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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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概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和使用是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作为针对建设项目的一项有效管理措施,对于规范建筑工地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定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一切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期间人员、设备等安全使用而设置的安全保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脚手架、起重机、安全网、安全带、安全防护帽等。

三、“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涵“三同时”是指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过程、项目安全设施和投资占用的三个方面达到同步、协调、一致的状态。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过程:指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过程的同步开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并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设施:指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保养、使用、检查及维护等工作,打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3.投资占用: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所占有的投资额的协调。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安全投资和安全设施占用资金。

四、管理制度的实施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力量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及措施做出验收。

2.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标准,把安全工作纳入到相关部门的考核体系。

3.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进行合理、科学的选址,按照规定标准选取适用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完好、使用正确。

4.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要制定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有效实施,对安全管理进行专门监督。

五、考虑安全性因素的施工流程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应从不同的角度来做好检查及施工。

1.熟悉施工现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了解施工的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职责3.1技建部门3.2安监部门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验收。

3.3各相关部门负责由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管理与监督。

4、内容和要求4.1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a)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技建部门应督促编制单位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a)安监部应监控建设项目中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采购,____和施工,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b)在施工过程中,技建部门应经常检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c)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完工后,技建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a)建设项目竣工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b)试运行期间,安监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关设备,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检验,并将试运行期间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运行效果,有关监测检验数据和问题予以记载.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情况,技安监部应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凡国家强制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技改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评价,获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向有关卫生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和办理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验收批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是指以土地、资金、材料和劳动力等为基础,依法建设、修建或改建各类建筑设施的工程项目。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即设计、招投标和施工阶段,统一协调筹划各项工作,以达到最佳效果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概念及目标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和施工三个阶段,统一协调筹划工作,以确保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风险,实现科学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

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 统一协调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保证工程项目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4. 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实现科学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设计阶段的管理内容(1) 设计前期研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规划。

(2) 设计方案评审: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设计编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编制。

(4) 设计审查:对设计图纸、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进行审查,修订和完善设计方案。

(5) 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设计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2. 招投标阶段的管理内容(1) 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要求、资金预算和招标程序等。

(2) 招标公告发布: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发布招标公告,并进行广泛宣传,吸引优秀投标人。

(3) 投标文件评审: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4) 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工期和费用等。

(5) 施工图纸审查: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建设项目,包含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旨在规范安全设施的启用时间、使用期限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概念第三条安全设施“三同时”指项目在开工、进场、试生产阶段必需配备与工程规模、质量、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设备,并实现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即时间上、位次上、质量上与主体工程形成“三同时”。

具体要求如下:1. 时间上“三同时”:安全设施的启用时间不晚于主体工程的开始施工时间;2. 位次上“三同时”:安全设施的位置布置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并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3. 质量上“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质量实现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有效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第四条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并委托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第五条在项目启动前,项目负责人应组建安全设施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订立认真的安全设施管理计划,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团队应包含安全设施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依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施工工艺的特点,订立适合的安全设施配备方案,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搭配度,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设施的采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产品应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经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依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设施显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对安全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工程项目安全是建设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保障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是施工方的主要职责。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建筑单位需根据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其中“三同时”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设施制度,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三同时”制度。

什么是“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工程项目中常采用的安全设施制度,它要求在进行“人、机、材”作业时,要保证以下三点同时满足:1.人员到位:指必要的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2.机械到位:指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全部到位并进行必要的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可以正常运转。

3.材料到位:指必要的施工材料全部到位,包括吊装物料、焊接材料、支撑材料等,确保施工所需材料完备。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三个条件,才能进行安全、高效的施工。

“三同时”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在建筑施工现场,往往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等。

如果没有一种统一的管理制度来管理这些方面,就容易发生事故事故。

而“三同时”制度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它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了统一、科学的管理,避免了从一些人、机、材方面上的疏漏导致的事故,不仅保障了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时间节点的完成。

“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框架在执行“三同时”制度时,需要列表的执行框架如下:1. 安排环节在开工时,要安排专人对施工环境进行认真的考察,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为制定施工计划、项目安全交底打下基础。

2. 交底环节施工中,工程单位要根据工人的技能水平和工种特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地讲解,使施工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知识,以审慎、严格的思路认真排除施工中存在的隐患。

3. 检查环节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及时揭露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放大引起更严重后果。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二、定义与术语“三同时”: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指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采取的各种设施和措施。

三、管理职责与分工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审查、监督检查等。

3.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

四、安全设施设计与审查1.设计单位在进行主体工程设计时,应同时设计安全设施,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将安全设施设计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审查。

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安全设施施工图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五、安全设施施工与验收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全设施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性能测试和评估,确保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六、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2.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安全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告并联系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应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八、变更管理1.若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施工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变更情况。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备设施能够按时配备、使用和维护。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设备设施,并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安全设备设施,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设备设施,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安全设备设施,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应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保证其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设备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完好。

第四章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备设施台账,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使用情况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设备设施告示牌,明确标识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的名称、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小组,负责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筑、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确保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具备的条件,并且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保持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一、建筑方面的“三同时”管理1.建筑安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建筑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确保设施的功能和效果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2.建筑安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建筑安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确保其能够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3.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任何改动都应同步配套安装、整改安全设施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进行任何改动和装修都应同步配套安装、整改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造要同步进行安全设施的更新和改造要同步进行,以适应新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二、设备方面的“三同时”管理1.设备安全附属设施与主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设备安全附属设施必须与主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设备安全附属设施与主设备同步调试、同步投入使用设备安全附属设施与主设备需要同步调试、同步投入使用,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安全。

3.设备更换、大修或更新的同时,应同步安装、改造安全设施设备更换、大修或更新的同时,要同步安装、改造安全设施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4.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需配套维护、维修和更新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配套进行维护、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人员方面的“三同时”管理1.人员安全保护设施与工作人员同步培训、同步上岗人员安全保护设施与工作人员需要同步培训、同步上岗,确保工作人员了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人员安全保护设施与工作人员同步评价、同步指导人员安全保护设施需要同步进行评价和指导,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施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3.人员更替、调配时,需同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在人员更替、调配时,需同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够适应安全设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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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企业的新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职业危害防治专篇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第十条安全预评价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第十一条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由本单位组织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第十三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十五条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由本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由本单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二十三条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论证、分析、审查、验收等工作,可根据建设项目需要,邀请专家或委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总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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