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法律法规】法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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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归纳

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归纳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归纳第一部分行政法规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期货交易只能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和国务院或者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证监会对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证监会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2007年4月15日执行,《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是证监会制定。

期交所设立要经过证监会批准,要在境内注册,不以盈利为目的,自律管理。

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负责人由证监会任免。

其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如有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职务或取消资格的,要超过5年才能在交易所任职。

交易所的职责:1、提供场所,设施,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上市。

发布市场信息。

制定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

3、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4、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监督管理。

自己不可直接或间接参与期货交易,除非证监会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行。

交易所的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

分级结算的交易所还要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

报证监会批准的事项:制定或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和上市、中止、取消、恢复交易品种。

交易所的收益要首先用于保证交易场所、设施的运行和完善。

期货公司设立期货公司要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并获得证监会批准(6个月内做出批准还是不批准的决定)设立条件(人地钱制度):3000万,董监高要有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资格,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货币不低于85%。

期货公司业务施行许可制。

除了可以申请境内经纪业务,还能申请境外经纪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和其他符合规定业务。

不得从事自营或变相自营业务,以及对外担保和融资。

报证监会批准的事项: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是20日做决定。

合并、分立、停业、解算、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都是2个月做决定。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汇编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汇编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汇编第一章期货交易管理条例1.本法规大部分是要经过证监会批准的,下列特殊:银行从事期货融资或者担保资格,期货业协会批准;境内从事境外商品期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2.期货公司成立条件:注册资本最低3000w,应当为实缴资本,货币出资>85%,近3年无违规;从业人员>15个,高管>3个;持续经营两年,一年盈利或者,实收资金和资本均不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持有100%股份的股东:净资产10亿元,不适用,15亿元。

3.几个日期:a.期货公司成立审批:6个月;结算会员审批:3个月;b.金融结算资格批复:3个月,6个月内未取得会员失效;IB业务:20日c.期货公司报证监会,多为2个月审批:①合并分立停业解散②变更公司形式③变更范围④变更5%⑤设立、收购、参股、终止境外期货经营机构⑥变更注册资本and其他情形(20日内决定)d.期货公司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分布),多为20日内审批:①变更法人、住所或者营业所②设立境内期货经营机构(2个月)③变更境内机构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④其他事项4.交易所行为:a.先决定后报:提高保证金、调整涨跌幅、限制最大持仓量、暂停交易、其他紧急措施b.先报证监会批后执行:章程、交易品种、合同、住所或场所变动,合并分立解散5.调查内幕信息:经证监会批准,限制不过15日,复杂不超过30日。

6.期货公司出现风险措施:限制业务机构、分红,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转让财产,自由资金调拨,股权转让,股东权利,更换管理人员。

谈话、提示、记入信用记录、责令限期整改后证监会验收合格3日内解除。

7.期货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股权被冻结或用于担保等,期货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8.法规总结:【70条】期货公司做没有经过批准的事项和证监会不允许做的事项,是1-3倍罚款,不足10万处以10-30万,相关人员1-5万罚款【78条】违规设置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不足20万处以20-100万【73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单位从事的,责任人:处3-30万罚款【80条】中介机构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处以3-10万其他的全部是1-5倍罚款,不足10万的处以10-50万,责任人处以1-10万对单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期货公司都是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处分对责任人的处罚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处以纪律处分;期货公司的给予警告处分9.变相期货交易,满足下列之一的;①为参与买卖双方提供履约担保;②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的20%第二章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暂行办法1.保障基金启动:由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截止2006-12-31总额15%缴纳形成。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期货从业人员扮演着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其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素养的提升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对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梳理,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和学习。

一、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是期货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和行为准则,涉及到诚信、责任、敬业和保密等方面。

1. 诚信期货从业人员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或者散布谣言。

对客户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专业的建议,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真相。

2. 责任期货从业人员应当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不得推卸或转嫁责任。

对于投资建议或交易策略,应当充分评估风险并向客户进行详细解释。

当出现错误时,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敬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勤勉工作,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及时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同时,也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保持学习和研究的态度。

4. 保密期货从业人员应当严守客户的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交易信息和个人隐私。

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客户的信息谋取私利。

二、期货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除了职业道德要求外,期货从业人员还需要熟悉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期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期货市场的组织形式、交易规则、市场监管等内容,期货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交易时需要遵守这些规定。

2. 证券法律法规虽然期货和证券是两个不同的市场,但是二者存在一定的关联。

期货从业人员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必要时能够为客户提供相关咨询和建议。

3.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规定期货从业人员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规定,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备考中的重要法规与监管要点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备考中的重要法规与监管要点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备考中的重要法规与监管要点期货市场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特殊金融衍生品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为确保市场稳定、交易公平以及客户利益的保护,国家对期货市场实施一系列的法规与监管措施。

对于期货从业人员而言,熟悉并遵守这些法规与监管要点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期货从业人员备考中的一些重要法规与监管要点。

一、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这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基础法律法规,规定了期货交易的基本制度、机构及其职责、交易规则、结算制度、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内容,是期货从业人员备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联系,因此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也需要期货从业人员熟悉。

该法规定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证券投资者保护等内容,与期货市场相关的内容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合同标的物等。

3.相关行政法规:除了上述基础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涉及期货市场监管的行政法规,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一般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对期货市场进行更为具体的监管。

二、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1.《中国证券业协会期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是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业道德规范,包括公正诚实、勤勉尽责、保守秘密、诚信守信等方面的要求。

备考期间,对于这些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和应用也是重点考察内容之一。

2.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纪律规定: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考试机构会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对于作弊、违规行为等进行严格禁止,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备考期间,期货从业人员要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三、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与监管要点1.风险管理与控制:在期货市场中,风险管理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期货从业人员需要了解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保证金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规定。

2.内控管理与合规要求:期货公司和期货从业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交易和结算的安全有效。

完整版)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完整版)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完整版)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期货管理条例一、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受XXX和XXX的监督管理。

期货交易所负责人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国务院期督任命。

期货交易所会员为企业法人和经济组织。

任何人不得担任期货负责人,否则将被解除职务5年,律师等资格也将被撤销5年。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包括设施建设、设计安排合约上市、组织监督交易结算、履约担保、会员监督、制定实施交易规则、发布市场信息、监督仓库、保证金银行和查处违规等。

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股票和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交易所制定的制度包括保证金、当日无负债、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风险准备金和(分级结算)结算担保金。

如果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交易所可以采取提高担保金、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最大持仓和暂停交易等措施。

需要国期督批准的事项包括制定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和上市终止取消。

二、期货公司期货公司的申请条件包括注本3000万、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章程、股东3人、合格场所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国期督需要6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批准。

国期督可以提高注本,注本应是实缴资本,货币出资大于85%。

期货公司不得从事融资、对外担保和期货自营。

国期督需要批准的事项包括合并、变更业务、变更注本股权(20天)和5%股权变动等。

其他事项需要2个月的时间来批准。

如果公司需要注销,需要满足执照被注销、3个月没开业、无当停业3个月或主动申请等条件。

注销前需要返还客户资产。

三、交易规则交易所负责进行结算统一。

分级结算的顺序为交易所、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和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获得XXX 的资格才能从事期货融资和担保。

国有企业期货需要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期货工作人员和不能提供开户资料的人员不得从事期货。

期货交易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四、期协XXX是一个自律性组织。

XXX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需要向国期督报备。

期协的职责包括纪律处分、从业资格认定管理撤销、向国期督反应会员要求和交流研究等。

2023年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汇总

2023年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汇总

(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1.总则1.1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旳原则。

1.2 期货交易应当在国务院同意旳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旳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1.3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旳监督管理2.交易所2.1 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设置;2.2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旳, 按照其章程旳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因此其所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易所旳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2.3 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境内登记注册旳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旳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构成2.4 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旳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未逾5年;2.5 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①提供交易旳场所、设施和服务;②设计合约, 安排合约上市;③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④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⑤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旳其他交易所不得参与期货交易。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同意, 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旳业务;2.6 风险管理制度:①保证金制度;②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③涨跌停板制度;④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汇报制度;⑤风险准备金制度;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旳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旳期货交易所, 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2.7采用紧急措施, 应当立即汇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①提高保证金;②调整涨跌停板幅度;③限制会员或者客户旳最大持仓量;④临时停止交易;⑤采用其他紧急措施。

2.8 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 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①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②上市、中断、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③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旳其他事项。

3.企业3.1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重点:部门规章与规范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重点:部门规章与规范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重点:部门规章与规范第一章总则1.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

2.保障基金按照取自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原则募集,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管理使用。

公开、合理、有效的原则第二章保障基金的筹集1.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止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账号总额的15%缴纳形成后续资金的来源:期货交易所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3%缴纳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总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到十的比例缴纳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追偿或者接受其他合法的财产2.对于财务情况恶化风控差的期货公司,按照较高比例来收取保障基金,由证监会来确定3.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按照季度缴纳后续资金,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前一季度的保障基金。

4,下面的情况可以暂停缴纳:保障资金总额达到8亿元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出现重大突变的市场反恐或者不抗力5.鼓励保障基金的来源多元化可以接受社会的捐献和其他合法的财产。

第三章保障基金的管理个监督1.对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可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现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作方式2.保障基金实行独立核算分别管理和其他的资金有效的隔离。

筹集和管理使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报送证监会和财政部。

第四章保障基金的使用1.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保障基金按照下列的原则予以补偿;对个人投资者损失在10万以下全部补偿,超过的10万部分按照90%补偿对于机构投资者在10万以下全部补偿,超过10万的部分按照80%补。

2.对于使用保证金之前先用自有的资金和变现资金弥补保证金缺口。

不足的或者情况危急的方决定使用保障基金。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监督机构】1. 期交所负责人任免:国监,设立期交所:国监/证监会2. 期货公司/结算机构,经国监or证监会批准。

3. 银行业从事保证金存管/结算:国监审核批准。

融资/担保:银行业监管机构4. 有价证券种类、冲抵比例,由国监规定。

5. 更变5%以上股权,报国监。

6. 国监对董监高、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证监会对董监高进行监督管理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风险官进行监督管理。

7. 中金所/协会对适当性进行自律管理。

8. 境外商品期货品种核准:商务主管。

9. 股指期货,适当性备案“交易所”。

10. 派出机构:法人、场所、分支。

11. 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派出机构核准12. 投资者保障基金:证监会集中管理13. 交易所更名、改资本、合并分立、解散,证监会批准14. 会员理事——选举,非会员理事——证监会委派15. 理事/副理事——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16. 独立董事——证监会提名,股东大会通过17. 董事会秘书——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18.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证监会提名,监事会通过19. 总经理/副经理——证监会任免20. 期货公司董监高合规诚信情况:证监会建立诚信档案。

21. 协会建立从业人员诚信记录。

22. 仓单: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23. 期交所会员——期交所批准【日期】1. 公司设立6个月、结算业务3个月,国监批准。

2. 国监/变更注册资本20日,其他2月;派出/设立终止分支2个月,其他20天。

3. 申请结算,证监会3月批准。

4. 申请介绍,证监会10日批准5. 违纪解除职5年不得担任负责人、财务会计……6. 重大违法,限制当事人15日,延长至30日。

7. 经过整改,符合持续性经营,3日解除。

8. 申请从业人员:3年无违法9. 申请董监高:违法5年/行政3年/不适当2年分支3年10. 设立期货公司,股东3年无违法。

禁入2年。

11. 变更住所,2年无违法。

12. 设立营业部,1年无违法,3月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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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法律法规】法规整理
重点法条
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 第19.20条,单选,多选大概5,6道吧,考日期,谁监管等
第十九条(待批事项)(多选)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2个月
(二)变更公司形式;2个月
(三)变更业务范围;2个月
(四)变更注册资本;20日
(五)变更5%以上的股权;2个月
(六)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2个月
(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0日
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条(待批事项)(多选)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20日
(二)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20日
(三)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2个月
(四)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范围;20日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0日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前款第(三)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 第26 条,2分题,给了北京的外资企业,上海的民营企业,香港的国营企业,纽约的中资企业,叫选择谁能做国内期货
第二十六条(禁止交易)(多选)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3 第28条交易所应该公布的持仓量和交易量的排行和其它几个多选
第二十八条(交易行情)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上市品种合约的成交量、成交价、持仓量、最高价与最低价、开盘价与收盘价和其他应当公布的即时行情,并保证即时行情的真实、准确。

期货交易所不。

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1第15条 10日报告
第十五条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应当于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2第23条 10日内报告
第二十三条会员大会有2/3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

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

会员大会结束之日起10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

3 第56条多选会员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期货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三)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四)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
(五)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六)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第65条多选全面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的关系
第六十一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六十二条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六十三条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组成。

期货公司会员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业务;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期货公司业务。

第六十四条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第六十五条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第六十六条结算会员由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

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十七条申请成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

第六十八条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结算会员资信和业务开展情况,限制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范围,但应当于3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5第78条多选业务规模发展计划潜在风险来决定风险准备金的规模
第七十八条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业务规模、发展计划以及潜在的风险决定风险准备金的规模。

6第99条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第九十九条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条件。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得在任何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未经批准,期货交易所的其他工作人员和非会员理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及其他与期货交易有关的营利性组织兼职。

四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1 第7条多选
第七条申请设立期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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