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精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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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规范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目的与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目的在于:确保本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制品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程序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公司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分析,调查食品安全现状,制订全面恰当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报告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1. 每个生产车间必须得到食品生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事项,并运用并严格地执行。

2. 必须定期检查车间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效果,并记录问题。

3. 应该制定生产车间员工应对应急事件的应急措施,且定期检查进行演练。

遇到生产事故及时报警。

第九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1. 严格落实进货、压货、装卸、运输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任何疏忽、漏洞,确保商品安全。

2. 对生产加工环节,要按照安全的生产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3. 处理和贮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生产加工的设备运行正常,卫生有保障。

4. 取样、分装、包装、标签等所有环节都要完整、卫生、安全并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一定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作出风险评估。

2. 严格按照公司网站上的应急预案办事,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1. 新员工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2. 公司负责对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认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七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七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__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____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二)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严格监管,全程控制。

3. 企业自律,社会参与。

4. 应急处理,科学应对。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企业应指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挑选合格供应商,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料安全。

2.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安全。

4. 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产品变质。

5. 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运输过程符合要求,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6. 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

第五条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工作。

3.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1. 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企业应定期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对产品进行监测,确保产品安全。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五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六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第七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九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过程控制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出厂、进货验收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运输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

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

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与人员的职责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食堂、餐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和职责(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监督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岗位调整的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要求,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三章餐饮服务人员和设备设施卫生要求第八条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应取得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休假、出差较长时间后再回到炊事岗位应进行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餐饮工作岗位;——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7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7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7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

3、职责3.1 行政部职责3.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3.1.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确保本制度切实执行落实;3.1.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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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发布企业: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6日说明: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并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6.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7.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8.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9.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

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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