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与管理-9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新版制度文档

农民专业合伙社管理制度第一章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构成,是本社旳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 .选举和罢职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 .决定社员出资原则及增长或者减少出资;4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年度赢余分派方案和亏损解决方案;6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旳年度业务报告;7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旳其她重大事项;8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策;9 .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旳数量、资格和任期;10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有关成员变动状况旳报告;11 .决定其她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策,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旳决策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旳,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旳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旳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旳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旳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旳社员及其享有旳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旳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旳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暂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旳成员建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建议;章程规定旳其她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旳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旳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旳部份(或者所有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湘政发〔201X〕1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林木、林地经营者自愿联合,为种植、养殖、培育、加工、销售、运输、贮藏以及相关技术、信息等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民主管理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遵循民办、民主管理,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的民主办社宗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当遵守法律和规章,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农业、林业、科技、畜牧、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指导和扶持。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
第六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它组织的干涉。
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应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收取登记费及工本费用。
第二章设立和登记第七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农民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五名以上成员;(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及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三)有生产经营项目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五)生产经营项目注册资产(股份)应在10万元以上;(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法规,其目的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并规范其运营和经营行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登记管理要求、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村居民自愿组成,具有专业经营特色,以提高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为宗旨,依据合同和章程,进行经济活动、共同分担风险、共享经济利益、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可以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加强农村经济发展。
二、登记管理要求1、基本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由农村居民自愿组成,理事会成员80%以上为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合作社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注册地址应在农村。
2、经营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应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公众了解其运营和经营情况。
3、规范管理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制订合作社章程,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约束自身行为,规范管理、堵塞风险漏洞,防止危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
此外,合作社的经营行为应该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农村社会公共资源。
三、管理制度1、登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进行工商登记。
同时,应当将合作社名称、社员名单、章程、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登记备案,并进一步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2、信息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其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农业部门、人民政府网站、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登记备案信息、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内容。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使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保障社员权力,发挥合作社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____%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
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形式,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社员共同参与决策,负责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和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经理层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理事会的决策制定具体的经营方案,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二、人员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应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经营特点制定。
人员管理应包括社员管理、职工管理和干部管理。
社员管理包括社员的入社和退社程序、社员权益保障、社员义务和责任等。
职工管理包括职工招聘、培训、评奖、晋升等。
干部管理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
三、资金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合作、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资金管理应包括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和资金分配等。
资金筹措主要包括社员的入股资金以及各种贷款和补贴等。
资金使用应根据合作社的经营需要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
资金监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资金分配应根据合作社的营收情况和社员的贡献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四、决策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应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决策程序应分为准备阶段、讨论阶段和决策阶段。
准备阶段包括问题的提出和信息收集。
讨论阶段包括各个部门和职能人员的讨论和意见交流。
决策阶段由理事会或经理层进行最终的决策。
决策应尽量做到既考虑个体的利益,又综合兼顾整体的利益。
五、责任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制度是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进,农业合作社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至关重要,对合作社的运营效益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两个方面来探讨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情况。
一、组织架构1. 执行层:执行层是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他们负责具体的农业生产、销售、技术指导等工作。
执行层的人员主要由农民组成,可以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发展需求,选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
执行层人员需要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地实施。
2. 决策层:决策层是农业合作社的核心,他们负责制定并实施合作社的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和决策。
决策层的人员由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组成,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战略眼光,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计划。
3. 监督层:监督层是农业合作社的监管者,他们负责对农业合作社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农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监督层的人员可以由政府部门、农民代表等组成,他们需要具备权威性和公正性,能够对农业合作社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调查。
二、运营模式1. 农业生产模式:农业合作社的核心任务是农业生产,因此合作社可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统一的生产计划、技术指导、农资供应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
此外,农业合作社还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经营。
2. 市场营销模式:农业合作社需要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合作社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市场营销,比如与大型企业合作,建立供销合作关系;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参与农产品展销会等。
此外,合作社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符合消费者口味和趋势的农产品,提高销售额。
3. 经济机制模式:农业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的经济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和农民的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1.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的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审核和批
准财务决算报告,并监督经营管理。
2.经营管理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运营,包括制定生
产计划和任务分工,协调资源配置和生产流程,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经
营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生产主管等。
3.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记录和核算
各项收支,制定预算和财务计划,进行财务分析,确保合作社财务状况的
健康稳定。
财务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会计、出纳等。
4.营销部门:营销部门负责合作社产品的销售和市场运营工作,包括
市场调研、产品推广、销售策划和客户关系维护等。
营销部门的主要岗位
人员包括营销经理、市场专员等。
6.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作社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
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员工福利管理等。
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岗位人
员包括人力资源经理、人事专员等。
7.宣传推广部门:宣传推广部门负责合作社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宣
传策略、设计宣传材料、组织宣传活动等,以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形象。
宣传推广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宣传经理、设计师等。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各个部门的职责紧密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运
作体系。
通过合理的部门设置和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努力,可以实现合作社
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其社员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入社程序:农民申请加入合作社需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正式加入。
2. 社员权益:合作社要明确社员的权益,包括参与合作社事务的权利、分享利益的权利等。
3. 退出程序:社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需要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合作社审批程序后方可退出。
4. 社员义务:社员加入合作社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按规定缴纳社员资本金、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等。
5. 社员责任:社员在合作社中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行为。
6. 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社员组成,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表决。
7. 理事会/监事会:合作社可以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和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8. 社员权益保护:合作社应设立相关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维护社员权益,为社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保护。
9. 奖惩制度:合作社可以建立社员奖惩制度,对于积极贡献和违反合作社规定的社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10. 信息公开:合作社应及时向社员公开有关合作社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等。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中的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计和制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激发社员的积极性,提高组织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入社、退出、义务、权益、责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社员,社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益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社员进行宣传教育。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社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