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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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爆破材料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材料,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为了确保爆破材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许多组织和单位都实行了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详细介绍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清退制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制度1. 领用发放程序(1)申请单填写: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应由需要使用的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单应详细填写爆破材料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2)审批程序:申请单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领用登记:在领用爆破材料时,应由领用人员填写领用登记表,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2. 领用发放标准(1)根据需要:领用爆破材料应根据实际需要,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领用人员应详细说明爆破材料的用途和用量,以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控制。

(2)安全合规:领用爆破材料的部门或个人应符合相关资质和安全要求。

对于一些特殊或危险的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

3. 发放管理(1)仓库管理:爆破材料的库存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仓库应设密闭、防潮、防火的条件,并定期检查存放情况,确保材料安全。

(2)出入管理:对于爆破材料的出入仓库的管理应严格控制。

只有经过授权和审批的人员才能进入仓库,领取或退还爆破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清退制度1. 清退程序(1)申请清退:爆破材料使用完毕或过期时,应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清退。

申请清退时,应详细填写清退材料的种类、数量、清退原因等信息。

(2)审核程序:申请清退材料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审核应认真核对清退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不发生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

(3)清退登记:在清退爆破材料时,应填写清退登记表,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清退日期等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2. 清退标准(1)过期材料:对于爆破材料的保质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清退。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条火工品领用者都必须持当班审批领料单、信息卡、爆破合格证、炸药包、雷管盒、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领退卡,缺一不可,并由爆破工、班长(或跟班队长)双人签字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予发放。

第二条保管员按照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规定发放火工品,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

火工品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的____%;各单位当班使用数量由生产调度室提供,火工品审批人员把关。

第三条严格爆破材料的发放工作,坚持五不发:即没有调度室审批不发,爆破工不对号不发,没有炸药包和雷管盒不发,变质和超期的不发,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第四条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退库时保管员、爆破工必须共同清点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爆破工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对存放爆破器材的专用箱必须加锁。

第六条火工品收、发、退必须帐目清楚,做到班清、日核、月结。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要求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负责人:设立爆破器材管理专门负责人,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和管理工作。

2. 申请流程: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向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提出爆破器材使用申请。

申请需要包括爆破器材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

3. 审批程序: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的资质、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等。

通过审查后,负责人会向申请单位发放爆破器材。

4. 发放记录:负责人需要建立爆破器材发放记录,包括爆破器材名称、编号、发放日期、发放单位等信息。

确保爆破器材发放的合法性和追溯能力。

5. 保管管理: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妥善保管爆破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可以随时对器材进行检查和核对。

6. 清退程序: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需要将器材进行清退。

清退程序包括申请清退、负责人审批、记录清退等。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5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5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1、爆破员支领和清退民爆物品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各队安全员开具的爆破材料领用单及单位领导审批的《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必须有班(队)长或带班领导审核意见和民爆物品主管负责人审批意见,领用单上必须有本队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签字。

2、没有《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民爆物品,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反映。

3、《爆破员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炸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

4、爆破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和安全员一起亲自到库房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和办理清退手续。

炸药库管理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

5、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发现涂改迹象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并及时汇报单位主管领导,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发放时,库管员必须用手持机和爆破IC卡作出库登记,并将所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经办人等信息如实在《民用爆破物品出入库总台帐》填写清楚。

7、爆破员、安全员领导民爆物品时,将所领到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编码如实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手册》上,清点无误后在规定的栏内签字。

8、爆破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存放、运送),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经查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清退手续。

9、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退交炸药库后,本班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要在出入井时开箱清点,并在责任人栏签字,发现本班支领量、使用量和清退量不符,必须及时追查,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节严重时,矿值班领导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班未用完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清退,药库管理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并签名。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3篇)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3篇)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为了矿山生产的安全,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杜绝事故隐患,特制订如下领退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执行。

一、仓库、雷管、火线入库1、仓库位置必须远离居民区、工厂、学校、炸药库、雷管、火线仓库存放,库与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库内通风良好,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避雷设施,昼夜连续有人值班。

2、爆破物品入库,手续要严格,逐一逐项清点,发现与票据数量不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入库后应分批存放,用旧存新,如有实效药应马上停止使用,并随时报告主管部门。

二、领料1、需要爆破物品时,使用单位要写出领料申请,注明品种与数量,经有关人员核实后方可批准。

其他人员不准随便批条。

2、爆破物不得随便乱借,特殊情况下,由主管领导、保卫科、生产企管安全科共同签批,方可发放,并完善借用手续。

3、领取时,最少有二人。

炸药与雷管分人携管,领料人不得进入库内,由仓库管理人员按效率发放,先发炸药、再火线、后雷管。

禁止吸烟和带火种入库。

4、出入手续要齐全,做到日清月结,随便掌握库存数量及品种。

5、领料人要掌握各种物品的性能,发现有问题的物品及时主动交回仓库,仓库保管员确认后,另行发放。

三、退回1、对当班用不完的各种物品要及时退回库内,严禁私存。

2、对退回的物品数量及品种,保管人员可登记或开临时收据,次日另发。

3、对于私存爆破物品的,要严格按照“矿山生产违章扣除绩效奖励规定”进行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一切责任。

四、使用1、使用时各施工人员要有专门记录,对于谁领取,用在什么地方,用了多少,还剩多少都要详细记录,不得漏填和误填,以备查验。

2、运输过程中,分人携带,严禁烟火,运到现场的爆破器材,严禁混乱,要放在无水、无人去的地方,与作业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没有爆破作业证的人员,决不允许使用爆破器材,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2)是指对于某些特殊爆破物品的使用、领取和归还安排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军事、矿山、建筑和炸药等领域。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3篇)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3篇)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爆破器材的领用和清退工作,确保爆破工作的安全和管理的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所有爆破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器械、引爆装置、引爆线缆等。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领用人员的身份合法,爆破器材的使用安全和物资的合理利用,并确保清退后的爆破器材能够及时回收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不得有任何擅自揣测、改变领用和清退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遵循“谁领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人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负有管理和使用的责任。

第六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由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审批。

第七条领用和清退的爆破器材应当在专门的爆破器材仓库进行储存和管理,储存和管理工作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规定。

第八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档案,确保工作的记录和凭证完整、真实、可追溯。

第二章爆破器材领用工作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通过正式的爆破计划及相关申请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爆破器材的领用。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申请爆破器材领用时,应当提交领用申请,包括爆破作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爆破作业计划、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出具领用通知,通知中应当包括领用条件、领用时间和期限、领用责任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领用人应当凭借领用通知,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指定的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破器材。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领用人应当仔细核对领用的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如有差错应当及时更正。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领用人在领用器材后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应当包括领用的器材种类、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范文(三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范文(三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范文1.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民爆物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在使用民爆物品后,必须进行清退程序,以确保该物品没有残留危险,以及及时补充库存。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员工和部门。

2.适用范围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员工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维护部门、工程部门等。

3.清退流程3.1 定期清点每月底,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部门进行清点,核实库存量是否与记录相符。

3.2 清退申请当民爆物品使用完毕或者超过保质期时,负责人需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清退申请,清退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清退物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 清退数量- 清退理由- 清退时的处理方法3.3 清退审核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清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清退物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清退物品的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3.4 清退处理审核通过的清退申请,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清退申请中的处理方法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清退处理的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销毁处理、回收利用、规范存放等。

3.5 清退确认清退处理完成后,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清退物品进行确认,核对清退数量是否与申请一致,并签署清退确认文件。

4.责任与义务4.1 领用责任领用民爆物品的员工应:- 对民爆物品进行正确使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按照规定进行保管,确保物品安全,防止损坏和遗失;- 及时向上级汇报使用情况和剩余数量。

4.2 清退责任民爆物品的使用部门负责人应:- 审核并签署清退申请;- 确保清退物品的处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确保清退处理过程中安全可靠,并做好相应记录。

4.3 监督责任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 定期进行民爆物品库存清点,并与记录核对;- 审核清退申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监督清退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和规范操作。

4.4 违规责任对于违反民爆物品使用和清退制度的员工,将根据企业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三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三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是指对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归还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爆破材料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失控。

一、领用发放规定:1. 领用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爆破证书和操作资格,经过爆破专业培训。

2. 领用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填写领用登记表。

3. 爆破材料的领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记录在领用登记表中。

4. 领用人员应对所领用的爆破材料进行检查,并签署确认收货。

二、使用规定:1. 领用人员在使用爆破材料时必须按照相关爆破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爆破材料只能在设置的爆破作业区域内使用,不得私自携带、存放或使用。

3. 使用爆破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量使用,不得私自调整或超标使用。

4. 在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归还清退规定:1. 领用人员在使用完爆破材料后,应及时归还剩余的爆破材料和装备。

2. 归还时应进行材料和数量检查,并填写清退登记表。

3. 如出现损失、遗失或过期的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4. 领用人员在离职或调整岗位时必须将所领用的爆破材料进行清退,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四、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归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规定的领用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等纪律处分。

3. 领用人员应积极参与爆破安全培训,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操作和管理水平。

以上是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的一般规定,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二)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流程,确保爆破材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爆破材料的人员和部门。

三、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流程1. 领用申请爆破材料的领用人员需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交领用申请,包括申请人员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以及需要领用的材料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1.引言为了确保爆破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保障材料的合理管理和使用,制定本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明确爆破材料的领用程序、使用要求和清退流程,以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2.材料领用发放制度2.1 领用准备1) 领用人员应事先向物资部门或负责人提出领用申请,并填写《爆破材料领用申请单》。

2) 申请单上应详细填写领用物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等信息,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批准。

3) 领用前,领用人员应进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工作,并确保领用物品的完好无损、数量无误。

2.2 领用程序1)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必须向物资部门或负责人出示领用申请单,并进行登记。

2) 领用人员应当对领用的物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领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物资部门或负责人在领用后,应及时将领用情况记录并存档,以备查阅。

2.3 领用使用要求1) 领用人员必须按照材料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并确保材料的安全可靠。

2) 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上报使用情况,并将剩余的材料归还到物资部门或负责人处。

3.材料清退制度3.1 清退准备1) 材料清退应及时进行,不能拖延或延误。

2) 清退的材料应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包装和整理,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2 清退流程1) 清退人员应事先向物资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清退申请,并填写《爆破材料清退申请单》。

2) 清退申请单上应详细填写清退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原因等信息,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批准。

3) 清退前,清退人员应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对和整理,并填写《爆破材料清退记录表》。

4) 清退人员应在清退时向物资部门或负责人出示清退申请单和清退记录表,并进行登记。

5) 物资部门或负责人在接收清退物品后,应及时将清退情况记录并存档,以备查阅。

3.3 清退要求1) 清退人员应确保清退物品完好无损,并及时上报清退情况。

2) 物资部门或负责人应对清退物品进行验收,并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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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第1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材料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及相关规定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微山金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作业
第3条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前必须先检查爆破员证件、民用爆破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
(1)爆破员未持有合格证件;
(2)爆破员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或人卡不符;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第4条严格爆破材料发放手续。

爆破员必须持经领导签发、印章齐全的领料单申请领用爆破材料。

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必须根据领料单上爆破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将爆破材料发放给爆破员,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申请的爆破材料信息。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发放:
(1)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2)爆破员所持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卡或人员卡处于被锁期间。

第5条爆破材料库管理员严禁将变质或超过保证期的爆破材料、未做全电阻导通实验的雷管发放给爆破员。

发放时严禁非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进入库房,不得做任何与发放爆破材料无关的事情。

第6条严格爆破材料清退手续。

爆破员持有当班班长签字核实的退
药单,将用剩的爆破材料交回爆破材料库。

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对照退药单,认真清点核实退药,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退爆破材料的信息,并将所退爆破材料存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将用剩的爆破材料私自存放、销毁。

第7条加强爆破材料帐物记录。

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后,必须将雷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料发放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爆破材料管理员接受所退爆破材料后,必须将做到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料登记到爆破材料清退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做到领用发放清退实际情况、帐目、手持机采集到的信息三对口,不准用铅笔记帐,不准随意涂改。

第8条发放、清退结束后,爆破材料管理员将手持机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对照发放记录清理库存,做到库存、帐目、手持机信息相一致,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交接要严格,手续齐全,班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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