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建筑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程竣工图的编制

【建筑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程竣工图的编制竣工图的编制1、竣工图应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竣工后)编制,边编制边收集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使竣工图与设计变更文件对应,确保竣工资料的质量。
2、竣工图必须由新蓝图编制而成,编制前必须先检查图纸是不是完整齐全。
编制方法如下:(1)按图施工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2)施工图局部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用黑色碳素墨水进行修改、补充,所有变更内容都必须修改、注记到位,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应当符合制图规范,图形清晰、字迹工整。
①、对于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可采用扛改法(用一条细实线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填写变更后的内容,划索引()线至图纸空白处,注明修改依据:即根据××年××月××日××图纸会审纪要第×条、根据××年××月××日××号技术核定单第×条第×款、根据××设计变更单第×条);②、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叉改法(用×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绘制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依据);③、对于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圈改法(将被修改的部分圈出,在其附近适当位置,绘制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依据)。
(3)、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图纸上应当有变更记录栏,内容为序号、内容、修改日期。
(4)、桩位竣工图:桩基施工分包单位必须在桩位竣工图上写明每根桩的桩顶标高(实际标高)及桩位偏差(箭头标明向东、南、西、北方向偏移的偏差数据);桩位竣工图原图上没有指北针的必须要画上指北针;有不合格桩的必须注明超过规范要求的桩号及数量,并注明设计单位的处理措施及施工单位的实际处理情况。
竣工图编制流程及方法

竣工图编制的相关规定1.竣工图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
2.竣工图由项目部技术员绘制,其责任人为项目技术员,对较复杂或时间要求特别紧张的工程,项目部可提前申请技术部共同绘制竣工图。
竣工图定义及编制的目的3.竣工图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对内外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后必须提交档案馆保管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依据GB/T 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中提出的定义:“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也是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编制竣工图的主要形式4.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在原施工图上加盖GB/T 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的“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附图章(尺寸单位mm):5.凡能将原施工图稍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技术员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部分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调整,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者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特别是基层、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由项目部技术员完成。
7.如遇总价包干项目,项目技术员也应绘制相应的竣工图,以用于对内结算。
重新绘制竣工图流程说明:8.项目施工过程中:1、将有变更内容添加到图纸电子版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加工排版图,现场尺寸放线图、工程联系单、新增施工内容等)。
2、如有材料批价单,需调整材料表,应与材料批价单中材料名称、型号、使用部位一致。
3、遇到无施工图(例如楼梯间、储藏室等)技术员要依照施工图平面图纸对照现场,复核现场尺寸、标高,各部位材料名称、可数安装器件的数量,并一一在施工平面图上用文字说明表示。
竣工图编制要求及方法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6.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9.竣工图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210mm×297mm),图标露出。
2.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引出线注明更改依据(盖章方式),如设计变更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文件编号;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3.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7、大型工程竣工后,凡上述竣工图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重新绘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力量绘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资料。
8、编制整理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凡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解决;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和需要复制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建成使用以后需要复制补制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10.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的编制竣工图类型内容与要求竣工图是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凭证性材料,是建筑物真实的写照,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是工程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编制竣工图。
1、编制要求1.1 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1.2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1.3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图纸必须有图名和图号,图号可按原图编号。
1.4 编制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必须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1.5 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1.6 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退色的绘图墨水。
2、主要内容2.1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根据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
2.2 竣工图包括以下内容:2.2.1 工艺平面布置图等竣工图建筑竣工图、幕墙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竣工图燃气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智能建筑竣工图(综合布线、保安监控、电视天线、火灾报警、气体灭水等)通风空调竣工图地上部分的道路、绿化、庭院照明、喷泉、喷灌等竣工图地下部分的各种市政、电力、电信管线等竣工图3、竣工图的类型3.1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3.2 在二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3.3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4、竣工图绘制要求4.1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改、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改、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引划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
编制竣工图的步骤指南

编制竣工图的步骤指南竣工图是工程建设完成后,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系统整理和归纳的重要技术文件。
它为工程维护、改建和扩建提供科学、准确的资料。
本指南旨在详细阐述编制竣工图的步骤,确保竣工图的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1. 准备阶段1.1. 确定编制范围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点,明确竣工图的编制范围,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绿化等各个方面。
1.2. 收集资料收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更改通知、现场照片等原始资料。
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性。
1.3. 准备工具和设备准备图纸、笔墨、绘图板、绘图软件等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性能良好。
2. 编制竣工图2.1. 整理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每一份资料都有明确的归类和标识。
2.2. 绘制竣工图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绘制竣工图。
注意图面整洁、线条清晰、符号规范、标注完整。
2.2.1. 土建工程绘制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图等,反映建筑物的结构、尺寸、材料、构造等。
2.2.2. 安装工程绘制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安装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细部图等,反映设备布置、管道走向、线路敷设等。
2.2.3. 装修工程绘制室内外装修的平面图、立面图、细部图等,反映墙面、地面、天花板的材质、色彩、图案等。
2.2.4. 绿化工程绘制绿化平面图、立面图等,反映绿化区域、植物种类、种植方式等。
2.3. 审核竣工图对绘制好的竣工图进行审核,确保图面整洁、符号规范、标注完整,无遗漏和错误。
3. 竣工图的整理和装订3.1. 竣工图的折叠和装订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将审核无误的竣工图进行折叠、装订,确保图纸的完好和便于查阅。
3.2. 编制竣工图目录编制竣工图目录,包括图纸名称、图纸编号、图纸类别、编制日期等,便于管理和查阅。
3.3. 竣工图的验收和移交将编制好的竣工图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移交,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竣工图的编制办法.

一、定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 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 文件、项目竣工图文件和监理文件组成。其中项目施工文 件是指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设、安装情况的文件; 项目竣工图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 纸;项目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和 建设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控制的文件。今天这里主要讲项 目竣工文件中最主要的项目竣工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 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经施工后最终状况的技术 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 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竣工图的原则、依据
△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1、凡在施工中,完全按原设计施工,无任何变动的,则有施工单位在 原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 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 )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然后加盖“竣 工图”标志章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 重大改变,或者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 ,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特别是基础、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 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4、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不需要编制竣 工图。但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5、由于特殊原因,新的施工内容在没有正式施工图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应按实际施工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绘 制竣工图,经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并补充修改依据后方可作为竣工图。
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
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一、竣工图编制基本要求1.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者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
3.凡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内容与修改依据后,作为竣工图。
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以后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竣”字。
新图图标内应注明“竣工阶段”。
5.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6.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
7.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9.竣工图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210mm×297mm),图标露出。
10.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11.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12.竣工图纸编制质量及整理情况应在自检报告的内容中予以详细说明。
13.根据业主要求,竣工图的套数按4份编制(其中施工单位自留1套)。
14.全部竣工图均永久保存。
二、竣工图的更改1.更改一般是杠(划)改;局部可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引出线注明更改依据(盖章方式),如设计变更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文件编号;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3.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竣工图编制办法
竣工图表及通用图编制办法凡承包人根据施工设计图施工的工程或由业主委托承包人自行设计的永久工程在工程竣工后都必须编制竣工图。
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和规定编制。
以下是对编制竣工图的常规要求和一般规定。
1、竣工图是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工作量大,必须细致认真办理。
公路工程按常规制图法进行绘制(机电和房屋建筑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对绘制的竣工图的基本要求务必达到:1)完全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的成果(即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2)对有工程量的结构物,按图上所绘图形形状和标的几何尺寸(含标高)能够计算出各分项工程数量。
3)根据绘制完毕的竣工图能够实施施工放样并能修建出同已竣工完全相同的结构物。
2、竣工图必须按图册目录(详见《竣工图图册目录》)所列者分项汇总成册。
每册均应包括图纸目录、竣工说明、工程数量表和竣工图等基本内容。
图纸和图册封面采用规定样式。
3、竣工图标准幅面尺寸为297cm*420cm(A3),大于此幅面的应按A3折叠,并将页号外露。
报送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图全部按A4折叠并成册。
4、竣工图内的所有图形、表格和文字一律用计算机绘制成图和打印,并记录光盘连同其它文件一并报送归档。
5、无论对施工图是否更改,均应重新绘制竣工图;一律不采用对施工设计图进行扛改或划改代替工的图作法。
所绘竣工图均应符合规定的图框(包括标题栏)统一标准。
6、竣工图内各栏签字必须齐全完整,不留空缺。
施工单位完成制图后需制图者和复核者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处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副总监)应对本合同的全部竣工图逐页签字。
所有签字必须是手书。
业主代表应对竣工图进行最后综合核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在图册封面上签字。
7、竣工图内所有的里程桩号一律为施工设计图中的里程桩号。
有特别要求时,才将施工里程桩号与统一里程桩号同时对应填写。
8、读图要符合常规习惯,图上的文字应以下方和右方视角识图为准。
9、标题栏的“图名”文字应简明清晰,并不应有相同名称,如遇多张图纸才能全部反映同一分项工程或同一部分时在可图名后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概算编制方法〔发稿时间:2021-1-2 15:31:27 阅读次数:5464〕闽建筑[2007]5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操纵建设工程投资,标准建设工程概算的编制和治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概算编制方法》〔以下简称《编制方法》〕。
经商省发改委同意,现予印发,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编制方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工程,是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依据,是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投资和概算的依据。
《编制方法》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负责治理和解释。
福建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1附件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概算编制方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第一节概算编制依据第二节概算文件组成第三章概算费用组成内容第四章概算费用取费标准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二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第三节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第四节预备费第五节专项费用第五章概算费用计算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附录一概算封面及表格样式附录二概算费用及计费依据有关文件第一章总则一、为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操纵建设工程投资,标准建设工程概算的编制和治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概算编制方法》〔以下简称《编制方法》〕。
二、本《编制方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工程,是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依据,是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投资和概算的依据。
三、本《编制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列明了建设工程经常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费用工程,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工程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方法
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方法1、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没有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无变更”字样,作为竣工图。
2、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把在施工过程中修改变更的内容,用碳素笔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注记变更依据,在注记变更依据的起始部位画一个圆圈,原则上以直径为10毫米为宜,一张施工图的变更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在圆圈内用阿拉伯数字编顺序号,然后在修改注记后的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该张图纸“变更×处”字样,作为竣工图。
修改施工图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况:1、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形式出现的变更,用碳素墨水笔将原施工图变更部位用细实线杠改划掉(用直尺),使被杠改的部分能够看清楚变更前的情况,然后绘上真实反映实物的图形,注上真实反映实物的尺寸,写上真实反映实物的文字,并在靠近变更部位的适当空白处注记变更依据。
例如:①见设计变更第5号第3条。
2、变更部位出正式变更蓝图,用碳素墨水笔将原施工图变更部位打叉划掉,并在靠近变更部位的适当空白处注记变更依据。
例如:③见建变1。
采用修改施工图作为竣工图的方法时,修改、说明和注记应在适当空白处,不得与原施工图内容重叠,不能破坏原施工图的内容。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按改变后的实际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重新绘制”字样,作为竣工图。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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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
现将《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抄送:建设部城档案办,各城建档案馆(室)
福建省建设厅 2002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使建设工程竣工图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图是指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情况的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进行工程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编制工程决算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第三条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图。
编制各种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质量。
第四条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审核、交接、验收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图。
2、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新的原施工图上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修改,注明修改依据,附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应由施工单位或委托设计单位依据原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重新绘制建设工程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和有关材料统一整理归档。
4、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做到规格统一,比例尺选取适当,图面整洁,字迹清楚。
竣工图要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现场监理审核签认。
第六条竣工图章内容和竣工底图图标内容:
1、竣工图章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现场监理等。
图章规格尺寸为50mm×80mm。
2、竣工底图图标内容包括:×××竣工图、编绘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比例、图号、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现场监理、总监。
底图图标规格尺寸为65mm×120mm。
工程竣工底图图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图。
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建设工程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地下管网综合图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查各自负责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建设工程竣工图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建设工程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不能交工验收。
第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两套,一套与工程建设其他档案材料一同移交城建档案馆(室),一套由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条不按本办法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图或建设工程竣工图不准确,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委员会1996年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闽建综[1996]3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