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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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字号】豫人社工考〔2014〕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4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提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确保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细则》(豫人社工考〔2011〕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和范围(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二级(技师)考核在护理员、汽车驾驶员等138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1);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有关规定后,再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15•【字号】陕人社发[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7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人事(政治)处、中央驻陕、驻军各有关单位人事(政治)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8〕15号),加大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充分发挥高技能工勤人员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勤技能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高级技师考核评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工种与条件在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中式烹调工等3个工种岗位上的工勤技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工作年限30年以上(年限计算到2010年,下同)并持有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或取得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技师证书满五年(200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技师证书)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3.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4.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和操作难题,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中有创新;5.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以上工勤技能人员的能力。

(二)破格申报条件取得技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2.在省级人事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07•【字号】鲁人社字〔2020〕152号•【施行日期】202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更好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19〕39号),按照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评定范围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技术等级设置(一)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业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技能等级执行(可在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三、考核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2、遵守法纪,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等级条件1、五级/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2、四级/中级工: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3、三级/高级工: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4、二级/技师: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5、一级/高级技师:在本工种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

经组织人事程序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以及从机关、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参加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的,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或高级工考核评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陕人社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4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人事(政治)处,中央驻陕、驻军各有关单位人事(政治)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我省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的职业能力建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现实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制度,加大各类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充分调动各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国家及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评)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评)的范围和报考条件(一)考核(评)范围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和2010年以前参加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因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学徒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2010年度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可列入考核(评)范围。

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列入中、初级工考核范围。

(二)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1)2010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均可申报初级工考核;(2)工作8年以上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考核;(3)工作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考核;(4)工作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安全有序实施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94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评工种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列入本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的车工、装配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电焊工)、农艺工、道路(排水)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电工(电器安装、维修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12个工种有效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4人,正常开展考评;果树工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4人,取消考评。

二、考点设置及管理本次高级技师考评考点设置,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统筹管理。

其中,理论知识考点统一设置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即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具体地址和乘车路线见附件2),实际操作考点将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公布。

理论知识考试按照30人/间标准设置考场,考场内配备视频监控、探测仪等反作弊装置。

实操考评在符合场地、设备及安全条件要求的操作间内完成。

三、考评安排(一)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是应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评的重要凭证,准考证电子版考前将通过网络发送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信息后在准考证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时发放到每位报考人员手中,并要求其妥善保管和及时了解相关考评信息。

《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同时废止。

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通知》出台背景及依据豫人社办(2017)18号文件实施以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上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总量相对不足的问题,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另一方面,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机制、标准还不够完善,政策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和工作积极性,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实际及改革试点经验,对原《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进行修改完善,出台本《通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__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_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__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__】3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__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__】1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豫人社工考【20__】3号)和《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__】1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范围(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__】107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办公设备维修工等62个工种(详见附件1)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20__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__】1号)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各高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工种范围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开展的工种有:车工、装配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电焊工)、农艺工、果树工、道路(排水)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电工(电器安装、维修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

二、资格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省人事厅)批准聘用在考评工种技师岗位满5年,2021年10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技师岗位年限可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3.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改造攻关、工艺革新,解决职业关键和疑难问题等方面成绩突出;能热心传授技能,指导和帮助工勤技能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二)破格申报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3条且取得技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2.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省人事厅)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高级技师考评材料要求

9高级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及量化考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主管部门(单位)推荐情况说明及公示结果说明
11
报刊上发表的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专业论文
(封面页、 目录
页、发表论文复印件)
12A
申报汽车调度管理需所在单位开具近5
年无重大交通事故
证明及车队长或调度管理书面任职文件(证明)
12B
申报收银审核须有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具体内容参照《高级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附件5),单
位综合评价权重为
2%(满分
2分)。
单位综合评价得分
90分(含)以上加
2分,得分
80(含)~90分加
1.5
分,得分
70
(含)~80分加1分,70分以下不加分。
进行量化考评时,记分时间自取得技师资格起算。其中,因同一事件,涉多处加分(记
业内专家分别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作出书面推荐)。
7、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及量化考评公示说明。(公示说明见模板。)
8、高级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及量化考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主管部门(单位)推荐情况说明及公示结果说明。(推荐情况说明是
对被推荐人工作表现的评定说明;公示结果说明见模板。)
10、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相关论文1篇(须复印封面页、
三、业绩评价
由所在单位考评,评审专家复核。业绩评价权重为
20%(满分
20分)。其中,年度考核
情况和其他奖励权重为
10%(满分
10分),荣誉称号权重为
5%(满分
5分),创新成果权重
为5%(满分5分)。
年度考核情况,是指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记2分;年度考核获一次通报表扬,记1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省属驻唐各单位: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07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今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考评范围本次技师考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考评范围涉及16个行业149个工种(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工种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从工种目录中选择相应工种申报,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市直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县级及以下单位由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报名;中直驻唐各单位可按照驻地原则选择唐山考区报考;省属驻唐各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照驻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2022年5月部署考评工作;6月上旬组织报名;7月考核并公布成绩;8月15日前单位推荐、报档;8月31日前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评审公示。

三、申报条件(一)单位有空缺技师岗位,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技师考评:1、正常申报。

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2、破格申报。

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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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苏人社发〔2014〕5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级技师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凡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5年以上,并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谢谢你的观看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申报条件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期间,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文章)1篇。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

6.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各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具体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6-22)。

(三)破格条件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谢谢你的观看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程序及办法(一)个人申报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考评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1《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谢谢你的观看报须知》)。

往年申报未通过初审的,如有新的业绩可重新申报。

已参加培训考核未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可以再次申报,但必须履行正常的申报程序。

(二)专家推荐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单位考核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及高级技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表见附件2),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

单位考核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岗位规范为标准、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

鼓励技术精湛、且能解决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实际效益的技能人才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每个部门(单位)同一工种只能推荐1名(已参加培训考核未通过者不占名额)。

(四)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将推荐人员材料及考核表报当地工考主管部门,同时上报本单位高级技师推荐情况说明。

各地工考办应根据高级技师考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公示。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由谢谢你的观看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考核、推荐、公示。

各市及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将推荐人员材料于 7月31日前报送省工考办。

(五)复核初评省工考办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培训考核对象。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程序的,不予受理。

(六)培训考核省工考办组织有关培训机构对初评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及考核。

培训内容涉及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

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和述课等,并按照高级技师岗位规范要求,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

(七)综合评审省工考办组织有关行业高评委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八)核准发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培训考核和综合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

(九)相关待遇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从与用人单位办理聘任谢谢你的观看手续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工作要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是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

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考核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选拔出来,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中央及部属驻苏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省机械大厦25楼联系人:陈伟李赟华徐俊芳联系电话:(025)83236121 83236122 83236120附件:1.高级技师考评范围2.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3.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考核表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5.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谢谢你的观看6-22.各工种高级技师要求(此页无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3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谢谢你的观看附件1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谢谢你的观看附件2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人在确定考评范围内各工种岗位上工作并符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条件的,须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必备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工种的技师证书复印件。

(五)专家推荐材料。

(六)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专业论文(文章)1篇。

(七)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1份(主要内容是从事技术工作的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和技术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

(八)各工种具体要求材料见附件。

谢谢你的观看二、辅助材料(一)各种表彰奖励、科研成果、专利证书。

(二)高新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或证明。

(三)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

(四)编写的教材讲义(需证明是本人编写)。

(五)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评审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自制目录。

注:原件由单位审查核实后归还本人,复印件保留,且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已核实。

谢谢你的观看附件3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考核表谢谢你的观看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单位姓名工种填表时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谢谢你的观看填表说明一、此表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具体。

二、照片用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三、“工作总结”字数为600字左右。

四、本表第1~4页由申报人填写,并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五、本表一式两份。

谢谢你的观看谢谢你的观看注:“本人起何作用”分为主持、参加、独立承担。

谢谢你的观看谢谢你的观看谢谢你的观看注:“工作总结”字数在600字左右。

谢谢你的观看谢谢你的观看附件5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公章):谢谢你的观看注:材料交接时在省、市工考办下方的相应空格内画“√”,表明材料走向。

附件6计算机信息处理高级技师要求一、专业知识要求,理论部分谢谢你的观看(一)精通计算机系统基本知识。

(二)熟悉计算机系统的组成相关知识,能组织和指导系统调试。

(三)了解软件工程的常识。

(四)熟悉计算机病毒相关知识,掌握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技术。

(五)熟练掌握操作系统,能配置和优化系统。

(六)熟练掌握各类常用软件,能使用不同的软件完成综合性任务。

(七)熟悉多媒体技术,具备多媒体和网页设计能力。

(八)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

(九)熟悉数据库知识,熟练操作数据库,具备数据库维护能力。

(十)熟练掌握计算机系统维护知识,具备各类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的使用和维护能力,以及操作系统的备份和还原能力。

(十一)具有本工种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能阅读专业英文资料)。

(十二)在工作中能创造性地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专业技能要求,实践部分谢谢你的观看(一)基本要求1.掌握各种常见的计算机系统方案设计和组装调试技术。

2.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装、调试技术。

3.掌握计算机系统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技术。

4.熟练掌握各类软件的安装、维护、调试和卸载技术。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制作规范的工作文档。

6.熟练掌握常见的计算机局域网的组网技术,具备中等规模的局域网的施工设计、实施及维护能力。

7.具备设置计算机网络教学环境和指导网络实践的能力。

8.具备解决计算机系统在使用中碰到的高难度技术问题的能力。

9.能够紧密跟踪行业动态,在实际工作中能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

10.具有培训高级工,带领技师进行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实际操作要求1.按设计方案组装计算机。

2.安装计算机系统(含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等)。

3.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备份和快速恢复。

4.使用办公软件处理一系列实际的工作文档。

5.各种常见工具软件的使用。

6.编制并调试运行一段计算机程序。

谢谢你的观看7.设计、安装、调试好一个小型计算机网络。

8.排除特定的计算机软硬件故障。

三、说课根据学员的现场说课水平,考核其讲解和授课能力。

四、专业论文面试及答辩学员结合自己工作书写相关技术“专业论文”,由专家组对其进行理论和技能等方面的综合面试答辩。

附件7收银审核高级技师要求一、岗位要求谢谢你的观看在会计部门从事收银审核工作,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具备高级会计师和高级审计师应具备的素质和修养,有5年以上主持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二、专业知识要求(一)掌握现代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现代会计的基本目标,会计的基本原则、会计准则体系;(二)掌握会计准则条件下的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和与之相适应的职业判断能力;(三)掌握事业单位的会计岗位的基本流程,熟悉岗位之间的衔接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四)掌握与会计基础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的取得、填制和报告基本的规范要求;(五)掌握内部控制规范,熟悉内部控制的一般要求,掌握货币资金、销售与货款回笼的内部控制程序;(六)掌握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审计等方面的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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