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校车标牌流程(总)

合集下载

关于校车跨区域行驶的标牌申领办法

关于校车跨区域行驶的标牌申领办法

关于校车跨区域行驶的标牌申领办法
1. 外地区域(四会市以外)校车进入四会市辖区路段行驶的需要取得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

首先,由该校车使用单位所在地教育局递交申请资料到我市教育局,我市教育局整理资料后致函征求交通、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然后由市教育局统筹相关意见进行批复,最后经对方所在地交警部门核发标牌后方可进入我市接送学生。

2. 我市校车需到外地区域(四会市以外)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必须递交线路申请资料(备注1)到我市教育局,由我市教育局牵头致函当地教育局,请求其牵头协助征求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对方审核同意后,再由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具意见,核发标牌。

备注1:申请资料包括:1.申请书 2. 校车运行方案(写清楚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及在当地停靠的站点)3. 原校车标牌复印件(A4纸)
四会市教育局
2016年。

1.1国标校车标牌申领、换发所需资料

1.1国标校车标牌申领、换发所需资料

国标校车标牌申领、换发所需资料
一、国标校车标牌申请所需资料
1.国标校车申领申请表
2.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审核时带原件)
4.行驶证正副证复印件(审核时带原件)
5.保险单复印件(审核时带原件)
6.驾驶员驾驶证正副证复印件(审核时带原件)
7.随车照管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审核时带原件)
8.机动车驾驶人身份条件证明(原件)
9.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二、校车标牌期满换证所需资料
1.校车公司、用车学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校车所有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行驶证正副证复印件(查询时带原件)
3.驾驶员正副证复印件(查询时带原件)
4.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驾驶员照片一张(用于张贴标牌上)
6.现场查验机动车。

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x'x'x小学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校车使用许可制度规范如下:一、校车使用许可条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流程(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市、区)属学校使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行驶路线原则上不跨区县;市属学校使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包括: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附件1);2.校车标牌申请表(附件2);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学校还应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4.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5.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7.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复印件;8.校车安全管理制度;9.租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校车,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运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0.随车照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报有关部门审查时,申请人需同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二)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材料的当日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并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相关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一、初次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办理流程(一)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交如下材料(以下统称“申请材料”):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审批表;2.校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签注的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4.校车运行方案(标准格式附后);5.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属学校自用非营运车辆,应附带车辆的强制维修保养制度及保养作业计划以及车辆二保维护证明;属营运车辆,需附带车辆所属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证明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车辆日常维护制度及二保维护的证明);6.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二)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市教育行政部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均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按有关规章、规定对申请车辆进行查验,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依次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申请人未按有关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时,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善,但在立即补充完善后即可通过审查的,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待申请人补充完善后并提交合格材料后,重新开始计算审查时间。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提交车辆进行现场查验。

查验机动车时,申请人还需提交如下证明、凭证(均为原件):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2.机动车行驶证;3.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指在查验审核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相关规定,需重新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形);4.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申请人信息:机动车所有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申请事项:号牌种类:机动车类型:校车属性: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驾驶证号码:保险合同号(承保单位):签注准驾车型:是否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险:学校信息:学校名称:学校地址:服务的学校名称、地址、责任人、联系机动车所有人(学校)签章:年月日校车类型: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联系校车使用许可:标牌发放□撤销校车使用许可(标牌)□换发标牌号牌号码:驾驶人信息:开行时间:行驶路线:停靠站点:乡镇中心:学校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核定乘员数:人,其中学生人,成人人。

校车标牌发放:查验员:审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五份,学校或幼儿园、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2、获准校车使用许可后,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

3、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4、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具备相关资料的,在“□”中划“√”。

校车利用许可标牌申请表标牌校车申请校车申请标牌校车申请校车申请

校车利用许可标牌申请表标牌校车申请校车申请标牌校车申请校车申请

校车利用许可(标牌)申请表填表说明:一、本表一式六份,学校或幼儿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交通运输治理部门、县(市、区)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二、获准校车利用许可后,由县(市、区)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

3、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形,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写时利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4、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具有相关资料的,在“□”中划“√”。

五、相关材料与申请表一同送交审验。

(注:以上所列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相关材料一、□机动车行驶证;二、□校车平安国家标准证明;3、□校车查验合格证明;4、□驾驶人身份证;五、□驾驶证(校车驾驶资格证明);六、□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公办学校免);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八、□申请人同意在间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许诺书;九、□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10、□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1一、□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刻和停泊站点);1二、□学校校车平安治理制度;13、□校(园)方与校车平安治理人员、驾驶人、随车人员签定的平安责任书;14、□校车外观(包括正面、侧面和后面)和内部照片;校车利用许可的效劳指南《校车平安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1.条件要求:利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车辆符合校车平安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查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办理注册记录;(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刻和停泊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4)有健全的平安治理制度;(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审批流程和规定:学校或校车效劳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利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使用许可事项代码:5053三、办理依据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2、《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沪府办发[2012]55号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做好校车许可期限确认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3013]5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和权限1、主体名称: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普陀区教育局。

2、审批权限:普陀区教育局负责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终审。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批准。

(二)审批内容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的申请(三)、法律效率获得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使用申请表》后,被许可单位可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校车标牌并运行。

五、审批条件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3、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尺寸提供;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备注:上表中“√”表示此材料需提供,“-”表示不需提供。

(三)申请文书名称《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使用申请表》八、审批期限(一)受理期限: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校车许可审批流程

校车许可审批流程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内部流程图
(共5个工作日)
不符
合条
件退

经办人
接受申
请人好
处提出
倾向性
意见。

风险点:
风险级:
三级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外部流程图
(从收到申请之日起,各部门审核、审批发放校车使用标识共24个工作日)【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申请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
不属于本机关,
不予受理。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
部门申请
公安部门发放校车标牌(5个工作日)
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退
回材料,出
具《补正告
知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校车标牌流程
一、向县教体局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写明是否具有办学资质、车辆所有人、专用校车号牌号码、乘座人数、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投保承运人保险情况、校车运行方案制定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校车停车场、定点维修企业(不低于一类资质)、车内安全监控设施情况等;(格式见附件1)
2、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3份;(格式见附件2)
3、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4、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及复印件(必须有签注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如无可先到县交警大队办理签注);
5、校车运行方案;(格式见附件3)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格式见附件4)
7、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原件及复印件(每座保额不低于100
万元);
8、乘车座次表(每班次一表,格式见附件5)。

9、申请办理校车标牌车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

10、提交给县交警、交运征求意见书(本项由教体局负责)。

11、办理校车标牌申请书(本项由教体局负责)
12、校车标牌许可批复文件(由县政府下达)
13、校车标牌复印件(待交警大队发放校车标牌后由学校复
印送达县教体局存档)。

二、教体局受理申请后,征求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意
见,接县交警大队提交审查电话后,提交以下材料:
1、一日内交验机动车;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4、校车运行方案;
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6、校车已超过检验期的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后,由县教体局提交县政府许可同意后,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申领校车标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3、校车行驶证、复印件;
4、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5、县政府批准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更换校车的,或者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的,按照前三条重新办理许可及标牌申领手续。

五、办理期满换领、损毁换领、丢失、灭失补领校车标牌的,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重新核发校车标牌。

六、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并交回校车标牌。

附件1:
关于沂南县**学校
鲁Q*****号专用校车办理校车标牌的申请
县教体局:
我校于***年**月**日取得办学资质,于**年**月购买专用校车一台,车辆所有人是***,该车于**年**月**日办理注册登记,号牌号码为鲁Q*****,乘座人数*人;现为该校车驾驶人***,该驾驶人于**年**月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准驾车型为**,照管人员**,于**年**月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该车已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保额为**元;该校车的运行方案已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车停车场位于****,学校确定该的定点维修企业是***修理厂,该车车内安全监控设施齐全,完全符合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县政府文件要求,特申请办理校车标牌。

特此申请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临沂市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
附件3:
沂南县**学校鲁Q*****号校车运行方案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沂南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运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校车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成立校车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校车运行时间
上午:***----*** 下午:***-----***
三、校车运行路线及停靠站点
(一)行驶路线
路线一:学校→**路→***路→……→学校
路线二:学校→**路→***路→……→学校
(注释,不要写在方案里:行驶路线是写明经过哪条路,如历山路、花山路、澳柯玛大道、**村至**村村村通路)
(二)停靠站点(应写明具体位置)
例如:路线一:四小路口公交站点 2、国税局路口东100米 3、朝阳路与温泉路公交站点 4、省道229线与单家庄交汇路口西100米 5、省道229线山旺庄路口东100米6、铜井钰泉超市……
路线二:……
四、驾驶人、备用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备用随车照管人员
(一)驾驶人:姓名***,准驾车型**,驾驶证号**********,取得校车准驾资格时间**年**月**日;
(二)备用驾驶人:姓名***,准驾车型**,驾驶证号**********,取得校车准驾资格时间**年**月**日;
(三)随车照管人员:
1、姓名:***,出生年月**年**月,身份证号*****,手机号******;
2、……
(四)备用随车照管人员:
1、姓名:***,出生年月**年**月,身份证号*****,手机号******;
2、……
(注释,不要写在方案里:小学生校车40座(不含)以下的不少于1名照管人员,40座(含)以上的,不少于2名;幼儿校车20座(不含)以下的,不少于1名,20-40座(不含40)的,不少于2名,40座及以上的不少于3名。

备用随车照管人员每5人不少于1人,备用驾驶人每5辆车不少于1人。


五、校车安全管理措施
1、校车开行前,由驾驶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每月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照管人员检查乘车学生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后,提醒校车司机开行。

5、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6、照管人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座次表,确认乘车学生无误后,车辆方可开行;下车时照管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学生全部离车后,方可离开。

7、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座次表,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8、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总务处备案。

9、校车运行过程中,应在本方案确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沂南***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沂南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校车安全检查保养
1、……
(应有定期保养办法,开行前检查方法等)
三、驾驶人培训管理
1、……
(应有驾驶人资质管理、定期培训考核管理、定期违法查询制度等)
四、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培训
1、……
(应有定期培训考核办法等)
五、乘车学生安全教育
1、……
六、值班老师接送值班制度
1、……
七、应急状况处置
1、……
八、责任追究
九、其他安全管理办法
鲁Q*****专用校车座次表
(该车驾驶人***,核载客**人,实际乘坐**人,照管人员*名)
注:当照管人员为1人时,需坐在车门附近,当多于1人时,一人位于车门附近,一人位于应急门附近,与驾驶人平齐的第一排座椅不允许设置学生座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