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重庆工伤目录

重庆工伤目录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职业病。
重庆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工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重庆市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并建立了完善的工伤目录,以便及时准确地对工伤进行认定和赔偿。
下面就是重庆工伤目录的具体内容。
一、意外伤害1. 机械伤害:包括机械设备操作不当、机械设备故障、机械设备维护不当等引起的伤害。
2. 坠落伤害:包括高空作业、悬挂作业、攀爬作业等导致的坠落伤害。
3. 物体打击伤害:包括物体坠落、物体滚动、物体挤压等引起的伤害。
4. 化学品伤害:包括化学品溅洒、化学品吸入、化学品接触等造成的伤害。
5. 热伤害:包括高温灼伤、低温冻伤、烫伤等导致的伤害。
6. 电击伤害:包括触电、电弧灼伤等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病1. 尘肺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煤工尘肺等由粉尘所致的肺部疾病。
2. 中毒性肝炎:包括职业性接触有毒化学品导致的肝炎。
3.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导致的皮肤疾病。
4. 职业性神经病:包括长期接触有害化学品、噪音、振动等导致的神经系统疾病。
5.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包括长期接触噪音、有害气体等导致的耳鼻喉疾病。
6. 职业性眼病:包括长期接触有害化学品、强光、辐射等导致的眼部疾病。
三、工伤鉴定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鉴定。
鉴定结果将决定工伤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包括事故鉴定和病因鉴定两个方面,通过专业的医生和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根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将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等。
同时,用人单位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支付工伤保险金、提供康复和职业培训等。
四、预防工伤措施为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重庆市加强了工伤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测和评价等。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是有一个标准的,遭受到工伤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索取赔偿,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2018年标准表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吧。
一、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1、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 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5、生活护理费: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一级:g 24;二级:g 22;三级:g 20;四级:g 18;五级:g 16;六级:g 14;七级:g 12;八级:g 10;九级:g 8;十级:g 6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①一级:g 90%;二级:g 85%;三级:g 80%;四级:g 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
重庆工伤六级待遇

重庆工伤六级待遇根据劳动保障法规定,重庆工伤六级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服务补助、工伤待遇享受终止后的再就业援助。
首先,工伤六级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
工伤职工经诊断为六级伤残后,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报销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其次,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丧葬费用的补助。
如果因工致残或者因工期间死亡,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一定的丧葬费用补助,用于丧葬事宜的安排,帮助家属缓解经济压力。
第三,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残疾津贴。
根据伤残程度,残疾津贴的标准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发放一定金额的残疾津贴给受伤职工,以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
工伤职工在认定为六级伤残后,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该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国家标准和伤残程度有所不同,旨在补偿职工因工致残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伤残就业服务补助的提供。
对于失去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会会提供专业的伤残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重新适应工作环境,并提供一定的补助金。
最后,工伤六级待遇享受终止后,工伤职工如果需要再就业,可以申请再就业援助。
工伤保险基金会会提供一定的培训和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总之,重庆工伤六级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丧葬费用补助、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服务补助等多项待遇。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重庆2023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一、项目背景工伤赔偿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保障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的经济利益,并鼓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以确保工伤赔偿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二、工伤赔偿待遇项目1.医疗费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需接受医疗治疗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医疗费的支付。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诊疗费、手术费、康复费等,按照医疗救助费用结算标准进行支付。
2.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导致劳动者发生伤残,根据伤残程度确定伤残补助金的支付。
伤残程度按照职业病和工伤致残等级表确定,不同程度的伤残对应不同的补助金标准。
3.生活护理费对于因工伤致残,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生活护理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其生活护理需求,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护理等级表进行确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致残造成五级及五级以上伤残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工亡抚恤金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事故而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可以获得工亡抚恤金。
工亡抚恤金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三、工伤赔偿标准1.工伤医疗费的支付标准为实际发生医药费的80%,其中住院医疗费按每床每日200元进行支付。
2.伤残补助金按照职业病和工伤致残等级表进行确定,整残的补助比例为100%,部分残的补助比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护理等级表确定,护理人员的工资由企业负责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三级伤残15000元,四级伤残20000元,五级伤残25000元,六级伤残30000元,七级伤残35000元。
5.工亡抚恤金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标准为80万元。
四、附件1.《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认定规定》3.《职业病和工伤致残等级表》4.《生活护理等级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作遭受的伤害,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018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伤残鉴定标准

2018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伤残鉴定标准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义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参保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项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工伤赔偿表格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1:医疗康复费用金额及法律
表2:伤残待遇支付金额及法律依据
表3:工亡待遇支付金额及法律依据
相关解释:
1.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35条)
2.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条)
3.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
4供养亲属抚恤金中,参见《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配偶或父母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
2018年重庆工伤保险待遇 一览表

本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年发布)相关规定,结合重庆本地最新统计的数据(2018年3月8日),汇编了重庆市1-10级及工亡的相应待遇。
供实务中参考。
一.工伤认定.(一)认定工伤或者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不得认定工伤或者工亡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说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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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1、工伤医疗期待遇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重庆市目前社保基金报销标准为8元/天。
(3)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应积极保存相关票据,以便主张。
(4)护理费。
住院期间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个人护理的参照护工行业标准计算。
(5)停工留薪期待遇。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计发期限根据伤情确定。
(6)生活津贴。
停工留薪期满至鉴定结论出来前,劳动者因为工伤原因不能上班,可以依据重庆市相关规定主张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标准为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0%计发。
2、医疗终结待遇
(1)生活护理费。
按照重庆市社平工资的50%(完全不能护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按月支付。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定点安装,一次性计发,最长计算20年。
(3)残疾赔偿金。
(详见附表2)
附表1:重庆市工亡赔偿标准表
附表2:
重庆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