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市场经济不仅仅是法制经济,还必须是法治经济,《经济法》课程是我国非严格意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手段的综合体现。该课程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主要讲授我国各类工商组织的市场准入、市场运行的秩序监管、宏观调控的法规监督等内容。

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在定位上,《经济法》课程不是只采取法律语言,不是单纯讲法规条文,而是注重法商结合,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注重抽象原则与具体应用的结合。在教学方法上,该课程通过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剖析法律规则的要求与市场主体的实际活动的差距。在教学内容上,该课程既提供市场主体设立、市场运行秩序、宏观调控等领域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的规则,也提供现行法律规则的出台及其具体适用的情境分析和政策管理的思考。

S ocialism market economy requires the genuine governance of law instead of the issuance of the law. The course of Economic Law is the comprehensive embodiment of the legal means by which the government intervenes in economic operation. This course belongs to the category of domestic law, mainly teaching the market access of various industrial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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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r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the order supervision of market operation as well as the macro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As a fundamental course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the course of Economic Law does not only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origin and the logic of legal provisions, but focus on the combination of law and business, the combin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and the combination of abstract principles and specific applications. In terms of teaching methods, this course adopts the teaching method of case analysis to analyze the gap between the requirements of legal rules and the actual activities of market entities. In terms of teaching content, this course not only provides binding and protective rul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market entities, market operation order as well as macro-level supervision, but also provides contextual analysis and policy management thinking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current legal rules and their specific application.

2.设计思路

《经济法》课程紧密服务于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基础理论之后,提供了商事组织法规、市场行为法规、宏观调控法规三大板块的内容。在商事组织法规部分,主要讲授我国现行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形态的设立和依法进行自治管理;在市场行为法规部分,主要讲授各类市场主体如何依法进行市场竞争,如何依法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如何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制企业依法进行证券发行和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上市等内容;在宏观调控法规部分,主要讲授如何依法缴纳税收。

3. 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层面的必修课,《经济法》课程无任何先修课的限制。合乎法的规则,是企业生存、成长的前提,是企业开展任何经营管理活动的最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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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掌握工商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则,有助于为后续的专业课的学习夯实基础。

二、课程目标

(一)专业教育目标

知识上,通过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宏观调控监督等内容的知识讲授,使学生具备胜任工商企业管理各类岗位的基本法规知识的概念认知要求,掌握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法律组织形态,掌握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把握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必须遵守的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履行经营者义务、诚实公正地发行证券、依法纳税等基本规则。

技能上,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法提供了既有消极方面的约束力,又具有积极方面保护力的规则,形成对规则的正确理性认知,培养学生能够自觉地知法、用法、守法,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实践技能。

素质上,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家精神,提升学生透过法规条文进行经济现象的深层次解读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对于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等问题的理性思维和思辨性思维。

(二)思想教育目标

通过讲授政府干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手段,培养学生系统地从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微观企业管理、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心理等多角度思考问题的大局观,持守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底线,并能积极地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的经济权益。

明确由法制经济到法治经济的历史使命,落实公民、市场主体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社会责任,使公民和市场主体遵守公正良俗、平等竞争、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市场竞争活动,按照合规性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开展创新活动,使政府职能部门遵照行政法规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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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良性运作。

三、学习要求

本课程要求学生保证出勤,参与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做好随堂笔记,使学生全面了解课程的整体内容,把握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准入的知识框架,结合相应的社会现象,掌握不正当竞争、垄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缴纳税收的企业责任。

本课程要求学生能够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解读相关法规,对自己感兴趣的知识点有个人见解;要求学生按教师布置的任务在课外进行必要的社会调研,并且做出课堂演示;本课程要求学生能够通过期末的闭卷考试。

四、教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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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选用教材

杨紫烜,徐杰. 经济法学(第6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2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主要参考书

[1]葛恒云,孙小龙. 经济法(第4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2020.

[2]杨紫煊.经济法(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社,2015.

[3]赵威.经济法(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4]刘文华,孟雁北.经济法练习题集(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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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范健,王建文.公司法(第5版).法律出版社,2018.

[6]周有苏.证券法新论.法律出版社,2020.

[7]许明月,李昌麟.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2014.

[8]孟雁北.反垄断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9](美)盖尔霍恩,科瓦契奇,卡尔金斯.任勇等译.反垄断法与经济学(第5版).法律出版社,2009.

[10]翟继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第6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019.

[1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试指导编写组.经济法.华文出版社.

[1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

六、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A:A.闭卷考试 B.开卷考试 C.论文 D.考查 E.其他

(二)成绩综合评分体系:

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0%。

由课堂考勤来体现,结合学生本人签到、老师随机抽查的情况,对无故缺勤,每缺1次扣10分。

2.期中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随堂进行个人课堂演示,包括撰写的专题调研报告、阅读的专业英语文献、解读的招股说明书等。

由老师提前布置题目,学生在课后进行调研或者搜集阅读文献资料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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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Point,老师在课堂上根据演示内容的准确性、素材的翔实性、演示方式的技巧性进行计分。要求每位同学至少课堂演示1次,超过2次的,按最高分计算。

本学期布置的课堂演示题目有:1)列述承担特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主管部门;2)调研身边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情况;3)以律所、会所、创投等行业为例,调研合伙制的适用性;4)以创业板IPO为例,解读招股说明书;5)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境外注册境外上市的情况解析;6)举例说明身边的三资企业;7)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8)调研市场不公平竞争的表现形式;9)中美反垄断的比较;10)调查消费者的权利,以及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经营者要承担的义务;11)产品标准的类型,标准与专利的区别;12)以实例说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13)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程序要求;14)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伦理道德;15)调研公司的税负情况;16)经典英文文献的翻译和课堂演示。

3.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占成绩的50%。

依据试卷答案,进行期末考试成绩的评价。

七、学术诚信

学习成果不能造假,如考试作弊、盗取他人学习成果、一份报告用于不同的课程等,均属造假行为。他人的想法、说法和意见如不注明出处按盗用论处。本课程如有发现上述不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本课程的学习成绩。

八、大纲审核

教学院长:院学术委员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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