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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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部分答案

2019年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部分答案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您的最终得分是98单选题•(正确)1.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D)。

••••••(正确)2.某单位(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2019年4月购入一间商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商铺的不动产进项税额(A)抵扣。

••••••(正确)3.某单位(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2018年1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12月申报抵扣了60%,剩下的40%最早可在2019年(B)申报抵扣。

••••••(正确)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C)。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C)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正确)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A)。

••••••(错误)6.张某是销售童装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的销售额为80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为(A)元••••••(正确)7.2018年,我国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

即:在全国范围内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B)。

••••••(正确)8.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对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C)。

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12.13•【文号】财预字[1996]435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12月13日财预字[1996]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

现发给你们,请即布置执行。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要求,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以下统称“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预算管理原则与预算级次划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总原则是: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基金的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

在未作出新的调整之前,有关收入的划分暂以原规定为准,即目前属于中央政府的收入,仍作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目前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目前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仍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

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根据国务院[1996]29号文件要求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后,也视同地方政府的基金收入,预算级次为地方预算收入。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08.11•【文号】财预[2000]127号•【施行日期】2000.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2000年8月11日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将外交、工商、农业等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基金)〕(具体目录见附件)纳入预算管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预算管理(一)自2000年9月1日起,除船舶吨税外,通知附件所列的各项收费(基金)一律按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船舶吨税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建材部门收取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铁路部门收取的“铁路建设附加费”、教育部门收取的“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上缴地方财政;民航部门收取的“适航基金”,作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三)除“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铁路建设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适航基金”外,附件所列其他各项收费,收入原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应作为一般预算收入,上缴中央国库;原上缴地方财政专户的,作为一般预算收入,上缴地方国库。

二、预算科目设置(一)在《2000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收入科目”第42类“行政性收费收入”下增设第4227款“外交行政性收费收入”,反映外交部门的护照费、认证费、签证费;增设第4228款“计划生育行政性收费收入”,反映计划生育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增设第4229款“知道产权行政性收费收入”反映知识产权部门的专利收费收入;增设第4230款“林业行政性收费收入”,反映林业部门收取的绿化费、林业保护建设费等收费收入。

(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出台背景——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7年3月5日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内容:增值税税率简并为三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至7 5%、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提高至50万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水利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三五”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公共事业和设施保障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出台的减免政策报财政部备案。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收费减免政策

收费减免政策

一、收费减免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其中减轻企业缴费等非税负担是一个重要方面。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费措施。

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

2015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

2016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务院决定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扩大三项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

为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列为全年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政府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其中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69%、政府性基金减少30%。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

中国财经报知识竞赛减税降费答案

中国财经报知识竞赛减税降费答案

单选题(正确)1.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和“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分别调整为(A)。

A.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B.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C.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D.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正确)2.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C)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B.10%C.15%D.20%(正确)3.2018年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B)。

A.200万元B.500万元C.800万元D.1000万元(正确)4.在“营改增”分地区、分行业再到全面试点的基础上, 2017年,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B)这一档税率。

A.16%B.13%C.10%D.3%(正确)5.2018年我国统一所有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D)及以下。

A.50万元B.80万元C.180万元D.500万元(正确)6.某单位(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2018年1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12月申报抵扣了60%,剩下的40%最早可在2019年(B)申报抵扣。

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通知^苏政发(2008)78号文

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通知^苏政发(2008)78号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08〕78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2项,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对取消和停止征收的5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末级项目口径统计为101项),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
—1 —
拒缴。

对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

列为规范调整的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通过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形式另行公布。

附件: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2 —
附件:
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3 —
—4 —
主题词:行政事务收费项目管理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980份
—5 —。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带答案)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带答案)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一、单选题1.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部分地方税费,该幅度为(D )。

A.30%B.40%C.45%D.50%2.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和“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分别调整为( A)。

A.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B.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C.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D.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C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C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9 % ,9%B.8 % ,9%C.9% ,10%D.9% ,11%4.张某是销售童装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的销售额为80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C)元A.0B.1553C.2330D.24005.2018年,我国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

即:在全国范围内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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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三五”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公共事业和设施保障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
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出台的减免政策报财政部备案。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五、各级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六、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布取消、调整或减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64〕财预王字第38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同
时废止。

财政部2017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韩婷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8号
在支出进度考核奖惩方面,《通知》要求,2017年起,对年度支出预算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负责分配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省直部门、各市(本级)及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列入考核奖惩范围。

山西省财政厅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形成的特点,每年从3月份开始,逐月对考核对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进度由快到慢分类进行排队,省直部门前5名、市本级前3名、县(市、区)前10名列入奖励范围,每进入奖励范围一次,省直部门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市本级、县(市、区)奖励财力补助100万元;省直部门后5名、市本级后3名、县(市、区)后10名列入惩罚范围,每列入被惩罚范围一次,省直部门扣减工作经费10万元,市本级、县(市、区)扣减财力补助100万元。

至财政年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累计奖惩相抵后计算奖惩额度,
省直部门奖惩资金在下年度预算安排中兑现,并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基数;市本级、县(市、区)奖惩资金由省财政办理年度财政结算时兑现,并列入以后年度补助基数。

对支出进度落后且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上级政府和本级财政部门要采取约谈、通报、核减预算和转移支付等措施,督促其加快支出进度。

山西省政府对连续3个月列入惩罚范围的省直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进行问责。

山西各地、各部门在确保各项支出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严禁不讲效益“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开支“随意花钱”,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

山西省审计、财政等部门将加大对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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