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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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证考试质监题库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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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法律制度一、判断题(30题)1.国际单位制的符号是SI。

(√)2.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3.计量标准器具是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基准4.企业建立的不属于本单位最高等级的计量器具,可以不经政府计量部门考核。

(√)5.已经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在新增制造其他计量器具项目时,不需再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只需向发证单位备案。

( × )6.甲、乙两地企业之间因计量纠纷申请计量仲裁检定,他们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 )7.国际单位制的简称符号是ISO。

( ×)--SI8.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就是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

( × )9.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属于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 √)10.强制检定的周期,由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 × )11.计量行政部门必须设置计量检定机构。

( × )12.一个计量单位既可能是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也可能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 √ )13.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不属于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

( × )14.某工厂生产计量器具零配件(这些零配件不构成独立的计量器具),也必须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 ×)15.计量基准器具是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 √ )16.计量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17.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获证产品的明显部位(或者铭牌)、说明书和外包装上标明国家统一规定的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18.表征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变化的参数是稳定性。

(×)1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行政许可(共6项)

行政许可(共6项)

行政许可(共6项):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签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4、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标准法律依据:《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签定,方可用于制造。

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器具许可证

一、许可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内容:计量标准考核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三、许可条件: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开展量值传递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计量检定合格(无计量检定规程的,按校准执行);(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实施机关: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本部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主管部门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申请建立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需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或对内部执行强制检定,应当向受理计量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五、许可程序:计量标准考核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发送计量标准考核任务(计划)委托书、专家评审(现场考评)、审批和签发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结果通知书)五个环节(参见计量标准考核审批程序流程图),具体如下:1.申请申请单位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详见申请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是指对计量标准器具进行审核、检定和认可的程序。

计量标准器具是用于测量、检验、校准或者其他与计量有关的操作的仪器、设备、器具、标准物品等。

在各行各业中,计量标准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计量标准器具进行核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是由相关的计量机构进行的。

这些机构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计量管理部门设立,负责对计量标准器具进行审核、检定和认可。

核准的过程包括对器具的结构、性能、精度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其次,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在进行核准之前,首先需要对器具进行申请,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样品。

然后由核准机构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核准条件。

接下来是对器具进行检定,通过比对、测量等方法来验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是颁发核准证书,确认器具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

另外,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是一个周期性的过程。

一旦获得核准证书,器具的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定和维护,以确保其长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核准机构也会定期对器具进行复核,以确认其仍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

最后,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对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经过核准的器具才能够在各行各业中使用,从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同时,核准也可以促进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推动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综上所述,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行各业的相关单位应当重视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工作,确保所使用的器具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从而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是指对计量标准器具进行审定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准确可靠的计量特性。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贸易往来、科技创新等方方面面。

因此,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规范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核准流程和标准,确保核准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同时,要加强对核准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核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确保核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核准机构在进行核准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有任何偏颇和主观性。

对于核准结果,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受到任何非技术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核准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此外,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计量标准器具的核准工作也需要与国际接轨。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水平和能力。

最后,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核准机构和核准人员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核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同时,要建立起健全的投诉和申诉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提高核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综上所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民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核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的计量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推动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须知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须知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办事指南一、受理单位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规定》;《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8]776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四、受理范围xx区行政区域内区级注册机关注册的且注册地在本辖区的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核准(xx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广东省级及以上注册机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核准由广东省局负责受理;xx市次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核准由xx市局负责受理)。

五、办理条件(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或其他技术规范;(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或其他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电磁干扰、辐射、照明、供电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四)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的,每项计量标准应当配备2名及以上持证的计量检定员(持证是指持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资格证》、《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开展其他量传方式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五)管理制度完善,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六、办理程序( 一 )申请1、申请人可到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也可以直接从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或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X公司技术部门的XXX,我荣幸地向您提交一份“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书”,希望得到您的审批和支持。

一、申请理由本申请书主要是为了确保我司的计量标准器具能够准确可靠地用于检测和测量工作。

计量标准器具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因此需要经过严格的核准程序,以确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核准项目1.申请核准的计量标准器具:详细列出每个待核准的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

2.核准依据:说明每个标准器具的型式批准证书、制造商提供的性能报告和检定证书等核准依据。

3.核准目的:详细说明该批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范围、检定项目和精度等具体核准目的。

4.核准要求: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列出该批计量标准器具应满足的核准要求。

三、核准流程1.提交申请:完成本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提交到所在单位计量检测实验室或计量监督机构;2.审查评审:计量检测实验室或计量监督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核准要求;3.核准决策:计量检测实验室或计量监督机构根据审查评审结果,做出核准决策,决定是否核准该批计量标准器具;4.发放核准证书:如核准通过,计量检测实验室或计量监督机构将发放核准证书,并在核准范围及有效期内进行监督和定期检定。

四、影响与效益本次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对我司具有以下重要影响与效益:1.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核准的计量标准器具可以提高我司产品检测和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效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2.提高产品质量:准确的计量标准器具可以确保产品技术参数的准确性,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客户投诉和索赔,提高产品竞争力。

3.有效控制成本:核准的计量标准器具可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准确测量和检测,降低因产品不合格带来的成本损失和风险。

4.提升行业声誉:通过严格核准程序,证明我司计量标准器具的准确可靠性,提升我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竞争优势。

计量行政许可解析

计量行政许可解析

(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 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由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考核,乡镇企业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准予使用国家 统一规定的标志,有关主管部门方可批准生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办理《修理计量器具许 可证》,可直接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当地不 能考核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合格 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方可准予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志和批准 营业。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持上述资料到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接办件工作人员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的5日内出具受理通 知书。资料不齐全的,允许当场更正。 (3)审查: a)资料审查:受理部门经办人审查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资料审查5日内完 成。 b)现场考核:申请单位资料符合要求的,受理部门聘请经国家质检总局考核 合格、获得考评员资格证书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评员组成考核 组。考核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 具考核报告。现场考核应在20日内完成。 (4)决定: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在15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考核不合格的,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5)发证: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7日内填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将不予许可决定书3日内送受理部门 接办件大厅。 (6)送达:办件大厅收到证书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书,当日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同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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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一、许可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三、许可条件: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开展量值传递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计量检定合格(无计量检定规程的,按校准执行);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本部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申请建立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需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或对内部执行强制检定,应当向受理计量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五、许可程序:
计量标准考核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发送计量标准考核任务(计划)委托书、专家评审(现场考评)、审批和签发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结果通知书)五个环节(参见计量标准考核审批程序流程图),具体如下:
1.申请
申请单位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详见申请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2.受理
(1)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并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申请单位或主管部门。

(2)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计量标准考核任务委托给承担考核的单位或专家组,并发送计量标准考核任务委托书。

(2)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计量标准考核任务委托给承担考核的单位或专家组,并发送计量标准考核任务委托书。

3.审核
(1)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专家组,依据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的要求,对申请考核的计量标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填写考评意见,并将考评后的材料报下达计量标准考核任务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

4.决定
审核合格的,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合格的,发送计量标准考核结果通知书,将申请资料退申请单位,并通知主管部门。

六、许可期限:
(1)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考核任务下达后,承担考核单位或专家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评任务。

(3)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承担考核单位或专家组上报的考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确定批准与否。

批准的,10个工作日内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批准的发送考核结果通知书。

七、许可收费:
1.收费依据《计量法》第九章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应当缴纳费用。

2.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发改价格[2005]711号)文件进行收费。

八、申请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特殊的除外);
(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特殊的除外);
(5)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计量设备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两份;
2.申请计量标准更换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增加或更换计量标准器主要配套设备后,不改变原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及准确度等级的,开展检定、校准项目也无
变更的,申请计量标准更换,应当填写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更换后的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3.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
(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计量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复印件一份;
(4)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一式两份(未更换设备的,不提供);
(5)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
(6)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7)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8)计量标准器在两周期检定之间进行运行检查或验证比对试验记录复印件一份;
4.申请计量标准暂时封存及撤消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消)申报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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