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糖尿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0号),结合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工作重点及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检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等)要正确理解《标准》,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制定落实并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确保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强化落实院感防控责任,确保医务人员掌握正确、有效的院感防控措施,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消除医院感染隐患,并将检查方案、检查通报、整改意见书等报送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市(州)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根据《标准》对基层医疗机构适时进行抽查,并于每年12月前,将辖区检查结果汇总总结后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7.26•【字号】黔卫发[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2010〕73号)六盘水市、毕节地区、水城县、毕节市卫生局、民政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探索减轻农民重大疾病负担的有效途径,根据卫生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我省将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现将《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探索减轻农民重大疾病负担的有效途径,根据卫生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现决定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在保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并使广大农村居民公平享有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紧密结合,探索有效的补偿和支付办法,提高对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医院基本标准二级医院是在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的多个社区中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次。
二级医院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医院规模医院规模应该与二级医院的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
其中包括以下要求: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医院功能与任务二级医院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与医疗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工作。
具体任务包括:一)医疗卫生服务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
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
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医院管理二级医院应该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必备的有:1.行政管理组织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3.护理管理组织4.财务管理组织5.总务保障组织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7.必备委员会二)制度管理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___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办法。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探讨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探讨作者:张家力刘稳来源:《健康周刊》2018年第06期【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调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等,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这是医院领导体制方面的一大改革,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的开展,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特别是儿童疾病预防控制及保健取到保障作用。
【关键词】党委领导、院长、推进、公共卫生1 前言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参看文献[1])。
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医院党的建设,被提到高度议事日程。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促进领导班子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
2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儿童保健现状我街道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服务方面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条件限制,仍存在一些影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影响居民群众看病、治病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尽管近年来医共体蓬勃开展,但没有形成规范化,业务有所增长,但公共卫生服务有衰退趋势。
二是卫生服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由于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限制,双向转诊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
随着个体医疗机构准入放开,其原享受的政策优势逐步弱化,生存压力逐年增大,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未完全到位。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人员年龄偏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比较严重。
完善的用人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
缺乏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好的人才难引进,现有的人员难调出,影响了队伍的整体活力。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发[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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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发〔2014〕9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升我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现将《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卫生厅2014年1月19日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一、评审目的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实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制度。
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就医环境,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评审原则(一)按照“以评促建、以建促评、评建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
(二)将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与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紧密结合,与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结合,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三)将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评价有机结合,促进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评审的内容和标准《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6)主要依据《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贵州省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手册》等文件制定,重点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科室建设、人员配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管理、综合管理、服务绩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我省2014―2016年度

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我省2014―2016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卫发[2013]78号【发布部门】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发布日期】2013.10.31【实施日期】2013.10.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我省2014-2016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黔卫发〔2013〕78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7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14-2016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及做好今后一个阶段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一、我省2014-2016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2014年起,我省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新农合个人缴费2014、2015年度70元/人,2016年度90元/人。
二、扎实做好年度筹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新农合筹资政策宣传,采取向全省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对筹资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程度,吸引农民自愿参合,保障筹资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好个人缴费困难:1.资助农村五保对象等农村困难群众参合。
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全省农村五保对象、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按照2014年、2015年人均70元、2016年。
贵州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

贵州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
贵州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说明 (2)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分值表 (3)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一类指标 (5)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二类指标 (5)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三类指标 (7)
1、医院管理 (8)
2、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20)
3、医院安全 (51)
4、医院服务 (54)
5、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 (57)
6、统计指标 (59)
说明
一、一类指标为否决指标,每项中的每一条不合格即为该项不合格,实行单项否决,在实施方案三类指标中用“**”表示。
二、二类指标为准入指标,每项中的每一条不合格即为该项不合格,不计分,在实施方案三类指标中用“*”表示。
三、三类指标为评分指标,实行千分制。
四、评分办法
1、一类指标只评价,不计得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
2、二类指标只评价,不计得分,有三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
3、三类指标均不实行倒扣分,分数扣完为止。
五、其他
相关统计指标除另有规定外,均以评审前一年的统计数据为准。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分值表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一类指标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二类指标
贵州省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三类指标。
卫生部二级基本标准

二级医院标准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次。
二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医疗卫生服务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
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
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必备的有:1.行政管理组织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3.护理管理组织4.财务管理组织5.总务保障组织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7.必备委员会(二)制度管理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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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糖尿病医院基本标
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药标准
【发文字号】黔卫计办发[2014]3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16
【实施日期】2014.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糖尿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黔卫计办发[2014]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贵安新区卫生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我委组织制订了《贵州省二级糖尿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二级糖尿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2014年4月16日附件:
贵州省二级糖尿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299张,其中专科床位不少于60%以上。
二、科室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