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交待制度及程序
用药交代制度

用药交代制度
一、接待患者要热情大方,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要通俗易懂。
二、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量,对每种药品进行用药交代和指导。
三、处方用量与说明书用量不符时,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
四、正确书写用法用量,粘贴标签。
书写用法用量时字体要工整,容易辨认。
五、书写完毕后,再次复核用法用量。
六、向老年人、儿童进行用药交代时要细心、耐心,同时提醒陪同家属注意事项,从多方面保证用药安全。
七、对特殊药品用药交代时,要告知患者药品的特殊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与合理性。
八、告知患者,在用药出现不适时,要及时与医师或药师联系。
九、嘱咐患者按时服药,以保证药品发挥最大疗效。
十、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药品,告知患者按照药品要求储存,保证药品质量。
药房处方审核及用药交代

服用泡腾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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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现喝现泡,放置过久,溶解于水中的药物会因氧化而失效。 2.水温不能超过80℃。水温过高会使药物有效成分部分或全部失效。 3.不能用茶水或饮料泡服,因为会产生化学反应,生成有害的物质。 4.儿童要在家长的看护下服用,切莫让儿童自行服用。 5.严禁直接口服或含服。 6.本品保管中密闭不严、受热或受潮,泡服时会出现不溶物、沉淀、 絮状物等,不宜再服用。
服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如复方新诺明要交待其多喝水并碱化尿液, 以免引起刺激性肾脏损害。
布地奈德等吸入型制剂使用时,要交待患者如何吸气、憋气、吐气, 用后应以净水漱洗口腔和咽部,以防感染真菌。
➢ 四、交待药品贮存条件和方法
如密闭、避光、冷藏等,并告知患者在每次用药前检查药品外观有无 变化,发生异常应立即停用。服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如复方新诺明 要交待其多喝水并碱化尿液,以免引起刺激性肾脏损害。
➢ 《关于做好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 的通知》第8条(卫药政发[2013]16号)
➢ 《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处方审核
“药师审核处方”:是对患者用 药前的用药适宜性审核,是确保 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医院药学 服务保障,是阻断用药安全隐患 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处方调配
药品质量监控 处方的准确调配
用药不适宜处方
适应证不适宜的;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重复给药的;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超常处方
无适应证用药;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
要特别提醒患者注意药品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无论外观有 无变化,均不得再用。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平安用药管理制度平安用药管理制度一、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
必要时病人(或家属)参与确认。
三、口服药要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四、注射药物必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病人姓名。
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前方可用于病人。
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制度一、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详细药物见附录)二、医师开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响,并告知病人和家属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响、本卷须知。
用药后每日查房是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响。
三、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响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响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防止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四、重点药物使用的观察程序是:护士用药前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响、本卷须知。
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响。
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钟方可离开。
一组输注更换下一组液体后同样应观察20分钟,方可离开。
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该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不适前方可离开。
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代本卷须知。
当班护士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五、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观察。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响,特别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及细胞毒化药品等,详细品种见附录。
用药交待制度

药品交待制度制度与程序为了指导药师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交待,使患者用药达到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制定药物用药交待制度:1、发药交待,是指药剂人员在调剂工作中,用语言和(或)文字的方式,将所调剂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及其注意事项明确、详细的告诉患者或其家属。
2、药剂人员除应具备一定水平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应努力学习临床医学、社会学、公共卫生及预防保健等多学科的知识和信息,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这样才能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准确地解答病人咨询和交待用药应注意的问题。
3、药剂人员应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自觉准守规章制度,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
正确对待患者,详细交代用药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耐心解释病人的疑问。
4、在与患者沟通的过程中,注意语言技巧,做到交代问题简单易懂,解答问题准确无误,书写内容规范清楚。
5、用药交代时,提倡采用激励宽慰性语言,以增加患者的安全感和治疗信心,排除心理因素的干扰。
6、要正确理解临床医师的用药意图,发药交待的内容要与医嘱相符。
7、对特殊人群重点交待。
儿科用药应向家长交代清楚;对老年人用药交待时,应向其说明白,也要写清楚;对孕妇、哺乳期妇女进行交待时,要特别交待用药禁忌;精神病类药应向其家属交待;出院带药较多者,除应交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外,还应交待药品的保存条件及其有效期限。
8、对特殊药品重点交待。
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某些特殊用途的药品应重点交代清楚。
用药交代的程序 收方]审方][调配\7 确认处方台理性,严格执行四查十对 k ___ ______)「发药将患者姓名:用法^ 量写在药袋或瓶签员交待清楚有关注意事项 上,并耐心向取药人 指导用药核对 ^=> 药品与所调配药品、剂 量、病人姓 名等。
XX医院临床用药患者告知程序与内容规范

临床用药患者告知程序与内容规范QW-YJ-029/A 为了使患者用药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减少医患纠纷,医师、药师应遵循临床用药患者告知程序与规范。
一、医师临床用药知情告知患者和家属程序:患者的病情,药物治疗的方案,治疗过程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医师,以便及时处理。
二、医师临床用药知情告知患者和家属的内容包括:所使用药品的名称,药品的价格,药品的治疗作用,药物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或副作用,使用药品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否为自费药品,涉及到自备药品或超说明书用药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药学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交待与指导,使患者用药达到安全、有效、合理、经济。
四、药学人员发药交待是指药学人员在调剂工作中,用语言和(或)文字的方式,将所配发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及其注意事项明确、详细地告诉患者或其家属。
五、药学人员除应具备一定水平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应努力学习临床医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卫生及防疫保健等多学科的知识和信息,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这样才能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准确地解答病人的咨询和交待用药应注意的问题。
六、药学人员应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本着同情和理解的心情,正确对待病人,仔细交待用药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耐心解释病人的疑问。
七、药学人员首先要正确理解临床医师的用药意图,发药交待的内容要与医嘱相符。
八、对特殊人群重点交待。
儿科用药应向家长交待清楚;对老年人进行发药交待时,即要说明白,又要写清楚;对孕妇、哺乳期妇女进行发药交待时,要特别交待用药禁忌;精神病类药应向其家属交待;出院带药较多者,除应交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外,还应交待药品的保存条件及有效期限。
九、对特殊药品重点交待。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某些特殊用途的药品及自费药品(住院患者)应重点交待清楚;患者自备药品及超说明书用药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用药交待制度及程序

用药交待制度及程序药物交代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患者用药进行详细记录和告知的管理制度,旨在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诊疗质量。
以下是药物交代制度的一般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药物交代程序:1.患者就诊: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病史采集。
2.处方开立:医务人员按照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药物处方。
4.药房发药:符合审核的处方经医院药房发药。
5.药物指导:药师对患者进行药物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二、相关要求:1.患者用药需详细记录:对于每位患者,医务人员需要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包括药物名称、规格、用量、频次等。
2.建立用药档案:医务人员应建立每位患者的用药档案,并按时间顺序记录用药情况。
3.用户知情同意:在使用部分有风险的药物时,医务人员需要向患者进行相关风险告知,并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4.保护患者隐私:药物交代制度应保护患者的隐私,谨慎处理患者用药信息,避免信息泄露。
5.病情评估及调整:医务人员需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时评估药物疗效,并在必要时调整药物的剂量、频次或更换药物。
6.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监测、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有效处理和管理。
三、保证用药交代制度的有效性:1.健全相关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药交代制度,包括明确权责、规范流程、完善记录等方面。
2.加强培训教育:医务人员应接受规范的药物管理培训,提高用药交代能力和意识。
3.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可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用药交代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4.定期评估和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用药交代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药物交代制度及程序是医疗机构保证用药安全的基本管理措施。
通过合理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可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的质量水平。
用药交代制度及程序

用药交代制度及程序为了指导药师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交代,使患者用药达到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制定药物用药交代制度如下:一、发药交代,是指药剂人员在调剂工作中,用语言和(或)文字的方式,将所配发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及其注意事项明确、详细地告诉病人或其家属。
二、药剂人员除应具备一定水平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应努力学习临床医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卫生及防疫保健等多学科的知识和信息,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这样才能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准确地解答病人的咨询和交代用药应注意的问题。
三、药剂人员应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着同情和理解的心情,正确对待病人,详细交代用药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耐心解释病人的疑问。
四、在与病人沟通的过程中,注意语言技巧,做到交代问题简单易懂,解答问题准确无误,书写内容规范清楚。
五、用药交代时,提倡采用激励宽慰性语言,以增加病人的安全感和治疗信心,排除心理因素的干扰。
六、要正确理解临床医师的用药意图,发药交代的内容要与医嘱相符。
七、对特殊人群重点交代。
儿科用药应向家长交代清楚;对老年人进行发药交代时,即要说明白,又要写清楚;对孕妇、哺乳期妇女进行发药交代时,要特别交代用药禁忌;精神病类药应向其家属交代;出院带药较多者,除应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外,还应交代药品的保存条件及有效期限。
八、对特殊药品重点交代。
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某些特殊用途的药品应重点交代清楚。
用药交代程序收方→审方→调配→核对(药名、品名、剂量、病人姓名、门诊号)→发药→指导用药(将病人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项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耐心向取药人员交代清楚有关注意事项)。
药师审核、调配发药用药交待制度与程序

药师调剂制度与程序一、西药调剂室技术操作规程(一)收方收方是病人和药师接触的第一窗口。
收方后药师首先应审核处方,审方的内容:1.处方填写的完整性:收到处方后,应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和处方字迹是否清楚、医师签字等逐项进行审查;2.处方的审核:药名正确是安全、有效用药的前提,为此要防止常见的错误发生,如药名近似易引起混淆的药品;剂量要根据说明书用量,不得超过极量,否则须经医师再次签字方可调配。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经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特别注意儿童、老年人及孕妇的用药剂量;药品给药途径、间隔时间与剂量关系,病人病情及肝肾功能等情况应予以考虑;处方中药品是否有缺货,药房是否有代用品;对照临床诊断查用药是否合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否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处方内容不完整及不准确者,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正。
(二)配方1.配方前要仔细阅读处方,再次确认处方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2.处方调配应有秩序,急诊处方要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进行;多配药品要及时放回原处,保持室内整齐,防止忙中出错。
药品调配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4.严格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名、规格、用法用量,做到所取的药品与处方及计算机信息一致。
(三)发药1.发药时,再认真全面审核一遍处方内容,并与计算机信息一致;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药品的药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对取药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无误后把药交给患者,同时态度和蔼地逐药向患者交代清楚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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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待制度及程序为了指导药师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交待,使患者用药达到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制定药物用药交待制度如下:
一、发药交待,是指药剂人员在调剂工作中,用语言和(或)文字的方式,将所配发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及其注意事项明确、详细地告诉病人或其家属。
二、药剂人员除应具备一定水平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应努力学习临床医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卫生及防疫保健等多学科的知识和信息,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这样才能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准确地解答病人的咨询和交待用药应注意的问题。
三、药剂人员应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着同情和理解的心情,正确对待病人,详细交待用药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耐心解释病人的疑问。
四、在与病人沟通的过程中,注意语言技巧,做到交待问题简单易懂,解答问题准确无误,书写内容规范清楚。
五、用药交待时,提倡采用激励宽慰性语言,以增加病人的安全感和治疗信心,排除心理因素的干扰。
六、要正确理解临床医师的用药意图,发药交待的内容要与医嘱相符。
七、对特殊人群重点交待。
儿科用药应向家长交待清楚;对老年人进行发药交待时,即要说明白,又要写清楚;对孕妇、哺乳期妇女进行发药交待时,要特别交待用药禁忌;精神病类药应向其家属交待;出院带药较多者,除应交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外,还应交待药品的保存条件及有效期限。
八、对特殊药品重点交待。
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某些特殊用途的药品应重点交待清楚。
用药交代的程序。