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普通生运动员体育竞赛奖励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组织管理(一)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校奖学金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日常管理;2.制定全校性奖学金的评定办法;3.审批全校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4.监督、检查校内其他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5.协调校内外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的有关事项,筹措和开辟奖学金资金来源。
(二)学院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2.根据各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对本院学生进行初选、推荐;3.协助学校做好各奖学金的发放、表彰工作;4.负责院级奖学金的设立和管理,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奖学金的种类(一)综合奖学金:指由国家或学校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指由社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对综合素质优秀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三星奖学金、曦之奖学金、汪-王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杨振辉奖学金、张纪光奖学金、何康奖学金、杜邦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等、金正大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新希望奖学金、中粮奖学金、滋根奖学金、益海嘉里奖学金、大兴世农奖学金等。
(三)单项奖学金:指由学校出资设立,对单项素质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优秀奖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等。
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一)申请资格凡在我校北京地区正式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二)基本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勤奋学习,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优良;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文体竞赛活动学生训练、竞赛补助及获奖奖金发放办法

****文体竞赛活动学生训练、竞赛补助及获奖奖金发放办法(试行)为了提高我校各专项文体活动代表队队员训练积极性,鼓励队员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各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校争光,特制定此相关政策。
一、学生文体活动训练补助标准1.校级正式运动队队员和大学生艺术团正式团员每人每次训练(排练)时间不少于1.5小时,每次补助10元。
按实际发生计次,每学期每人最多补助300元。
2.运动队预备队员或艺术团预备团员试训练期间不予补助。
3.临时组队参加竞赛的团队须经教练员(或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补助标准同正式,但每人最多补助20次。
4.假期艺术团如安排集训,次数不得超过15次,每次排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次补助20元,训练次数少于三分之二者不予补助。
二、学生文体活动竞赛补助标准(一)竞赛级别、人数的界定1.市级(体育类为市大体协)及以上级别的竞赛;由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竞赛。
2.各参赛团队队员人数按相应竞赛通知上的报名人数计算,参加竞赛的人数低于相应竞赛通知上报名人数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竞赛补助标准1.竞赛补助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参赛队员每半天补助30元。
12.参加竞赛时,如向主(承)办方所交费用中包含餐费则不再发放竞赛补助。
3.竞赛补助发放实行教练员(或指导教师)负责制,各参赛团队成员竞赛补助具体发放数额由各队教练员(或指导教师)依据团队管理规定发放,补助发放、使用明细上报主管部门存档。
4.艺术团代表学校到校外参加演出活动时,可参照竞赛补助标准发放补助。
三、学生文体活动竞赛奖励评选标准(一)体育类竞赛奖励标准1.计分办法⑴参加北京市及以上级别竞赛获得前八名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队员均发放奖金。
⑵个人或集体项目奖金发放前八名按8、7、6、5、4、3、2、1得分标准计算。
⑶个人或集体获得一、二、三等奖参照个人第二名、第四名、第六名名次的相应标准计发。
⑷竞赛规程中规定所取名次不足八名的,最末名次等同于第八名,其余依次向上顺推。
运动会竞赛规程

运动会竞赛规程中国农业大学(烟台)二零一零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山东省烟台农业学校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增进友谊,加深交流,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二零一零年田径运动会。
一、竞赛时间:2010年5月15日二、竞赛地点:学校田径场三、竞赛项目:竞技类项目和健身趣味类项目(一)竞技类项目1、学生男子(甲、乙)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
2、学生女子(甲、乙)组:(10项)100米、2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
3、教工组:甲组:100米、400米、800米、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定点投篮、4×100米接力。
乙组:100米、400米、60米拍球跑、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定点投篮。
丙组:800米、60米钓鱼跑、60米拍球跑、15米手榴弹投准(男)、10米手榴弹投准(女)、门球射门比赛、定点投篮。
丁组:60米钓鱼跑、铅球、10米手榴弹投准、门球射门比赛。
(二)健身趣味类项目学生组单项比赛1、学生男子组掷实心球(甲组每院限报8人,乙组每班限报2人)比赛方法: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
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线。
每位参赛选手投掷3次,取最好成绩,当两位选手成绩相同并且关系名次时,看第二好成绩,以此类推;当三次成绩都相同时,两选手单独加赛,每人各投一次。
计分方法:学生甲组的名次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分,学生乙组的名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并按7、5、4、3、2、1计分。
2、学生男子组绕“8”字跑篮(甲组每院限报8人,乙组每班限报2人)比赛方法:参赛选手从篮球场底线开始,全场“8”字运球绕过场中的障碍物并跑步上篮,待球进篮后方可返回,返回时仍“8”字运球绕过场中的障碍物并跑步上篮,待球进框时比赛结束。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群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1000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5000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8000元。
3.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健将:3000元;一级:1000元。
4.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国际级:6000元;国家级:3000元。
5.教练员奖励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50﹪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50﹪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70﹪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1.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60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群体竞赛工作的补贴1.组织编排补贴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2000元/项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300元/项2.裁判员补贴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50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15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1000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600元/项。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1.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200元,使用期1年。
2.参赛必须的其它用品,如护膝、护腕、护踝、化妆品等原则上予以全额报销。
3.教练员带队外出比赛,服装、鞋补贴费每人600元,使用期1年。
4.每年限报一次。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群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1.学生竞赛名次奖(单位:元)2.破纪录奖励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1000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5000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8000元。
3.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健将:3000元;一级:1000元。
4.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国际级:6000元;国家级:3000元。
5.教练员奖励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50﹪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50﹪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70﹪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1.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60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群体竞赛工作的补贴1.组织编排补贴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2000元/项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300元/项2.裁判员补贴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50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15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1000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600元/项。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1.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200元,使用期1年。
体育竞赛成绩奖励制度范本

体育竞赛成绩奖励制度范本一、奖励原则1. 公平竞争:奖励制度保证所有参赛者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进行比赛,确保竞赛的公正性。
2. 奖励与绩效挂钩:奖励标准与参赛者的成绩直接挂钩,成绩优异者获得更高奖励。
3. 激励与发展并重:奖励制度旨在激励运动员提高自身水平,同时注重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4. 荣誉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制度包括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以激发运动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二、奖励内容1. 个人奖励:对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运动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 团体奖励:对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如篮球队、足球队等)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 优秀教练员奖励:对在运动员培养、训练和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4. 优秀组织奖:对在体育竞赛组织、筹备和参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单位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标准1. 个人奖励:(1)金牌: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2)银牌: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3)铜牌: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4)优秀奖:给予表彰。
2. 团体奖励:(1)第一名: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2)第二名: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3)第三名: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4)优秀奖:给予表彰。
3. 优秀教练员奖励:根据教练员所培养的运动员成绩,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4. 优秀组织奖:根据学校和单位在体育竞赛组织、筹备和参赛工作中的表现,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四、奖励发放1. 奖励证书和奖杯:由主办方颁发给获奖个人和团体。
2. 物质奖励:奖金、奖品等由主办方根据奖励标准发放给获奖个人和团体。
3. 奖励发放时间:一般在体育竞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特殊情况处理1. 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规行为,导致成绩被取消或禁赛,将取消其奖励资格。
2. 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出现伤病等特殊情况,影响成绩,可由主办方酌情给予奖励。
3. 若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历史性突破成绩,可给予特殊奖励。
大学运动队竞赛成绩奖励办法
大学运动队竞赛成绩奖励办法一、前言大学生活除了学习知识之外,参加体育运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大学生活中,许多学生都加入了学校的体育运动队,并积极参与各种运动训练和竞赛。
然而,很多学生对于竞赛成绩奖励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如何评定自己在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所得到的奖励。
因此,本文将就大学运动队竞赛成绩奖励办法进行具体的阐述,帮助各位学生更好地了解竞赛成绩奖励规定,并能够更加有效地参与运动竞赛,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
二、竞赛成绩评定标准1. 运动员参加校内赛事所取得的成绩以代表学校参加的赛事项目得分为基础,并酌情考虑参赛选手人数、对手水平等因素,由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定,确认个人最终成绩。
2. 运动员参加校外赛事产生的分数以比赛组委会确认的成绩为依据,根据比赛分数和成绩等级不同,所得到的奖励也不同。
三、竞赛成绩奖励规定1. 校内比赛(1) 个人项目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将获得优秀奖。
(2) 团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队伍将获得优秀奖,并按照队员人数分配奖励金额。
(3) 突出表现奖:指在比赛中表现非常出色,给对手带来很大压力,且根据比赛规则成绩不能获得前三名的个人运动员,将获得突出表现奖。
(4) 精神奖:指在比赛中表现精神饱满,不畏困难,不怕失败,激励队友的一种表现。
有两种情况可以获得精神奖:一是获得个人成绩中未获得前3名但在体能、战斗力、表现力等方面突出的运动员;二是获得团体成绩中未获得前3名但为团队取得较好表现的队员。
2. 校外比赛(1) 个人项目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将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奖金500元,证书1份。
二等奖:奖金300元,证书1份。
三等奖:奖金200元,证书1份。
(2) 团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队伍将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奖金3000元,证书1份。
二等奖:奖金2000元,证书1份。
三等奖:奖金1000元,证书1份。
(3) 突出表现奖:指在比赛中表现非常出色,给对手带来很大压力,且根据比赛规则成绩不能获得前三名的个人运动员,将获得突出表现奖。
大学学生体育竞赛奖励办法
xx大学学生体育竞赛奖励办法体育运动训练与竞赛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水平,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有效促动校内体育发展,带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和锻炼热情的抓手。
为了激励学生参加体育运动训练与竞赛的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实施范围(一)本办法奖励学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学生(以下简称“高招学生”)和普通招生学生(以下简称“普招学生”)。
(二)本办法奖励竞赛是指由体育部组织实施的项目,包括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比赛、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体育运动会、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省大学生(单项)体育比赛等不同级别比赛,以及校级体育运动会。
二、经费奖励标准(一)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不同级别比赛,根据竞赛规程获得奖励名次,按获奖名次分别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名次的奖励标准(元/分)(二)打破记录奖励标准。
学生在校内外参加田径等体育项目比赛中,打破校级、省级(大学生赛事)和全国(大学生赛事)记录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5000元和10000元人民币。
三、学分与综合素质测评奖励标准(一)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比赛与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运动会中获得个人单项前三名或集体球类前八名的主力(排名前60%)队员,浙江省大学生体育比赛个人单项第一名或集体球类前三名的主力(排名前60%)队员,当学年可申请免修1门选修课程,以70分计(参加相同体育项目比赛获奖的只计一次);在当学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能力素质模块中加1分。
(二)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比赛与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运动会中获得个人单项第四至第八名或集体球类前八名的非主力(排名后40%)队员,浙江省大学生体育比赛个人单项第二至第三名或集体球类第四至第八名的主力(排名前60%)队员,在当学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能力素质模块中加0.5分。
中国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田径项目评价内容与考核标准
中国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田径项目评价内容与考核标准一、测试程序与内容(一)首先进行运动专项测试,(每个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专项)专项测试满分为60分。
凡运动专项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即最低分数标准达到51分及以上者),方可获得参加各专项身体素质类项目测试的资格。
专项测试内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铁饼(2千克)、标枪(800克)、三项全能(110米栏、铅球、跳高)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800克)、三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二)专项身体素质类项目的测试按专项大类划分,测试内容以2009年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中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的有关选材测试内容与考核标准为参照依据,考虑到测试天气、场地等客观因素,结合目前我校田径各专项高水平运动员实际试验数据做出适当调整,进行测试。
每人测试三项,每项满分为10分,总分为30分。
专项素质测试内容:1.短跑、跨栏类项目分别测试60米(站立式起跑)、立定十级跳远及原地双手后抛铅球(男、女铅球重量:4千克)2.中长跑类项目分别测试100米(站立式起跑)、立定三级跳远和600米3.竞走类项目分别测试600米、立定三级跳远和400米竞走4.投掷类项目测试30米(站立式起跑)、立定跳远、卧推(限报铅球、链球与铁饼项目测试者)与原地双手后抛铅球项目(限报标枪项目测试者)男、女铅球重量:4千克5.跳跃类远度项目分别测试30米(站立式起跑)、5步助跑、5级单足跳和原地双手后抛铅球(男、女铅球重量:4千克);高度项目分别测试30米(站立式起跑)、立定三级跳远及原地双手后抛铅球(男、女铅球重量:4千克)(三)专项、素质类测试结束后,由外请专家及相关教练员根据两类测试成绩给出测试考生专项技术评定分数。
运动荣誉奖励制度模板
运动荣誉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激励我国运动员在比赛中争取优异成绩,提高国家体育竞技水平,同时为了表彰和奖励在体育运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特制定本荣誉奖励制度。
二、奖励对象(一)个人奖励对象:在国内外各类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籍运动员。
(二)团队奖励对象:在国内外各类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运动队。
三、奖励标准(一)个人奖励标准:1. 世界冠军:授予“世界冠军”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亚洲冠军:授予“亚洲冠军”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 全国冠军:授予“全国冠军”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 打破世界纪录:授予“世界纪录保持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5. 优秀运动员:授予“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团队奖励标准:1. 世界冠军团队:授予“世界冠军团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亚洲冠军团队:授予“亚洲冠军团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 全国冠军团队:授予“全国冠军团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 打破世界纪录团队:授予“世界纪录保持团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奖金标准(一)世界冠军:奖金数额根据比赛项目及成绩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二)亚洲冠军:奖金数额根据比赛项目及成绩确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三)全国冠军:奖金数额根据比赛项目及成绩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四)打破世界纪录:奖金数额根据纪录重要性及成绩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五)优秀运动员:奖金数额根据运动员表现及成绩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六)冠军团队:奖金数额根据比赛项目及成绩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五、评选和授予程序(一)个人奖励评选和授予程序:1. 比赛结束后,由国家体育总局对获奖运动员进行评选。
2. 评选结果报请国务院审批。
3. 国务院审批通过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举行授予仪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农业大学普通生运动员体育竞赛奖励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普通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正式对外校际比赛,按照下列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层次级别的界定
1.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下属各单项协会主办的体育比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下属各单项协会主办的被列入当年度“阳光体育”、“朝阳体育”竞赛计划中各运动项目的体育竞赛。
2.上述各层次组别比赛的界定以主办单位下发的竞赛规程为依据。
三、体育竞赛奖励额度、奖项设置种类与评选办法
1.体育竞赛各类奖项累计上限额度为1500元。
2.体育竞赛奖励奖项设置种类为设立名次奖、积分奖。
3.体育竞赛奖励评选办法为按照在学年度内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或北京市大学生各级别层次体育比赛做出贡献的大小进行评定。
竞赛成绩的核实,以比赛后主办单位下发的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书为准。
四、体育竞赛奖励标准
1.名次奖
对目前我校所参加的未按个人单项成绩累计得分的集体项目(如球类项目、普通生秋季田径运动会趣味类集体项目、高校越野攀登赛、校园越野赛和徒步健身走等项目)实行名次奖励,按照每个学度内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正式比赛成绩予以确定。
名次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
其中: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
元、三等奖300元、鼓励奖100元。
注1:竞赛规程规定报名人数在12人(含12人)以上的球类项目,按报名人数的80%申报评选;12人以下其它球类项目按竞赛规程规定报名人数的75%申报评选。
球类项目由球队教练按照参赛主力、非主力运动员做出贡献大小,决定评选金额。
注2:非球类项目按照报名参赛人数100%评定金额。
A.一类层次比赛:全国大学生锦标赛(联赛)
B.二类层次比赛:北京市大学生体育比赛
注:在一、二类层次比赛中,球类集体项目如采用升降级比赛方式进行时,则下一级别的比赛前八名的奖励按照上一级别比赛前八名的对应奖项的50%进行评定。
2.积分奖
对目前我校所参加的田径(场地、公路)、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攀岩、高尔夫球、跳绳、校园“铁人三项赛”等个人单项项目按照每个学度内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层次比赛取得名次的对照积分累计计算,予以奖励。
另外,在个人单项赛中,如比赛采用按各类技能赛事累计成绩排名时,应按最终综合排名成绩统计。
A.一类层次比赛:全国大学生锦标赛(联赛)
注:每分奖励400元
B.二类层次比赛:北京市大学生体育比赛
注:每分奖励100元
五、补充规定
1.单项或集体项目如参赛人数或队数少于8人或8队时,按所获得相应名次等级的奖励金额乘以相应的对应系数予以奖励。
具体规定如下:
2.当同一名学生每学年度内分别参加了上述不同类别的大项比赛或参加同一类大项(如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团体或单项比赛时,可分别按参加不同类大项或同类大项(团体、单项)累计获奖金额,但最高累计金额额度不得超过上限封顶额度。
六、评选程序
1.体育竞赛奖励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学院配合,体育与艺术教学具体负责审查申报材料并协助学工部组织评选。
2.凡具备参评资格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体育竞赛奖励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分团委进行相关是否存在违纪情况资格审查。
审核无异议后,参评者须将《体育竞赛奖励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时须附比赛成绩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报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统一进行竞赛成绩资审。
3.体育与艺术教学部根据参评人员取得竞赛成绩的审查结果,填写《体育竞赛奖励评选结果汇总表》以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
4.评选结果由学工部进行公示与发放。
七、评选要求
1.体育竞赛奖励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学生申报时严格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凡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评选体育竞赛奖励资格。
学生工作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