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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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简易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简易程序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本人述职报告
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考核机构意见:
考核机构盖章:年月日
注:1、在考核周期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师,执行简宜程序考核:
①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述职报告内容包含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等。
3、执业时间为医师考核级别初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时间。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姓名:
医师执业机构、科室:
医师定期考核类别:
医师定期考核级别:
填表时间:年月日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考核周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执业时间
专业
科室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பைடு நூலகம்码






良好
行为
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不良
行为
记录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医师申请
简易程序
考核理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在选定的□内打“∨”。
2.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考核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 月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 月
执业情况
在职/返聘
执业经历

执业范围






良好
行为
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不良
行为
记录
违反医疗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职业
道德
评定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医师定期考核表

医师定期考核表
执行简易程序 □ 理由:□5年以上执业经历,良好行为记录
□12年以上执业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
考核完成时间2014年5月31日
考核机构名称:
考核意见
工作成绩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其他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职业道德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业务水平
免试□ 理由:□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测试方式:
临床技能 □合格 □不合格
综合笔试 □合格 □不合格
测试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对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注:1、在选定的□内划√
2、考核不合格原因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入备注栏。
医师定期考核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粘贴二寸照片
专业技术职务:
医师资格证书号码: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本次考核医师执业范围执业开始时间:年月
执业注册所在医疗机构名称: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 □合格 □不合格
在工作中推广应用成熟医疗技术情况 □合格 □不合格
考核信息
考核周期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
3、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填入备注栏
4、其它需说明的问题记入备注栏。
5、考核机构及时将医师定期考核情况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机构版)》软件。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评定表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评定表
医患关系: 合格□ 不合格□
团结协作: 合格□ 不合格□
依法执业: 合格□ 不合格□
科室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科主任: 年 月 日
医院审核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意见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在选定的□内打“∨”。
2.此表双面打印。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 不合格□
科室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科主任: 年 月 日
医院审核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职业道德评定
个人述职:
坚持救死扶伤: 合格□ 不合格□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合格□ 不合格□
医德医风: 合格□ 不合格□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执业情况执业经历执业范围医师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受到的表彰奖励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不良行为记录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发生医疗事故情况考核意见工作成绩评定个人述职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评定表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执业情况
执业经历
执业范围
医师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不良行为记录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考核意见

医师定期考核表

医师定期考核表

表3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表考核机构名称填表日期注:1.培训机构指北京市卫生局认可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机构。

2.住院医师在培训机构轮转是否合格,以卫生部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和标准。

3.培训指卫生部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参加并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阶段考试考核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

4.在选定的内划√。

5.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填入备注栏。

表3医师定期考核登记表姓名:医师执业机构、科室:医师定期考核类别:医师定期考核级别: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填表时间:年月日北京市卫生局监制填表及归档说明1、根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暂行规定》要求,医师定期考核实行“医师个人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2、本档案供取得临床、口腔、公卫或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首次定期考核时使用,第二次以后的定期考核仅使用《医师定期考核表》。

3、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4、封面、表1-4由本人填写,医师执业机构核准并加盖公章。

5、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医师定期考核类别请填写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类别。

7、医师定期考核级别请填写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8、本档案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存入考核机构本人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9、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内将以下材料归档:《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核周期内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证书复印件;按照医师执业岗位需要,必须具备的岗位培训或考试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母婴保健合格证)和有关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奖励、处罚记录等。

表3医师定期考核表考核机构名称表2 表3表3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表考核机构名称填表日期填表说明: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2.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年月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不同意□
职业
道德
评定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年月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不同意□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医师申请
简易程序
考核理由
本人签名:年月日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同意□不同意□
执业机构盖章年月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不同意□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不பைடு நூலகம்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年月日
附表2
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考核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月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月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表(范本)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表(范本)
在本考核年度,能熟练诊治常见多发病,较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术,有一定处理本职专业较复杂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本职业务工作。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
服从组织安排,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应急任务,医疗急救,卫生下乡义诊等能高质量完成。
继续教育情况
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年(没有就填:无)
科研创新情况
(没有就填:无)
自评分
建议85分以上
科评分
职业道德情况
自评分
建议85分以上
科评分
考核人签名: 时间: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表(范本)
(2020 - 2021年度)
姓名
张三
性别

单位
XX医院
工作成绩情况
完成工作数量
在本考核年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室安排,完成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本考核年度,无擅离岗位,无迟到早退,无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出勤达到国家规定工作量。
完成பைடு நூலகம்作质量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评价表 - 江苏·卫生厅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评价表 - 江苏·卫生厅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评价表(征求意见稿)
(50分)
是否存在直接认定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不合格情况,是□,项,否□。

1、因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且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6、索要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8、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10、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11、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12、未按照规定做好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工作,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3、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4、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考核周期内,有1次以上(含1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
16、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1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
19、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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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表
注:1、在选定的□内划“√”
2、考核不合格的原因填入备注栏。

3、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填入备注栏。

4、其它需要说明的总是记入备注栏。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医师执业注册所在医疗机构名称:
注:1、述职报告内容包含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等。

2、良好行为记录应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地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年度奖励、表彰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3、在定期考核前30日向考核机构申报。

4、执业时间为医师考核级别初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职称时间。

附件3:
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
注:本表由医师本人如实填写,主要工作表现相关栏目不够填的可另附A4空白页补充
附件4: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
考核机构(盖章):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年月日
注:本表由考核机构填写,一式三份,考核机构、注册机关、被考核医师所在执业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5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医师: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对你年月至年月二年执业情况进行考核(或提前考核),评定为。

特此通知。

考核机构(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_____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7
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报所需材料1、医师考核机构申报表
2、医师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委员会
3、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4、医师考核方案
5、医师业务测评专家库
附件8:
区(县)级卫生局所属医疗机构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年月日
附件9
乌鲁木齐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

附件10: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考评的主要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五、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医德考评工作应当有医院领导和医政、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确保医德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紧密结合实际,制订考评工作方案。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要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实际,针对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考评工作落实。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考评工作取得
实效。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对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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