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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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工伤事故处理律师免费工伤事故咨询贵阳杰律师电话:134******** 国务院令第586号(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及时和适当地补偿因工伤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机关等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国家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费用,包括工伤津贴、医疗费、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范围第四条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下列情形: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务、办公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务、办公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而罹患的职业病;3. 在工作岗位上或者工作场所内的中断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伤害;4. 被法院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权益第五条工伤保险的权益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及时接受治疗,享受合理的医疗服务;2. 按规定期限领取工伤津贴;3. 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 获得康复护理服务;5. 工亡职工的家属享受丧葬费和寡居、孤儿抚养费等福利待遇;6.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四章工伤保险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工伤保险责任:1.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2. 及时履行报案和通知义务;3.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伤认定、支付工伤待遇;4. 提供必要的康复护理服务。

第七条工伤保险义务劳动者应当履行下列工伤保险义务:1. 参加工伤保险;2. 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伤相关信息;3. 遵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九条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检查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社会保障学》课程结构及各章思维导图

《社会保障学》课程结构及各章思维导图

《社会保障学》课程结构及各章思维导图课程结构:《社会保障学》教材共有十三章的内容,总体由四个模块构成。

第一模块:基本理论。

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基本内容、思想原则、制度模式、历史发展等。

第二模块:社会保险理论与基本制度。

包括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主要介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及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内容。

第三模块: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介绍。

包括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主要介绍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第四模块:社会保障运营与管理。

包括第三章和第十三章。

主要介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与监管,社会保障行政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

各章思维导图: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社会保障立法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核心内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核心内容生育保险社会救助(最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最高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社会保障)三种福利体制分类“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合作主义”福利体制、第二章社会保障思想和原则平等关系关系效率公平关系社会保障分配比工薪分配更注重平等社会保障的一般原则普遍性和选择性相结合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情相适应原则社会救助的原则社会保障各子项目的公平分配原则社会保险的原则社会福利的原则社会优抚的原则中国当前社会保障原则.第三章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特征:互济性储备性强制性专项性内容:生育工伤医疗失业养老国家社会保障储备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部分积累现收现付完全积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第四章养老保险定义养老保险特点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支付责任模式养老保险结构和内容:覆盖范围、资金筹集、领取条件、保险支付、保险水平、遗属年金、基金运营和管理体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定义医疗保险特点国民健康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和强制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储蓄医疗保险模式医疗保险结构和内容:(基于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和中国现行制度安排为例)覆盖范围、资金筹集、资格条件、待遇水平、两定点三目录、转诊转院和保险支付公费医疗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业保险第六章定义特点失业保险失业预防构成就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失业补救失业保险结构和内容:覆盖范围、资金筹集、资格条件、等待期、支付水平、支付办法、支付期限年)等1999(》业保险条例《失-----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法律依据).第七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定义雇主责任制模式各国工伤保险制度模式社会保险制模式普遍保障模式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一般原则待遇优厚原则救治、补偿、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工伤认定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内容:劳动功能障碍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等第八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定义生育保险结构和内容:覆盖对象,资金来源,保险待遇和水平,支付条件,基金管理生育津贴医疗护理生育补助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的意义:中国现行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年)201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5年)年)198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章社会救助绝对贫困贫困相对贫困定义社会救助功能特征预算标准法(市场菜篮子法)、“1天1美元”社会救助标准计算方法马丁法恩格尔系数法比例法生活形态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_规章制度_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_规章制度_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经国家主席签署,现颁布施行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目的是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依法享受医疗、康复、护理、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等各项待遇,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条在工伤保险中,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履行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自愿参加工伤保险,并按年度实际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伤保险的参保义务和缴费责任,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足额地支付。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工伤认定与待遇第十条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认定决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护理、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等多种形式,具体待遇标准由国家规定。

第十二条工伤医疗服务应保证工伤人员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护理,不得拖延或限制工伤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工伤津贴是工伤期间工资的一定比例,工伤期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工伤程度分档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一次性伤残补助是依据工伤程度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用于帮助工伤人员度过经济困难。

第十五条生活护理费是指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因生活不能自理所需要的额外补助费用。

第四章工伤预防和救治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第八章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第八章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制度
你认为代某 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答案
• 1.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职工因 工负伤,无论被鉴定为几级,其下列待遇应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 院费、医疗费、药费、工伤护理费、残疾辅助 器具费等。
• 2.其中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的,可享受以下工 伤保险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 其十六个月的伤残补助金。(2)因伤残造成 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 助金。(3)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 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等。
(三)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 1.工伤医疗待遇(含住院伙食补助) • 2.工资待遇 • 治疗期间停工留薪,一般12个月内,可适当延
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后停发。 • 3.工伤护理费 •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 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30%。
四、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 (一)工伤鉴定 • 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前提条件是工伤鉴
定。然后按伤残等级支付待遇。 • 伤残等级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不确
定: • 人身能力丧失 • 职业能力丧失 • 一般劳动能力丧失
待遇给付(略)
• 医疗和护理 • 暂时失能补助金 • 永久性伤残年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遗属津贴
你认为工伤保险制度对于 避免上述类似事件的 发生有什么作用?
智利矿工营救事件
案例回放
• “开胸验肺”事件 • /u/vw/5429934 • /video/2011-
•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 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 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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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
▪ 工伤认定的概念 • 工伤认定的对象-”职工”
▪ 工伤认定与属地相 • 要点:工伤认定、申请与用
关并与统筹区域层 次相一致。
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无 关。
▪ 1)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行政行为
若参加—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企业自行支付
▪ 2)全市统筹的直辖 市。
• 跨区域职工工伤如何认定? 谁来保卫职工权力
(二)我国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
1、我国工伤保险的认定依据 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将在工作 时间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从事与工 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受到暴力等意 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的,都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 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 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 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规 定,卫生部会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 中,法定职业病由原来的99种增加到115种。
第一节 工伤保险制度
本节学习目标
•了解中国工伤保险的现行政策 •掌握工伤保险的含义;工伤保险的 实施范围 •重点掌握浮动费率与差别费率
“一个矿工的遗书”
▪ 矿工遗书说明了什么? ▪ 矿工的安全问题? ▪ 矿工的生存权危机? ▪ 矿工遇难后的抚恤和保障金有什么?
一、工伤保险概述
(一) 工伤与工伤保险的概念
的现金补偿津贴、康复的需要(在雇主责任制国家中较少建立 此项计划)。
(2)职业事故的长期津贴。对永久丧失能力的补偿,有定 期支付的,也有一次性支付的,或两者结合的。
(3)遗属补偿,即抚恤金。
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 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 康复待遇和伤残待遇以及死亡待遇三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更加 合理了。
1.国际公约中关于职业伤害的范围 ——国际劳工大会在《关于工伤赔偿(包括农业工人)公约》 (第121号)中指出:“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 伤事故”。 国际公约认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不论其原因,只要是在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地点或附近, 或在作业场所外的任何地点因工作而发生的事故; (2)在工作前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 运输、清理、备料、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预备和收尾 性工作时发生的事故; (3)在直通作业地点的路上发生事故--在直通雇员主要和第 三停留处的路上发生的,在直通雇员通常用餐地点的路上发生 的以及在直通雇员接收报酬的地点的路上发生的事故; (4)在工艺过程中或行业、职业中因接触已知的物质或暴露 在已知的危险条件下而引起的疾病,应视为职业病。
(四)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
▪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有利于提高 其工作积极性
▪ 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减轻负担 ▪ 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事故,保持社会稳定 ▪ 促进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防范机制的建立
二、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
▪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范围 ▪ 受保人的范围
(一) 职业伤害的认定范围
▪ 工伤
▪ 工伤保险
——“工伤”是职业性伤害的简称,内 容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所致
的伤残及死亡。工伤的概念中包括 伤、残、亡三种情况
——工伤社会保险也叫工业伤 害保险、工人伤害补偿保险 或因工伤害保险,是指劳动 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 致残或死亡,暂时或永久丧 失劳动能力时,从工伤社会 保险制度中获得法定的医疗、 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经济 补偿,以及对职工因工死亡 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物 质帮助的制度
(二)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 无责任补偿原则 ▪ 个人不缴费原则 ▪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 待遇标准从优的原则 ▪ 区别因工和非因工的原则 ▪ 补偿、预防及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 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三) 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阶段:工伤民事索赔 第二阶段:雇主责任制 第三阶段: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第四阶段: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与发展
▪ 案例三:职工孙某下班时骑自行车与另一骑车人相撞, 造成手臂骨折,是否是工伤?
四、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 级鉴定。
目前国际上有两种评价体系。一种是劳动能力测试,按同年龄、 同性别健康人群平均劳动能力作为对照标准,评价工伤职工伤 残后所具有的劳动能力大小;另一种是致残程度测试,鉴定标 准是按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三个方面将工伤、职业 病伤残程度分解为相应等级。
在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 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 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 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五、工伤保险待遇
1、 工伤保险待遇构成
国外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中的待遇项目大致包括如下几项容: (1)职业事故的短期津贴。包括医疗费用、暂时丧失能力
▪ 3)社区的市级统筹。
工伤认定探讨
认定为工伤 视同为工伤 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及扩展 工作内容及扩展 因工作原因
工作时间和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 或48小时内死亡。 抢险救灾等—”见义勇为”
革命伤残军人到单位后旧伤复发
3、工伤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 工或者雇工(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探讨小案例
▪ 案例一:某企业工程师郭某因公到某市出差期间,一日 晚在旅馆突发脑溢血,迅速送当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 郭某能否按工伤处理?
▪ 案例二:某工厂铆工皮某,正在车间自己的岗位上工作 时,同车间吊车工谢某为赶进度,违章使用三角皮带超 载起吊钢材,皮带断裂,钢材下落,致使皮某左大腿粉 碎性骨折。皮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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