方的义务:2.1 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服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2 在协议期限内将服务提供给乙方,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3 对乙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出售。
3. 乙方的权利:3.1 获得甲方提供的服务,并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2 如发现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有权要求返还服务费用。
3.3 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
4. 乙方的义务:4.1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推迟或拒绝支付。
4.2 如期履行所有义务,不得违约或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关系无效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房产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约定,李某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余款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次性付清。
双方还约定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李某支付定金后,张某以房屋存在产权瑕疵为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其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 房屋产权证明不完整。
张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中缺少部分权属证书,无法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 房屋存在抵押权。
经调查,该房屋已被张某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权人尚未解除抵押。
3. 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抵押权的事实。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以下原因无效:1. 房屋产权证明不完整,张某无法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导致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 房屋存在抵押权,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如实告知李某,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3.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某应返还李某支付的定金20万元,并赔偿李某因合同无效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以下原因无效:1. 房屋产权证明不完整。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应提供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若产权证明不完整,可能导致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 房屋存在抵押权。
房屋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拥有的房屋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享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时优先受偿的权利。
无效合同的例子3篇

无效合同的例子3篇《人民法院案例选》xx年第四辑,总第42辑,第107117页:姚建平等诉林顿公司房屋预售不能按期交房应按约定的回购价退还房款案案情:xx年10月18日,姚建平、姚鑫(原告)和上海林顿大厦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一)签订《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一所建林顿大厦(xx年7月8日取得《预售许可证》,xx年5月30日由被告设定抵押贷款,尚未清洁)1#24层A、B、C、D、E室,建筑面积389.72平方米,总价2681723元,交付使用期为xx年2月28日,被告应该在20天内先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闸北区房地局房屋产权监理所(即现在的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被告三)于11月5日在该合同上加盖了预售登记备案印章。
同日,双方又签订《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各一份。
约定:首期款按照总价的52%支付,其余48%的购房款采用授权出租方式支付,即原告敬爱那个所购物业授权被告一出租四年,租期自xx年3月1日起算,被告一以其所得租金收入足额冲抵原告应支付的购房余款;如原告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则被告一同意在xx年3月1日以后的两个月内,案预售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124%的优惠接受原告退房;被告一保证所售物业不存在重复预售、出售或设定抵押、担保;上海大正(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为被告一提供担保。
原告后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1394261元及费用6267元,并于xx年12月15日向被告一发出"到xx年4月15日要求退房,付清房款"的退房通知,被告一予以收具。
xx年5月27日,原告和被告一、被告二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由于被告一无法按期交房,被告二作为担保单位,争取在今年6月7日钱全额归还房款,最晚不超过6月28日归还房款和利息。
由于到期未还,原告于xx年10月13日起诉要求解除预售合同,被告一退还全额房款2681273元并支付利息,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一承认事实,但是不同意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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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无效的合同(3篇)
2018-08-22本文目录2018无效的合同无效的家庭装修合同签了无效的劳动合同怎么办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人代购,有人代加班,还有的人代别人签订劳动合同。
说到这来,可能大家都想问小编一个问题,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疑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制作,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这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也是其合法性的重要表现。
劳动者没有委托他人代签,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指令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他人在无授权的
情况下擅自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该合同有效,可以自与单位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劳动仲裁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给出的哪些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65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看官,以后在对有关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千万不要随意把无权第三人代签的合同认为是有效的合同,同时也要避免这种被代签的情况出现在自己身上。
无效的家庭装修合同2018无效的合同(2)|返回目录【案情介绍】孙xx与白xx达成口头协议,由白xx负责装修孙xx的二居室商品房,工程款共计3万元,工期1个月。
孙xx付款后,白xx组织人员进驻场地开始施工。
由于施工中白xx不负责任,到处接活,人手常常不够,于是白xx招募一些临时人员帮忙,这些人员往往素质不高,或者没有装修经验。
并且由于白xx拖欠工人工资,故工人消极怠工,以至工程施工后3个月尚未完工,导致孙xx无法入住,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同时由于施工人员不慎,造成孙xx楼下房屋漏水,造成楼下住户支付修复费5000元。
随后孙xx发现,装修工程已完工部分质量严重不合格,存在卫生间门歪曲,木线有缝隙,玻璃松动,整体墙面光洁度不够、不均匀,门套歪曲不在一个平面,背面不对称等问题。
孙xx与白xx数次交涉,但是白xx不是对孙xx避而不见,就是推托责任,说装修的问题应找木工赵**和水泥工王**而不应由其负主要责任,还数次说忙完手头工程就帮孙xx解决装修问题。
但要追回一定的施工费。
孙xx和白xx协商不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白xx退还全部工程款,并赔偿其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
【审理结果】人民法院接受此案后,委托建设监理公司对孙xx 装修工程进行鉴定,认定孙xx房屋已做装修工程价值11600元,该工程不合格部分修复费用15750元。
同时,调查查明白xx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孙xx与白xx所达成的装修工程口头协议无效,并判决如下:1.判决白xx退还孙xx装修工程款20400元;2.判决白xx支付孙xx修复费15700元;3.判决白xx支付孙xx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共计6360元。
【精典评析】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和的责任问题;二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1.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及无效合同的责任划分。
孙xx与白xx所达成的是一个口头合同。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也规定,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可见,本案中白xx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担家庭装饰工程,其与孙xx所达成的合同因白xx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揽家庭装饰工程,其与孙xx所达成的合同因白xx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成为无效合同,根据上述法规定,该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1)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应将财产关系回复到前的状态,已从对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其所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
现孙xx已将工程款支付给白xx,白xx本应全部予以返还,但白xx已做装修工程部分已与孙xx有房屋相结合,成为孙xx房屋的添附价值,故此部分工程款无需返还,白xx应返还余下的工程款20400元。
(2)赔偿损失:凡无效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当事人蒙受财产损失
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因白xx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孙xx所需付出的修复费用,和因白xx施工导致孙xx无法在家中居住而付出的租房费用,均属因无效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孙xx蒙受的财产损失,白xx作为此无效合同中有过错的一方,依法应予赔偿。
2.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由于施工操作的不慎,造成楼下房屋漏水,构成了对楼下居住户的侵权,施工人员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楼下居住户予以赔偿。
孙xx与白xx签订了装修合同,白xx及施工人员即为孙xx的雇佣人员,则白xx为施工人,应承担此侵权责任,所以本案中要修复费用,理应偿还。
签了无效的劳动合同怎么办2018无效的合同(3)|返回目录导读: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是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呢,劳动合同是单位提供的,如果劳动者不小心与其签了无效的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为您详细阐述,您看看之后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职工守则和解除条件等。
下面,对于各项内容分别加以详述:(1)工资: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
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
故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2)福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同时效益好的企业还可发给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
对于女性工作者还有专门的生育保险。
(3)工作时间与休假: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作制,对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分别支付工资: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职业培训:对于大家关心的各种职业培训,如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公派出国、上研等职业培训,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有此义务。
这要视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情况而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
二、签了无效的劳动合同怎么办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
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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