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大纲(会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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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理论课程适用专业:会计等授课单位:学时:72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学分:4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1课程性质与作用本课程是财务会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主要讲述与会计工作有直接联系的会计、税收、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这些是学生毕业后从事财会类工作所必需具备的最基本的知识。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全面的了解,能帮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法律制度处理许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的经济权益,并履行好自身的义务。

同时,本课程还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目之一,是财会专业学生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敲门砖。

1.2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的设计理念是: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为目标,以实践为主线,以能力为中心。

在进行本课程教学设计时,充分融合了如下教学理念:①保证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前后连贯性;②有利于工学交替的实施;③构建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④教、学、做一体化的尝试;⑤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⑥注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

1.3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是依据“会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会计工作项目设置的。

其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用案例形式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发展专业能力,使学生具有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

该课程要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为课程改革方向,结合专业建设方案与专业教学要求,并结合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特点设计。

2.课程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了解一定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掌握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经济法律知识,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进入国际大市场的需要,并明确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使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自觉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客户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会计学《经济法》形考任务二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会计学《经济法》形考任务二答案

形考任务二学习完第三章金融法律制度(证券法律、保险法律、票据法律)后,你可以完成本次任务了。

本次任务满分为100分,单项选择题(10道)、多项选择题(5道)、判断题(10道)、简答题(3道)和综合分析题(1道)。

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计20分)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文件是( A )。

A.中期报告B.招股说明书C.上市公告书D.债券募集说明书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D )。

A.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公告该收购协议B.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C.协议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D.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发行承销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B )。

A.承销团适用于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B.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必须由承销团承销C.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共同组成承销团D.承销团代销、包销最长不得超过90日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票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是( A )。

A.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B.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C.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D.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6.根据商业银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机构中有权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的是( D )。

2023年会计中级经济法变化

2023年会计中级经济法变化

2023年会计中级经济法变化【实用版】目录1.2023 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公布2.考试大纲的变动内容3.2023 年备考指导4.速记法条助记中级经济法5.2023 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6.2022-2023 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精选试题及答案7.备考经济法的小妙招正文2023 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已经公布,相较于往年,今年的大纲有哪些变动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备考,我们邀请了郭建华、张倩、李斌等专家为大家解读大纲变动。

首先,整体上,《经济法》大纲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试范围的调整,二是知识点的增删,三是考试题型的变动。

具体来说,考试范围方面,今年的大纲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一些新的考点,删减了一些过时的内容。

知识点方面,大纲对一些概念和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以便于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考试题型方面,大纲对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分布进行了调整,考生在备考时要注意题型的变化,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那么,如何更好地备考 2023 年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呢?首先,要根据大纲内容尽快开始学习,早起步早成功。

其次,要搭配网校经典辅导书配套学习,效果更佳。

此外,可以参考一些速记法条和必备法条,助你快速记忆中级经济法的考点和难点。

例如,2023 中级会计经济法速记法条和 2023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都是不错的选择。

在备考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知识点,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经济法作为中级会计中最简单的一科,虽然考点不是很多,理解难度不是很大,但是也要认真备考,以免在考试中措手不及。

此外,可以借鉴一些他人的备考经验,例如备考经济法的小妙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3108030024)(适用:三年制高职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一、制定课程标准的依据本标准依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要求、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标准以及学生就业面向的职业岗位职责制定,用于指导《经济法基础》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

二、课程性质与作用《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

《经济法基础》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经济法总论、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以及税法等相关内容的掌握能力,在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便于学生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基础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提高学生以后作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对于会计工作中涉及到经济法的业务和事项能够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同时,重视在课程中培养学生专业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自律能力等基本能力,有效处理人际关系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等关键能力。

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独立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知识和技能的迁移能力等。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关系表1 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衔接关系四、课程学习目标(一)知识目标1、掌握经济法律基础知识、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

2、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关税等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规定,熟悉税法概论。

(二)能力目标对于会计工作中涉及到经济法的业务和事项能够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顺利通过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三)素质目标1、具有职业素质:具有作为财务人员须具备的优秀涉税业务处理能力。

2、具有合作意识:具有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税务部门的合作意识。

3、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联系能力:具有良好的对内与对外的联系沟通能力。

5、接受与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税法知识以及相关事项的接受能力。

经济法基础会计专业考试初级试卷及答案指导(2025年)

经济法基础会计专业考试初级试卷及答案指导(2025年)

2025年会计专业考试经济法基础初级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1、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是:A. 宪法之后的基本法律B. 行政法的重要分支C. 民法与企业法的补充D.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2、下列关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B、企业提取的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C、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下一个月开始计提折旧D、固定资产的折旧只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有关,与使用方式无关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C、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D、管理人聘任职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4、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B.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进口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C.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D.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进口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5、甲公司于2021年5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约定当年12月31日前付款,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22年3月1日付款。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A. 6万元B. 5.1万元C. 5.3万元D. 6.3万元6、下列关于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自愿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自由签订合同,不受任何限制B、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以及合同形式C、当事人可以自由解除合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D、当事人可以自由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无需对方同意7、企业下列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的是()。

A. 虚构交易事项进行会计核算B. 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继续保留会计档案C.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时偷窃数据D. 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8、某企业于2019年1月1日购买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

202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库(含答案)

202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库(含答案)

202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B.可用于提取现金C.可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D.卡内资金可向银行账户转移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税务机关在保证期间内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要求纳税保证人缴纳税款,但不包括滞纳金B.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要求纳税保证人繳纳税款和滞纳金C.税务机关应先对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足部分才可要求纳税保证人缴納税款和滞纳金D.税务机关应先对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搭施,不足部分才可要求纳税保证人缴纳税款,但不包括滞纳金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利息收入B.转让财产收入C.财政拨款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房屋B.百货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食品C.超市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啤酒D.会计师事务所向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5.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是()。

A.公益性社会团体B.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C.公立大学D.企业的分支机构6.甲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70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5万元。

已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金额是()万元。

A.85B.80C.70D.557.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

初级经济法【word】第二章 (整章)

初级经济法【word】第二章 (整章)

2022年《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在考试的各个题型中均有所覆盖,平均分为10分,属于次重点章节。

本章内容均是与会计从业人员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理解难度不高,与第一章相比,大家学习中更容易消化和吸收。

2022年本章考试范围变动一般,主要包括:(1)删除了“会计职业道德”全部内容;(2)新增了代理记账机构的资格和报送资料的管理要求;(3)扩充了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4)新增了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本课程“星级”的注释(后同):☆:概念、理论、晦涩难懂的文字表述。

此类内容与考核方向契合度不高,学习者是否深入掌握对后面学习无关紧要,因此第一轮学习可略过。

★:简要了解。

★★:识记。

应对记忆型考核题目。

★★★:理解并深入掌握,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需要应对较为复杂的案例或分析理解型题目。

本章基本知识结构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概述(P32)★【母题•判断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考点2】会计核算(P33)★★★2.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提示】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1)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4)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5)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202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十二)

202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十二)

202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十二)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龙大公司与龙二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属于()。

A.消极行为B.单方行为C.有偿行为D.违法行为2.有关法的冲突解决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同位阶的法之间发生冲突,应当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B.同一制定机关先后颁布的法产生冲突,优先适用旧法C.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D.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3.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最低为()。

A.高级会计师B.助理会计师C.正高级会计师D.会计师4.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情节严重但未构成犯罪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该期限最长为()。

A.3年B.5年C.1年D.7年5.出纳人员龙某因工作调动须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所在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依法负责监督其办理交接手续的是()。

A.审计机构负责人张某B.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王某C.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D.单位负责人赵某6.下列关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得支取现金B.可以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C.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D.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7.下列有关信用卡透支利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信用卡透支利率仍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B.信用卡透支利率的上限和下限管理已取消C.持卡人开卡后,发卡机构不得调整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D.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应至少提前30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8.下列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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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 12120203k109 课程性质: 专业基础课 学 分: 3 课 时: 54 开课学期: 第二学期 适用专业: 会计学

一、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会计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主要阐述我国经济活动中重要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金融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和诉讼法等。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国家规范经济活动中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我国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并处理有关的经济法实务问题。 二、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实现以下目标: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从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层次阐明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所能掌握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教学内容 (一)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及其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历史沿革;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了解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渊源;掌握经济法法律关系及经济法的原则。 重点、难点: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多媒体课堂教学;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课后作业。 (二)第二章 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2

教学要求: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和程序;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及内部管理;了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人格的消失和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 重点、难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作业。 合伙企业法 主要内容:合伙企业法概述;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入伙与退伙;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了解个合伙企业法律人格的消失;了解入伙、退伙产生的法律责任;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和程序;掌握个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及内部管理;掌握合伙企业的出资、财产性质;掌握入伙和退伙产生的法律关系。 重点、难点: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和程序;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及内部管理;合伙企业的出资、财产性质。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作业。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②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 ③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④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①外资企业法的概念 ②外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 ③外资企业的用地及其它费用 ④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⑤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 教学要求:了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主要内容;了解外资企业法的主要内容;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主要内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作业。 (三)第三章 公司法 主要内容:公司法概述;有限责任公司:①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⑤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债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破产、解散与清算。 教学要求:了解公司、公司法的概念;了解关于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与会计和公司的破产、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规定;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掌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掌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重点、难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3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视频案例分析、课后作业,启发学生学公司基本制度,引导学生关注当前公司制度发展。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视频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案例;作业。 (四)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 主要内容:破产法概述;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破产债权的申报和确认;债权人会议;、重整 与 和解;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 破产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了解破产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掌握我国破产法的基本原则及特点;掌握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破产费用、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理解破产的界限、债务人重整、和解的含义及程序、破产宣告的条件以及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规定。 重点、难点:破产制度;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视频案例分析;作业。 (五)第五章 合同法 主要内容: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教学要求:了解合同、合同法的概念;掌握合同法总论的基本内容。 重点、难点:合同法总论的基本内容。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视频案例分析;作业。 (六)第六章 证券法 主要内容:证券的概念和种类;证券立法历史;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发行与交易。 教学要求:了解证券的概念、种类及历史发展;了解掌握证券的经营机构及法律规定;掌握证券业务行为中的原则、制度和监管。 重点、难点:证券业务行为中的原则、制度和监管。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 (七)第七章 竞争法 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教学要求: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概念;了解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掌握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 ;掌握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涵义及其具体表现。5、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重点、难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 (八)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主要内容:消费者仅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 。 教学要求: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法;了解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了解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5、了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解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的概念与形式。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 4

(九)第九章 金融和保险法 主要内容:金融法概述;银行法;保险法概述;保险法的基本规定。 教学要求:了解银行及银行法的相关概念;掌握银行的组织形式和相关业务种类;了解我国银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体制;了解保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保险与保险法基本概念及原理的阐述,掌握我国保险法的基本规定。 重点、难点:银行的组织形式和相关业务种类;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履行;保险法的基本规定。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 (十)第十章 票据法 主要内容:票据概念及其特征;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与抗辩 ①票据权利的概念、种类 ②票据权利的取得 ③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④票据权利的消灭 ⑤票据权利的瑕疵: ⑥票据抗辩。 教学要求:掌握票据的概念及特征;了解票据的概念和支票、汇票、本票的涵义 ;掌握票据行为的种类及法律效力;掌握票据权利和票据抗辩情形。 重点、难点:票据行为的种类及法律效力;票据权利和票据抗辩情形。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视频案例分析、课后作业。 (十一)第十一章 经济仲栽与诉讼 主要内容:经济仲栽 :仲裁、仲裁法的概念;经济仲栽概述;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程序 ;仲裁的执行;经济审判概述 ;经济审判机构的设置和受理案件的范围 ;经济审判程序。 教学要求:了解仲裁与仲裁法的概念;掌握仲裁的机构程序和执行;掌握经济审判机制、受理案件的范围及审判程序。 重点、难点:仲裁的机构程序;经济审判受理案件的范围及审判程序。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案例分析。 四、课时分配

章 节 教学内容 课时分配 理论 课堂练习 讨论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2 第二章 企业法 6 1 1 第三章 公司法 6 1 1 第四章 破产法 5 1 第五章 合同法 7 1 第六章 证券法 4 第七章 竞争法 2

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2 第九章 金融和保险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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