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奖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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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提高材料使用效率和节约成本而制定的一系列奖惩措施。

以下是一种例子:一、奖励措施:1. 精确管理奖:材料使用量与设计用量误差在5%以内,奖励一定的金额或者其他奖励措施。

2. 提前完成奖:材料按时到场并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奖励一定的金额或者其他奖励措施。

3. 环保节能奖:采用环保材料,按要求进行材料分类与回收,节约能源等,奖励一定的金额或者其他奖励措施。

二、惩罚措施:1. 超期违约罚款:材料未按时到场,违约罚款按未到场材料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 质量不合格罚款:材料未达到设计要求或者出现质量问题,罚款按材料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3. 走私物品罚款:禁止施工现场私自带入禁止使用的材料,发现一律罚款并没收违禁物品。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奖惩制度,具体的奖罚措施需要根据不同的施工现场、工程项目和管理要求来制定,以确保材料管理规范有效。

因此,在制定奖罚制度之前,建议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二)是指通过设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来提高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规范化和效率化。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奖罚制度的例子:奖励措施:1. 材料管理奖金:根据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规范程度和效果,给予优秀团队或个人一定比例的奖金,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和改进材料管理工作。

2. 荣誉称号:对于在材料管理方面有显著贡献的团队或个人,可以授予先进单位、优秀团队、材料管理能手等荣誉称号,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声誉和内部形象。

惩罚措施:1. 扣款处罚:对于经常出现材料管理不规范、材料损耗较大等情况的施工单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对其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款项,作为违约处罚。

2. 停工整改:对于严重违反材料管理规定、造成严重材料损失或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可以暂停其工程进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承担停工期间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的具体设计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管理目标设定,不同项目和单位可能会有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惩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惩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奖惩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注重实效;3.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奖励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3.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4. 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奖励;5. 对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2. 对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3. 对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操作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4. 对故意隐瞒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5. 对未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

五、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等;2. 惩罚措施: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六、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2. 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3. 各项目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各项目部应加强对奖惩工作的监督,确保奖惩措施落到实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各项目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制度三篇篇一: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办法及实施细则1 目的为规范XX工程项目部施工进度管理,调动职工和各施工队的劳动积极性,使工程进度能够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满足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XX工程项目部各施工队及施工管理人员。

3 施工进度考核3.1 总述项目部施工进度考核可分为:工程施工总进度、阶段形象进度、重要节点进度、月计划进度、部位进度考核等。

原则上,施工进度考核时奖多罚少,能够尽量调动职工和施工队劳动积极性。

奖罚金额均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方能执行。

3.2 工程施工总进度考核工程施工总进度是项目从工程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时间期限来控制进度,由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负责考核。

考核时间点:工程施工总进度考核以完成单位工程的时间节点为考核时间,比较实际完成时间与总进度计划中的要求完工时间进行对比。

评分细则:以总进度计划中每个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时间点完成该单位工程的百分比进行评分,如全部完成则为100分,完成90%则为90分。

奖励:工程按照合同或业主要求或提前完成竣工验收,经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考核通过,项目部出资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项目部所有职工和有突出贡献的施工队。

奖励金额由项目部决定。

惩罚:工程未能按照合同或业主要求的工期完成竣工验收,且完成比例不足该单位工程项目部讨论后,视进度影响程度,划分责任,予以惩罚。

惩罚范围:项目部所有职工和相关施工队。

处罚金额由项目部决定。

3.3 阶段形象进度考核工程阶段性形象进度是指某个施工部位施工进度按期达到某一高程、某一形象、某一进度目标等,由工程技术部出具初步考核意见,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开会讨论后形成最终考核意见。

考核时间点:以施工进度计划中计划完成该形象进度的施工时间为考核时间。

评分细则:以施工进度计划中该形象进度计划完成的时间点完成该形象进度的百分比进行评分,如全部完成则为100分,完成90%则为90分。

奖励:工程某个施工部位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或提前完成形象进度,项目部出资给予一定奖励。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一、奖励措施1. 员工表彰奖励- 对于参与项目并始终保持文明施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个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特殊奖励;- 对于在安全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连续在项目中保持良好安全文明施工记录的员工,公司将额外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2. 团队奖励- 对于项目组整体保持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良好的,公司将对团队进行集体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别出色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团队奖金或者福利待遇;- 对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项目团队的表彰和肯定,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3. 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团队,给予环保表彰和奖励;- 对于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环保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惩罚- 对于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施工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视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表彰产生的奖励,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团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并视情况终止该项目。

3. 违规投诉处理- 对于接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投诉,成立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 对于经调查属实的违规投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的投诉,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声誉。

施工现场监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监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监理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高效运行,提升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奖罚应基于事实,公开透明。

2. 及时性:奖罚应及时执行,以增强制度的实效性。

3.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奖励激励优秀表现,通过惩罚约束不当行为。

三、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对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监理团队给予奖励。

2. 质量优秀奖:对施工质量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标准的监理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管理奖:对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质量达标的监理团队给予奖励。

4. 创新贡献奖:对提出创新管理方法或技术改进,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的监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惩罚措施1. 安全事故惩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团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2. 质量问题惩罚:对施工质量不达标的监理团队,给予经济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3. 进度延误惩罚:对未能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的监理团队,根据延误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4. 违规操作惩罚: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监理人员,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五、奖罚实施1. 奖罚由监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在公司内部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3. 奖罚记录应纳入员工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管理制度。

通过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励施工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也可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以下是一份____字左右的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1. 突出贡献奖:(1)标准:对在施工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2. 先进工作者奖:(1)标准:对表现出突出工作能力和榜样作用的个人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同事评议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3. 安全文明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4. 学习进取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积极学习新知识,提升技能的人员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学习成果和技能提升情况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三、惩罚类别及标准1. 违反安全规定:(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罚款。

2. 违章建筑:(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建筑相关规定的行为。

(2)处理方式:整改通知、停工整顿、罚款。

3. 违反工作纪律:(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工作纪律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开除。

4. 浪费资源:(1)标准:在施工现场浪费材料和人力资源的行为。

(2)处理方式:警告、罚款、停职。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管理人员和作业人管理人员伤亡人数,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水城际铁路站前8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二次修订)(4)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三局安质〔2019〕159号)天水城际铁路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对于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不关心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与健康,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纪律松驰,事故隐患严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从而导致发生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及施工负责人实行经济罚款。

第五条实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贯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赏罚严明。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把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奖惩结合起来进行。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给予500~2000元/次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1.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施工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员工,包括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工人等。

三、奖惩原则1. 奖惩分明,公平公正;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行;3. 奖励突出贡献,惩罚明确责任。

四、奖励制度1. 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1)完成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被评为优秀施工人员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2)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文明施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3)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4)在质量管理活动中,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奖励。

2. 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被评为优秀施工团队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连续三个月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被评为优秀施工团队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连续三个月进度提前完成,被评为优秀施工团队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五、惩罚制度1. 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进度延误等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扣除部分奖金;(3)停工整顿;(4)解除劳动合同。

2. 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的,给予处罚:(1)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的;(2)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扰乱施工现场秩序的;(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的;(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六、奖惩实施1. 奖惩由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班组应积极配合;2. 奖惩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3. 奖惩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徇私舞弊。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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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证项目建设期间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研究所怀来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罚细则。

第二章、目的实行奖惩制度的基本目的是:建立制度完善、责任明晰、奖惩分明、实施有效的制度,通过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参建单位积极性;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参加单位及个人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一条、不遵守现场作业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须缴纳罚款50元/次:(一)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及光膀子等,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带儿童进入作业区。

(二)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三)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电动机械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四)高空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只系不挂,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五)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施工材料或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在高处进行嬉戏等。

(六)违规拆除模板、脚手架等高架物,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整体推倒,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梯脚无防滑措施。

(七)在施工现场吸烟;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者,处罚加倍。

(八)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未持证上岗而从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九)非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机电设备;非本机操作人员而且不熟悉机器性能,操作其他设备,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从上向下乱抛物品,并令其清理所抛物品。

(十一)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私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指示标志;造成事故,另行追究其责任。

(十二)私自动用和拆卸机电设施或拆除其安全防护、安全信号装置。

(十三)使用物料提升机后不关机械安全防护门;机械有限位的,限位失灵,机械继续运行。

(十四)凭借栏杆、脚手架、未经检验的架体起吊物件,搭乘载货提升机。

(十五)起重工作业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旗子、袖标、对讲机、口哨),作业危险区无防护,警示标志,盲目指挥。

(十六)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在驾驶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十七)使用砂轮机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十八)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十九)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二十)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二十一)乙炔、氧气管混用,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乙炔瓶无回火阀,用天燃气和液化气代替乙炔使用。

(二十二)高处焊接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二十三)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消防器材,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二十四)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留下火种。

(二十五)施工中发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的驾驶室有无关人员。

(二十六)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发生违规行为的每发现一例按以上标准的双倍进行处置。

(二十七)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或打骂现场管理人员,不接受监理工程师指挥、指导、纠正错误,造成后果自负。

第二条、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须缴纳罚款500元/次:(一)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执行责任制。

(二)乙方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或配置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

(三)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出具《整改通知单》,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

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监理方、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1)若已落实,双方人员签字;(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限定整改期限;(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罚款 500元/次;(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罚款1000元/次。

(四)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

(五)模板支撑架、外墙脚手架搭设不符合现行规范、技术规程要求的;未按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方案执行的,加倍处罚。

(六)脚手架钢管壁厚、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未按要求退场,处500元/天罚款。

(七)可调U托伸出、插入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八)后浇带支撑体系未单独支设的。

(九)水平、竖向剪刀撑设置;抛撑不符合要求的。

(十)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安全检查无记录的、对于“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的。

(十一)安全教育:未按规定进行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教育记录不齐全的。

(十二)“班前讲话记录”不齐全或没有。

(十三)特殊情况一: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受伤、残疾等情况,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罚款¥1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建设单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特殊情况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的,罚款¥10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建设单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十五)特殊情况三:乙方人员未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野蛮施工,罚款¥500元/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经建设单位、监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复工,合同工期不顺延。

第三条、不遵守安全防护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须缴纳罚款100元/次:(一)患高血压、心脏病、晕高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作业人员应远离电气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的带电设备附近作业。

(三)因施工作业面较高,楼层需搭设临时脚手架,在搭设及拆除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

(四)洞口、临边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不到位,违反规范要求。

第四条、不遵守施工用电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须缴纳罚款100元/次:(一)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二)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三)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四)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五)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

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六)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孔使用,禁止用金属丝代替熔丝,(七)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

(八)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九)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

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电焊机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十)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十二)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十三)搬运设备不切断电源者或用电线拖动设备。

第五条、不遵守消防保卫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须缴纳罚款100元/次:(一)工人随便使挪用消防器材(消防桶、水龙带等)。

(二)消防器材、配电箱周围3米内堆物。

(三)物料应规范码放,物料睹塞人员和消防通道。

(四)电气焊及动用明火人员应提前办理动火手续。

配备灭火器材,落实消防措施,设看火人,开动火证方可作业。

动火完毕应检查无隐患方可离开,动火证当日有效。

用切割锯进行金属切割,视作明火处理。

(五)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

注意作业场所的通风。

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七)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八)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

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九)禁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情节严重者,清出现场或送交公安部门。

(十)加强治安保卫,防止盗窃案件。

偷盗者一经发现,处以赃物的2-5倍罚款,或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一)乙方保卫人员应加强监管,监守自盗者依前款加倍处罚,并送(十二)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不遵守文明施工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须缴纳罚款50元/次:(一)施工下班后不及时清理垃圾、料具。

(二)水泥袋、纸箱、塑料及装修所用的各种材料等随处乱丢弃。

(三)用水后不及时关节门。

(四)施工现场随地小便,随地大便,令其清扫干净。

(五)从电梯井、孔洞等处向下抛掷垃圾或其它物料。

(六)垃圾不按规定分类存放,不进行苫盖。

(七)生活区卫生不达标。

(八)食堂卫生不达标,加工超过卫生许可范围食品者,造成中毒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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