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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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的审核管理工作,保障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高土地开发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并加强执行,有必要对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规划和总结。

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的审核管理工作,保障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高土地开发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1.1 法定依据原则: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政府主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1.1.2 综合协调原则: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应当综合考虑土地资源的供应、需求和开发利用情况,做出合理安排和合理决策。

1.1.3 公开公正原则: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应当公开透明,保证审核过程公正公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1.4 知情权原则: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核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1.1.5 风险防范原则: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应当科学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社会风险,提前预防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1.2 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施建设项目需要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在建设用地规划、招标、评审、审批等环节中必须遵守该制度。

1.3 建设用地审核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核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管理水平,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审核管理程序2.1 建设用地审核管理程序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阶段、遴选招标阶段、评审审批阶段和实施监督阶段四个环节。

2.2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的审核程序是指申请人根据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向主管部门提出用地规划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的要求。

2.3 遴选招标阶段的审核程序是指申请人根据规定程序提交招标文件,主管部门审核其信息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招标程序公平公正。

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包括基地规划、审核、批准、监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正、合理、科学、便民的原则是本制度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基地建设用地管理机构是指依法履行基地建设用地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合理、有序地开展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保节约、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八条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服务企业和群众。

第十条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第二章基地建设用地规划第十一条基地建设用地规划是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根据国家、地方规划要求,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第十二条基地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基地规模、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基地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与周边地区规划相衔接,实现优化配置、互利共赢。

第十四条基地建设用地规划应当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十五条基地建设用地规划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更新。

第三章基地建设用地审核第十六条基地建设用地审核是基地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依法依规开展。

第十七条基地建设用地审核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确保审核结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基地建设用地审核应当重点关注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十九条基地建设用地审核应当注重社会公众参与,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民主参与的决策结果。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一、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是生产资料之一,限量不可再生资源。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如果不合理管理,随意占用土地资源,必然会导致土地资源供给紧张、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

2.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只有加强建设用地的管理,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才能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减少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保障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通过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镇化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二、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如规划不科学、政策不完善、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土地环境污染严重,同时也限制了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

2. 土地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在建设用地管理中,不同的土地管理部门可能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的情况,导致土地管理不协调、建设用地规划重叠、管理相互干预等问题。

3. 监管不力建设用地管理过程中,监管部门对违法用地现象存在漏管、管不住的情况,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手段非法占用土地资源,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三、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护土地资源。

2. 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建设用地管理的协调机制,明确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统一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形成协调工作的局面,减少管理冗余和重复。

3. 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制裁力度,建立完善的用地监管体系,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用地意识,引导企业和个人科学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优化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优化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优化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管控。

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依据。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能够有效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滥用的现象。

此外,建立健全土地管控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行为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土地利用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建立健全土地供给机制。

土地供给是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

建立健全土地供给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此外,要加强对土地供给过程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土地供给行为,确保土地供给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

土地使用权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产权制度,是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保障。

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此外,要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四、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

土地管理信息化是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优化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管控,提高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外,要推动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融合,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联,提高城市建设的协调性和一体化发展。

总的来说,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优化是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保障。

只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管控、建立健全土地供给机制、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才能实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优化,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第13章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第13章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1.农用地转用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手 段。由于农用地的市场价格远远低于商业用 地、工业用地等建设用地,因此市场对农用 地转用具有巨大的驱动力。要想有效地保护 耕地面积,必须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的规划 控制和政府部门的审批制度。否则,土地用 途管制就难以实现
2.农用地转用是行政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 力,农用地转用的权利主体必须是国家,其 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行农用地转 用。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
1.地、市以下人民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立项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
2.除了报国务院审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区 扩张占用农用地。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民 宅基地、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 业设施建设占用农用地,可由省级人民政府 授权地级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章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主要内容: §13—1 国家建设用地概述 §13—2 农用地转用 §13—3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13—4 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13—5 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 §13—6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及安置土地 的处理 重点:土地征用问题
§13—1 国家建设用地概述
§13—2 农用地转用
一、农用地转用的概念
农用地转用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简 称,是指将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生 产用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 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造 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的行为。
农用地转用是我国总结了土地管理的经验和 教训,借鉴国外管理土地的先进经验,控制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重要措施,是土地用 途管制制度的关键环节,也是市场经济国家 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 而普遍采用的手段。在世界各国有些称为 “土地规划许可”,有的称为“建筑许可”, 还有叫“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尽管名称 不尽相同但目的都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或城市规划,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尤其是 耕地。可见,农用地转用的法律特征主要表 现在以下几方面。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20121219B
3.正式申请。用地单位持上级主管部门 正式批准的有关文件和总平面设计图, 向地政部门正式申请用地,并按规定填 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建设用地申请表》应写明:申请者的 名称、地址和所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种 类;申请用地的面积、种类(原宅基地、 荒地、空闲地、耕地或者农用地等),及 选址意向;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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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接到用 地申请后,应当依法对该申请及提交的有关资 料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
在审核上报文件、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 题:
(1)项目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效,即是否存在虚 假或越权审批。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乡镇 企业,都应在县级以上计划、设计等部门的指 导或主持下,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并报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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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看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厂区的功能 分区是否合理,车间组织是否恰当,厂区道路 是否过宽,建筑密度是否太低等等,仔细分析 后确定报批或令其修改。
(5)审查、核实要求上报的报批文件是否齐 备。
地政部门审核后,应分下列情况上报: (1)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
3.土地利用率低下。乡镇企业的特殊性,往往使得 它的上马带有盲目性,下马又带有随意性,在产品、 原材料、供销计划都还没有多大头绪的情况下,就 先圈地建厂房,“铺好摊子,筑巢引凤”,这种情 况下其结果常造成厂房闲置和土地的荒废。同时由 于技术水平行对落后,经济效益与土地利用效率低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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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法用地多。农村中不少干部和群众 有集体土地可以自由支配的错误观念, 随意占地,越权批地,少批多用,私定 协议、非法买卖土地情况严重。农民建 房乱占滥用耕地;有的地方名为农业结 构调整,实际建造许多永久性建筑;有 的地方借搞观光旅游农业,非法占用耕 地建别墅,搞房地产开发;有的基层政 府擅自与村社签订“征地协议”,非法 占用土地提供给用地单位或用于自己建 设等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概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上用于建设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使用权。

在中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通过出让或者租赁的方式由企业或者个人使用。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土地使用管理,中国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管理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的城市、乡村公共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拍卖、租赁等管理工作。

划拨标准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或租赁。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政策。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综合平衡的要求。

4.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费征收标准和有关法规,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利用费或者违反土地划拨合同的,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追究责任。

5.建设项目所需的土地面积、用途、标准必须与实际需要相符。

出让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招拍挂的方式进行管理。

出让与租赁的差别在于,出让是一次性缴纳使用权出让金,而租赁是按期缴纳租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要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国家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先稳定、后增量”的原则。

2.同一地区,同一用途的土地,出让价格应当相同。

3.由于出让价格主要是为了反映土地价值,因此应该按照市场价值确定出让价格。

4.出让土地的交易应该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搞非法炒作。

5.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租赁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进行管理。

租赁的主要优势在于使用权租金可以分期支付,减轻企业或个人的资金压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要求,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租赁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租赁土地的用途必须与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符。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建设用地的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保护环境资源,提高建设效益,订立本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分工1.职能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2.相关人员负责乐观搭配职能部门的工作,如供应相关资料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标准1.建设用地规划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要求。

2.建设用地的审核和审批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合法、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3.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于建设用地违法行为,必需进行严厉处理,包含责令停工整改、罚款、扣除信用等。

五、考核标准1.建设用地规划审核人员要定时按质完成审核工作,审核结果要符合要求。

2.建设用地审批人员要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结果要符合要求。

3.建设用地监督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公正、公平、严格,不能有任何袒护和姑息。

六、管理流程1. 建设用地规划审核流程1.提交申请料子:申请人提交建设用地规划申请料子。

2.受理审查:职能部门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料子完整、真实有效。

3.业务审核: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性审核,评估申请人的建设用地规划是否符合要求。

4.审核决策:依据审核结果,职能部门决议是否批准建设用地规划。

5.审批结果通知:向申请人通知审核结果,并明确下一步的手续办理要求。

2.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1.提交申请料子:申请人提交建设用地审批申请料子。

2.受理审查:职能部门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料子完整、真实有效。

3.业务审批: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性审查,评估申请人的建设用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审批决策:依据审批结果,职能部门决议是否批准建设用地。

5.审批结果通知:向申请人通知审批结果,并明确下一步的手续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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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建设用地的状况分
•新增建设用地——指新近某一时点以后由其他 非建设用地转变而来的建设用地。 •存量建设用地——指新近某一时点以前已有的 建设用地。
四、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
•土地所有权: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取得原则:根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
•征收集体土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
四、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
6、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包括出售、交换与赠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受让 方经过一定的投资开发、利用后转让出让年 限余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一种是原行政划拨国有土地的用地者在补办 出让手续后再转让的行为。
四、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
4、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定义: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让与 土地使用者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国家 缴纳租金的行为。 •这种方式优点:
•(1)解决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用地单位一次性支付出 让金的困难;
•(2)对于中小投资者和不需要长时期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 者,更具灵活性;
生产用地。(利用土地的特殊功能)
如:下列所占用的土地
•奇特形态的自然景观 •人工精巧创作的优美景色 •珍贵稀有动植物栖息生长 •历史文化遗址 •特殊场地、基地
用地类型 •城乡住宅 、商店 •停车场 •工厂、矿山用地、码头 •公路、铁路(交通) •军事设施 •采煤塌陷地 •煤矸石占地 •公园、动物园、游乐场 •旅游区
四、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
1、征收集体土地所有权
•征收集体土地是指国家根据经济、文化、国防 建设兴办公益事业的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照 法律规定,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 的过程。
四、建设用地取得方式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国家建设和公共事业需要,把机关、企事业 单位、部队等正在使用的国有土地或国有未开发 利用的后备土地、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 限经批准后,划拨给另一个建设单位使用的用地 方式。
二、建设用地的特性
1、建设用地的扩展性 2、建设用地的非生态利用性 3、建设用地的逆转相对困难性 4、建设用地的空间利用性 5、建设用地的显著区位性
三、建设用地的分类
•建设用地的分类因目的不同而有不同 的分类方法。 •体现不同分类统计目的的事物通常称
为分类标志。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可将建设用地分 为不同的类型。
•(3)同时对现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轨道也 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四、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
5、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指将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作 为国家的投资计作国家的股份。
•这种方式在目前的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中较多,既解 决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又为国有困难企业的改 制改组创造了条件。
建设用地管理
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
2012.4
第一章 建设用地管理概述
建设用地的基本概念 ——定义、特性、分类、取得方式
建设用地管理的概念、内容、方法与程序
第一节 建设用地概述
概念 • 特性 • 分类 • 取得方式
一、建设用地的概念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建设用 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 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
施用地等。”——狭义的定义
从这个狭义的定义可以认为:建设用地 是指通过工程手段,为人类一切生产、 生活资料,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操作 场地和建筑空间的土地。
已利用土地 土地
建设用地 农用地
未利用土地 图1—1土地分类及流动框图
广义的建设用地:是指一切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 主要目的的土地,是已利用土地中的一切非农业
•民用建设用地——指用于解决城乡人民物质生活需要 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要使用的土地。
•军事建设用地——指用于根据国防和战备要求进行各 项军事工程建设所需要使用的土地。
5、按建设项目使用的期限分
•永久性建设用地——指建设项目一经建成使用 后,就很难恢复原来的状态,从而丧失了垦 植和耕种能力的土地。 •临时性建设用地——指在实施建设过程中需要 临时使用的土地。
四、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又称批租国有土地使用权
•定义: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 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 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者,对土地使用 权有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利。土地使用期届满
时应退还土地所有者。需要延期使用的,则应按 规定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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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类型
是否
•军事靶场

•滥伐森林造成的沙漠扩大、吞噬农田
×
×
•陡坡垦荒引起的水土流失,山岩裸露
•奇特形态的自然景观

•珍贵稀有动植物栖息生长

•历史文化遗址

二、建设用地的特性
成功的土地利用是以对土地特性认 识为基础的.
——伊利
建设用地除具备土地的一般特性外,它还 突出表现下列几个方面的特性:
1、按建设用地利用的性质分
农业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修建的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或规定用于农业生产 配套的、长期的、固定的工程设施用地。
非农业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和建设之 外的一切工程建设以及其它经济设施所需要占用 的土地。
2、按建设用地的权属关系分
国有建设用地——是国家进行各项经济、文化、国防 建设及兴办各项社会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建设用地,即 国家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 (包括 国有农场)等一切建设工程需要占用的土地。
乡(镇)村建设用地——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 人利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
3、按建设项目的规模分
•大型项目建设用地 •中型项目建设用地 •小型项目建设用地
4、按建设用地的用途分
•工业建设用地——指用于进行工业项目或为其配套的其 他工程设施建设所需使用的土地。
•按其对象又可分为:采掘工业建设用地和加工工业建设用地 •按其特点还可分为:重工业建设用地和轻工业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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