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限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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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的污染物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它们可能来自环境污染、生产过
程中的添加物、加工过程中的残留物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各国都制定了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

本文将介绍食品中常见的污染物及其限量标准。

首先,重金属是食品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

例如,铅、镉、汞等重金属在食品
中的积累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

因此,各国对食品中重金属的限量标准都有严格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其次,农药残留也是食品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

农药在农业生产中被广泛使用,但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超量使用,就会导致农产品中残留农药,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各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也有严格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

另外,食品中的添加剂也是一种常见的污染物。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被广
泛使用,但如果使用过量或者使用不当,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各国对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也有严格的限量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

此外,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也是一种常见的污染物。

放射性物质可能来自环境
污染或者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各国对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的限量标准也有严格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

各国都在
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对食品中污染物的监管,以确保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限量标准,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各国地区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要求

各国地区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要求

第十三章各国/地区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要求13.1食品级安规13.1.1 1935/2004/EC(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适用范围(我们目前用到的):橡胶、金属和合金、纸和纸板、塑料、陶瓷等2002/72/EC Array 2004/19/EC2005/79/EC2007/19/EC2008/39/EC以上法规要求:塑料:全面迁移测试(1)一般塑料材料中的成分(所有成分)迁移到食品中的量不超过10mg/dm2(平方分米)(2)容量超过500mL的容器,食品接触表面积不易估算的容器、盖子、垫片等物品,所有成分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不得超过60mg/kg测试方法:用以下4种溶液在40℃的条件下浸泡2小时(1)蒸馏水(2)3%醋酸溶液(3)10%酒精溶液(4)橄榄油LFGB(德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FDA (美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French DGccRF2004-64(法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UK SI 898:2005(英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NO.283 of 30/04/1962,D.M.21/03/73(意大利接触食物材料法规)以上法规同1935/2004/EC要求基本相同,但存在以下差异:LFGB:对影响到食品气味和味道的物质迁移有要求(感觉测试),例:气味(氨气迁移),外观(颜色迁移),味道(醛类迁移)等.FDA :对金属无特殊要求,只要提供真实、合格的材质证明(总铬含量≥10%),若金属材质被用在炊具上面,则总铬含量≥16%.French DGccRF2004-64/French Décret no 92-631:对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同时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NO.283 of 30/04/1962,D.M.21/03/73:规定不锈钢产品除了要符合相关金属材质成分规定外,还必须通过蒸馏水、橄榄油、酒精溶液及3%的醋酸水在指定指定条件下的耐腐蚀测试.13.1.3.日本食品安规:日本劳动厚生省食品卫生法标准:(1)规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特别是铅的含量(2)建立了金属罐、玻璃、陶瓷、橡胶等类物质的类别标准,此外还制定了13类聚合物的标准,包含PVC、PE、PP、PS、PET等.(3)制定了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标准.测试方法和限值:上表中的挥发性物质包括:甲苯(Toluene)/乙苯(Ethyl benzene)/苯乙烯(Sty rene)丙基苯(Propylbenzene)/异丙基苯(Cuminal)/甲醛(Formcldehyde)乙醛(Acetaldehyde)等等。

国内外对食品、玩具、塑料制品中DEHP含量的规定

国内外对食品、玩具、塑料制品中DEHP含量的规定

国内外对食品、玩具、塑料制品中DEHP含量的规定1、欧盟: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已于2005年11月16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了2005/69/EC指令并于同年12月9日发布。

该指令规定:因官方风险评估将3类("reprotoxic, category 邻苯二甲酸酯DEHP, DBP及BBP评定为“第二类生殖毒性”2")。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E、92/59/EEC及93/68/EEC)规定:各种玩具材料,包括玩具涂层中甲醛、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脂(DNOP),6种物质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

而且,DEHP, DBP及BBP浓度超过0.1%的玩具和儿童用品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欧洲食品安全机构EFSA规定的人体内DEHP的浓度限量值为0.05 mg/kg bw。

2、美国:在美国,至少95%的DEHP用作PVC的增塑剂。

PVC 用途广泛。

考虑到DEHP 的潜在健康危害,许多玩具生产商已停止在产品中使用DEHP。

美国国内已不再将DEHP作为生产婴儿固齿器和拨浪鼓以及食品包装材料的原料。

ASTM F963-07《玩具安全的消费者安全规范标准》规定各种玩具和育儿产品,包括玩具涂层中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的限量值为可接受的含量小于固体物质总量的3%。

消费品安全法案(H.R.4040)2008年1月3日在华盛顿召开的美国第110次会议的第二次会议上制定。

规定儿童玩具或育儿产品,包括玩具涂层中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3种物质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

3、我国:我国GB 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DEHP 可以按生产需要使用量用在塑料(PE,PP,PS,AS,ABS,PA,PET,PC,PVC)、涂料、橡胶、粘合剂生产中,但仅用于接触非脂肪性食品的容器,不得用于接触婴幼儿食品用的材料,且最大残留量(SML)为1.5mg/kg 食品。

苯并芘浓度限值

苯并芘浓度限值

苯并芘浓度限值一、引言苯并芘是一种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广泛存在于煤焦油、汽油、柴油等燃料和燃烧产物中。

由于其具有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性等毒性,苯并芘被列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第一类致癌物质。

因此,各国对苯并芘的浓度限值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二、国际标准1.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EPA将苯并芘列为优先污染物之一,制定了苯并芘的浓度限值。

根据EPA标准,苯并芘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1毫克/升(mg/L),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0.2微克/升(μg/L)。

2. 欧洲联盟(EU)欧洲联盟对苯并芘的浓度限值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欧盟标准,苯并芘在空气中的年平均容许浓度为1纳克/立方米(ng/m³),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10毫克/千克(mg/kg),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0.2微克/升(μg/L)。

此外,欧盟还规定了苯并芘在食品中的容许限量,如蜜饯类食品中的苯并芘限量为10微克/千克(μg/kg)。

3. 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卫生组织对苯并芘的浓度限值也进行了规定。

根据WHO标准,苯并芘在空气中的年平均容许浓度为1纳克/立方米(ng/m³),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10毫克/千克(mg/kg),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0.2微克/升(μg/L)。

三、我国标准我国对苯并芘的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空气中苯并芘的浓度限值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苯并芘在空气中年平均容许浓度为0.0002毫克/立方米(mg/m³),24小时平均容许浓度为0.0006毫克/立方米(mg/m³)。

2. 水中苯并芘的浓度限值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苯并芘在地下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0.0001毫克/升(mg/L),在地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0.00002毫克/升(mg/L)。

3. 土壤中苯并芘的浓度限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规定,苯并芘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浓度为5毫克/千克(mg/kg),其中污染物来源于化工厂、垃圾填埋场等特定场所时,其最大容许浓度应该低于1毫克/千克(mg/kg)。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当今社会,由于工业化、农药使用以及环境污染等原因,食品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污染物。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各国都制定了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标准,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本文将从食品中常见的污染物入手,介绍一些常见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食品中污染物。

食品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环境污染、工业生产、农药残留等。

常见的食品中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等。

重金属如铅、汞、镉等,由于其毒性较大,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农药和兽药则是在农田和畜牧业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如果使用不当或者残留过高,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食品添加剂则是为了改善食品的质量、口感和保质期等而添加的化学物质,过量使用或者使用不当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标准。

这些限量标准是通过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得出的,旨在保护人们的健康。

以中国为例,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一系列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农药、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以确保消费者在食用食品时不会受到过量农药、兽药的危害。

这些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制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首先,食品中的污染物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例如,重金属的长期积累会导致神经系统、肾脏等多个器官的损害。

农药和兽药的过量使用或者残留过高会导致慢性中毒等问题。

如果没有限量标准来约束,食品中的污染物可能会无限制地积累,对人们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其次,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制定也有助于提高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

通过限制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可以迫使生产者和加工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制定也有助于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食品安全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国际要求与限值

食品安全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国际要求与限值

食品安全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国际要求与限值食品安全一直是全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其中农药残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农药残留的国际要求与限值,以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组织和标准,并讨论不同国家对农药残留的要求与限值。

1. 国际组织和标准1.1.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系统中的一个专门机构,对食品安全方面给予了广泛关注。

WHO的目标是提供适宜和可持续的健康保护措施,确保人们在食用食品时不会受到有害农残的危害。

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和标准,以帮助各国制定农药残留的要求与限值。

1.2. 国际联合农业发展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国际联合农业发展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致力于实现全球粮食安全、农业和乡村发展。

他们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制定了许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农药残留的要求与限值。

FAO的目标是确保食品供应链中没有有害的农药残留物,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不同国家的要求与限值2.1. 欧盟欧盟对农药残留设定了非常严格的要求与限值。

他们制定了一个具体的法规,规定了超过限值的农药残留物在食品中是不允许的。

对于农药的使用,欧盟采取了最小剂量原则,并要求农药使用者进行严格的记录和报告。

欧盟对农药残留的检测也非常严格,将采样和分析标准化,以确保食品安全。

2.2. 美国美国的农药残留标准由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制定。

他们对各类食品和作物设定了不同的限值,以确保农药残留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此外,美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要求生产和销售商对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和防控,以确保食品安全。

2.3. 中国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对农药残留的控制也非常重视。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中国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

欧盟2006年颁布的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制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详细规定了欧盟水产品、谷物、蔬菜、水果、牛奶等食品中铅、镉、汞、锡重金属的限量。

该条例于2007年3月1日实施。

随后欧盟多次发布相关条例对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重金属在各类食品中的含量。

其中最新的一次修订为委员会条例(EU) No 488/2014,就镉在食品中的最高限量,修订条例(EC)No1881/2006。

韩国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韩国食品法典第二章第5条《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中。

2014年10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了《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修订提案,实行日期为2014年11月4日。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如下: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变化及解读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变化及解读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变化及解读【摘要】《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03月17日发布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并将于2017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替代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本文对新旧标准进行对比,重点阐述标准修改内容,并对其进行解读以便于大家理解使用。

【关键词】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要求;附录A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主要定义及使用原则1.1“污染物”:食品在从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

本标准所规定的污染物是指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污染物。

1.2“限量”:是指污染物在食品原料和(或)食品成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1.3主要“应用原则”: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食品通常的可食用部分计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当某种污染物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该食品类别(名称)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本标准的主要修改内容解读2.1删除了稀土限量要求根据中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暴露风险评估,在代表性稀土元素镧、铈、钇的大鼠90天经口灌胃试验中,除了高剂量镧影响动物体重增重和进食量外,未发现镧、铈、钇具有明显的亚慢性毒性。

从食物中目前的稀土元素含量水平来看,除了茶叶、食用菌、藻类中的稀土元素含量相对较高外,其他各类常见食物中的稀土元素含量处于较低水平。

平均每日从膳食中摄入的稀土元素均未超过镧(代表总稀土元素)临时每日允许摄入量的5%,基于中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暴露风险评估结果,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取消了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

2.2修改干制食品中污染物指标表述方式在GB2762-2012执行过程中,多次出现对干制食品中污染物指标方面的误解,为更好的阐述该原则,对表述语言进行了调整,以期更加明确便于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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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编译出版
《世界各国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限量规定》
为帮助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监测、检验、检疫机构了解世界各国食品中重金属及其他化学污染物限量规定,有效组织生产,加强执法把关,应对食品贸易技术壁垒,并拓展经济危机下新兴市场国家商机,广东检验检疫局根据局领导指示,组织汕头、湛江、江门、阳江、中山、东莞、南海、顺德、天河检验检疫局及广东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的食品检验专家学者,历时一年,数度易稿,编译了《世界各国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限量规定》,近日已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世界各国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限量规定》是国内首次正式出版的全面反映世界各国食品中重金属等化学污染物限量规定的专著,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研究在国外重金属及其他化学污染物限量方面的空白。

该书以手册型工具书方式,全面介绍了CAC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新加坡、印度、巴西、阿根廷、埃及、南非等全球65个国际机构、国家、地区的规定,囊括重金属、真菌毒素、各种有机无机的化学污染物等达500多种、1000多种食品、11000多条限量规定,全面、系统、集中地展现了当今国际国内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限量标准化的水平与全貌,具有法规的权威性、学术性、实用性与信息的新颖性,适合检验检疫机构、食品监测、科研院所与生产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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