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所得税中的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的核算技巧(一)

管理费用的核算技巧(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人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管理费用”是企业所得税检查的重点。
对“管理费用”实施检查时,主要是针对“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范围进行检查。
(1)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的检查首先检查“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并看阅原始凭证,看是否有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次,核实计税工资总额乘以2%计算应提工会经费数,与“其他应付款付工会经费”贷方累计发生额相对照;将计税工资总额乘以1.5%计算应提职工福利费,与“应付福利费”贷方累计发生额相对照,如应提数小于实提数,其多提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再次,从“管理费用”账户摘要栏检查,看是否有职工委培费、福利费等应属于在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列支的项目,如有,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无形资产摊销的检查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按下列原则进行:(Ⅰ)对于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资产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Ⅱ)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Ⅲ)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力资源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
对于企业来说,管理费用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合理扣除管理费用,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需要认真思考和处理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展开讨论。
首先,企业在扣除管理费用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
企业在确认管理费用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确认。
在进行费用确认时,应当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虚增或者虚报费用,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导致不良后果。
其次,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应当符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管理费用支出情况各异,因此在扣除管理费用时,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确定。
一般来说,管理费用的扣除标准应当以合理、必要、真实为原则,避免因为过高的管理费用支出而导致企业成本过高,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
另外,管理费用扣除标准还应当注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管理费用的审计和监督,防范管理费用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对管理费用的预算和成本控制,合理安排费用支出,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最后,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还应当注重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调。
管理费用的扣除标准一旦确定,将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与股东、投资者、监管部门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调,保证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确定,注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与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保证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控制管理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浅谈所得税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所得税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近年来,某国税部门对所辖区域企业一年一度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工作中发现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违反所得税税收政策的问题,也发现有部分所得税税收政策和所得税管理办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不相匹配之处。
这些问题中即有企业的主客观原因回避政策逃税之嫌;也有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税收政策难以操作、不便于操作的实际问题。
为此,笔者就所得税政策及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及应对措施提出几点粗略的探讨性思考。
一:当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目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从制定和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上看有沿袭成规的也有适应市场而新制定的;从管理方式上看有据实申报征收也有核定征收、定率征收的;从所得税的税收收入看,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一年一个台阶,成为税收收入总量中不可缺少的税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执法、被执法者的社会反响看有严格执法守法的,也有人认为政策过多过杂不宜掌握不便操作、政策界限不严密、不切合实际致使避税逃税的等等。
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的所得税税收政策及相关办法,笔者认为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税收政策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
目前税务机关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除了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大都还是沿袭于计划经济时期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模样。
例如税前扣除的计提费用比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拆旧的标准、人员工资的计提标准及其它管理范围等等;二是政策繁杂。
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最多,形成了即管人又要管物、管税又要管费、管生产经营又要管销售收入的全管局面;三是税收政策中的弹性空间造成纳税人有意避税。
如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的支出中要求是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任务、姓名等,因为这些项目的费用支出在税前没有支付限额和支出比例,在实际操作中就形成了其他费用科目的费用计提不用或少用而转嫁至无控制比例的费用科目中支出,既造成了费用科目的支出不实,又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管理费用是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支出,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管理费用扣除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首先,管理费用的定义是什么?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了进行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培训费用等。
管理费用的支出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税收方面,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费用的扣除,以减少税负,提高企业盈利。
其次,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首先是合理性原则。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应当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夸大其内容,以免引起税务部门的质疑。
其次是规范性原则。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应当符合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遵循税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以免触犯法律。
最后是透明性原则。
企业在制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做到透明公开,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能够清晰了解管理费用的扣除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然后,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首先是对管理费用的支出进行合理分类。
企业应当对管理费用进行细致的分类,明确各项费用的性质和用途,以便更好地进行扣除和管理。
其次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管理费用的支出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适合自己的标准。
最后是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费用的使用和报销流程,加强对管理费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最后,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对企业有哪些意义?首先是降低企业成本。
科学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其次是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管理费用是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支出,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可以有效地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因此,制定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首先,管理费用的定义应该清晰明了。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培训费用、宣传费用等。
这些支出是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但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因此需要通过税前扣除的方式来减少企业税负。
其次,制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需要考虑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
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其管理费用的构成和支出水平会有所不同。
因此,税法应该针对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以保证公平合理。
另外,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
经营状况良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其管理费用支出相对较低,因此可以适当提高管理费用扣除标准,以鼓励企业加大管理投入,提高管理效率。
相反,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其管理费用支出较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限制。
此外,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税收政策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避免频繁调整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和困扰。
最后,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
税收征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管理费用支出的监管和核查,确保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防止企业通过虚假支出来规避税收。
综上所述,制定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对于企业和税收征管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
税法应该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加强实际监管,制定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标准,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是企业在税务申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
合理的管理费用扣除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因此,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竞争力。
首先,管理费用扣除的范围应当符合税法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合理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
其中,合理的管理费用是可以被扣除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管理费用必须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是与非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
因此,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管理费用纳入扣除范围。
其次,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需要注意合理性和真实性。
合理性是指管理费用的支出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能存在虚假、夸大的情况。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规模,合理确定管理费用的支出额度,不能随意夸大管理费用支出,以获取不应得的税收优惠。
真实性是指企业在申报管理费用扣除时,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凭证和资料,确保管理费用支出的真实性。
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存在虚假、夸大的管理费用支出,将面临税收追缴、罚款甚至税务处罚的风险。
此外,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还需要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管理费用支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费用支出,可以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需要充分了解并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
综上所述,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是企业在税务申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
企业在确定管理费用扣除标准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管理费用扣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浅谈企业管理费用的管控与措施

浅谈企业管理费用的管控与措施企业的管理费占成本费用的比重越来越大,巨大的管理费用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沉重的包袱。
文章就企业管理费用的管控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建立完善合理、操作性强的管理费用控制制度、降低企业的管理费用、提高对费用的实际控制能力等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些许参考。
标签:管理费用;控制措施;变动费用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对手,要想获得生存发展的空间,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形象及管理水平,把实际管理费用额及占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使企业茁壮发展。
一、管理费用的定义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二、管理费用控制的意义(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效率,有效降低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可以通过一些比率指标看出,比如管理费用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这个比重越高,说明管理水平及效率越低。
企业管理水平得以不断提高,管理费用才能逐渐降低,达到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
(二)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管理费用是三大期间费用中占比较重的一项费用,对管理费用行之有效的控制,能大大降低企业的期间费用,提升利润空间,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坚实地立足于市场经济之中,甚至位于同行业之前列。
(三)管理费用项目的特殊性管理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的一个科目,它的特殊性表现在核算范围较广,不仅包括企业的行政部门、管理部门所需要的费用,还包括企业员工所发生的费用。
由于涉及面广、人多,企业中经常会有一些员工利用企业内部报销制度,将私人的一些消费挤列进企业费用中,虚增企业成本,降低企业利润,扰乱企业的内部管理秩序。
论各项费用涉及会计与税法规定

论各项费用涉及会计与税法规定各项费用是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开支,包括劳务费、材料费、租金、水电费等。
这些费用的支出涉及到会计与税法规定,因此,企业需要了解各项费用涉及的会计与税法规定,以规范管理,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和盈利能力。
一、会计规定1.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因资金调配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如银行贷款利息、逾期利息、汇兑损失、手续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在当期利润表中作为费用进行核算。
财务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2.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保障日常管理运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在当期利润表中作为费用进行核算。
管理费用不属于企业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的直接成本,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
3.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广告费、促销费、研究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在当期利润表中作为费用进行核算。
销售费用不属于企业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的直接成本,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
二、税法规定1. 增值税增值税是国家对企业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是企业所得税之外的税种。
企业应该根据国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避免交纳不必要的罚款和滞纳金。
2. 所得税所得税是对企业非居民所得、居民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进行的一种直接税。
企业应该依据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并且做好税务凭证的保存,以便随时接受税务部门的审计和查验。
3. 契税契税是指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企业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应该依法缴纳契税。
契税的缴纳比例根据不同的房地产交易进行调整,企业应该仔细阅读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资料,确保缴纳正确。
总之,各项费用涉及到会计与税法规定,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与时俱进,适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变化,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费用管理制度。
同时,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好记录、报表和审计工作,以便于税务部门的查验和核实,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企业所得税中管理费用一、工资及福利费(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二)异常分录(三)涉税问题将医院、澡堂等福利性质人员工资列入,将在建工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列入本科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缴税款。
(四)会计政策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五)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但以下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和住房公积金3、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4、各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7、独生子女补贴8、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9、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10、应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11、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12、无底薪工资人员和纯计件人员的工资。
以上12项所列费用不得列入工资薪金总额,同时也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教育费、工会经费等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6.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7.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六)会计与税收政策差异二、工会经费(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二)异常分录(三)涉税问题工会经费是否超比例提取,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是否足额拨缴,并取得专用收据。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六)会计与税收差异企业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提取的工会经费可以计入企业的会计利润,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职工教育费(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二)异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三)涉税问题职工教育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支出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四)会计政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技术人员继续教育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支出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财建[2006]317号)(五)税法政策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软件企业发生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税[2008]1号)(六)会计与税收差异企业实际发生的教育经费,必须先冲减以前年度的结余金额,不涉及当年应纳税所得;超过部分才属于当年的发生金额,涉及当年应纳税所得。
四、职工福利费支出(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等(二)涉税问题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冲减以前年度余额,直接作为当期费用。
(三)会计政策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荐外费用等。
(四)税法政策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国税函(2008)264号五、劳动保护支出(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低值易耗品现金(二)异常分录(三)涉税问题劳保、防暑降温支出用现金发放,冬季取暖费超限额发放(四)税法政策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2、劳动保护支出属于非现金支出,应当凭据报销,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劳动保护支出不是生活福利待遇,是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受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六、法定人身安全保险(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二)税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剧毒、放射性、高带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三)会计与税法差异企业对特定生产人员计提并缴纳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申报扣除,但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
七、业务招待费(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二)会计规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据实列支,不得采取预提的办法。
发生业务招待费时,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三)税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指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几点说明:1.上述标准中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让、销货退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再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因为与其税后利润、股息有关的收入在对方企业已经计提了业务招待费。
一般而言,计提业务招待费的收入可以“利润表”中经营利润以前的收入额为基数,经营利润以后的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不应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基数。
2、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3、加强对业务招待费凭证的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真实性的管理。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在征管法规定的追溯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自我举证,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地有效凭证或资料,否则不得扣除。
相关资料除外部的发票外,还应当包括能够证明业务招待的发生地点、时间、招待事由等资料。
需要说明的是,业务招待费发生的内容不仅包括宴请支出,还包括娱乐支出和相关的礼品支出,即发生业务招待费取得的发票,不仅包括餐饮娱乐发票,还可能包括住宿发票和商业零售普通发票。
(六)会计与税法差异会计列支的招待费大于税法规定数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八、财产保险费:(一)正常分录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