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进行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实习,旨在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更好地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沪教委职成[2007]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毕业生形成综合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
第二章实习计划第三条各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安排各类实习任务,编写实习大纲;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教学的不同特点采取实习的方式方法,使实习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利于学生就业,并确保实习质量。
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选定实习企业或由学生本人根据就业意向自主选择实习企业,原则上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有半年以上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四条学生实习前,学校和实习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共同制订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实习实施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实习实施计划(包括实习专业、地点、时间、人数、实习单位、内容、岗位及要求、劳动强度和日工作时间等),经教学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实习实施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第五条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大纲及实施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实习的特点,会同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实习工作安排。
第三章实习组织管理第六条实习工作由分管校长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并由教学部具体负责实施。
学校成立实习指导小组,会同实习企业负责各专业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长、教学部负责人、企业有关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及班主任共同组成。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实习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四)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学院设立实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安全教育;(三)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四)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五)定期向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实习安全教育第六条学校应将实习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三)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四)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五)实习基地相关安全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实习安全教育讲座、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基地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根据国家教育____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____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____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并规范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1. 实习单位的责任: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负责学生的安全指导、培训和教育工作。
2. 学生的权益:学生有权了解自己的实习任务和要求,并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拒绝执行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任务。
3. 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学生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了相关安全知识。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保证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实习单位应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使用合规。
5. 应急管理: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疏散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熟悉并遵守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6. 事故报告和处置:实习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协商处理事故,并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赔偿问题。
7. 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习单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总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并确保实习单位按照规定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____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前言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在学生未获得毕业证书前,到用人单位或相关机构进行实践操作,使其在实践中掌握所学知识、技能,并为完成学业或未来就业打下基础的一种教育教学活动。
顶岗实习为学生提供了接触实际工作和职业环境的机会,促进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以实习学生为主的劳动力支持。
然而,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教师的沟通不畅,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问题等。
因此,为了保障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和学生的利益,学校需要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适用范围1. 制定背景和目的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为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事业打下基础,本制度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开展顶岗实习的学生、所有用人单位及导师。
三、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1.实习学生地位和权利(1)实习学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2)实习学生应遵守本校学生行为规范,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3)实习学生享有与用人单位员工同等待遇,但不得从事劳动合同上的禁忌性劳动或高危作业等。
2.管理机构(1)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机构分别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学校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用人单位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
(2)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实习管理责任人要做好每次实习学生的档案管理、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等管理工作;(3)用人单位要指派专人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实习学生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实习效益。
3.导师的职责(1)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资深员工作为实习学生的导师,帮助实习学生适应实习生活和工作;(2)导师要关注实习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协助学校完成实习学生的实习管理、考核、指导和评估工作;(3)导师要帮助实习学生做好学习和工作计划,指导实习课题的选择和分析;(4)导师要严格监督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实习效果,如实反馈实习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实习成绩。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校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
第三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____月—____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____月至次年____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____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
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
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各专业科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五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
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规章制度

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文化、科技、体育、劳动等方面的实践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文明礼貌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不得危害个人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四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不得擅自离开或改变计划。
第五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抗或抗拒,如有违反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补救。
第七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如实反馈所做所学,积极总结经验,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命,成员包括教务处负责人、就业指导处负责人、辅导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一次校外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要。
第十一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活动的具体方案和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和紧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参与要求第十二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优秀的品德素质,不得有逃课、旷课、作弊等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和指导,统一着装,统一出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活动纪律,保护环境、珍惜资源,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随意走失,不得任意外出,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助人、互相帮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冒险、嬉戏玩耍。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贯彻我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性教学环节,也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为加强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要求笫二条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择业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全院各专业均应安排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内容应做到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校内实训基地训教、与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
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第四条各专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内涵建设,从形式和内容上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改变顶岗实习管理松散状况,不断总结管理经验。
第五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实习员工),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三章教学文件第七条顶岗实习标准是进行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编制顶岗实习标准。
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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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1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
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
(一)招生就业办公室:
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
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
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20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
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
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2、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者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实习,实习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同时也是企业的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
按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准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
遵守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从严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虚心向师傅学习,努力工作,注意安全生产。
4、学生在带队老师和单位指导师傅指导下,认真学习,积极训练,努力完成实习任务,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需要。
5、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向学校缴纳规定的费用,不交清费用者,学校不保留学籍,视为自动退学,不发毕业证及职业资格证书。
6、学校因教学、管理的需要,要求学生回校时,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及时返校,违者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7、每学期由学校带队老师与就业办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8、实习期间在社会上或给实习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生,除按规定开除学籍外,对实习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企业开除的,视同被学校开除。
三、实习生的推荐就业
(一)实习生实习结束后,不能在实习单位就业的,学校还安排一次推荐就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荐就业资格。
1、在校期间表现差,受校纪留校察看或严重警告三次以上处分且屡教不改的实习生。
2、毕业时没有获得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结业生。
3、欠交学校各种费用的实习生。
4、在顶岗实习期间,由于学生技能太差、品行不良、劳动纪律不好等自身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实习生。
5、在下厂实习期间,未经学校和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和自找实习单位的实习生。
四、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几类问题的管理规定
(一)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1、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须提前学校联系,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前往单位实习。
2、学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的报批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日期内提交实习接收单位接收函;实习就业指导教师签署批准意见;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备案。
3、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施工生产许可和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能够给学生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
(3)单位能为学生配备合格的实习指导及日常管理人员;
(4)能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4、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在实习前必须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前培训和其他相关教育,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凡在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人身安全或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5、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实习情况,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实习回访调查。
(二)学生离开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1、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不能私自离开单位。
如需请假,必须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间超过一周需告之实习指导教师,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单位。
2、如确实有特殊且正当原因需要离开现实习单位的,必须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同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得到实习单位批准后方可离职,并与实习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3、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允许私自离开单位的,一切责任自负,学校不再负责安排实习单位;因学生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学校还要对学生本人进行纪律处分。
4、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辞退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不能参加该专业技能鉴定,学校不安排实习和就业;情况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
1、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校外实习教学内容后,学校对学生校外实习进行考核评定。
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成绩。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对学生的校外实习表现认定、学校对校外实习的回访和调查结果、班主任老师的评价。
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按规定上交《校外实习考核评价表》,完成校外实习期间应完成的教学内容,方可进行成绩评定。
不按规定完成《校外实习考核评价表》的一律按不合格计入成绩。
3、校外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技能鉴定和毕业考试,延期毕业。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校外实习教学内容且成绩合格,获得学分,方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