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解释及有关政策说明
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

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地址:项目主持人: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起止日期:年月至年月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日期: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制二○一三年项目申报书提纲一、项目概述。
项目产品(技术、平台)主要用途或服务领域,与现有比较。
技术及最终产品原料来源。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包括关键技术指标或规模。
立项意义,应用前景,牵动产业链发展。
在行业或领域地位等基本情况。
二、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
1、针对目前存在的技术或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主要研究内容,重点解决产业(前沿)关键共性技术。
2、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
3、预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可考核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技术创新成果、放大拉动指标、人才引进培养指标、技术合同交易指标及其他指标,详见解释。
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
三、经费概算。
项目总投入、开支计划,财政科技投入支出说明,附资金概算表。
四、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情况。
1、承担单位成立时间、性质、注册资金、法人代表、上一年销售收入、效益、研发投入及占销售收入比例等基本情况,现有研究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情况。
2、承担单位与本项目研发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合作单位情况,不超过两家合作单位。
3、项目主持人职称、单位、研发经历、主要成果等基本情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情况。
项目组成员、研发团队、合作单位负责人情况。
4、产学研协同创新情况。
五、风险分析。
包括含政策、技术、市场、管理、资金、自然、环境影响的风险分析。
六、管理(推荐)单位意见。
七、附件。
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要求少而精。
附表: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资金概算表目标指标解释:1、技术创新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从中选填指标并明确数量及状态: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发明专利、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获软件著作权、申请国家审定新品种、申请省级审定新品种、获省级审定新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获植物新品种权、国家(注明类别)新药注册申请、获国家新药证书、获临床研究批件、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省级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获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获省级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申请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获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获其它知识产权。
《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政发[2002]62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规范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部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授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负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卖方一次性登记制度。
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当事人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技术开发合同 1.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 1.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技术咨询合同 1. 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 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 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技术服务合同 1. 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规范

2019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一、编报范围(一)单位范围编报单位分为两类:一是采购人,指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各级财政部门。
(二)资金范围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三)对象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其中,对于工程类采购,凡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都要纳入政府 2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二、录入方式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采用“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的录入方式,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报表。
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是指发生政府采购活动时取得相关凭证(主要指政府采购合同)中所包含的能用于反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要素。
对无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依据其他购销凭证,例如发票和验收单等进行录入。
各编报单位应加强合同、发票及验收单等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
地方预算单位通过“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的“信息统计管理”模块录入数据,根据每项采购活动按笔录入,期末点击生成报表,自动生成 01-10 表。
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填报 11-14 表。
三、编报要求(一)凡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机构逐户录入和编制。
(二)地方预算单位应对本级、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本级财政部门。
(三)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填报、汇总辖区内所有采购人和下级财政部门的数据,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四、编报口径3(一)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包括发票等)为依据,填报各项数据。
(二)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合同金额等信息进行填报。
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如何影响创新绩效——基于广州市的fsQCA_分析

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如何影响创新绩效基于广州市的fsQCA分析喻帅,曾惠芬(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030)摘要:以广州市11个区的数据为样本,基于政策工具理论视角,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从供给型㊁需求型㊁环境型3个维度共选取了5项指标作为条件变量,选取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结果变量,对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对创新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㊂研究发现,广州市存在财政支持与需求驱动型㊁环境与创新基础设施驱动型㊁均衡发展型3条导致高创新绩效的政策工具组态,同时,存在整体资源匮乏型㊁资金输入不足型㊁财政支持缺位型3条导致非高创新绩效的政策工具组态㊂据此,结合各组态解释案例,提出优化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组态的建议,为广州市提升创新绩效提供参考㊂关键词:政策工具;创新绩效;广州市;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中图分类号:D035㊀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㊀文章编号:2096-5095(2023)06-0001-08How STI Policy Tools Affect Innovation PerformanceA fsQCA Analysis Based on GuangzhouYU Shuai,ZENG Hui-fenGuangzhou Research Center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Guangzhou510030,China Abstract Taking the data of11districts of Guangzhou as samples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of policy tools this paper selects five indicators as condition variables from three dimensions of supply demand and environment and the amount of technology contract transaction as the result variable to conduct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impact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tools on innovation performance by using the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uzzy sets.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re are three policy tool configurations in Guangzhou lead to high innovation performance financial support and demand-driven environment and innovation infrastructure driven and balanced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three policy tool configurations lead to non-high innovation performance lack of overall resources insufficient capital input and absence of financial support.Based on thi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optimizing the configur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tool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innovation performance in Guangzhou.Key words policy tools innovation performance Guangzhou fsQCA0㊀引言科技创新是增强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是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 牛鼻子 ,而科技创新的发展进步与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紧密相关㊂有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出台的创新2023年12月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Dec2023第7卷第6期Strategy for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l.7No.6收稿日期:2023-10-30作者简介:喻帅(1996-),男,硕士,研究方向:科技政策;曾惠芬(1974-),女,学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统计分析㊁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和科技政策㊂政策对城市创新能力具有明显的驱动效应[1]㊂因此,选择何种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组合才能真正推动创新绩效产出一直以来是地方政府所关注的重要问题㊂目前,围绕政策工具和创新绩效的关系等议题已有较多研究成果,大体可划分为两类㊂一是基于政策工具理论,利用内容分析法将科技政策文本进行解构,分类编码为供给型㊁需求型㊁环境型政策工具后,探究政策工具与创新绩效的关系㊂此类研究占据多数,如司晓悦等[2]基于我国27个省㊁区㊁市2012 2016年科技创新能力与相关政策,研究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与财政政策工具的关系,发现财政政策工具须以合适的组合才能起到提高创新能力的作用;许楠等[3]以我国省级行政区科技创新财税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探索发现了8个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提高的财税政策工具组合;李胜会等[4]以我国30个省㊁区㊁市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为例,研究低碳产业政策如何驱动科技创新,发现了5种驱动科技创新的政策工具组合㊂二是基于政策工具理论,以具体指标指代相应政策工具,通过各种方法分析所选指标与创新绩效间的关系㊂此类研究相对较少,如孙浩杰等[5]通过问卷调查法和多元回归分析对不同类型产学研政策工具及其交互项和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需求型政策工具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不显著;张永安等[6]基于2008 2018年我国30个省㊁区㊁市的面板数据,发现不同创新政策工具两两交互项能够显著提高基础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㊂此类研究中均指出在创新政策工具的指标选择上或存在局限性,建议后续研究应进一步拓展挖掘㊂现有相关研究既肯定了政策工具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作用,又重视政策工具联合效应对科技创新的影响,但通过对政策文本解构和编码分类所获数据受研究者主观影响较大,且政策执行存在偏差已是学界共识[7],故数据信度和效度不如客观面板数据;而客观面板数据因受限于数据可获取性,绝大多数研究都是以省域或某一产业公开的宏观面板数据为样本,选取的政策工具变量指标有限,指标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政策工具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因素体系有待拓展丰富㊂鉴于此,本研究试图改变以往主要立足于省域或产业等宏观视角,将研究视角聚焦到具体地市,以广州市11个行政区为样本,同时扩展与挖掘影响创新绩效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选取科技主管部门推动提升创新绩效工作的主要抓手指标作为条件变量,更具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同时结合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分析探索不同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影响创新绩效产出的并发条件㊁等效路径及非对称关系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政府部门提供有关理论借鉴与实践操作指导㊂1㊀研究变量与模型构建1.1㊀科技创新政策工具本研究借鉴Rothwell等[8]对政策工具的分类,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㊁需求型和环境型3种㊂供给型科技创新政策工具是指政府通过增加科技创新所需的要素(如人才㊁信息㊁资金㊁基础设施等)供给,改善要素供给和配置状况,从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㊂本研究分别选取财政科技支持和创新基础设施作为科技创新供给型政策工具评价指标㊂其中,财政科技支持是指政府部门支持科技活动的财政经费支出,反映政府对创新投入的重视与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强度;创新基础设施是指国家和省㊁市级实验室㊁工程中心㊁企业技术中心,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基础设施㊂需求型科技创新政策工具是指政府通过采购㊁第7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第6期示范工程㊁贸易管制等做法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创新需求,拉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㊂本研究在示范工程方面,选取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数作为需求型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的评价指标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是指政府通过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 揭榜挂帅 方式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明确 揭榜挂帅 任务㊁制定年度计划并进行考核,以此拉动技术创新需求㊂环境型科技创新政策工具是指政府通过金融㊁税收㊁法规㊁公共服务等,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间接影响科技创新㊂有研究认为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3];甘小武等[9]㊁袁始烨等[10]的研究均指出,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作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优惠政策,能降低企业创新失败风险㊂公共服务泛指为科技创新提供咨询调解㊁技术服务㊁服务平台建设等服务[11]㊂科技服务是指提供创新体系建设㊁科技培训㊁政策咨询㊁研发费用归集㊁科技信息交流㊁知识产权㊁产学研合作等创新服务,因此可归属为公共服务类活动;且相关研究表明,科技服务业集聚能有效提升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概率和强度[12]㊂鉴于此,本研究在税收优惠和科技服务方面,分别选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和科技服务业企业数作为环境型科技创新政策工具评价指标㊂1.2㊀创新绩效本研究选取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评价创新绩效产出的指标,技术合同成交额是衡量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指标,科技创新成果最终要转化落地才能带来社会经济发展效益㊂相比于专利授权量㊁论文专著数量等指标,技术合同成交额更能体现科技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㊂综上,本研究建立了如图1所示的理论模型㊂2㊀研究设计2.1㊀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 )探索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影响创新绩效的路径㊂该方法拓宽了传统的因变量与自变量的二元因果逻辑,作为一种基于整体论分析多要素组态效应的范式,是研究探索复杂㊁非对称㊁多因素并发因果关系的有效方法[13]㊂该方法适用于中小型样本量的研究,通常为10~60个[14],本研究对广州市11个区展开研究,样本数量符合该方法要求㊂图1㊀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理论模型2023年12月喻帅,等: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如何影响创新绩效 基于广州市的fsQCA 分析Dec 20232.2㊀样本数据广州市各区的创新要素投入以及创新发展水平具有较大异质性,满足保证案例总体的充分同质性和案例总体内的最大异质性的案例选择要求[15]㊂研究所需数据通过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等渠道获取㊂考虑到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作用形成创新绩效产出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文借鉴如白俊红等[16]㊁曹萍等[17]对创新绩效产出设置1~2年滞后期的做法,对结果变量设置1年滞后期,即对于条件变量采用2021年的数据;对结果变量采用2022年的数据(见表1)㊂2.3㊀变量校准与处理在进行组态分析之前,需对条件变量和结果变量进行数据校准,设定完全隶属点㊁交叉点和完全不隶属点3个锚点,并根据锚点将原始数据转化为介于0~1的集合隶属分数㊂本研究参考Coduras等[18]的做法,将样本数据中的最大值作为完全隶属点,将平均值作为交叉点,将最小值作为完全不隶属点,变量数据校准结果如表2所示㊂3㊀实证分析3.1㊀必要性分析一致性指标是衡量必要性的重要标准,当一致性大于0.9时,可认为该条件变量是结果变量的必要条件㊂从表3的结果来看,非高财政科技支持(0.922)㊁非高示范工程(0.904)的一致性指标大于0.9,判定为造成非高创新绩效的必要条件㊂3.2㊀组态分析在经过数据校准与必要性分析后,通过构建真值表来分析导致结果变量的不同条件组态㊂本研究参照鲁若愚等[19]的做法,将原始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75㊂不一致性的比例减少(proportional reduction in inconsistency,PRI)是子集关系一致性的替代测量,参考一致性或PRI的自然间断,使用表1㊀变量描述变量类型测量维度细分变量评价指标指标说明条件变量政策工具供给型政策工具需求型政策工具环境型政策工具财政科技支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创新基础设施国家和省㊁市级实验室㊁工程中心㊁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合计示范工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数科技服务科技服务业企业数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结果变量创新绩效技术合同成交额技术合同成交数额表2㊀样本校准后数据变量评价指标完全隶属交叉点完全不隶属条件变量财政科技支持64.03011.5510.130创新基础设施683.000269.27361.000示范工程13.000 1.6360科技服务344.000150.727 6.000税收优惠231.79069.48312.080结果变量技术合同成交额584.860224.982 1.290第7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第6期截断值代替门槛值[20],在高创新绩效分析中PRI 的自然间断点为0.58,在非高创新绩效分析中PRI 的自然间断点为0.79㊂在非高创新绩效分析过程中,出现了 ~科技服务∗~财政科技支持 ~科技服务∗~示范工程 两个质蕴涵项,本研究结合理论与广州市发展实际综合考量后选择 ~科技服务∗~财政科技支持 作为质蕴涵项;在对非高创新绩效进行反事实分析时,将非高财政科技支持㊁非高示范工程选为缺席项,其他均选为不确定项㊂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将同时出现在简约解和中间解的条件变量作为核心条件,仅出现在中间解中的条件变量作为边缘条件㊂3.2.1㊀高创新绩效组态分析从表4可知,科技创新政策工具驱动高创新绩效组态有3种,其单个解及总体解的一致性分别为0.836㊁0.813㊁0.970和0.839,说明这3个组态均表3㊀条件变量必要性分析结果条件变量必要性高创新绩效一致性覆盖度非高创新绩效一致性覆盖度财政科技支持0.5300.8290.2130.469~财政科技支持0.6610.3740.9220.734创新基础设施0.6560.7110.3610.550~创新基础设施0.5840.3940.8100.768示范工程0.4290.7600.2180.543~示范工程0.7420.4030.9040.690科技服务0.7400.6860.3930.513~科技服务0.4750.3570.7590.804税收优惠0.6810.8230.2910.495~税收优惠0.5820.3680.8960.798㊀㊀注:~表示非,意思为该条件不存在㊂表4㊀样本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对创新绩效影响的组态分析结果条件变量高创新绩效A1A2A3非高创新绩效B1B2B3财政科技支持Ә Ә创新基础设施 ӘӘ ӘӘ示范工程Ә Ә Ә科技服务 ӘӘ ӘӘ税收优惠 ӘӘ Ә一致性0.8360.8130.9700.8710.894 1.000原始覆盖率0.2340.4290.3540.6800.3140.184唯一覆盖率0.0720.2670.1930.4760.1100.017组态解释案例①case8case1case6case3㊁case5㊁case7㊁case10㊁case11case2case4解的一致性0.8390.872解的覆盖率0.6940.809㊀㊀注:Ә表示核心条件存在, 表示核心条件缺失,Ә表示边缘条件存在, 表示边缘条件缺失㊂①组态解释案例case1至case11指广州市11个案例区㊂其中,case9具有独特性,现有组态无法解释该案例㊂2023年12月喻帅,等: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如何影响创新绩效 基于广州市的fsQCA分析Dec2023为高创新绩效的充分条件;总体构型的覆盖度为0.694,说明这3个组态的解可覆盖69.4%的样本案例㊂组态A1表明,财政科技支持为该组态的核心条件,即当科技服务㊁税收优惠㊁创新基础设施缺失时,政府仍可通过增加财政科技支持,同时设立一定数量的示范工程拉动科技创新需求来实现高创新绩效㊂该组态可以概括为财政支持与需求驱动型㊂组态A2表明,税收优惠是核心条件,即当缺乏财政科技支持以及示范工程时,只要大力实施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完善创新基础设施㊁配备一定的科技服务,仍然可以实现高创新绩效㊂该组态可以概括为环境与创新基础设施驱动型㊂组态A3表明,财政科技支持是核心条件,其他政策工具均为边缘条件,即只要财政科技支持足够,通过一定的创新基础设施㊁示范工程㊁科技服务㊁税收优惠就能实现高创新绩效㊂该组态可以概括为均衡发展型㊂我们进一步将组态A1和A3进行对比,可发现两个组态的核心条件一致,均为财政科技支持,边缘条件均包含示范工程,且A3的其他边缘条件为A1的缺失条件,表明无论创新基础设施㊁示范工程㊁科技服务㊁税收优惠存在与否,只要拥有足够的财政科技支持和一定数量的示范工程拉动创新需求,就可实现高创新绩效㊂而这与组态A2形成互补㊂因此,产生高创新绩效组态实质上可进一步总结概括为两种策略类型:一是以财政科技支持为核心驱动力,辅之以示范工程拉动科技创新需求;二是以税收优惠为核心驱动力,辅之以科技服务㊁创新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并保障要素供给㊂3.2.2㊀非高创新绩效组态分析导致非高创新绩效组态有3种,其单个解及总体解的一致性分别为0.871㊁0.894㊁ 1.000和0.872,总体构型覆盖度为0.809,说明这3个组态的解可覆盖80.9%的样本案例㊂组态B1表明,由于财政科技支持㊁科技服务缺失,叠加创新基础设施㊁示范工程㊁税收优惠不足,导致非高创新绩效㊂该组态可概括为整体资源匮乏型㊂组态B2表明,即使创新基础设施完备,且有完善的科技服务,在税收优惠㊁财政科技支持㊁示范工程缺乏的情况下,仍难以产生高创新绩效,可理解为当政府在财政㊁税收上的支持力度不足时,就算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但由于创新系统整体缺乏资金输入,仍不足以产生高创新绩效㊂该组态可概括为资金输入不足型㊂组态B3表明,在以足够的示范工程充分激发创新需求的情况下,即使具备一定的创新基础设施㊁科技服务以及税收优惠条件,但在财政科技支持缺失时,高创新绩效仍难以产生㊂该组态可概括为财政支持缺位型㊂3.2.3㊀案例数据实证检验case8是高创新绩效组态A1的典型代表,其2021年财政科技支出为27.96亿元(排名第二),拥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个(排名第二),但创新基础设施只有171个(排名第七),科技服务业企业只有81家(排名第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为58.52亿元(排名第七),3项指标在广州排名均不高,但技术合同成交额却达369.43亿元,位列全市第四㊂该区创新基础设施薄弱㊁创新主体数量较少,但依靠财政科技支持和一定数量的示范工程拉动创新需求,创造了高创新绩效产出㊂case1是高创新绩效组态A2的典型代表,其2021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为159.22亿元(排名第二),创新基础设施640家(排名第二)㊁科技服务业企业344个(排名第一),财政科技支出仅为5.88亿元(排名第五),无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但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84.86亿元,位列全市第一㊂该区各类创新主体较多,依靠税收优第7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第6期惠㊁完善的创新基础设施条件以及较好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为科技创新主体减负和赋能,即使缺乏财政科技支持和示范工程,仍实现了高创新绩效㊂case2是非高创新绩效组态B2的典型代表,其2021年拥有创新基础设施397个(排名第三),科技服务业企业271家(排名第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财政科技支出为1.07亿元(排名第十),无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34.15亿元(排名第八),技术合同成交额仅为82.88亿元,位列全市第六,低于全市平均值㊂该区拥有较好的创新基础设施条件,并在科技服务上拥有相对优势,但在税收优惠㊁财政科技支持㊁示范工程缺乏的情况下,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未被充分激发,难以产出高创新绩效㊂4㊀研究结论与启示本研究基于政策工具理论,从供给型㊁需求型㊁环境型政策工具3个方面选取了5个前因条件,以广州市11个区为样本,运用fsQCA方法分析了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影响创新绩效的复杂因果路径,发现3种驱动产生高创新绩效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组态,以及3种导致非高创新绩效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组态;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产生高创新绩效组态实质上可进一步概括为以财政科技支持为核心驱动力和以税收优惠为核心驱动力两种策略类型㊂根据所得研究结论及解释案例分析,提出以下建议㊂4.1㊀注重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全面发展通过对上述研究可以发现,创新绩效的产出并非只受单个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影响,不同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均能对创新绩效产生一定影响,而每种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也会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创新绩效是多种条件变量相互组合的结果,具有多因共存和多重路径的特征㊂因此,广州市在科技创新管理实践中,要注重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的全面发展,发挥不同科技创新政策工具间的互补互助作用,结合各区特色与优势合理配置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组合,更加精准高效地提升创新绩效㊂4.2㊀注重强化税收优惠,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从案例1的分析可知,该类地区应以税收优惠为核心,将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这一指标作为重点任务㊂一方面,要增强创新主体活力,刺激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利用科技服务业企业数量优势,加强对企业等创新主体研发费用规范化归集辅导培训,切实推动科技惠企政策落地,充分挖掘科技创新投入潜力㊂4.3㊀注重财政科技支持,强化需求型政策的拉动作用㊀㊀基于对导致非高创新绩效组态的案例分析可知,其核心缺失条件是财政科技支持与科技服务,只要强化财政科技支持这一核心条件,适当增强示范工程这类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拉动作用,就能实现高创新绩效产出㊂因此,这类地区均应强化财政科技支出,保证财政科技支出的稳定增长,同时,提高市一级在科技项目支出中的分摊比例,协助地区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此外,要进一步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强化示范工程布局,积极开发更多拉动科技创新需求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从而与财政科技支持形成相辅相成之势,共同促进创新绩效提升㊂另外,对于仅缺失财政科技支持这一核心条件导致了非高创新绩效的地区,应在保持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工具配置状态的基础上,将加大财政科技支持作为核心要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与绩效产出的核心支撑与推动作用㊂2023年12月喻帅,等: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如何影响创新绩效 基于广州市的fsQCA分析Dec2023参考文献:[1]佘硕,王巧,张璐.政府创新政策的创新驱动效应评估[J].城市问题,2019(7):68-76,103.[2]司晓悦,马一铭.区域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工具研究:基于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20,21(3):85-95.[3]许楠,刘雪琴.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工具及其组合模式研究[J].经济纵横,2022(8):119-128.[4]李胜会,李丹.低碳产业政策如何驱动科技创新:工具㊁路径与机制:以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为例[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45(7):101-115.[5]孙浩杰,李文韬,郭立静,等.不同类型产学研政策工具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基于产学研合作意愿的中介作用[J].今日科苑,2022(5):20-30.[6]张永安,关永娟.创新政策工具组合㊁创新能力与创新绩效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0,37(21):1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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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规范

2019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一、编报范围(一)单位范围编报单位分为两类:一是采购人,指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各级财政部门。
(二)资金范围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三)对象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其中,对于工程类采购,凡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都要纳入政府 2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二、录入方式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采用“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的录入方式,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报表。
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是指发生政府采购活动时取得相关凭证(主要指政府采购合同)中所包含的能用于反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要素。
对无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依据其他购销凭证,例如发票和验收单等进行录入。
各编报单位应加强合同、发票及验收单等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
地方预算单位通过“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的“信息统计管理”模块录入数据,根据每项采购活动按笔录入,期末点击生成报表,自动生成 01-10 表。
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填报 11-14 表。
三、编报要求(一)凡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机构逐户录入和编制。
(二)地方预算单位应对本级、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本级财政部门。
(三)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填报、汇总辖区内所有采购人和下级财政部门的数据,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四、编报口径3(一)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包括发票等)为依据,填报各项数据。
(二)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合同金额等信息进行填报。
简要说明和指标解释

简要说明和主要指标解释
一、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技术合同成交情况,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等。
二、数据来源
数据内容由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提供。
三、主要指标解释
1.研究与试验发展 (R&D):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2.研究与试验发展(R&D)内部支出: 指调查单位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R&D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实际支出。
包括用于R&D项目(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间接用于R&D 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与R&D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外协加工费等,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外单位进行R&D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
3.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对发明人的发明创造经审查合格后,由专利局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发明专利:指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的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鼓励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

鼓励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规定,鼓励全省科研人员积极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对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研发团队进行专项奖励。
第三条奖励标准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研发团队,根据进展和绩效按所承担项目或课题上年实际国拨经费(实际到帐额)的5%进行奖励,每个项目或课题累计最高奖励60万元。
第四条申报材料申请专项奖励资金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一)《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二)《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三)上年度国拨经费入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第五条申报程序每年由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发布通知,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室;相关处室核查提出奖补资金建议,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汇总,经厅办公会议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立项的项目或课题。
第八条本细则由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实际执行中,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由省科学技术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补充完善。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人员、单位)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规定,奖励山西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个人和单位,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一)作为第一完成人,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其完成单位在本省内注册。
高新区创新能力指标体系

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说明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是一种基于创新系统理论与创新环境理论的客观评价分析,主要用于评价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的发展水平,揭示国家高新区整体创新能力的纵向发展趋势以及国家高新区队列内的横向状态比较情况。
评价对象为所有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涉及数据均来源于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火炬中心组织实施的国家高新区年度统计调查,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以下简称“企业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综合报表”)。
(一)设计依据与基本思路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国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监测评估”的要求,立足“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发展导向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提升引领辐射力、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战略目标,把握国家高新区在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定位和内涵特征,引导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遵循“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基本思路,全面分析企业创新组织模式、新兴科技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体系构建、政府创新环境营造等现实情况及未来趋势,完善和拓展国家高新区现有数据统计制度和综合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标与主要功能根据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工作整体部署,对于国家高新区的创新监测和评价旨在全面监测国家高新区及其企业的创新发展情况,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新区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因此,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工作的重要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监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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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解释及有关政策说明
一、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的定义和作用
1.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指在一定期间内,由科技部门签订的技术合同的总金额。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评价科技部门科技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评价科技部门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重要依据。
2. 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加,可以反映科技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效益和社会影响。
科技部门通过加大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力度,可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3. 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指标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操作性,可以根据科技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管理工具和决策依据。
二、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政策说明
1. 政府对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管理规定。
在《科技部门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科技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技术合同的
管理制度,完善技术合同的签订、履约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2. 政府将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长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并通过各种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科技部门加大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投入力度,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完成率和质量。
政府还将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科技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完成良好的科技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 政府对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使用和支持还在具体管理细则中予以明确和落实,为科技部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和优化
1. 科技部门应当加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全面审计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科技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技术合同成交额的计划和方案,精心策划和组织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实施和落实。
科技部门还应当根据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发展策略和路径,提高技术合同成
交额的管理和控制水平。
3. 科技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技
术合同成交额的社会认知度和价值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科技企业和科
技人才参与到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合作和交流中来,共同推动科技成果
转化和应用。
四、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市场潜力和前景展望
1. 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具有较大的市
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随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不断深入和推进,技
术合同成交额将进一步提升和拓展,为科技部门的发展和壮大提供更
为稳固的支撑和保障。
2. 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市场需求和应用场景将会不断拓展和升级,科技
部门将在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加强技术合
同成交额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质量和效益。
3. 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市场前景将会受到国家政策和行业环境的积极支
持和鼓励,科技部门将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不断提升技术合同成
交额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全面加速。
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将在政策支持和市场
推动的双重作用下持续保持稳定增长和优质发展,为科技部门打造良
好的发展环境和科技创新评台,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注入强大
的动力和活力。
技术合同成交额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一、技术合同成交额对科技部门的意义和作用
1. 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技术合同成交额是科技部门开展科技服务的重
要指标之一,成交额的增加能够反映科技部门服务水平的提升和科技
成果转化效果的明显。
科技部门通过签订技术合同,与企业、院校等
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社会价值和经济
效益。
2. 推动科技创新: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长能够促进科技创新的不断升
级和发展。
科技部门在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加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
提升,助力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3. 促进经济发展: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加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有着积极
的影响。
随着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不断上升,科技成果的有效应用和转
化将加快产业发展步伐,提高科技创新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
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为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埋下坚实基础。
二、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政策实施和管理创新
1. 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当加大对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为有针对性和有效的
扶持政策,鼓励科技部门加大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投入,减少官僚主义
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科技企业和科技机构提供更为方便的创新环境。
2. 完善政策体系: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和评
估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符合实际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发
展方针,确保政策的全面覆盖和落实。
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加强对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监测和评估,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的规
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3. 强化政策宣传: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宣传和推广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政
策措施,提高科技部门的政策意识和法律意识,使科技部门树立正确
的政策导向和管理理念,增强科技部门依法合规开展技术合同成交额
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策的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
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优化和推广实践
1. 健全管理制度:科技部门应当加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和控制,
建立完善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技术合
同成交额的管理流程和程序,确保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2. 深化合作机制:科技部门应当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校等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协调,增加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供需对接,促进双方合作共赢,共同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加强信息化建设:科技部门应当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信息系统,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通,提升科技部门科技服务和科技管理水平。
四、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市场潜力和前景展望
1. 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深化合作层次,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推动我国科技成果面向国际市场的输出和扩大。
2. 加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综合利用和综合开发,优化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布局结构和空间分布,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战略资源价值和竞争优势,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和助推。
3. 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引导技术合同成交额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加快科技成果的整合和优化,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助力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