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便利店保证食品饮料安全的规章制度7篇,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便利店保证食品饮料安全的规章制度7篇,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今日整理了关于便利店保证食品饮料安全的规章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便利店保证食品饮料安全的规章制度11.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选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治理方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4.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准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准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与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准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与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选购和使用新奇、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8.杜绝选购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发觉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特别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需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展清洗,必要时进展消毒处理。
10.食堂不供给小水产和改刀菜。
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治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需能根据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12.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常常保洁和消毒。
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需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4.保持环境干净,消退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对食品污染。
15.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妥当保存以备查验。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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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流程,确保便利店的食品安全,保障顾客健康和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便利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三、食品安全管理标准1.便利店食品采购管理:–严格按照供应商的合法性、信誉度、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原则进行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食品进货前必须进行质检,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等;–严禁购买过期、变质、裂包、漏渍、脓肿、霉斑等不合格食品;–定期向上级公司报告食品供应商的质量情况。
2.便利店食品储存管理:–食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无害虫和鼠类等环境;–食品应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质地、不同期限进行分类储存,并标明存放时间;–温度控制要求:常温食品存储温度不超过25℃,冷冻食品存储温度不超过-18℃;–定期进行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在一起。
3.便利店食品销售管理:–出售的食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食品应保持原包装,不得擅自更换;–食品应附有正确的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条件等信息;–定期检查食品的有效期是否合规,如有过期产品应及时处理;–严禁为销售食品提供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
4.便利店员工培训:–全体员工应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5.不良事件处理:–便利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止损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法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公司法务部门开展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对事故责任方进行依法惩处。
四、食品安全管理考核标准1.食品采购管理考核:–供应商与合作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合同内容执行情况;–食品进货前的质检记录及合格率;–对供应商质量情况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2.食品储存管理考核:–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清洁和消毒计划执行情况;–食品储存温度控制及相应记录;–食品分类、标识及存放时间的执行情况。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高清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责任便利店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便利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便利店应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三)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食品储存与运输便利店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损坏或变质。
第七条食品销售与保质期管理便利店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保质期管理,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加工与操作规程便利店应对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从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品卫生与从业人员管理便利店应保持经营场所卫生,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便利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便利店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同时,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便利店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便利店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便利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便利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便利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便利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便利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八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第九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第十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食品及时予以退市。
第十一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便利店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便利店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便利店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便利店。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便利店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易捷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捷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易捷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易捷便利店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易捷便利店应始终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放在首位。
(二)易捷便利店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对销售的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三)易捷便利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一)易捷便利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易捷便利店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食品采购管理(一)易捷便利店应从合法、正规的供应商采购食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许可证和资质证明。
(二)易捷便利店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易捷便利店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的检验检疫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查验和记录。
第五条食品储存管理(一)易捷便利店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储存食品,确保其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二)易捷便利店应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
(三)易捷便利店应采取有效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储存。
第六条食品销售管理(一)易捷便利店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价,确保价格公正、合理。
(二)易捷便利店应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易捷便利店应对消费者关于食品质量的投诉和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食品信息公示(一)易捷便利店应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等信息。
(二)易捷便利店应通过店内宣传材料、电子屏幕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连锁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连锁便利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连锁便利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连锁便利店的所有门店、从业人员及供应链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便利店负责人对本店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的安全。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采购食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第八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食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对不合格食品有权拒收。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陈列第十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和保质期分类存放,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陈列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新鲜。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五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质量。
第六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章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九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为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制定规范的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销售食品,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食品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暴露垃圾堆等场所)直线距离超过25米;食品经营场所不应摆放或者销售有毒、有害物品。
(二)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并与生活空间分开,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食品与生活用品分开;地面、墙面、顶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有防止鼠类的设施,木门下端应装有金属防鼠板,木门下端铁皮应不少于60公分高,门缝不能大于0.6厘米,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不用药灭鼠。
(三)实行食品与非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货架须离墙和离地10公分;经营散装食品的,有纱罩、玻璃罩等防蚊蝇、防灰尘设施,配备清洁的容器、包装材料、售货工具,并有禁止触摸标志。
经营冷藏食品的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并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三、不销售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便利店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便利店所售食品的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便利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便利店所有食品的经营、储存、加工、销售、回收等环节。
三、食品安全责任1. 便利店法定代表人对本便利店食品安全负总责。
2.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便利店全体员工均有责任维护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权制止和报告。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 采购的食品应具有合法的检验检疫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3. 食品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拒绝接收。
4. 食品验收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五、食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应按照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2. 易腐食品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条件下储存,并设置保质期标识。
3.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4. 食品储存设施应完好,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害。
5. 食品储存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六、食品加工与制作1. 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
2. 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加工、制作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七、食品销售与回收1. 食品销售应遵循先产先销、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新鲜。
2. 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食品销售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4. 对于过期、变质、受损的食品,应及时回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便利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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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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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鸡冠石加油站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落实便利店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超市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
经营粮食、食用油、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
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便利店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超市(商场)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经营主体: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鸡冠石加油站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