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企业总部扶持政策申请表-台江区
专项资金申请表

企业
法人性质
1、国有企业,2、联营企业,3、合资企业(外方控股),4、三资企业(中方控股),5、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2、汽车及零部彳工,6、智能家电,7、绿色食品,8、4纺织服装,12、轻工及制成品,13、⅛
牛,3、装备制造,4、新材料,5、现代化冈铁和有色,9、光伏,10、节能环保,11、匕物医药,14、新型建材
企业规模
1大,2中,3小,4微型
职工人数
研发人员数
企业集团情况
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一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Γ
Γ
IIΓkΓ
是否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
1已建立省外研发机构,2已建立海外研发机构,3未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
企业占咨产销售资产负
止业心资产收入债率(%)
研发利润费用总额
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1、企业,2、机关,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其他组织机构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所在区域
所在县(区)
“所在县(区)”栏要具体到企业所在的县、区或开发区名称
注册所在地
(社会信用代码上的地址)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出口人数创汇
前两年度(2023)
前一年度(2023)
本年度预计(2023)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电话分机号
移动电话
I
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美元按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折算率由系统设定)
申报项目情况
申报项目类别
(一)支持省级典型示范项目(二)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三)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四)支持制造业品牌提升(五)支持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六)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
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申请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系
所学专业
现聘专业技术等级资格
现聘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批准文号
现聘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批准时间
申请奖励金额(元)
个 人 简 历主 ຫໍສະໝຸດ 工 作 业 绩用人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才和退休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人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人才领导小组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

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税〔2017〕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认定的总部企业分为综合型总部企业和职能型总部企业。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申请综合型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福州市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福州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符合福州市产业发展政策;(三)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本市外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四)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分支机构的比例不低于20%。
第四条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属于以下三类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综合型总部企业:(一)世界500强(福布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等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区域总部;(二)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在我市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其投资设立的区域总部;(三)台湾经济主管部门认定的台湾百大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其投资设立的区域总部。
第五条未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在符合第三条的基础上,可按以下分类申请综合型总部企业的认定:(一)制造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3000万元(含)以上;(二)建筑业总部企业,总部或其下属企业资质等级1级以上且连续两年在我市纳税额3000万元(含)以上;(三)商贸服务业、物流业等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2000万元(含)以上;(四)科技、信息、中介服务业等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五)动漫、创意设计、文化产业等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500万元(含)以上;(六)旅游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300万元(含)以上;(七)现代农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200万元(含)以上;(八)其他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3000万元(含)以上。
台州市新引进到企业工作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附件3
台州市新引进到企业工作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注:1.本表由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人才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一份。
申请房票所需材料:
1.《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产业经济类填写表1,社会事业类填写表2,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填写表3);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特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申请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
3.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层次的证明;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申请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半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创业人才可提供企业或个人纳税记录);
6.申请人所在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引进企业补贴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部门:您好!我司现向贵部门提交关于引进企业补贴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2. 成立时间:XX年XX月3. 注册地:XX市XX区4.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XX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5. 企业规模:员工人数XX人,占地面积XX平方米。
二、引进项目简介1. 项目名称:XX项目2. 项目类别:高新技术产业3. 项目投资金额:XX万元4. 项目实施地点:XX市XX区5. 项目预计效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XX万元,年税收XX万元。
三、申请补贴原因及依据根据《XX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
我司引进的XX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具备申请补贴的条件。
具体申请依据如下:1. 《XX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二章第五条:“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2. 《XX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三章第十一条:“对新引进的企业,根据其税收、就业、科技创新等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申请补贴金额及用途1. 申请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申请补贴金额为XX万元。
2. 补贴用途:主要用于项目研发、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环节的费用支出。
五、企业信用承诺我司郑重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敬请贵部门对我们的申请予以审核,如有需要,我们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感谢贵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此致敬礼!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福州市总部企业扶持奖励申请表

福州市总部企业扶持奖励申请表
填写说明:
1、部门审核意见需按要求的格式正式行文市总部办,此表中只填写公文文号及确认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企业申请购置办公用房补助的,提供按市国土局、房产交易登记有关规定办理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企业申请租赁办公用房补助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支付租金的发票复印件;
4、企业申请经营贡献的,提供涉税证明(按入库期);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6、填表企业须按照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
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受理申请。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尊敬的评委们:我谨向贵部门申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支持我所在的企业/组织的发展和创新项目。
以下是我对该项目的详细描述和申请理由。
一、项目背景我所在的企业/组织是一家在我国产业发展领域具有潜力的公司/组织。
我们致力于(具体描述企业/组织的主要业务和发展方向)。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们发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所面临的发展压力也日益增加。
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我们计划开展一系列的产业发展和创新项目。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我们希望能够获得贵部门的支持和扶持资金,以助力我们的项目实施。
二、项目计划1.项目名称:(具体列出项目的名称)2.项目目标:(详细描述项目的预期目标和希望实现的效果)3.项目内容:(逐项列出项目的关键内容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市场拓展等)4.项目预算:(详细列出项目的预算,包括人力资源、设备投资、研发费用、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开支)5.项目进度计划:(具体描述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阶段、试验阶段、推广阶段等)三、申请理由1.项目创新性:我们的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将为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突破。
2.项目市场需求:通过对市场需求的分析,我们确定了该项目的市场潜力和商业前景,有望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回报和利润。
3.项目竞争优势:我们有充足的技术和人才资源,并融入了创新的理念和管理模式,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相对的优势。
4.项目社会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财富。
5.项目可持续性:我们的项目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在长期内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并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感谢贵部门给予我们申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机会,在此前提下,我郑重承诺,如获资助,我们将妥善利用这笔资金,严格按照申请资金的用途进行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我们期待贵部门能够认可我们的项目并提供资金支持,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和创新进步。
榕政办〔2017〕362号关于鼓励新引

榕政办〔2017〕362号关于鼓励新引《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政策解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xx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为鼓励市域外大中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区域总部、子公司或具有运营、结算、销售、研发等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总部),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措施:一、加大新引进企业总部的财政支持力度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在我市新注册的企业总部,本年度纳税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本年度纳税额是指企业本年度在我市缴纳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包含海关税收、企业开发房地产的税收和金融企业的税收),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一)经营贡献奖励自注册当年起,企业总部本年度纳税额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1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部分、1亿元(含)至5亿元的部分、5亿元(含)以上的部分,分别按其本年度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70%、50%和30%予以奖励(建筑业企业除外)。
奖励期限5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二)办公用房奖励在本市购置、租用和新建总部办公用房的,按其本年度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扣除经营贡献奖励)予以全额奖励,但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租金总额和总部大楼土地及建安成本(建筑业企业除外)。
奖励期限5年。
享受以上奖励的办公用房不得转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规定的,应当退还已取得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三)人才奖励新引进企业总部工薪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3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本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表1
新引进企业总部扶持政策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
单位性质(内资、外
资)
行业类型、主管部门
注册地址注册时间
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营业务经营期限开户银行
法人代表电话身份证号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
企业总部的母公司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
元)
从业人
员数
(人)
企业总部
类型
□总部□区域总部□子公司□运营、结算、销售、研发职能机构
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上年度营业
收入(万元)
上年度实收
资本(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企业本年度在本
区缴纳税收情况
(按入库期)
申请扶持政
策条款
1
企业承诺
我公司提供的《新引进企业总部扶持政策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10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台江区。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审核部门填写
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附文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文号)
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名(盖章):
年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附文号)区发改局意见(附文号)
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填写说明:
1、申请企业请下载本表格电子文档,报送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
2、企业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情况指在我区缴纳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不包含海关税收、企业开发房地产的税收和金融企业的税收。
年度纳税额按照入库期计算。
3、本表为新引进企业总部认定和申请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填表企业须按照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
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并在两年之内不受理申报。
4、新引进企业总部行业类型按照统计局划分行业填写。
5、新引进企业总部的母公司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填写。
6、区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局、财政局意见务必按要求正式行文区发改局,此表中只填写公文文号及确认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3
表2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 ≥20000 500≤Y <20000 50≤Y <500 Y <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 ≥1000
300≤X <1000
20≤X <300 X <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40000 2000≤Y <40000 300≤Y <2000 Y <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 ≥80000
6000≤Y <80000
300≤Y <6000 Y <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 ≥80000 5000≤Z <80000 300≤Z <5000 Z <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 ≥200
20≤X <200
5≤X <20 X <5 营业收入(Y) 万元 Y ≥40000 5000≤Y <40000 1000≤Y <5000 Y <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 ≥300
50≤X <300
10≤X <50
X <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20000 500≤Y <20000 100≤Y <500 Y <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 ≥1000
300≤X <1000
20≤X <300 X <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30000 3000≤Y <30000 200≤Y <3000 Y <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 ≥200
100≤X <200
20≤X <100 X <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30000 1000≤Y <30000 100≤Y <1000 Y <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 ≥1000
300≤X <1000
20≤X <300 X <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30000 2000≤Y <30000 100≤Y <2000 Y <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 2000≤Y <10000 100≤Y <2000 Y <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 2000≤Y <10000 100≤Y <2000 Y <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 ≥2000
100≤X <2000 10≤X <100 X <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0 1000≤Y <100000 100≤Y <1000 Y <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 1000≤Y <10000 50≤Y <1000 Y <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 ≥200000 1000≤Y <200000 100≤Y <1000 Y <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 ≥10000 5000≤Z <10000 2000≤Z <5000 Z <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 ≥1000 300≤X <1000 100≤X <300 X <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5000 1000≤Y <5000 500≤Y <1000 Y <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 ≥120000 8000≤Z <120000 100≤Z <8000 Z <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