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法律讲义
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归纳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归纳第一部分行政法规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期货交易只能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和国务院或者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证监会对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证监会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2007年4月15日执行,《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是证监会制定。
期交所设立要经过证监会批准,要在境内注册,不以盈利为目的,自律管理。
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负责人由证监会任免。
其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如有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职务或取消资格的,要超过5年才能在交易所任职。
交易所的职责:1、提供场所,设施,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上市。
发布市场信息。
制定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
3、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4、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监督管理。
自己不可直接或间接参与期货交易,除非证监会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行。
交易所的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
分级结算的交易所还要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
报证监会批准的事项:制定或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和上市、中止、取消、恢复交易品种。
交易所的收益要首先用于保证交易场所、设施的运行和完善。
期货公司设立期货公司要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并获得证监会批准(6个月内做出批准还是不批准的决定)设立条件(人地钱制度):3000万,董监高要有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资格,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货币不低于85%。
期货公司业务施行许可制。
除了可以申请境内经纪业务,还能申请境外经纪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和其他符合规定业务。
不得从事自营或变相自营业务,以及对外担保和融资。
报证监会批准的事项: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是20日做决定。
合并、分立、停业、解算、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都是2个月做决定。
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

第一章期货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一、期货交易所1.监督管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市场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2.期货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3.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企业法人、经济组织4.不得担任期货负责人:解除职务未逾5年,律师等撤销资格未逾5年5.期货交易所职责:提供设施,设计安排合约上市,组织监督交易结算,履约担保,会员监督,制定实施交易规则,发布市场信息,监督仓库、保证金银行、查处违规6.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股票,非自用不动产投资7.交易所制度:保证金,当日无负债,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风险准备金,(分级结算)结算担保金8.期货市场异常:提高担保金,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最大持仓,暂停交易9.需要国期督批准:制定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终止、取消或恢复交易品种二、期货公司1.期货公司申请条件:注本3000w,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章程,股东,3 年无重大违法,合格场所和设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2.国期督6个月内作出批不批决定3.国期督可以提高注本,注本应是实缴资本,货币出资大于85%4.期司不得:为关联人融资,对外担保,从事期货自营业务或与期货业务无关的业务,法律合规、期督另有规定除外5.经国期督批准:合并,变更业务,变更注本股权(20天批),新增持有5%股权变动(其他2个月,批不批)6.注销公司:执照被注销,3个月没开业,无当停业3月,主动申请7.注销前返还客户保证金和其它资产三、交易基本规则1、结算统一由交易所进行,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2、分级结算:交易所----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客户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融资和担保资格,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4、国有企业期货的,套期保值原则5、不得从事期货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期货工作人员(国期督、期交所、期保安存监和期协),证券、期货禁入者,不能提供开户资料的6、期交所应及时公布即时行情,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讲义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讲义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一、题型及分布:单选题:每题分,60题,共30分多选题:每题分,60题,共30分判断题:每题分,20题,共10分综合题:每题2分, 15题,共30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二、科目章节概要:第一章期货及衍生品概述第二章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第三章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第四章套期保值第五章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第六章期权第七章外汇衍生品第八章利率期货及衍生品第九章股指期货及其他权益类衍生品第十章期货价格分析第一章期货及衍生品概述一、期货及相关衍生品(一)期货(Futures)期货与现货相对应,并由现货衍生而来。
期货不是货,通常是指以某种大宗商品或金融资产为标的可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二)远期(Forwards/Forward Contract)远期,也称为远期合同或远期合约。
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合约。
一般说来,双方协议确定合约的各项条款,其合约条件是为买卖双方量身定制的,满足了买卖双方的特殊要求,一般通过场外交易市场(OTC)达成。
常见的远期交易包括商品远期交易、远期利率协议(FRA)、外汇远期交易、无本金交割外汇远期交易(NDF)以及远期股票合约等(三)互换(Swaps)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在约定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
远期合约可以看成仅交换一次现金流的互换。
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互换双方会约定在未来多次交换现金流,因此互换可以看作是一系列远期的组合。
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互换是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此外还有商品互换、股权类互换、远期互换等等。
(四)期权(Options)期权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即买方能够在未来的特定时间或者一段时间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某种约定标的物的权利。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复习讲义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复习讲义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复习讲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为了使国内相关人员通过对期货基础知识的学习,更好的掌握期货市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熟悉期货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期货市场原理及其运作过程等。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复习讲义,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期货公司治理第三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明晰职责、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
第三十六条未依法经期货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期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任免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七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一)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二)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三)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四)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五)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六)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七)变更名称;(八)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九)被采取停业整顿、撤销、接管、托管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关闭程序;(十)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股权变更或者持续经营的情形。
持有期货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期货公司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期货公司股东会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股东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期货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切实保障监事会和监事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期货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期货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得在期货公司担任董事会以外的职务,不得与本期货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适当性综合评估

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适当性综合评估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操作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填写“金融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期货公司会员总部审核人、营业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开户复核人、开户经办人和投资者应当在综合评估表上签字或者盖章。
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
对于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情况在该投资者综合评估总分中扣减相应的分数,扣减分数不设上限。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要求投资者对综合评估各项指标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评分为零。
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第二节基本情况评估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年龄与学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10分与5分,两项评分相加为投资者基本情况得分。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按照实名制开户的要求核实投资者身份和年龄。
投资者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投资者提供的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应当为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第三节投资经历评估投资者投资经历包括期货交易经历与金融现货交易经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20分与10分,两项评分较高者为投资经历得分。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投资者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情况对其投资经历进行评分。
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3年内的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期货交易经历证明。
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机构业务专用章的最近3年内的股票、债券或者外汇等交易对账单作为金融现货交易经历证明。
第四节财务状况评估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投资者本人的金融类资产或者年收入等方面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分值上限为50分。
2017期货法律基础知识最全篇 从业考试必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公布,2012修订)交易所:1、期货交易所会员:国内登记注册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不得任交易所负责人、财会:被解除职务或撤销资格未满5年3、交易所职责:提供场所设施服务、设计安排合约上市、组织监督交易结算交割、为交易提供履约担保、对会员监督管理、其他4、期货交易所不得参与期货交易,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非自用不动产业务。
5、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当日无负债、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大户持仓报告、风险准备金、其他。
(分级结算的建立结算担保金)6、出现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立即报告证监局:提高保证金、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最大持仓、暂停交易、其他。
7、异常情况:操纵期货价格、不可抗突发事件、其他。
8、需证监局批准:制定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终止取消恢复交易品种、上市修改终止合约、变更住所、合并分立解散、其他。
9、期货交易所收益首先用于保证交易所运行改善。
期货公司:1、申请条件: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3年内无违法记录2、股东货币出资不低于85%。
以货币或期货公司必须的非货币资产出资。
3、批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6个月内批复。
4、期货公司禁止业务:期货自营、为关联人融资、对外担保。
5、需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20天)、变更业务范围(20天)、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2月)、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or控股股东发生变化(20天)、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20天)、其他(2月)6、需派出机构:变更法人(20天)、变更住所(20天)、境内分支机构(2月)、变境内分支机构经营范围(20天)、其他(20天)。
7、注销:注销了营业执照、成立后3个月未开始营业、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3个月、主动提出、其他。
交易规则:1、先风险说明书,然后签订书面合同。
不得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约定分享利益风险共担。
2、不能从事期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监督机构、期货交易所、保证金存管机构、期货协会、证券期货市场禁入者、未提供开户证明、其他。
期货从业资格知识点《法律法规》笔记

期货从业资格知识点《法律法规》笔记期货从业资格知识点《法律法规》笔记获得期货从业的资格,即有资格进行期货从业。
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期货考试合格证,然后进入期货公司,由单位向中国期货协会提出申请从而获得期货从业资格。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期货从业资格知识点《法律法规》笔记,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期货交易所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违法违纪撤销职务资格的未超五年的。
2.交易所履行的责任:提供交易场所。
安排合约上市。
组织监督结算交割交易。
保证合约的履行。
对会员监督管理。
3.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
大户持仓和持仓限额报告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
涨停板制度。
当日无负债制度。
4.出现异常情况采取的情况可以是:提高保证金。
调整涨停板的幅度。
限制会员*5持仓量。
暂时停止交易。
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5.期货交易所办理下面事情,需要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
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
上市修改或者中止合约。
变更解散分立合并交易所期货公司1.申请成立期货公司需要具备条件:注册资金最低3000W高级管理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证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章程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的能力,信用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的操作。
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的控制制度2.出资的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85% ,国家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起6个月内需要做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
3.期货公司不得从事变相期货自盈业务、不得给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提供融资,对外担保。
4.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由客户承担。
5.期货董事办理下面事情需要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公司形式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金。
5%股份以上变动(在20日做出批准不批准)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经营机构其他的在2个月做出批准不批准。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基础知识

我也希望能够与更多的同行交流、分享经验。毕竟,独木难支,只有通过集思 广益,我们才能共同进步,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和商,是他们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学习资源。在未来 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这本书带给我的宝贵财富,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期货 从业人员。
目录分析
在当今金融市场日益发展的背景下,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 作用和影响日益显现。为了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期货从业人 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运而生。其中,《期货从 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基础知识》作为考试的重要参考书籍, 其目录结构对于考生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内容摘要
该教材还对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等。 总体而言,《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基础知识》是一本优秀的期货市场 教材,它既适合作为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参考书,也适合作为投资者了解和学习期货市场的 参考书籍。通过阅读该教材,读者可以全面了解期货市场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基本 的交易策略和技巧,为更好地参与期货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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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基础知识》的读书笔记,暂无该书作者的 介绍。
谢谢观看
而期货基础知识,更是这本书的另一大看点。对于初学者而言,期货似乎是一 个高深莫测的领域,但通过这本书的引导,我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从期 货的基本概念到交易策略,再到风险管理,这本书都做了详尽的解释。它像一 位经验丰富的导师,手把手地教会我们如何在这个市场中游刃有余。
当然,学习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有时候,某些专业术语或复杂的交易策略会让 人感到困惑。但正是这些挑战,促使我更加深入地去思考、去探索。每一次克 服困难,都让我对这个行业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而这种成长和进步的感觉, 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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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3.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2007年4月9日)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办法(证监会、07年7月4日) 5.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2007年7月4日) 6.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证监会、 2008年5月1日施行) 7.《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监 会、2007年4月19日) 8.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2013年 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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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除本 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外,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章程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会员资格及其管理办法;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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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真题-判断】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章程应当 载明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 【233网校名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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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二、备考方法 (一)试题特点 因法设题。
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事 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 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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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真题-多选】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遵循 以下哪些原则?( )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33网校名师答案】ABCD
国务院部门
制定规章
3.司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
司法解释
三、必备常识
(二)法条涉及的机关、组织
1.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分支机构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局
2.期货业协会
社会团体法人
3.期货交易所
非营利性机构
4.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非营
利性公司法人)
1-1
THE END 谢谢 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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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3)协会自律规则 1.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中期协 、2008年4月30日) 2.期货公司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 度管理规则(修订)(中期协、2013年 9月3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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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4)其 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5.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 (中金所2013年8月30日起实施) 6.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 (中金所2013年8月30日起实施)
二、备考方法
(三)记忆与理解的关系 (四)备考步骤 第一步:通读教材,理解教材内容、考点。 第二步:归纳、总结、对比、重点记忆考点。 第三步:适度的模拟真题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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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备常识
三、必备常识
(一)国家机构
1.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法律
2.行政机关 国务院
制定行政法规
期货从业资格 期货法律法规汇编
精讲班
233网校名师:罗红军
概述
一、考试简介
一、考试简介 (一)考试的性质、组织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 性质的入门考试,是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 试。依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国 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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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简介
(二)考试的时间、题型、分值 1.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所有试题均为客 观选择题。 2.每科试题量为155道,满分100,60分为及格。 3.每科考试多场次组织,单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4.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共155道题目。
一、考试简介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判断是非题: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综 合 题:15道,每道2分,共30分。
二、备考方法
【真题-多选】期货交易所解散的法定 情形包括( )。 A.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 B.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C.总经理决定解散 D.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33网校名师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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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二)教材 1、《期货法律法规汇编》 中国期货业协会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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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2、内容 (1)行政法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 日生效、2012年10月24日修改) (2)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 07年8月1日施行) 2.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 2007年4月19日)
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备考方法
9.《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证监会、2007年4月20日) 10.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监会20099月1日 施行、2012年2月2日修改) 11.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 (证监会2010年2月5日、施行、2013年8月2日修改) 12.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证监会2011年5月1日) 13.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证监会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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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方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期货交 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三)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
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 项情形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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