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以上请假签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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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象
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均须提前一天请假并按规定报备。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一)处级干部须向院长、书记请假(副处级干部同时要向分管领导请假);科级干部一天以内向部门领导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院长、书记请假。

(二)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填写《领导干部请假条》(见附件),凡离开晋城市范围的还须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三)请假手续完善后要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时按规定报考评办。

(四)原则上均为事前当面请假。

确因紧急事项或无法抗拒因素无法当面请假的,要与相关领导电话请假,返校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执行请假和报备制度。

(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请假,都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学院办公室,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联络通畅。

(三)院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原请假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不同的,按本制度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为规范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时间、请假、迟到、早退等相关规定,以期达到公正客观的管理效果。

一、工作时间1. 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二、打卡制度1. 员工需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2. 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不得晚于8:30,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不得早于17:30。

三、请假规定1. 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获得批准。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类型,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假期。

3.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证明等),交由人事部门备案。

四、迟到早退处理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60分钟者,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罚或其他纪律处分。

五、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须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并做好加班记录。

2. 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

六、外出公务1. 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说明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不受影响。

七、异常情况处理1. 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导致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相应证明。

2. 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的迟到、早退或缺勤,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处理。

八、考勤记录与考核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考勤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员工的晋升、奖惩等方面产生影响。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

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

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办公室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特制定本。

一、鼓楼区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

二、严格遵守考勤打卡签到制度。

按照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令时间为下午3:00-6: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的作息时间签到、签退。

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

具体工作由秘书科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办公室干部参加区内会议、、学习的,视同公务,原则上要求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应预先通过电话告知,并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

四、因公和因私外出请假制度。

办公室干部因公出差要履行书面报告审批手续,书面报告报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成行;办公室领导出差需报区委领导同意。

办公室副科级领导干部凡要离开福州地区探亲、访友、旅游等均要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利用节日、双休日和休假外出)(见鼓委办[2004]17号文)。

五、请假和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1、因病、因事请假均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去向,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区委办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须报区委办主任批准。

2、病假超过二个月以上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一年事假期限一般掌握在8天以内。

3、因病、因事均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需及时通过电话告知,并于事后补填《请假条》。

(二)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1、晚婚人员(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晚婚、晚育的,产假为135~180天。

干部考勤制度范本

干部考勤制度范本

干部考勤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干部,所有干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 打卡制度:所有干部需实行打卡制度,每天两次,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

第三条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病假、事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2. 请假流程:干部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随时待命。

3. 请假时间:病假、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应重新申请。

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加班制度1. 加班申请:干部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时间:加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六,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工作日进行加班。

3. 加班补贴: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第五条调休制度1. 调休申请:干部如需调休,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调休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2. 调休时间:调休时间应在当周内完成,不得跨月。

3. 调休安排:调休人员应提前与相关工作负责人沟通,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条考勤监督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进行全面负责,确保考勤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单位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干部进行处理。

3. 考勤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奖励: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的干部,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考勤制度、迟到、早退、请假不当、加班不补的干部,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八条解释权本考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机关干部请假制度

机关干部请假制度

机关干部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请假制度为了加强机关管理,严明干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权限书记、镇长请假(外出)分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分别报告区委办、政府办;领导班子成员(退二线领导、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干部请假不得超过年应公休的天数。

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批;4-5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镇长审批;5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书记、镇长共同审批;请长假由镇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村干部请假另行规定。

二、管理制度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电话、口头、捎信请假一律无效,视为旷工。

三、违纪处理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一次由镇纪委对违纪人员口头批评,第二次由镇纪委对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年请假超过公休假天数的,按天扣基本工资。

旷工一天扣1天工资,并给予口头批评,月旷工3天以上除扣发工资外不享受当月工作津贴,并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连续旷工15天以上,年度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请假1-3个月(含1个月)的扣发请假期间工作津贴的20%;3-6个月(含3个月)的扣发请假期间工作津贴的50%;超过6个月(含6个月)者不享受当年奖金、差旅和工作津贴;请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停发工资;提前离岗人员另行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假(婚、丧、产假、公休、计划生育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问题本规定适用于在岗工作人员,外出从事产业或者不在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考核。

五、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日考勤、周汇总、月考核。

违反本规定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后,交党政办开具便函,由财政所扣发相应津贴、工资,情节严重的依规处理。

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组织人事部门规定为准。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0:50 | #2楼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不擅离工作岗位,离开本镇必须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行政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

因特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签到请假制度

签到请假制度

签到请假制度签到请假制度为切实规范机关上班秩序,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研究,对请假、签到制度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请假制度1、事假:职工因事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所在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7天以上者由局长审批。

局领导班子成员、股长请假由局长审批(股长请假先由分管领导核准再报局长审批)。

2、病假:病假的审批规定与事假相同,但7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3、婚、丧、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丧、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评奖评先;婚、丧、产假超假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除工作外,无论任何事由外出,必须写请假条,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存档。

因公下乡或出差,参照上述规定,股室负责人签字,写出说明交值班人员。

二、签到制度1、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轮流值班考勤制度。

2、签到时间为上午8:10前,下午根据不同季节作息时间分别为2:10、2:40、3:10前,超过时间算作迟到,无故不签到者视为旷工。

3、迟到人员每次罚10元,早退罚10元,代签与被代签者每人罚20元,查岗时不在岗,分管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又不知其去向的罚10元,旷工每晌罚20元。

全年迟到、早退、代签、脱岗累计超过30次者,除进行实时处罚外,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4、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假满不归或矿工连续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连续超过15天,全年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三、处罚程序1、实时处罚由带班领导和值班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将处罚通知交局财审股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处罚通知复印件由局办公室备案。

2、需要汇总情况后进行相关处罚的,每年年底,由分管机关事务的局领导组织办公室、财审股、人事股对全年处罚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落实有关处理规定。

3、每年收交的罚款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使用意见。

四、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水利局原来规章制度与之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4年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2024年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5、人事管理专员是机关考勤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对考勤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和完善。认真负责,加强教育,落实责任,并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6、每月的考勤表由负责人进行初审认定,人事管理专员股进行核签,送各分管副局长进行审签后,作为核发奖金、补贴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3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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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长虹煤业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
请假及签到签退有关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及签到签退管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规范劳动纪律,现就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及签到签退等事项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规定通知如下:
一、请假管理:
1、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 1 天(含1天)以上的都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必须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及天数,在请假条上写明工作职权及责任委托,由被委托人签字认可,经分管领导批准,报矿长审批(矿长不在报董事长审批),科室副职由科室正职签字同意后,报矿分管领导审批。

主管领导不在矿时,通过电话或短信请示批准。

3、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外出离矿,不打招呼,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论处,并处以罚款 100 元,出现 2 次加倍处罚,出现三次予以开除。

4、未按本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离岗期间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从重予以追究责任。

二、签到签退管理:
1、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实行签到签退管理,每天签到签退分上午、下午两次。

2、签到签退时间:上午6:40前--11:40后,下午14:00前--16:00后。

3、签到签退使用指纹考勤机,杜绝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因公外出无论回矿迟早,均要履行签到签退,否则,未考勤均按旷工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山西长治联盛长虹煤业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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