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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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附件: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谿及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设谿为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成立以矿长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付组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财务负责人成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及各生产业务科室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矿长:对本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安全副矿长:对“一通三防”负监督责任;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机电副矿长: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材料的供应及时到位;财务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通风副总:协助总工搞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机电副总: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地测副总:对地测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通风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机运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的供电等管理工作;生产科:负责对生产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安检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经管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物资管理工作;培训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财劳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资金管理工作。

二、专业队伍设谿为了适应我矿科学发展的需要,有效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管理机构和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煤矿安全质虽标准化标准,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瓦斯防治工作专业队伍:组长:副组长:技术成员:现场施工组:现场施工成员:通风科瓦检员8人、通风科放炮员6人、井下监测工5人、井上监测工4人、通风科测风员1人专业队伍办公室设在通风队。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加强通风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通风队是负责工地通风设备安装、维护与保养的专业团队,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通风队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设备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通风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施工标准和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二、组织机构1. 通风队设队长、副队长若干名,队员不低于6名。

2. 队长负责通风队全面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

3. 通风队成员应遵守纪律,执行领导指令,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 通风队应与工地负责人联系密切,及时了解工地的通风需求和问题。

三、工作内容1. 通风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和安装指引,安装通风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 通风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修复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

3. 通风方案设计: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和通风要求,制定合理的通风方案,确保工作环境的通风效果。

4. 通风设备调试:对新安装的通风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进行相关记录。

5. 通风设备报废处理:对已经损坏或无法修复的通风设备,及时报废处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四、工作流程1. 工地通风需求确认:与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工地通风需求,确定通风设备种类、数量和位置。

2. 通风方案设计:根据工地通风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通风方案,包括设备选型、设备布置等内容。

3. 通风设备采购和准备:根据通风方案,及时采购所需通风设备,并进行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 通风设备安装:按照通风设备安装指引,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5. 通风设备调试:完成通风设备安装后,进行设备的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通风设备维护与保养:根据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7. 通风设备报废处理:对已经损坏或无法修复的通风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并填写相应的报废记录。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0第二节通风能力和风量管理 (4)第三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6)第四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9)第五节通风设施及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1)第六节回风巷管理制度 (17)第七节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8)第八节风门管理制度 (23)第九节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25)第十节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30)第十一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39)第十二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46)第十三节监测监控系统装置使用管理制度 (49)第十四节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56)第十五节机房管理制度 (57)第十六节中心站防灭火制度 (58)第十七节通风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0)第十八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和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61)第十九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62)第二十节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65)第二十一节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67)第二十二节安全培训制度 (72)第二十三节“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73)第二十四节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管理制度 (77)“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在组织煤炭生产时,应合理安排、调整采掘接续工作,防止出现采掘工作面过分集中,造成配风困难或欠风生产隐患。

配风困难时,必须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调整采掘队组数量,风量不足的工作面不准生产。

二、矿井必须有完整、合理、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方案和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报上一级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三、生产水平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

四、进行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合理,设计审查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

五、矿总工程师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通风系统审查,全面分析矿井通风网路结构及阻力分布状况,发现通风阻力分布不合理、火区及采空区压差较大时,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2[1]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2[1]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暂行规定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

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

第二章矿井通风经管规定第一节矿井通风经管机构设置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系统经管能力,提升我矿“一通三防”工作成效,达到以通风促进安全,实现安全高效生产的工作目标,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好转,确保矿井“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经管到位”。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新规范内容,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矿井通风经管小组: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开拓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防突科、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运科、供应科、劳资科、财务科以及各区队经管人员。

为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经管工作执行有力、落实到位,矿专门设立通风安全经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防突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防突科配备一名经管人员协助科长专职分管通风工作。

鹤煤十矿通风机构示意图第二条机构成员工作责任制(一)矿长1.对通风工作全面负责,听取总工程师及计划、通风、安全等部门关于通风工作的计划及“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资金安排的汇报,保证“一通三防”资金的投入。

2.每月主持“一通三防”例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人、财、物问题,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3.每天审阅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报表,对瓦斯超限和“一通三防”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队伍,配足相应人员。

5.负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二)总工程师1.总工程师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分管“一通三防”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通风经管工作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3.每月至少主持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和回风巷排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安排整改。

4.负责组织编制通风资金计划,合理安排通风工程工程和资金。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讽设施检查,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6.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矿井通风经管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计划。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标准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标准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暂行规定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

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关于成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的决定矿属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审查方针,促使我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好转,全面提高我矿煤炭生产的整体素质,加强煤矿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力度,确保煤矿通风系统正常。

现特组建兴仁县王家寨煤矿通风设施管理机构的决定一、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机构组长:李登林(矿长)副组长:余廷勇(总工程师)成员:邓传义(生产副矿长)、张永利(机电副矿长)、张文清(安全副矿长)、杨永学(机电副总工程师)、李绍州(采掘副总工程师)成清明、李石富、谭长贵、封定华、谭科、郝天罡、吴锡斌、刘洋、秦成、刘海洋二、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相关人员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职责,使矿通风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2、矿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各业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要求工作。

对违反行为,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全矿相关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

必须把通风知识作为的重要内容。

4、所有入井人员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号通风设施、设备、对破坏通风设施、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人将从严处理。

5、每月由安全副矿长带领小组人员定期对通风工作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

矿长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专题会,专门研究通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各职能部门职责一、矿长职责矿长对矿通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中关于通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矿井防尘管理制度一条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技术矿长负责,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条建立防尘洒水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mm,连续长度大于米的煤尘堆积,每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三条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皮带顺槽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

、采煤机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原无内喷雾系统的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综采工作面要设有移架喷雾或架间喷雾装置,应实现自动控制。

、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于开关。

、必须采取净化风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于道净化水幕,有条件的安装自动控制水幕。

、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的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外围巷道的冲刷周期由技术矿长程师确定。

工作面及外围巷道都不准有厚度超过mm,连续长度超过m的煤尘堆积。

、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

、煤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行注水效果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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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置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成立以矿长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防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及各生产业务科室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矿长:对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安全副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监督责任;
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
机电副矿长: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的材料供应及时到位;
财务负责人:责任“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
通风矿长:协助总工搞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机电副总: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技术副总:对技术口“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通防部: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
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机电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的供电管理工作;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安全部: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及“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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