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广告发布合同 模板

合同编号:

广告制作发布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乙方,依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广告内容、形式、位置(线路)及价款:

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范围

广告形式车身车门车内

线路车型

制作费

(元/台)

发布费

(元/台)

发布期

(月)

单价

(元/台)

数量

(台)

金额

(元)

合计台

金额:(大写)¥:

二、发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实际制作完工时间起算)

三、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

2、第二次付款:。

3、第三次付款:。

4、第四次付款:。

四、广告设计初稿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设计初稿,广告设计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于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款项后开始设计广告样稿。为确保发布期限,甲方应于收到样稿后5日内确定样稿。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发布周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社会伦理道德。乙方有权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通知甲方作出修改。在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

六、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将广告画面送审和协助各地公交车调度工作,以方便画面制作,同时负责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画面损伤修补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制作的画面,如因制作的质量、材料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修复费用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二个工作日内修复;如因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画面遇到无法修补的损坏时,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通报,并在通知甲方后七个工作日内修补广告画面或更换车辆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发布结束后顺延此时间。

七、广告发布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广告画面更换服务。

八、本合同发布车辆在本公司内部异动情况(改变线路)下不予还原,非本公司内部异动和报废情况予以还原,此合同为非标合同,异动还原车台数不超过本合同签约车台数的5%(不足1台以1台计)。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广告制作完成后,乙方按双方协定日期进行验收工作,并委派专人协助甲方验收,乙方自广告发布日起五日内未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则视为乙方广告发布合格。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乙方应在48小时内整改完毕,发布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付足规定金额的80%款项,逾期10日以上,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实施包括撤除广告等在内的一切行为,乙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期限在扣除相应的广告制作发布费用后,应将剩余的费用在10日内退还给甲方;如乙方所收到的款项尚不足以弥补乙方的实际损失时,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如未按期付足全款,拖欠金额低于每期应付款的20%时,则每延误一天,应按迟延付款部分的1‰/天计算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给付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与该笔迟延款项同时缴纳。如超过此期限,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实施包括撤除广告等在内的一切行为,乙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期限在扣除相应的广告制作发布费用后,应将剩余的费用在10日内退还给甲方;如乙方所收到的款项尚不足以弥补乙方的实际损失时,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4、若因乙方的过错未按期发布广告,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所延误部分的发布期每逾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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