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7章 国际物流法律规范《会展政策与法规》

7.3 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 7.3.5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进行跨国业务合作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应和国外的代理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清楚地列明两个货运代理 0 1 之间的合作条件。
如果是相互代理关系,在接受客户委托办理业务时使用何种单据尤为重 0 2 要。
在签订有关费用的条款时,如果是合伙关系,在分享利润的条款中,不仅 0 3 要列明分享的比例,还应当把相应的财会程序以及用于完成调查和汇款
CHAPTER
ONE
第七章
国际物流 法律规范
7.1 国际货运代理与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概述
7.1.1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 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 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种车辆; • (6)货样; •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 (9)盛装货物的容器; •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7.4 会展物流的相关规定 7.4.2 会展展品进出境的手续
2)会展展 品免税
1)会展展 品纳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商法》(以下简称《海商 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 下简称《海事诉讼特别程 序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航空法》(以下简称 《民用航空法》)和《中 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 规则》
(1)《FIATA国际货 运代理业示范法》 (2)其他国际公约和 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三章审批登记程序第四章年审和换证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原外经贸部1995年6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第三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名称、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业务相符合,并能表明行业特点,其名称应当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服务"、"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
第四条《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中"授权的范围"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部的授权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该授权范围包括:对企业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项目申请的初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年审和换证审查、业务统计、业务人员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开展工作以及会同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治理货运代理市场经营秩序等工作。
国务院部门直属企业和异地企业在计划单列市(不含经济特区)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子公司、分支机构及非营业性办事机构,根据前款的授权范围,接受省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国际商法复习指导

"国际商法"复习指导一、复习依据"国际商法"是国际商务等专业所开设的一门必修的法律课程,它是属于商事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
随着我国参加WTO 后经济的开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学习"国际商法"的重要性也不断加强。
本次考试我们所依据的主教材是"国际商法"〔邹建华等主编,中国金融出版〕,以及本复习指导和综合练习等。
本次考试的题型有:填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
二.复习容第一章绪论〔一〕名词概念:国际商法国际条约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国际商事惯例〔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商法的产生2 、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3 、掌握国际商法的渊源第二章合同法〔一〕名词概念:合同要约承诺诈欺胁迫对价约因合同履行违约重大违约轻微违约提前违约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履行迟延根本违约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不可抗力〔二〕根本知识:1 、掌握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2 、掌握要约和承诺的必备要件3 、掌握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撤消、撤回和效力4 、掌握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5 、掌握违约的要件和形式6 、掌握违约的救济方法7 、掌握情事变迁或合同落空的条件8 、掌握不可抗力和情事变迁的区别9 、了解合同的让与10 、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买卖法〔二〕根本知识:1 、掌握卖方和买方的根本义务2 、掌握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式3 、掌握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式4 、掌握买卖双方义务的一般规定5 、了解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时间第四章票据法〔一〕名词概念:票据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票据责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票据的抗辩汇票背书提示汇票汇票的承兑参加承兑汇票的保证汇票的付款汇票追索权〔二〕根本知识:1 、了解各国票据立法的概况2 、掌握票据的法律特征3 、掌握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4 、掌握票据的抗辩和限制抗辩的事由5 、了解汇票的种类6 、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追索和付款7 、了解汇票到期日的种类和计算8 、了解汇票和本票、支票的区别第五章代理法〔一〕名词概念:代理意定代理法定代理默示授权追认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保付代理人〔二〕根本知识:1 、了解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2 、掌握代理行为中三方当事人的关系3 、掌握代理关系中三方当事人的义务4 、了解承当特别责任的代理人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运输班轮运输租船运输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提单海运单电子提单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货物海上运输的立法情况2 、掌握提单的性质、种类和国际公约3 、掌握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4 、了解国际货物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5 、掌握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合同的主要容6 、了解国际货物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7 、掌握"国际货物铁路联运协定"的主要容8 、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容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定值保险单航程保险单流动保险单预约保险单可保利益共同海损仓至仓〔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术语2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容3 、掌握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合同的原则4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围5 、掌握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6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及除外责任7 、了解货物海上运输保险的索赔和诉讼8 、了解其他方式的货物运输保险法第八章产品责任法〔一〕名词概念:产品责任法〔二〕根本知识:1 、掌握产品责任成立的要件2 、掌握产品责任法的性质、特征和作用3 、掌握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的产品责任法4 、掌握产品责任的国际立法情况第九章工业产权法〔一〕名词概念:工业产权商标〔法〕专利〔法〕专有技术〔二〕根本知识:1 、掌握商标的种类和作用2 、掌握商标权的取得、行使、保护和消灭3 、掌握专利的种类4 、掌握专利权的取得、行使、保护和消灭5 、掌握专有技术的特征和转让第十章公司法〔一〕名词概念:公司〔法〕无限公司**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外国公司〔二〕根本知识:1 、掌握公司的特征和种类2 、了解公司的成立、能力、合并和解散3 、掌握无限公司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4 、掌握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5 、掌握两合公司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6 、掌握股份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7 、掌握外国公司的特征、法律地位、监视和撤离第十一章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一〕名词概念:国际商事和解国际商事调解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诉讼国际司法协助〔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商事和解与国际商事调解制度2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特点和机构3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特点、种类、容和效力4 、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执行5 、了解国际商事诉讼的相关容6 、了解国际司法协助的相关容附:"国际商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合同是( )。
国际贸易实务判断题和答案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判断题及答案第一章导论判断正误1.国际贸易术语只是用来确定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交货条件,它不涉及所有权转移和货款的收付等问题。
( )2.<2000年通则)是国际商会制定的用以规范贸易术语的法规,对于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 )3.当合同中的规定与国际贸易惯例发生冲突时,要以惯例为准。
( )4.<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制定的用来规范各种贸易术语的法规。
( )5.<2000年通则)在<1990年通则)的基础上,根据国际贸易飞速发展的需要,对常用的贸易术语进行了重大的调整。
( )参考答案1.√ 2. X 3. X 4. X 5.X。
第二章货物的质量判断正误1.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芝麻一批,按含油量45%,含水分12%,杂质3%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 )2.按照买方来样复制一样品供买方确认,这一样品称为复样。
( )3.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需要,我方出口商品,应尽量采用按买方样品成交。
( )4.在出口贸易中,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成交。
( )5.在合同中规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范围内,货物的品质差异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
( )参考答案1.X 2.X 3.X 4.X 5.√第三章货物的数量判断正误1.毛重是指净重加上皮重。
(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之间进行交易,若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只要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了原来少交的货物,则在任何情况下,买方都无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 )参考答案:◇1.√2. X第四章货物的包装判断正误◇1.溢短装部分的货物,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
( )2.货物外包装上的标志就是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 )3.我国生产的出口商品,在采用定牌出口时,一般不需注明“中国制造”的字样。
( )10.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确定并制作,不必在合同中规定。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维护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际道路运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国际道路运输指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运输活动。
第三条国际道路运输活动应当遵守国际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关国际协定的规定。
第二章运输许可第四条进行国际道路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运输许可证。
第五条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应当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
第六条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需要进行续签。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进行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包括车辆技术标准、车辆载货能力等。
第八条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GPS定位系统,以确保运输安全和监控。
第九条进行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当参加相关培训,提升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章运输保险第十三条进行国际道路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购买相关的运输保险,以防止运输中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运输保险应涵盖货物损失、人身伤害、第三方责任等方面的风险。
第十五条运输保险的购买和索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违法和处罚第十六条违反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运输许可证等。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附件一:国际道路运输运输许可申请表格附件二:国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标准附件三:国际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教材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运输许可证:指用于进一步核准和管理国际道路运输活动的证件,由相关管理机构颁发。
2. 国际道路交通法规:指适用于国际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包括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作业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题1.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属财产保险的范畴,其性质为商业保险。
分为海运货物保险、陆运货物保险、航空货运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
2.自然灾害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非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3.意外事故主要是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火灾、沉没、船舶失踪或其他类似事故。
4.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各种外来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5.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
6.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可按保险金额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
7.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损失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8.共同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9.单独海损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
10.施救费用是指货物遭遇承包范围内地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员和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采取各种抢救、保护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11.救助费用载货船舶中途遭遇海难,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报酬。
救助费用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12.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指在保险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
13.一般外来风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淡水雨淋、钩损、锈损等。
第七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简称W.P.A
3、一切险(All Risks ),简称A.R
培训专用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保险公司对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 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 运往或远离海轮时,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培训专用
在一航程中,船舶不 慎搁浅,为了船货的 共同安全,船长下令 抛货。A货主的10万 美元的钢材全部被抛 入海里,船舶便起浮 并可继续航行。
请问A货主遭受的 是全部损失还是 部分损失?
培训专用
小思考 某公司出口卡车700辆,该批货物均装于船
面(国外买方同意接受舱面提单),航行途中 遇到大风浪,有20辆卡车被冲入海中。后该 船又触礁,严重漏水,为了挽救船和其他货物, 船长下令将余下的680辆卡车推入海中。问: 上述两种情况是否都属共同海损?
培训专用
一、海运风险
风险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 外来风险
特殊 外来风险
培训专用
一、海运风险
1.海上风险(海难)(perils of the sea) 船舶、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发生的风险 海上风险并不包括一切在海上发生的风险,同时又不局限于在
航海中发生的风险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混杂、沾污(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第七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 • • •
(二)保险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 信守担保
• A为800箱瓷器向B保险公司投保,事后因大批瓷器发 生破裂而向B索赔,B认为,A未将如下三种情况如实 告知B,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之如实告知义务,从而 拒绝赔偿。这三种情况为:1、被保险人投保的800 箱瓷器全部是用纸箱包装的;2、大部分瓷器表面图 案过多而易碎,并导致其易碎;3、该批货物是尾货, 价格低廉。 • 问:A是否违反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 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区别 – A、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运输合 同,光船租赁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 B、在营运成本上,航次租船中由船方负担航次成本, 在定期租船中则转由租船人承担,因而在定期租船合 同中有关于燃油消耗量、航速的规定。 – C、在时间损失上,航次租船的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而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时间损失由租船人承担。 – D、在经营权上,航次租船由船舶所有人负责经营,而 在定期租船下,船舶的经营权转归租船人合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船 舶的占有权、使用权,风险和责任也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只保留船舶的处分权和收取租金的权利。
• 2、可保利益原则 • 3、损失补偿原则 • 4、近因原则
• 案例:2005年3月,湖南某纺织品公司(卖方)与香港 某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全棉针织男裤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条款如下:数量是80000条;金额总价为 CFR荷兰鹿特丹USD70000;装运口岸与目的地,广 州—香港—荷兰;交货期,2005年5月底前。 • 2005年5月20日,卖方委托的生产厂家将300箱货物 装上卡车运至广州装船,由于驾驶员过失,卡车翻入 河中,致使货物落水打湿,使其中100箱成为次品。 该纺织品公司与事故地公安局出具证明证实了上述货 损事实。2006年1月,香港买方公司申请某保险公司 广东分公司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商检报告。保险 公司于2006年10月正式向买方公司理赔22万港元, 2007年4月起,保险公司向纺织品公司代位追偿,但 是遭到了拒绝。 • 请问:湖南该纺织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保险公司的追 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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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对于财险合同,保险人只能 就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加 以补偿,而不能使其获取超过实 际损失的额外利益。
(四) 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
保险合同只有在合同所规定 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合同 的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保险合同自身的特征
(一) 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
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 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负有缴费义务; 保险人负有赔付义务。
(二) 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
射幸:侥幸,碰运气。
保险合同具有机会性。保险合同履 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 能不发生的基础上。
注意: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来源于保险事
2. 受益人 (Beneficiary)
(1)概念: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行 使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产生: 指定 (不一定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法定 (没有指定的,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3)资格:无资格限制,可以是任何人。(自然人、法 人及合法组织)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教学目的] [本章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海上保险法 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掌握订立国际海 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应注意的相关法律问 题。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法 第三节 其他方式货物运输保险法
保险合同比一般经济合 同对当事人双方的诚实和 信用要求更为严格。
(六) 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绝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 款都由保险人事先起草印就,投 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 或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 项条款的权利。
(七) 保险合同是个人性合同
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 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 险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 由于被保险人的个人因素与保险标 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高度相关,因 此保险人必须根据各个不同的投保 人的条件与投保财产的状况作出承 保决策。
受益权及其特点
受益权:指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请求权。 通常享有此项权利的人为被保险人。
只要被保险人活着,则被保险人为保险金 的请求权人。
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受益 人才享有受益权。
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着独特的 法律地位。除了有及时通知的业务外,不 承担其他任何义务。
受益权的特点
1、受益权的取得主要由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 保险合同中指定的。
(2) 资格:的在人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既可以是自 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人身保险中, 被保险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3)权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索取保险金。
(4) 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 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投保人就是被保险 人,常见于财产险。
投保人为他人的利益投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是不同的人,常见于人身险。
2、受益权对某一具体受益人来说是一种不确定 的权利。
3、受益权是一种期得权利。 4、受益人享有受益权,但对其无处分权利。 5、受益权具有排他性。
以下情况出现时,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1、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 2、受益人被指定变更的 3、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 4、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的
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 险人死亡或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2) 资格条件:自然人、法人均可充当投保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3)义务:缴纳保险费
(三)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 被保险人、 受益人
1. 被保险人 (Ins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red)
(1) 概念: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 身体受到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 发生后具有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的三要素:
主体
当事人 — 投保人,保险人 关系人 — 被保险人,受益人
客体 — 可保利益
内容 — 保险条款(权利、义务)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保险 合同的参加者。
它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 保险人与投 保人
1. 保险人(Insurer,Underwriter)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术语 1.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并在 保险事故发生后支付约定赔偿的人。(保险公司) 2.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对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害有权 接受赔偿的人(进出口商)(货物的所有人或收货人) 3.投保人 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 义务的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4.保险标的 又叫保险对象,是指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利益。 5.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利益。 6.保险风险 又叫保险危险,是指可能发生而尚未发生的、会使保险对象 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 7.保险事故 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并已经发生的保险危险。 8.保险金额 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向被保险人支付补偿的最高金 额。 保险价值 全额保险(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不足额保险 超额保 险
2. 概念:又称承保人,是指向投保人收 取保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保 险金责任的人
(2) 资格:一般为法人,英国伦敦劳合社 承保人为特例
(3) 基本权利:收取保费 (4) 基本义务:承担赔付责任
2. 投保人 (Applicant)
(1) 概念: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 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 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本章重点] 1、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的基本原则 2、说明与披露 3、担保、委付与代位权
[本章难点] 担保、委付与代位权
[思考题目] 1、简述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的基本原则 2、论说明与披露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 P.262 (一)概念与种类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是指进出口商对国际运输的货物按 照一定的险别投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对其损失 按约定给予赔偿的法律关系。 2.种类 海上 航空 陆上 联运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