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内勤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提高保险公司内勤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顺利进行,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本管理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内勤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业务办理及时、准确;2. 加强内勤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优化内勤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4. 强化内勤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三、具体措施1. 内勤工作效率提升(1)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2)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业务办理速度;(3)引入信息化管理工具,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控。
2. 内勤人员培训(1)定期组织内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鼓励内勤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认证考试,提升个人综合素质;(3)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3. 优化工作流程(1)梳理现有工作流程,找出瓶颈环节,进行优化调整;(2)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业务办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3)建立内勤工作日志,及时跟踪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4. 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1)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2)加强客户关系管理,维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忠诚度;(3)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1)加强内勤人员风险意识教育,提高风险防范能力;(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3)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业务办理合规合法。
四、工作计划实施与监督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2. 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议,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3. 建立考核机制,对内勤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确保计划实施效果。
五、总结本管理计划旨在提高保险公司内勤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实施本计划,相信公司内勤管理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寿险内勤管理制度

寿险内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寿险内勤管理行为,提高寿险内勤管理水平,保护寿险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寿险内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寿险公司的内勤工作人员。
寿险内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勤勉尽责的原则。
第三条寿险内勤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保单管理、理赔服务、客户服务等工作的准确、高效进行,为寿险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寿险内勤管理工作应当更加注重信息安全和客户隐私保护,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
第五条寿险内勤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内勤管理体系、内勤管理流程、内勤管理职责、内勤管理考核等内容。
第六条寿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勤管理制度,明确内勤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善内勤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内勤管理的协调配合性和服务效率。
第七条寿险公司应当加强内勤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内勤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内勤管理工作水平。
第八条寿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内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内勤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九条寿险公司应当加强内勤管理的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内勤管理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内勤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第十条寿险公司应当加强内勤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内勤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改进内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内勤管理体系第十一条寿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体系,明确内勤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寿险公司的内勤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内勤管理领导小组、内勤管理办公室、内勤管理部门等机构。
第十三条寿险公司的内勤管理领导小组是内勤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内勤管理的规划、组织和监督。
第十四条寿险公司的内勤管理办公室是内勤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内勤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第十五条寿险公司的内勤管理部门是内勤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内勤管理的具体操作和处理。
第十六条寿险公司的内勤管理体系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保持适应性和灵活性。
第十七条寿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内勤管理的信息共享、交互和协同。
保险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及职责体系

保险公司州营业部内勤人员管理办法及职责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落实保险公司州营业部(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保险公司州营业部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
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参与执行机构,参与部门职位的调整与维护、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与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内控部将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薪酬预算、发放,以及财务类绩效指标的制定、分解、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位管理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议,在经过总经理室研究审核后,审批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对架构内的职位及对应职级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级配置,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各类岗位的整体编制计划●制订公司SM类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BM类及以下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室审批第九条公司的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专业类职位和操作类职位。
保险营销内勤管理制度

保险营销内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营销内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级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保持工作秩序,正确处理与外部单位和个人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保险营销内勤部门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进行表彰,对绩效不达标的人员进行适当的考核和培训。
第五条公司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形象和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工作。
第七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公司的商业机密,杜绝泄露和不当使用。
第八条公司将对保险营销内勤工作进行绩效评价,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
第二章保险营销内勤工作标准第九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工作的高效、高质量。
第十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产品知识,及时掌握各类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提供给销售团队和客户参考。
第十一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销售活动,与销售团队密切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十三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学习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第十五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七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三章保险营销内勤工作流程第十八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保险营销内勤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核对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险内勤管理制度

保险内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内勤管理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险公司内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险公司内勤管理工作应遵循“诚实守信、严格规范、公正公平、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内勤管理职责第四条保险公司内勤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
第五条保险公司内勤应当认真执行公司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保险公司内勤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七条保险公司内勤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资料和文件,不得随意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八条保险公司内勤应当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三章内勤管理措施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勤管理制度,明确内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内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内勤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勤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内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勤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档案,记录内勤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奖惩情况。
第四章内勤管理监督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内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内勤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学习能力。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内勤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内勤管理奖惩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勤管理奖惩制度,对业绩突出的内勤人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的内勤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内勤管理奖惩制度,做到公平公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保险内勤工作制度

保险内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内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保险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险内勤人员,是指在保险公司从事行政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支持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应当遵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正公平、服务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保险公司内勤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二)严格执行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负责业务数据的登记、汇总、分析和报告,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四)协助主管完成单证整理、出单及保险单的核对工作;(五)参与招聘、选取、维护招聘渠道,实施招聘工作,协助办理员工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六)负责撰写公司各个部门的各类通知和制度,审核公估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七)组织员工活动,维护员工关系,促进团队建设;(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和能力:(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三)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六条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作息制度,请假、外出等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办理;(二)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不得侵占、挪用公司财物;(四)遵守公司业务操作规范,不得违规操作,不得编造、篡改、隐瞒、虚报业务数据;(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六)遵守公司廉洁从业规定,不得接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七)遵守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规定,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
平安内勤管理规章制度

平安内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内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人员、财务人员、人力资源人员等。
第三条内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内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理。
第五条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通讯规定,不得擅自外泄公司机密信息。
第六条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处理公司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迟到。
第八条内勤人员应维护公司办公区域的卫生环境,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第九条内勤人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协助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第十条公司内勤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章内勤人员职责第十一条内勤人员应认真履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内勤人员应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确保工作流畅进行。
第十三条内勤人员应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四条内勤人员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内勤人员应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内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其他部门配合顺畅。
第十七条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得私自接受礼品或好处。
第十八条内勤人员应抵制不当行为,如传播不实信息、谩骂同事等。
第十九条内勤人员应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或物品。
第二十条内勤人员应保护公司的声誉,不得进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做到守时守纪。
第三章内勤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内勤管理部门应对内勤人员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内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内勤人员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四条内勤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内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保险公司内勤工作制度范本

保险公司内勤工作制度范本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8: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员工需准时签到,迟到或早退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无故缺勤将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二、工作纪律内勤人员应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着装整洁,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
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事务,如使用手机聊天、上网等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三、客户服务内勤人员应提供热情、专业的客户服务。
对于来访的客户,要主动接待并提供咨询。
处理客户电话和邮件时,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四、文件管理所有业务文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和管理。
内勤人员负责资料的整理、存档和保密工作,确保所有文件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五、数据录入与处理内勤人员需确保所有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在录入客户信息或处理业务数据时,应仔细核对,避免错误。
同时,要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六、沟通协调内勤人员应与销售团队、财务部门等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
对于跨部门的工作,应及时协调,有效解决问题。
七、培训与发展公司将定期为内勤人员提供培训,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并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八、绩效考核内勤人员的绩效将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多个维度进行考核。
优秀的员工将得到奖励,而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将接受相应的辅导或调整。
九、健康与安全公司注重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内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健康与安全规定,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十、反馈与建议内勤人员有权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反馈,以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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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落实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
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参与执行机构,参与部门职位的调整与维护、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与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内控部将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薪酬预算、发放,以及财务类绩效指标的制定、分解、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位管理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议,在经过总经理室研究审核后,审批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对架构内的职位及对应职级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级配置,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各类岗位的整体编制计划●制订公司SM类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BM类及以下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室审批第九条公司的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专业类职位和操作类职位。
管理类职位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对下属(团队或同事)的领导和指导做出贡献或达成工作业绩目标,团队绩效是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专业类职位需要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长期经验的累积才能完成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专业能力而非人员管理。
操作类职位主要从事简单、重复的操作性工作,其工作职责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或流程进行操作为主,工作环境单纯或简单。
第十条构建职位管理体系应根据公司当前阶段的战略发展与业务发展目标,体现以下原则:(一)满足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的需求:按职能需要和职责划分设置职位,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空间。
(二)明确界定管理层级的设置:本着构建精简高效组织的宗旨,规范各管理层级的设置标准与原则。
(三)通过科学的职位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职等架构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角色定位与职责要求,以利于内外部人员对各层级角色的了解。
第十一条职位评估是通过使用科学的评估工具,根据职责的重要性建立一套具有内部公平性的职等架构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定职位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与贡献,并为各职位薪酬的确定提供基础。
职等高的职位代表对公司整体营运及发展影响性高,职位在组织中相对重要。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所有管理岗位分为四个层级,即经营班子管理层(简称SM类)、部门及分公司管理层(简称BM类)、处室管理层(简称CM类)、文员(简称Z类)。
第十三条所有职位的职等评估结果需经部门内部的纵向合理性检视及跨部门的横向合理性检视,确保职等评估结果在公司内部的公平性,并形成公司的职等架构。
公司的职等架构体系、管理类、专业类和操作类的职等架构详见附件。
第十四条职位评估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最终评估结果由公司管理层确认。
第十五条公司应用职等架构体系进行人岗匹配。
一般情况下,员工根据其所任职的职位职等确定其薪酬所在的等级。
由于各职位的任职者在学历、工作经验、个人能力等各方面的差异,因此在进行人岗匹配后,可根据个人的综合能力水平在职位职等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以确定个人职等,并以此个人职等确定其薪酬所在的等级。
基于操作序列的职位性质,此类职位对任职者的知识技能要求相对有限或简单,其个人职等设定为在其职位职等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以确定个人职等,并以此个人职等确定其薪酬所在的等级。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按照运作流畅、分工明确、工作饱满的原则,对职位编制实行科学的量化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管理层级的人员编制一般遵循以下设置原则:1、部门副职(包括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下同)设置在公司成立初期,公司所有部门只设置一个部门负责人,如果在未来发展需要配置部门副职的,且遵循以下配置原则。
分公司及以下机构根据业务规模等关键指标进行配置,另行单独下文。
1)依照管理幅度的大小,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部门副职。
一般而言,当管理幅度达到8人以上时才考虑设置副职,协助部门正职进行部门工作、专业领域以及团队的管理。
●部门内员工不足8人的,建议不设置副职;●部门内员工人数超过8人的,建议最多设置1名副职。
2)设置部门副职时,副职应独立分管不同的业务与人员,正副职需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2、部门室主任设置1)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设置室,但仅当室的业务量较大,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4人及以上)时,方可考虑设置室主任。
对于以重复性、操作性业务为主的室,需要达到6人以上方可考虑设置室主任;对于承担相对复杂、较多分析、规划职能的室,设置室主任的门槛可相对较低。
2)当室的规模不足以设置室主任管理层级时,室内部的高级专业岗位层级除承担相对复杂、需要较多经验支持的、规划性的专业工作职责,充分体现其业务和专业管理为主的工作职责外,同时可以承担部分人员管理职责以及初级员工培训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实行员工职位聘任制,员工职位聘任通过双向选择和公开招聘两种办法,聘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公司对所有员工的职位聘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职位聘任的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应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人才的培养规划、部门的工作职能,以及员工的专业能力、绩效表现予以确定和调整。
职位调整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是紧密联系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一般是通过职位调整来予以实现。
第二十一条由于员工个人能力不胜任本职位的要求,且行为表现不佳,年终或半年考核结果为一般或需改善,将给予职位降级、降薪处理。
第四章干部管理第二十二条为了加强公司与母公司的干部交流,为公司及时引进和培养高级人才,公司对干部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干部分为四类进行管理。
第一类为总公司总经理室成员;第二类为总公司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班子成员;第三类为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第四类为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干部及总公司同职级干部。
第二十四条对于四类人员的选拔、提议,具体规定如下:1、总公司总经理室成员由母公司进行核准选派;2、总公司财务内控部门负责人由母公司委派;总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班子成员由总经理室甄选,报请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3、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层级由总公司总经理室研究确定;4、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层级的干部由所在分公司总经理室研究确定。
对于总公司第四类干部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选拔、提议,由总公司总经理室核准,日常工作考核和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并对母公司委派干部进行相应的管理。
总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审批。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总经理室在薪酬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审批公司除母公司外派干部以外的岗位任职者的薪酬等级和薪酬档位、奖金分配方案;母公司外派干部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确定其薪酬等级、薪酬档位及奖金方案。
●审核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预算与年度薪酬调整总体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的总体奖酬策略,更新维护公司的薪酬结构表●制订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预算与年度薪酬调整总体方案●制订职等体系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第一、二类干部的薪酬等级、薪酬档位及奖金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除第一、二类干部以下人员的薪酬等级、薪酬档位及奖金分配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审批第二十七条公司薪酬体系设计的总体原则:1、建立市场导向的薪酬体系,公司的整体薪酬水平以国内保险中介行业为标杆,确保薪酬水平具有外部的竞争力。
2、员工薪酬分为固定薪酬(含职务工资与岗位工资)与变动薪酬。
3、固定薪酬是员工固定可以获得的薪酬收入,体现市场劳动力价值,是薪酬总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于任职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技能给付,体现了岗位价值本身给予任职者的薪酬回报保障作用;固定薪酬基于职位等级设计,确保薪酬水平具有内部的公平性。
4、变动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体现员工绩效贡献,是薪酬总收入中的变动部分,体现薪酬的激励作用;员工个人实际能获得的变动薪酬数额将取决于公司、团队、个人的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确保薪酬的激励性,奖优罚劣。
5、薪酬总额的增长与市场实践相匹配,参考国内保险中介行业薪酬总额与营业收入、营运成本、利润之间的关系综合确定,确保薪酬的合理增长与总额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整体薪酬策略以整体奖酬理念为核心,综合了人才竞争市场、薪酬市场定位和薪酬组合及调整,更好地与市场连接。
1、奖酬理念通过以职位价值和贡献为基础的、与绩效相连接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体薪酬实现对人员的有效激励、提升长期股东价值并激发人才与企业共同造就卓越事业。
2、人才竞争市场人才竞争市场是公司希望吸引、保留和激励人才进行流动和竞争的市场,它既可能是公司未来人才招聘的主要来源,也可能是公司现有人才离职流动的主要去向。
公司的人才竞争市场主要定位在国内保险行业。
3、薪酬市场定位薪酬市场定位决定了公司愿意给付员工的薪酬市场水平,它体现了公司对不同职级以及不同绩效程度的员工的认可。
为了确保能够吸引与保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满足相应岗位职责要求的员工,公司的薪酬应当与其主要竞争对手定位于相当的水平,即市场整体薪酬中位值。
对于关键职位或层级,可采用较高的薪酬定位。
4、薪酬组合薪酬组合表示固定薪酬占现金总收入的比例。
公司的固定薪酬与市场水平相连接,反映了职位的市场价值以及对公司的贡献;而变动薪酬与绩效结果相连接,反映公司、团队、员工绩效表现的差异性。
随着职等的提高,各职等的薪酬组合呈逐渐下降趋势,即职等越高,其固定薪酬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小,具体比例在薪酬体系和政策中详细界定。
5、薪酬的调整薪酬需要不断地检视和调整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并体现职位对公司的价值贡献。
公司会定期检视和调整薪酬以体现薪酬价值的变化,同时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
第二十九条固定薪酬包括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