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暑期或寒假期间通过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实践,提高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为了保证实习实训的质量和安全,学校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实习实训的目的和意义实习实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参与实训,学生能够对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实践运用,了解实际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增加接触企业的机会,提前适应职场。
二、实习实训的安排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安排,包括实习时间、地点、要求等。
实习时间要尽量避开学生正常学习时间,以免影响学习进度。
实习地点要选择符合岗位需求和学生专业背景的企事业单位,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融入工作团队并提升实践能力。
三、实习实训的任务实习任务应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学生的专业背景合理设置,既能够凸显学生的特长,又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任务内容应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性,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遇到问题并通过解决问题提升自身能力。
四、实习实训的指导为了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学校应当派遣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
指导老师要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了解学生的工作进展,及时解答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培训和指导,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和反思。
五、实习实训的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
学校要建立与实习单位的沟通机制,定期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对企业的实习条件和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实习资源,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六、实习实训的安全实习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学校要在实习前培训学生相关安全知识,提醒学生注意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并设立紧急联系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
七、实习实训的报告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实习报告,详细陈述实习任务、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内容。
实习报告能够帮助学校和实习单位了解实习效果,同时也是学生总结经验、提升自我能力的机会。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试行)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XX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XX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的文件相关规定,为使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实施细则(一)专业实践保障研究生辅导员要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工作站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为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二)专业实践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专业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进入我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拟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四)专业实践管理1.研究生进站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在进行专业实践学习前,须认真阅读“XX大学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并签字确认。
2.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时间,地点)。
3.派往实践的每个研究生工作站中的班级干部为研究生实践小组长,实践小组长负责学校与工作站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学校有关通知的传达、工作站单位及研究生实践情况的反馈等。
实习生管理办法46477

实习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实习生的接受及管理程序,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原则开发低成本、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三、适用围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热情开朗、无传染疾病、学校无不良记录、有一定发展培养潜质的在校学生和应届、历届(毕业1-2年无工作经验的)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主要安排实习岗位为:服务、接待类、营运类、技术类、厨工类。
-四、职责划分五、实习生的资格审核1.学历得到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在读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能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学院推荐信等证明文件。
3.健康证。
4.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六、入职实习生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见附件一),具体入职办理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七、实习时间安排1.实习期限:1-6个月(已毕业的实习生实习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超过6个月)。
2.上班时间:同公司正式员工上班时间,具体作息时间服从计划和直属部门和公司的安排,若遇特殊情况须按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请假,具体请假流程请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
3.出勤天数:在校实习生每周保证3天正常出勤;其他已毕业的实习生,工作时间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时间相同。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按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办理,具体请假流程请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
八、实习补助1.在校实习生:无现金生活补助。
以IC卡充值形式,公司包管实习当日午餐一顿。
2.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2年仍无从业经历者(不区分学历、职称等级和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按市最低失业救济金标准730元/人/月和实习生实际实习天数计发生活补助。
九、实习生的管理(一)实习生义务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工作安排,并接受考核。
3.实习生每月提交一份实习报告至用人部门,其容可包括实习工作容、工作进度及建议,形式不限。
4.毕业设计实习生如需在实习期进行毕业设计,需提供详细的毕业设计说明、指导老师,经过所属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评审后,方可进行设计。
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

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邓敏教授)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投身科研,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日常管理1.按时到实验室学习、工作。
实验室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上课、假期除外)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外出须请假。
2.保持实验室安静。
进入实验室手机静音,禁止在实验室内接电话禁止在实验室中聊天、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音箱3.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干净,禁止在实验室中吃零食、吸烟保持公共卫生,安排专人值日4.维护实验室秩序。
不得带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使用实验室资源须有实验室成员陪同5.维护实验室安全。
注意保管试验室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导师登记,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应向导师归还钥匙;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关闭所有用电器,切断电源。
第二部分:学术活动1.认真完成导师安排工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每月进行一次学术活动,安排3-4人进行学术汇报,每学期初制定学术汇报安排一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一份书面学术总结(不少于15页)二、三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两份书面学术总结(每份不少于15页)2.规范实验室书籍、论文资料使用。
借阅实验室书籍、论文应登记,未经允许严禁转借他人,完成相关学习后应按时归还公费购买书籍、复印打印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3.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
实验室数据,研究资料未经许可严禁外传,严禁传播他人未经发表或认可的研究成果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不经导师审定不得擅自投稿4.其他规定外出实习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外出一个月以上实验室不安排座位外出实习学生不享受第三部分之奖励制度第三部分:奖励制度1.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100-200元。
在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300-500元。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为规范日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二、三年级研究生因培养需要到校外学习,实习,三个月以上都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学习,实习,。
第二条:外出学习,实习,研究生需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登记表》~依次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培养意见~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同时研究生本人需提供接收学习,实习,单位的接收函件。
第三条:外出研究生需将《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登记表》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件交学院备案~同时与学院签订《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安全协议》~完成以上手续后方能离校外出学习,实习,。
违反规定将视作擅自外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申请外出学习,实习,时限到期后~研究生需到学院办理返校或延期手续。
因故变更学习,实习,单位或地点~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五条: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期间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接收单位的相关规定~主动接收单位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向学院和导师汇报学习情况。
研究生部和学院定期对外出学习,实习,研究生的学习,实习,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条:学院每学期末汇总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部。
第七条:研究生办理完成外出学习,实习,手续后~如需暂退学生宿舍需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暂退宿舍申请表》交学院审核后到公寓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研管200405,同时废止。
其解释权在研究生部。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二:《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登记表》附件三:《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安全协议》附件四:《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暂退宿舍申请表》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范专业实践的有关要求,保证专业实践活动效果,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基本要求1.专业实践是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本专业领域的校内外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践实习活动,以提高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实践的方式为主。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场所主要依托学校或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的实践基地,也可根据需要到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过程管理1.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结束前与校内外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提交《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所在学院、校内导师签订《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未签订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3.专业实践由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院负责开展研究生安全、保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联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档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1.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专业实践学分。
2.专业实践结束时,研究生应向校内外导师提交专业实践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经校内外导师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给予专业实践成绩。
3.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实习生管理办法1.0目的为更好地规范公司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轮岗实习是应届大学生初次走向工作岗位,认识企业、了解企业,进而热爱企业,在企业建功立业、锻炼成才的第一步,是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了规范轮岗实习工作,达到预期轮岗实习效果。
2.0实习生管理分类分为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和非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两大类,主要安排实习岗位为:配送部、调度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岗位2.1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2.1.1以个人名义申请毕业前实习:主要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统计、财会、计算机、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等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招用原则须为学校在册,身体健康、热爱生活、无传染疾病、学校无不良记录、有一定的发展培养潜质;2.1.2 经过综合面试拟录用、培养的应届大学生。
实习生待遇轮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轮岗,全方位了解企业结构、工作流程、成本控制、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对人才的基本要求,达到公司对用人的基本需求。
3、轮岗实习安排:实习期为:实习生到岗时间至取得学校毕业证为止,一般为3到6个月每位实习生有一主要实习岗位:初选岗位为主要实习岗位,主要实习岗位的实习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4、轮岗实习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和安排,各部门应全力配合,保障轮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5、人力资源部负责轮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的:全面制定应届毕业生的轮岗实习方案,落实轮岗实习岗位,对轮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轮岗人员的学习计划表、实习考核表,并组织轮岗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和工作总结工作。
6、轮岗实习生的主要职责是:在轮岗期间,每月月底提交工作总结(每位实习生不少于2000字),人力资源部一个月对轮岗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成绩存档。
实习生轮岗办法:一、轮岗目的:便于实习生更快更全面的了解公司运作,熟悉公司流程,激励实习生,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实习生开拓视野、积累工作经验、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实习生的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以人为本。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与选拔:确定实习生的招聘标准和流程,通过面试和筛选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实习生;同时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期限和福利待遇。
2. 岗位分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兴趣和能力,将其分配到适合的岗位,确保实习生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并获得实习经验。
3. 岗前培训: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技能培训,使实习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4. 实习计划和目标:为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并提供指导和支持,保证实习生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和挑战性。
5. 导师制度:为实习生分配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培养和评估实习生,提供工作指导和学习辅导,以促进实习生的发展和成长。
6. 定期评估: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学习成果和发展潜力,及时给予反馈和建议,帮助实习生改进和提高。
7. 经验分享和交流:组织实习生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活动,分享实习经验和学习心得,促进实习生之间的共同成长和互相借鉴。
8. 保障权益: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确保实习生能够安心、舒适地完成实习期,并且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实践经验。
这些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实习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能力,同时也为实习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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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三、内容
1、实习生范围
1)已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职校毕业生。
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由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课题研究的在校研究生以及进行毕业设计的在校本科生。
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工作的在校研究生。
5)由个人提出实习申请,经公司同意并与学校、公司、个人签定协议的实习研究生。
2、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职责
a、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b、负责实习生定薪、结算的审核。
c、负责实习生的档案、户口管理。
d、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力资源部盖章备案。
2)用人部门职责
a、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b、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c、确定指导老师、实习内容。
3、接收流程
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面试与审核并能认同本公司企业文化。
2)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附件一)/《竞业禁止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人力资源部负责、行政部协助实习研究生到公司后的食、宿安排。
4、实习研究生待遇
见公司《工资制度》,实习研究生另有特殊贡献的,实习结束后公司给予奖励。
3)公司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工作餐免费,其余伙食费自理。
4)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待遇,以公司与高校和研究生个人分别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书》为准。
5、实习生管理
1)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2)实习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技术、商业秘密。
3)考核:到本单位3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协助应对实习生每月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进行月报酬 20%(具体比例由公司确定)的浮动;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
4)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和加班制度;实习期间的请假管理与正式员工一致(参考员工守则)。
5)培训: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进行相关培训。
6、实习结束
1)在公司进行毕业设计的实习生回校进行毕业答辩前,凭《实习鉴定表》(附件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实习终止手续(具体操作同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如毕业后派遣到本公司,则按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2)进行短期实习的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凭《实习鉴定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3)实习研究生离开公司前须进行工作交接,安排任务责任人为监交人。
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附件
附件一:《实习协议》
附件二:《实习鉴定表》
附件一:
研究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学生):
丙方(学校):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到公司实习。
在乙方实习期间,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1、乙方实习周期:至。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月报酬人民币元,并给乙方提供宿舍;实习期间乙方的食宿按公司规定办理。
3、本协议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前,乙方不得中途退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
特殊情况:生病(二级及以上医院机构证明);回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职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在实习期间所了解、接触到的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三、乙方如实习结束考核合格毕业后,甲方优先考虑录用。
录用后甲方将实习期间视为公司员工,参与奖金分配与产品提成。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第二条所述的约定,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实习中途退出,视作自动放弃实习,协议终止。
3、非特殊情况下累计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关系。
4、甲方与丙方联合培养的实习研究生,在乙方毕业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录用乙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同上。
正当理由的界定:
1、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要求;
2、实习期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
3、实习结束考核不合格;
4、乙方不能正当毕业,即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制裁者,甲方有权不录用乙方,但乙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书条款之二。
五、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以向实习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甲、乙、丙三方在已仔细阅读的前提下签署此协议。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签字:
时间:年月日
实习鉴定
姓名实习所在部门
报到时间实习结束时间
自我
鉴定
(可另附页)
签名:
日期:
部门
评价
意见
实习情况:合格:不合格:
(专业水平/公司认同度/劳动纪律与态度)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
人力资源部意
见实习情况:
(企业文化/培训考核/其他)人事经理签字:
日期:
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