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8 中视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林天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林天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02【案件字号】(2022)京03民终1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海洋【审理法官】张海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天【当事人】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天【当事人-个人】林天【当事人-公司】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马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波【代理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林天【本院观点】综合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中播公司是否应支付林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劳务费74400元。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中播公司是否应支付林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劳务费74400元。
本案中林天提交了中播公司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林天自2020年10月20日在其公司工作。
林天亦提交了租房证明,证明中播公司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中播公司股东刘长超为其支付房租。
林天提交了光盘证据,证明林天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7月为中播公司提供过摄像活动,中播公司对该光盘证据真实性亦予以认可,故林天主张其与中播公司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具有高度可能性。
中播公司虽不予认可,其主张双方并非劳务合同关系,而系合作或合伙关系,但并未提交合作协议或合伙协议等证据予以证明,林天亦不予认可。
康美药业风波后独董法律责任标准怎样落地执行

B usiness起底康美药业风波后独董法律责任标准怎样落地执行文/任文豪 新疆财经大学我国自2001年建立独立董事(独董)制度以来,关于独董的功能及其应负的责任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尤其在提高独董责任方面的呼声甚高。
康美药业案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激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并直接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1月21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2022若干规定》”)。
然而,该规定实际上降低了独董的责任。
这种责任减轻是否对我国独董制度有益,是否有助于独董更好地履行职责,引发了新的思考。
同时,我国独董制度存的问题该如何改进也成为亟待探讨的议题。
我国独董制度近期改革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2022若干规定》,对相关人员的过错认定进行了明确,并显著降低了责任标准。
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过错的两种情况:一是故意或明知,二是重大过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的重大变革集中体现在对第二种过错的界定。
第二款原文为“行为人严重违反注意义务,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虚假陈述的形成或者发布存在过失。
”然而,独董最显著的特征是独立性,他们通常不介入上市公司的日常运营,因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极少发生。
事实上,在我国涉及独董责任的重大案例中,独董往往只是轻微过失。
因此,《2022若干规定》的出台意味着,类似于康美药业案中独董需承担巨额民事赔偿的情况将成为历史。
这一规定实际上降低了独董的责任标准,只要他们不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就不会被认定为有过错。
这是否等同于减轻了独董的义务、使康美药业案的震慑效果消失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适用何种独董制度呢?美国独董制度经验之借鉴在实践中,美国独董被追责的案件相对较少,他们个人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况更是少见,主要归因于两个因素:一是独董义务标准的相对宽松,二是公司通常会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董事有勤勉义务,这要求他们在工作时既要符合客观标准(即一个理性人在通常情况下应达到的标准),又要符合主观标准(即具备特定专业技能的人在处理专业事务时应提高的勤勉标准)。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现提名黄昭仁先生、徐君伦先生和吴念祖先生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被提名人黄昭仁先生、徐君伦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吴念祖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华数传媒:关于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公告编号:2020-02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鲍林强先生。
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鲍林强先生简历如下:
鲍林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
曾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经管办主任,浙江风行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都市快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都市快报社副社长,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媒控股:000607)总经理、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副会长。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陈晓谷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陈晓谷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
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陈晓谷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陈晓谷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银泰证发[2008]10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晓谷(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陈晓谷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手续。
二○○九年一月五日
——结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保障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在选择独立董事的过程中,其声明与承诺尤为重要,下面我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进行深度探讨。
让我们来看看独立董事的声明与承诺对于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是他们对公司、股东和社会的一种庄严承诺,这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和背景进行审查,以及他们对公司治理理念的表达,可以更好地了解其是否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公正的立场,从而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是公司治理的第一步,也是关乎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一环。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其声明与承诺中明确表达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作为独立董事,他们必须明确自己的使命是监督公司管理层,并为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负责。
在声明中,他们应该明确表示将秉持独立、公正、负责的原则,勇于提出反对意见,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审慎评议,以保障公司的长期利益。
他们还应承诺遵守公司法律法规,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维护股东权益,搭建起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桥梁,尽力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另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还应包含其对公司独立监督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他们应该在声明中提出自己将要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包括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情况的监督,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警示,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他们还应承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和监督工作,以及积极履行董事会委托的其他职责,如参与重大交易的决策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对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和社会的庄严承诺,更是对公司治理的一种有力保障。
在选择独立董事时,公司应该对其声明和承诺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其履历和背景,全面评估其是否符合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资格。
002819东方中科: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公告编号:2021-068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王戈先生、刘国平先生、王建平先生、张广平先生、吴桐桐先生、郑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帆江先生、张树帆先生、金锦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日召开,会议选举王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附件:1、王戈先生王戈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1990年7月进入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曾用名: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下属公司的开发工程师、电子仪器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科仪控股副总裁、总裁。
现任中国科学院国科控股党委委员、东方科仪控股董事长、北京科苑新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理合伙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科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国科信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CAS-Tech Management Ltd.董事、豪赛克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600088 中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公告编号:临2013-10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0:30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
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梁晓涛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6月27日任期届满,公司举行换届选举。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阅和了解,认为被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梁晓涛、赵刚、王焰、石村、陆海亮、周利明、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其中,梁晓涛、赵刚、王焰、石村、陆海亮、周利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书见附件一、二、三、四)。
独立董事刘素英、刘守豹、杨斌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关于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3-12号”《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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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刘素英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